第107章 矮脚鸡又要有书了
  四月份的第二个周一,清晨时分的纽约曼哈顿,上班高峰期让街道上挤满了车辆。放眼望去,不知多少条大街被尾气滚滚的车流覆盖,到处都是鸣笛的声音,马路上也满是穿梭不止的人群,好一番喧嚣的景象,也不知多少人能在这颗美丽的大苹果上啃下一口肉来,还是仅仅成为灌溉它的养分而已。
  “这小东西可真神奇,我真是服了施佩克了,他怎么想出这种主意的?”
  矮脚鸡图书公司的编辑部里,布朗正兴奋地摸着一个大盒子。这盒子不过一个公文包大小,厚度也不过三两本书,表皮是钢材,但重量却不高,一拍闪烁的灯泡意识着它正在工作,至于作用,更是让一众图书编辑们大开眼界。
  “不是他怎么想出的主意,而是硅谷的人太有才了。”
  同事布莱尼擦着桌子,他刚刚才进到公司:“这么一个小盒子,就能取代整整一个专业计算机的功能,而且价格上最起码便宜了四五倍,我真是服了他们了,怎么设计出来的?”
  就在布莱尼也想瞧瞧时,布朗哈哈笑着把他手扒开:“就你那毛手毛脚的样子,还是离它远点吧,虽然这个路由器的价格很便宜,但也是两千块钱啊,你还想不想付房租了?”
  布莱尼切了一声:“我就是纽约本地人,哪有得着付什么房租?不过布朗,这笔订单肯定不小吧,我上周看他们送货时,那至少也是十几个铁皮盒子呢,就这么小小一个公文包,就要两千块钱!啧啧,it业就是容易赚钱啊,瞧瞧咱们吧,一本书才几美元?”
  “别一口一个铁皮盒子,它叫路由器!”
  这里是大办公区,在场的可不只是布朗两人而已,不远处,年轻的埃德森说道:“看我口型,布莱尼,路、由、器!看清楚了吗!?”
  “哦该死的!不就是一个新词嘛,你把我当成文盲了!?”
  看着埃德森哈哈大笑着躲开抛来的钢笔,布朗笑道:“好啦好啦,不和你们多说了,我还有工作呢,先走了。”
  此话一出,两人都是一静,并羡慕地看向布朗。
  这位老大哥,最近可是发达了。
  那都是去年的事了,也不知道他究竟走了什么****运,就挖掘出爱丽丝-王这位新锐作家了。说来也奇怪,明明她连新书发布会都不屑于参加,《侏罗纪公园》的成绩却像吃了药似的一路高歌。就在上个月,这本书刚刚荣登《纽约时报》相关排行榜的第三名,不只是本土,日语、法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版也在海外广受好评,很多书迷甚至都写信到矮脚鸡,询问那位作者的各种详情。
  没办法,因为爱丽丝一开始就要求低调处理了,书皮末页根本就没有带头像的个人介绍,只是单纯地说了句名字和居住城市罢了,最多提了嘴,说她是个亚裔女孩而已。
  是的,仅仅是这有限的信息,也仍让很多人看出了猫腻。出版社用的是“女孩”这个词而非“女人”,甚至相关报纸有所透露,当《侏罗纪公园》的日语版出炉时,矮脚鸡隔着太平洋向日方提出要求,在作者简介那里不要用“女”这个词,而要用“女の子”。
  不提同行和读者们是如何猜测作者身份的,就矮脚鸡内部来说,布朗的地位俨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如果是,他之前只是个越来越没成绩,单纯有个十几年工作经验的小老头的话,那么现在,他却成了新人王的唯一联系人!
  这也是让好多编辑郁闷不已的事,甚至连总编多明戈都很蛋疼,该说那个爱丽丝真的很懒吧,有了一个编辑的电话,别人抢着送她名片都不要,也不管总编乃至董事长的身份更值钱,守着布朗的电话就不管其他的了。所以,无论是公司向她联系,还是她有事要找公司,布朗真可以说是大权在握,全凭他一张嘴。
  好在布朗作为一个资深编辑,知道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合作持续近一年了,彼此间一直都是好说好商量的有好局面,而且往往会造成各种喜闻乐见的事情。
  就像前天,布朗只是随便挂个电话和爱丽丝聊聊而已,他后来向同事们再三发誓,那句话只是自己随口一说,但仍免不了让全体同事一阵拳打脚踢的羡慕妒忌恨。
  那句话就是:“对了,爱丽丝,既然这本书这么热卖,你再写一本怎么样?”
  然后对方不假思索地说道:“成,我后天来公司,给你送份书稿。”
  后天来,送份书稿。
  一问一答间连半秒钟延迟都没有。
  “混蛋约翰,你是刚中了六合彩运气还没散吗!?一份书稿啊!一份作家好几个月的辛勤劳动啊,就这么被你一句话喊过来了!?后天!?你确定她后天就能来!?”
  在得知这个结果后,多明戈的喊声简直能让全层都听到,编辑部全体员工更是一致肯定,布朗这小子又要发达了。
  因为,这第二本书的质量肯定不会差吧?
  大约上午十点时,一个靓丽的身影出现在矮脚鸡图书公司的编辑部门口。
  “布朗在吗?”
  一系白色的连衣裙衬托出完美的身材,半寸矮跟的凉鞋走起路来竟毫无声响,一头乌黑长发柔顺披肩,手里黝黑发亮的小包明显是普拉达今年最新款式。当客人终于抵达时,正巧坐在门口的埃蒙德完全傻眼了。
  “啊……布朗?布朗……在、在在……”
  “哦,爱丽丝!”
  “嘿,这不是爱丽丝嘛,你可算来了,约翰就在他的办公室。嗨,约翰,滚出来!”
  一见来人,小半个编辑部顿时热闹起来了,以布莱尼为首,多个早就认识女孩的编辑快步迎上前来。与此同时,办公室一角的某扇门打开了,布朗快步走出屋来,没等看清什么,便大喊着说道:“谁叫我?谁叫我?”
  “嘿,约翰。”
  爱丽丝朝布朗找了下手,并拍了拍自己的小包,一瞬间,就好像她是这编辑部的老员工似的,随手一指某个房间:“会议室里聊去?”
  布朗哈哈笑着和爱丽丝握握手,看着眼前这能当自己女儿的女孩,他脸上的褶子简直能夹死苍蝇了:“没问题,会议室里聊,咱们这就去会议室里聊。嘿,埃德蒙,赶紧给我们俩倒杯茶来,爱丽丝最喜欢红茶了,快点!”
  如此,未等埃德蒙吭声呢,他就已经和爱丽丝走入那间会议室里。
  “啊……刚才那位就是……爱丽丝-王?”
  直到这会儿,埃德蒙才总算回过神来,惊讶地长大了嘴巴:“那么漂亮的小女孩?”
  一名编辑取笑地看着这年纪不大的公司新人,狡黠道:“怎么了,小子,你不会看上那姑娘了吧?”
  一句玩笑,却让埃德蒙闹了个大红脸,赶紧狡辩道:“瞎说什么呢,她应该才十三岁吧,我怎么可能对那么小的女孩感兴趣呢?”
  “那你脸红什么?”
  “谁脸红了!?混蛋,你在给我说一遍,谁脸红了!?”
  不提埃德蒙和老同事间的打闹,布莱尼则是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看着紧闭着的会议室屋门,喃喃自语道:“十三岁,是不至于,不过,那女孩的cup还真是大啊……”
  话音落下的同时。
  “爱丽丝,怎么了?”
  会议室里,布朗见刚坐下的爱丽丝眉毛使劲抽搐了一下,好奇地问道。
  爱丽丝眉毛一挑,哼哼了一声,却也没说什么,只是拽了下胸前的裙子布料而已,然后打开了小巧的手包。
  “废话就不多说了,先瞧瞧我这次的书稿吧。”
  说着,一份厚度几乎不亚于《侏罗纪公园》的稿件被她掏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