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同样醒到天明的人,还有钟惟。
晨光晒进来好像就是一瞬间的事, 钟惟紧眯着眼背过脸去, 苍白的皮肤泛着光,像一只被日光灼伤的吸血鬼。
她在床头柜上磕掉最后一根烟。
红色的木漆已经被她烫得斑斑驳驳, 上面攒满了烟头, 和零星散落的灰。
她没有收拾这些,拿了件衬衫起床。
陆秉青和她约在七点。
两人在店里吃早餐, 城市尚未苏醒,来往人烟稀少,有一种难得的缓慢。
钟惟猜测, 这是他选择这个时间跟她见面的原因。
陆秉青是典型的中年体型, 说不上胖, 但肩膀宽阔, 穿着质地精良的正装, 打一条深蓝色领带。也许是二十年的教学生涯给了他深入骨髓的气质, 陆秉青抬手说话的时候,像在解答一个学生的难题:“钟小姐有什么难处,不妨直说。”语气给予她十二分的尊重。
其实他们这次会面称得上难堪。
前一天晚上, 钟惟发了一个非正常状态下拍摄的视频到他的工作邮箱。
地点在酒店。女主角是她,男主角是杨谦南。
视频里没有什么劲爆画面,并且戛然而止。但陆秉青知道,这应该只是个前奏。
钟惟把手机丢在桌上,黑色屏幕倒映出她的下半脸,“陆老师不用紧张。我不会狮子大开口问你要钱, 也知道你侄子的花边新闻有很多,根本不值钱。”她笑了笑,“我这种人没什么大企图的,就是想让您帮忙写封推荐信。”
陆秉青喉咙里沉沉地笑了声,“推荐信?”
“陆老师家学渊博,令尊是传媒界泰斗,桃李遍天下。推个人进央台不难吧?”
陆秉青皱了皱眉,仿佛面对一个不懂事的学生,循循善诱,“一封推荐信恐怕没有这么大的效力。钟小姐年纪小,可能对社会还怀有不切实际的……”
“我没和您开玩笑。”钟惟从手机里调出庄清许的名片,推到他面前,“您自己一手带出来的研究生,凭她的履历,能不能胜任一个小编辑的岗,您应该心里有数。”
屏幕上,白底铅字。
陆秉青看着庄清许的名字,脸色又变了变。
也许是他对学生多少怀有恻隐之心,也许是杨家果真容忍不了一丁点污迹。当天中午,庄清许正在出租屋里煲汤,钟惟推门回来,给了她导师愿意推她进央台的消息。
她连汤勺都忘了放,不可置信:“陆老师真的愿意帮我?”
钟惟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庄清许举着汤勺抱住她,高兴得流出眼泪:“你没骗我吧?”
钟惟扯着她的胳膊,啼笑皆非,“你怎么这么爱哭。伤心也哭,开心也哭。”
庄清许擦擦眼泪,冲她笑:“你不知道我有多高兴。我这两个月都不敢接我妈电话……她一打过来,我就说在忙……”
她一会儿激动地说要给她做汤,一会儿又拿起手机,说要买束花和礼物,感谢老师帮忙。
钟惟用一根手指沾了点她的眼泪,嗤笑:“瞅瞅你这没出息的样子。你那事儿捅得又不大,两个月过去早没人记得你是谁了,求你牛逼哄哄的导师给你推荐个工作就这么难?”
“我怕……让老师为难……”
“不过你还得参加个面试。人家到时要觉得你不合适,陆秉青的面子也卖不动。”
庄清许理解地点头:“嗯。中央台嘛,肯定要面一下的。”
“比你之前那破报社好吧?”暖光里,钟惟坐下来,半撑着头,“去给咱妈支个信儿,告诉她以后甭打电话了,想你了就去看新闻联播,找她女儿名字。”
庄清许破涕为笑,说:“哪那么容易啊!进中央台混编制,得在底下打好几年的杂呢。”
钟惟勾唇笑笑,说:“不乐意啊?”
——“乐意!”
那几天的阳光好似别样地好,最高气温首次攀升至二十度朝上。顾璃抖落出几条裙子,说春天要来了。
温凛刚回来不久,歇在宿舍的黄色木凳上,发表感想:“立春都过去两个月了。”
“你不懂!不能穿裙子的那都不叫`春天。”顾璃拿一条在胸前比了比,说,“这条怎么样?”
“没上条好。”
“真的啊?”她不放心地再看了看,又放下,“唉,我觉得我又要买裙子了。”
温凛指指她桌上的衣服山:“你这都一万条裙子了。”
唉……你不懂。
顾璃永远是这个感慨。
温凛缄口不言,好半晌,试探道,“你买这么多裙子,是要去见谁?”
“见……好多人啊。”顾璃扭着脑袋,一个甩头转过来,朝她嘻嘻地笑,“我明天又有一个聚餐,是我师兄那边的,我带你一起去好不好?”
温凛不懂她为什么这么热衷社交,说自己课业忙,借此推脱。
顾璃整张脸都皱到一块儿,执起她的手,肃然起敬:“凛凛。你真是我见过最热爱学习的人。”
温凛没有说,其实她不是热爱学习,是杨谦南那里的饭局太多了。
他们好像度过了一开始那种,新鲜的,即便两个人一起吃顿饭都暗潮涌动的热恋期。如今大大小小的餐厅都一起吃过几趟,喝酒泡吧,庸常琐碎,都已经习以为常。关系不咸不淡,倒也称不上坏。
至少他们现在一起去和应朝禹唱歌,满室气氛热烈,她已经能和杨谦南一起,在边角坐着,喝点东西低声聊几句天,平淡如水地打发掉一夜。
顾璃说他们像一对老年夫妻。
偶尔连着几天不联系,也不觉得有什么。
有时候她会怀念跨年夜那天,她无知无畏,张开双臂,迎着众人心思各异的目光,击碎一室的霓虹花火与香槟浮沫,扑进他怀里:“你抱我啊——”
竟然已经过去三个月了。
温凛几个社交平台轮着刷,刷到facebook,应朝禹的动态还是占据满屏,同一个场景他能发四五张照。她手指一扫而过,防不胜防,看见了杨谦南。
坐他身边的女人是个陌生面孔,杨谦南举着一杯酒,对人家笑。
快速滚过几张连拍,他的笑容都好似动了起来,仿若近在眼前。
她掐了掐日子,也是该出现新人了。
班级聚餐那一晚,到底是个特殊情况。她不能每次都不打一声招呼去他住处找他。她未必有这个时间,他也未必有这个心情接待她。
那是个无法重复的夜晚。
不仅是她,别人也很难拥有。
温凛面无表情地把动态刷过去,咬了咬牙,去网上订了支钢笔。
杨谦南的证件很奇怪。他明明是六月份生的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却是四月十号。温凛在他钱包里瞄到过一眼,连上面的名字都不姓杨。她一直很困惑,他是怎样用这样一张卡片通过海关。
十号那天,她把那支钢笔送给了他。
杨谦南赶到酒店,温凛已经到了,布置了一桌子点心,正在摆弄餐花。
四色玫瑰。
温凛跽坐在地毯上,短短长长,悉心调整每一支花的位置。
她今天难得地洒了香水,淡淡的蔷薇滋味,后调是性感的麝香。这让她闻起来,就像第五朵玫瑰。
杨谦南刚从中午一个局赶过来,见到这幅景象,不由地把脚步放慢了点。
温凛在电话里对他说,有重要的事。他于是靠上椅背,把车钥匙扔在灰瓷台面上,说:“今天什么事?”
“给你过生日呀。”她扔在修剪餐花。
杨谦南瞟向她:“我生日不是今天。”
“我知道不是。”温凛对着花笑,“可你身份证上是今天,也算半个。”
她终于把花鼓弄完了,双手捧到长桌中央。
温凛一米六八的身高,够这张桌子有点困难,俯下身,上衣被拉到腰后。
杨谦南帮她拽了拽腰沿,说:“我中午吃过了。”
温凛起身,温柔微笑:“没关系,就是摆个气氛。”
她一动,身上的香味仿佛被风拂过的花圃,馥郁撩人。
杨谦南闻着,把她拉进怀里坐着,下巴搁上她的肩,“那喊我来做什么?”
“送你礼物啊。”她握着他的手,取来桌上一个长方形盒子,说,“打开看看。”
杨谦南双手绕到她身前,打开。
那是一支钢笔。
peli的限量款,18k黄金的笔尖,花了她半个学年的奖学金。
但是杨谦南开着盒子,一直没动。
温凛清楚,这个礼物对他而言有点幼稚了。他不太可能喜欢。
杨谦南也没强迫自己表现得多喜欢,合上盖子,浅笑着问她:“哪来的钱?”
“我有很多收入的,奖学金,还有绪康白那里,我在庆功宴上认识他们一个营销总监,给他做了几单活。”
她认认真真说“我有很多收入”的模样,乖巧又安静,是他最喜欢的时候。
杨谦南笑起来。
温凛带丝忐忑,对上他的双眼:“你是不是……不太喜欢?”
她紧张得都眨了一下眼。
“喜欢啊,怎么不喜欢。”
杨谦南扣住她的臀,视线暗示性地下瞥,哑声道:“我最喜欢的不是在这呢么。我不是买椟还珠的人,是吧,小珍珠?”
作者有话要说: 我凛,一台行走的渣男收割机。
第21章
温凛在电话里对他说,有重要的事。他于是靠上椅背, 把车钥匙扔在灰瓷台面上, 说:“今天什么事?”
“给你过生日呀。”她扔在修剪餐花。
晨光晒进来好像就是一瞬间的事, 钟惟紧眯着眼背过脸去, 苍白的皮肤泛着光,像一只被日光灼伤的吸血鬼。
她在床头柜上磕掉最后一根烟。
红色的木漆已经被她烫得斑斑驳驳, 上面攒满了烟头, 和零星散落的灰。
她没有收拾这些,拿了件衬衫起床。
陆秉青和她约在七点。
两人在店里吃早餐, 城市尚未苏醒,来往人烟稀少,有一种难得的缓慢。
钟惟猜测, 这是他选择这个时间跟她见面的原因。
陆秉青是典型的中年体型, 说不上胖, 但肩膀宽阔, 穿着质地精良的正装, 打一条深蓝色领带。也许是二十年的教学生涯给了他深入骨髓的气质, 陆秉青抬手说话的时候,像在解答一个学生的难题:“钟小姐有什么难处,不妨直说。”语气给予她十二分的尊重。
其实他们这次会面称得上难堪。
前一天晚上, 钟惟发了一个非正常状态下拍摄的视频到他的工作邮箱。
地点在酒店。女主角是她,男主角是杨谦南。
视频里没有什么劲爆画面,并且戛然而止。但陆秉青知道,这应该只是个前奏。
钟惟把手机丢在桌上,黑色屏幕倒映出她的下半脸,“陆老师不用紧张。我不会狮子大开口问你要钱, 也知道你侄子的花边新闻有很多,根本不值钱。”她笑了笑,“我这种人没什么大企图的,就是想让您帮忙写封推荐信。”
陆秉青喉咙里沉沉地笑了声,“推荐信?”
“陆老师家学渊博,令尊是传媒界泰斗,桃李遍天下。推个人进央台不难吧?”
陆秉青皱了皱眉,仿佛面对一个不懂事的学生,循循善诱,“一封推荐信恐怕没有这么大的效力。钟小姐年纪小,可能对社会还怀有不切实际的……”
“我没和您开玩笑。”钟惟从手机里调出庄清许的名片,推到他面前,“您自己一手带出来的研究生,凭她的履历,能不能胜任一个小编辑的岗,您应该心里有数。”
屏幕上,白底铅字。
陆秉青看着庄清许的名字,脸色又变了变。
也许是他对学生多少怀有恻隐之心,也许是杨家果真容忍不了一丁点污迹。当天中午,庄清许正在出租屋里煲汤,钟惟推门回来,给了她导师愿意推她进央台的消息。
她连汤勺都忘了放,不可置信:“陆老师真的愿意帮我?”
钟惟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庄清许举着汤勺抱住她,高兴得流出眼泪:“你没骗我吧?”
钟惟扯着她的胳膊,啼笑皆非,“你怎么这么爱哭。伤心也哭,开心也哭。”
庄清许擦擦眼泪,冲她笑:“你不知道我有多高兴。我这两个月都不敢接我妈电话……她一打过来,我就说在忙……”
她一会儿激动地说要给她做汤,一会儿又拿起手机,说要买束花和礼物,感谢老师帮忙。
钟惟用一根手指沾了点她的眼泪,嗤笑:“瞅瞅你这没出息的样子。你那事儿捅得又不大,两个月过去早没人记得你是谁了,求你牛逼哄哄的导师给你推荐个工作就这么难?”
“我怕……让老师为难……”
“不过你还得参加个面试。人家到时要觉得你不合适,陆秉青的面子也卖不动。”
庄清许理解地点头:“嗯。中央台嘛,肯定要面一下的。”
“比你之前那破报社好吧?”暖光里,钟惟坐下来,半撑着头,“去给咱妈支个信儿,告诉她以后甭打电话了,想你了就去看新闻联播,找她女儿名字。”
庄清许破涕为笑,说:“哪那么容易啊!进中央台混编制,得在底下打好几年的杂呢。”
钟惟勾唇笑笑,说:“不乐意啊?”
——“乐意!”
那几天的阳光好似别样地好,最高气温首次攀升至二十度朝上。顾璃抖落出几条裙子,说春天要来了。
温凛刚回来不久,歇在宿舍的黄色木凳上,发表感想:“立春都过去两个月了。”
“你不懂!不能穿裙子的那都不叫`春天。”顾璃拿一条在胸前比了比,说,“这条怎么样?”
“没上条好。”
“真的啊?”她不放心地再看了看,又放下,“唉,我觉得我又要买裙子了。”
温凛指指她桌上的衣服山:“你这都一万条裙子了。”
唉……你不懂。
顾璃永远是这个感慨。
温凛缄口不言,好半晌,试探道,“你买这么多裙子,是要去见谁?”
“见……好多人啊。”顾璃扭着脑袋,一个甩头转过来,朝她嘻嘻地笑,“我明天又有一个聚餐,是我师兄那边的,我带你一起去好不好?”
温凛不懂她为什么这么热衷社交,说自己课业忙,借此推脱。
顾璃整张脸都皱到一块儿,执起她的手,肃然起敬:“凛凛。你真是我见过最热爱学习的人。”
温凛没有说,其实她不是热爱学习,是杨谦南那里的饭局太多了。
他们好像度过了一开始那种,新鲜的,即便两个人一起吃顿饭都暗潮涌动的热恋期。如今大大小小的餐厅都一起吃过几趟,喝酒泡吧,庸常琐碎,都已经习以为常。关系不咸不淡,倒也称不上坏。
至少他们现在一起去和应朝禹唱歌,满室气氛热烈,她已经能和杨谦南一起,在边角坐着,喝点东西低声聊几句天,平淡如水地打发掉一夜。
顾璃说他们像一对老年夫妻。
偶尔连着几天不联系,也不觉得有什么。
有时候她会怀念跨年夜那天,她无知无畏,张开双臂,迎着众人心思各异的目光,击碎一室的霓虹花火与香槟浮沫,扑进他怀里:“你抱我啊——”
竟然已经过去三个月了。
温凛几个社交平台轮着刷,刷到facebook,应朝禹的动态还是占据满屏,同一个场景他能发四五张照。她手指一扫而过,防不胜防,看见了杨谦南。
坐他身边的女人是个陌生面孔,杨谦南举着一杯酒,对人家笑。
快速滚过几张连拍,他的笑容都好似动了起来,仿若近在眼前。
她掐了掐日子,也是该出现新人了。
班级聚餐那一晚,到底是个特殊情况。她不能每次都不打一声招呼去他住处找他。她未必有这个时间,他也未必有这个心情接待她。
那是个无法重复的夜晚。
不仅是她,别人也很难拥有。
温凛面无表情地把动态刷过去,咬了咬牙,去网上订了支钢笔。
杨谦南的证件很奇怪。他明明是六月份生的人,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却是四月十号。温凛在他钱包里瞄到过一眼,连上面的名字都不姓杨。她一直很困惑,他是怎样用这样一张卡片通过海关。
十号那天,她把那支钢笔送给了他。
杨谦南赶到酒店,温凛已经到了,布置了一桌子点心,正在摆弄餐花。
四色玫瑰。
温凛跽坐在地毯上,短短长长,悉心调整每一支花的位置。
她今天难得地洒了香水,淡淡的蔷薇滋味,后调是性感的麝香。这让她闻起来,就像第五朵玫瑰。
杨谦南刚从中午一个局赶过来,见到这幅景象,不由地把脚步放慢了点。
温凛在电话里对他说,有重要的事。他于是靠上椅背,把车钥匙扔在灰瓷台面上,说:“今天什么事?”
“给你过生日呀。”她扔在修剪餐花。
杨谦南瞟向她:“我生日不是今天。”
“我知道不是。”温凛对着花笑,“可你身份证上是今天,也算半个。”
她终于把花鼓弄完了,双手捧到长桌中央。
温凛一米六八的身高,够这张桌子有点困难,俯下身,上衣被拉到腰后。
杨谦南帮她拽了拽腰沿,说:“我中午吃过了。”
温凛起身,温柔微笑:“没关系,就是摆个气氛。”
她一动,身上的香味仿佛被风拂过的花圃,馥郁撩人。
杨谦南闻着,把她拉进怀里坐着,下巴搁上她的肩,“那喊我来做什么?”
“送你礼物啊。”她握着他的手,取来桌上一个长方形盒子,说,“打开看看。”
杨谦南双手绕到她身前,打开。
那是一支钢笔。
peli的限量款,18k黄金的笔尖,花了她半个学年的奖学金。
但是杨谦南开着盒子,一直没动。
温凛清楚,这个礼物对他而言有点幼稚了。他不太可能喜欢。
杨谦南也没强迫自己表现得多喜欢,合上盖子,浅笑着问她:“哪来的钱?”
“我有很多收入的,奖学金,还有绪康白那里,我在庆功宴上认识他们一个营销总监,给他做了几单活。”
她认认真真说“我有很多收入”的模样,乖巧又安静,是他最喜欢的时候。
杨谦南笑起来。
温凛带丝忐忑,对上他的双眼:“你是不是……不太喜欢?”
她紧张得都眨了一下眼。
“喜欢啊,怎么不喜欢。”
杨谦南扣住她的臀,视线暗示性地下瞥,哑声道:“我最喜欢的不是在这呢么。我不是买椟还珠的人,是吧,小珍珠?”
作者有话要说: 我凛,一台行走的渣男收割机。
第21章
温凛在电话里对他说,有重要的事。他于是靠上椅背, 把车钥匙扔在灰瓷台面上, 说:“今天什么事?”
“给你过生日呀。”她扔在修剪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