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1章节
  伊红梅回家后,梁曼宁果然为谭米雪的事情跟她发了脾气,虽然伊红梅觉得这只是一件小事,女儿的反应过于激烈,但她在这件事上丝毫不占理,也没有多说什么,只要她不说什么,母女俩通常不会发生争执。
  等到梁玉生下班回来,梁曼宁的气已然消散,毕竟她与父亲近乎小一个月没见过面,哪还能在这时候摆脸色。
  而有梁曼宁身旁撒娇卖乖,也让梁玉生兴致颇高,饭后还拿出了荒废多时的笔墨纸砚,打算好好的露上一手。
  不过于瑾说实话,人家的草书运笔放纵,点画狼藉,是狂乱中带着优美,他那就纯粹是狂乱,品相实在一般,勉强能糊弄糊弄外行人。
  可人到中年,都免不了自信膨胀,尤其是在小孩面前,总要卖弄卖弄。
  梁玉生虽然写的不怎么样,但理论知识记得非常牢固,他从草书的章法气势讲到错综结构,又从错综结构讲到虚实相生,把梁曼宁哄的一愣一愣,看着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崇拜。
  于瑾自然也在旁边附和,她夸起人来是完全没有节操的,且用词相当精准,就像是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听得梁玉生那叫一个心花怒放。
  伊红梅洗了水果送进书房,见这温馨融洽的场景,不由的十分欢喜,“来吃点葡萄,早上刚摘的,可新鲜了。”
  梁玉生创作欲/望正高涨,哪有时间吃葡萄,他又拿起笔来道,“你们先吃,我再写一张。”
  伊红梅知道丈夫的斤两,见他有所退步,忍不住小声在他耳边说,“差不多得了,人家小瑾的字可比你的更漂亮。”
  梁玉生暗搓搓的看了眼在一旁吃葡萄的于瑾,觉得很没面子,也压低声音反驳,“那能一样吗,她是瘦金,我是草书,她是硬笔,我是毛笔。”
  “硬笔写的好,毛笔能差吗?”
  “都说了不一样!”梁玉生本来在天上好好的飘着,这会伊红梅不留情面的把他往下拽,他怎么能乐意呢,就问于瑾,“小瑾会写毛笔字吗?”
  硬笔和软笔本质上是相互促进的,而瘦金体笔画纤细,行书较快,更是书法当中最适合两种笔通融之一,于瑾不便说自己一点不会,那就太拙劣了,“我前两年暑假的时候跟人学过一段时间。”
  “那正好,你也来练一练,毛笔字可不能搁置,搁置久了就荒废了。”
  “还是算了,我都好久没有写过了。”
  于瑾这句话并非自谦,大学毕业后她就再没怎么碰过文房四宝,只是在国外居住那两年,偶尔当做才艺展示一番。
  外国友人,可比梁曼宁还好忽悠。
  “好久不写怕什么的,别不好意思。”
  梁曼宁只知道于瑾字好看,却从未见过她写毛笔字,也跟着撺掇起来,“就是,写一下嘛!”
  于瑾不好再推拒,只能硬着头皮从梁玉生手中接过笔。
  书法搁置久了确实会生疏,她没有刻意的装假,随着性子写了一首《野望》,不出彩,也没出错,中规中矩的。
  但梁玉生还是礼尚往来的把她夸上了天,“你这写的相当好了!至瘦而不失其肉!好字!好字啊!”
  梁曼宁看不懂其中门道,只觉得于瑾又聪明又厉害,简直闪闪发光,把她比成了见不得天日的尘埃,可她心中却生不出丝毫的嫉妒,唯有那翻滚着的,快要溢出来的冲动。
  她想要更靠近于瑾,让这道光能照耀在她身上。
  伊红梅和梁玉生回房间后,她问道,“你为什么写杨广的诗啊?”
  “嗯,觉得这个人挺有意思的。”
  “杨广建行宫,凿运河,三下江南,三征高丽,不仅荒淫无度,还压榨民脂民膏,搞的隋朝民不聊生,哪里有意思啊?”
  梁曼宁这样问,其实是有自己的小心思,她想让于瑾知道,她并不是伊红梅说的那样笨,毕竟学理科的很少有人像她这样了解历史。
  可在于瑾看来,这只是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因而她全然没有察觉这份小心思,只当做闲聊,“杨广这个人是挺能作大死的,可在那个尽是艳俗宫体诗的时代,能写出野望这种清新质朴的诗,你不得不承认他很有才华,还有……也很会演,独孤皇后讨厌男人花心好色,他就冷落一众姬妾,隋文帝讨厌皇子沉迷声色,他就弄断自己的琴弦,把自己塑造的品德高尚,把太子衬托的一无是处,轻轻松松的就继位登基了。”
  “那他这么有才华,又会演,为什么最后还会成为千夫所指遗臭万年的暴君?”
  “因为他是个权欲熏心的野心家。”于瑾笑着说,“欲壑难填嘛。”
  ……
  周一是个万里无云的大晴天。
  上课前,伊红梅特意用了几分钟和同学们说了下周五运动会的事,看底下的孩子们积极性不太高,就好声好气的商量道,“你们现在刚高一,学习还不像高二高三那么紧张,这次机会其实挺难得的,大家都积极起来,踊跃报名,拿不拿名次不重要,重在参与。”
  这年头的小孩大多独生子女,白城高中的更是一贯以学习为主,在家养尊处优,在学校早晨跑操都嫌累,哪有几个愿意去参加比赛,可学校非常重视这一年一度的运动会,每个班都得出二十来人,总是不能开天窗的。
  因此感觉自己逃不脱的立马把手举起来,开始抢那些轻松的项目,“老师!我报一百米短跑!”“老师我跳远!”“跳高跳高!”
  伊红梅无奈的叹了口气,让他们肃静,又说道,“想报名这些项目的下课后直接去找体委,我们现在先解决三千米跑,三千米跑有人要参加吗?”
  瞬间鸦雀无声。
  操场一圈是四百多米,三千米那可是足足八圈,还不得把人给活活跑死。
  伊红梅自然知道这很为难,就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劝,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顺带再使点激将法,“你们啊,小小年纪的,遇到什么事都想着往后退,就不能拿出勇气和担当来?人这一辈子,有些事情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等你们到了高三,上了大学,找了工作,结了婚生了子,想挑战一次三千米可能都没这机会。”
  她这番话,小小年纪的还真听不进去,倒是戳进了于瑾的心里,“老师,我报名。”
  看于瑾举手,伊红梅愣住了,班里那些学生也都傻了眼,在他们看来于瑾整日不爱说话,总独来独往的,闷不做声就考了个全年组第一,是典型的书呆子,她报名三千米就像太阳打西边出来一样邪门。
  可书呆子都站出来了……
  其实伊红梅同样认为于瑾是块学习的料子,运动方面稍差一点,报名或许只是为了给她解困,正当她要开口再周旋周旋时,班里的两个男同学也举起了手,摆明是受了于瑾刺激,伊红梅便不能再说什么了。
  “那就这样吧,女子三千米于瑾来跑,男子三千米就,马宏宇,邱勇你跑一千五,其他项目下课后到体委那报名,咱们班第一次参加运动会,少爷小姐们给我捧捧场,可别开天窗。”
  大难题解决了,学生们顿时七嘴八舌的打起包票。
  等到下课,这积极性就更高涨了,一群人乌央乌央的围在体育委员边上,商讨着如何排兵布阵才能为班级拿下荣誉。
  于瑾这边已经“在劫难逃”,是落了个清净,而谭米雪压根没有要参与的意思,稳若泰山坐在那看漫画。
  于瑾见状,凑过去问,“不跑一个?”
  “会流汗,脏兮兮的,讨厌。”
  “你可以跳……算了,硬件设施跟不上。”
  “你什么意思!”
  把谭米雪逗到发火,是于瑾在学校里的一大乐事,她笑笑,正要再聊两句时,身旁忽然有人叫了声她的名字。
  于瑾转过头,引入眼帘的是一张黑黢黢的脸,布满油光,额头上还暴着几颗冒白头的大红痘,虽然这人长得不丑,但还是吓了她一跳,她的眼睛被谭米雪养叼了,“……有事。”
  每个班都有几个性格顽劣的刺头,马宏宇邱勇等人就是高一二班的代表,平日里总吊儿郎当的,没少让老师们头疼,他们之前还借着谭米雪的茬欺负过“于瑾”。
  可现在马宏宇站到这里,看着于瑾瓷白的面孔,乌黑的长发,不知怎么的,就像被当众扒光了衣服,心里无端端生出一种自卑感,“我,我听体委说,报名三千米的下午最后一节课可以在操场上练,有体育老师带着,咳……你要练吗?”
  于瑾对自己的身体素质很有自知之明,以她现在的水平,就算能跑完三千米也是垫底的选手,既然要跑,当然要跑出个好名次来,“练。”
  于瑾这回答冷漠的丝毫没有人情味,可马宏宇半点不觉得气愤,此刻他心里多少也清楚,不管现在还是未来,于瑾跟他都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当然,也不仅是他,还有班里的同学。
  在这个班级里,于瑾就只跟谭米雪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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