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陆心榆喝了点酒,睁着眼睛望了会儿天花板,渐渐也有点困了。
第二天是夜班,一觉睡到了上午十点多,手机在床头欢快地唱着歌。
陆心榆皱着眉,恍恍惚惚摸到手机,随手滑开,懒洋洋地‘喂’了一声。
孙恬恬充满活力的声音从那头传来,“哈罗我的心榆大宝贝!醒了没呀!”
“没有。”
“没有?那跟我说话的是谁啊?”
“是鬼啊。”
“噗,心榆你真是越来越调皮了!”
陆心榆翻了个白眼,拥着被子从床上坐起来,“有何贵干啊沈太太?”
“嘿嘿,你今天不是休假吗,出来逛街呀,我在家里待得都快发霉了,想买买换季的衣服。”
陆心榆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来,看了眼时间,然后问:“什么时候?”
“就现在啊!逛会儿顺便在商场附近吃个午饭。”
“嗯,老地方见。”
“好勒!”
陆心榆掀开被子下床,进浴室洗漱。
从卧室出来,妈妈正坐在沙发上织过冬的毛衣。
见女儿出来,陆林芸忙从沙发上站起来,“起了啊,我把饭给你热热。”
女儿在家休息的时候,陆林芸一般不去摆摊,专门在家里给孩子做饭。
“谢谢妈妈。”陆心榆笑眯眯抱了下母亲。
陆林芸拍拍她背,转身去厨房给她热早饭。
不过这个点,也不知该是早饭还是午饭。
一碗热乎的粥,两个馒头,一碟咸菜。
陆心榆其实不太饿,但是妈妈亲手做的早饭,就算不饿也要全部吃干净。
吃饭的时候,陆林芸瞧着女儿,有些欲言又止。
陆心榆察觉到,抬头问:“妈,您有事情要跟我说吗?”
陆林芸点了下头,犹豫半晌,还是说了出来,“前两天你爸来了一趟,过几天他五十岁生日,想让你过去一下。”
陆心榆一听见这话,眉心一拧,脸色瞬间变得难看,“他有毛病吧,我没空去。”
“他好歹也是你爸爸,我和你爸的事情,跟你们没有关系 ……”
“好了好了,妈您别说了。”陆心榆每次听见有关‘父亲’的事情,就本能地感到厌恶,不愿多说。
她迅速把粥喝完,跟着擦了下嘴,从椅子上站起来,“妈,我跟恬恬约了逛街,先走了啊。”
陆林芸知女儿不愿听见有关她父亲的事情,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叮嘱说:“那行,路上注意安全啊,别玩太晚了。”
“知道了,妈。”
陆心榆和孙恬恬约了在时代广场见面。两人许久没见了,一见面,孙恬恬就激动地扑上来给她一个大大的熊抱。
抱完了又拉着她瞧了半晌,摸摸她脸,一脸心疼,“我的天啊,我的心榆大宝贝,一阵子不见,你怎么又瘦了?!”
陆心榆笑,说:“忙的呗,你以为我像你啊,大画家,天天待在家里画画,吃个饭还得你们家沈老板端到床边喂。”
孙恬恬嗤笑声,挽住陆心榆胳膊,“对了,你那天相亲怎么样啊?”
两人一边往商场里面走一边聊天。
“不怎么样。”
“长得不好看吗?”孙恬恬问。
“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而且跟我也说不到一块儿。”
孙恬恬侧头,笑眯眯问:“那你喜欢什么类型啊?小狼狗呢?”
陆心榆顿时想到了林琛,默了几秒,摇头,“太小了,不适合我。”
两人走进一专柜,陆心榆四处望了两眼,顺手拉开衣架上的一件针织开衫,浅粉色挺漂亮,下意识看了下吊牌——2899
她打了个激灵,立刻将衣服放下了。
回头,孙恬恬正拿着一件衣服在镜子面前比划,一边说:“怎么就不合适你了?你又没试过。”
“小孩子闹着玩玩而已,我可玩不起。”
“你怎么知道人家是闹着玩的?”
“一见钟情,你信吗?”
孙恬恬回头,眼睛眨了两下,指着自己,“你在跟我开玩笑么,陆医生。”
陆心榆:“…………”
好吧,她忘了,孙恬恬就是一见钟情在大学的时候喜欢上比她高一届的沈念深,然后厚着脸皮开始一路狂追,最后修成正果,过上了被她们家沈老板宠上天的幸福生活。
所以说,孙恬恬简直是一见钟情的忠实拥护者。
但陆心榆不是,她不相信一见钟情,也不相信永恒的爱情。就算有,她也不认为自己会那么幸运地遇见。
“你知道我不会拿感情当儿戏的。”不轻易开始,开始就不会结束。陆心榆随手又翻了几件衣服,发现这里的衣服都太贵了,不适合她,索性走到沙发上坐下。
孙恬恬将衣服放下,走过来说:“我的陆医生,人家是恐婚,你这是日常恐男人啊。”
孙恬恬这话准确无误地戳到了陆心榆的脆弱点,她微垂下眼,突然不吭声了。
孙恬恬拉着陆心榆往外面走,到了外面,没人的地方,很认真地看着她,“心榆,我一直以为你好了。”
陆心榆睫毛颤了颤,轻轻抿了下唇。
陆心榆长得很漂亮,从初中到大学,追她的男生几乎没有断过。即便是现在,医院里对她有意思的男同事也不是没有。
但就像孙恬恬说的,别人是恐婚,她是恐男人。
一方面希望能得到爱情,但一方面又不敢相信男人,任何男人。
她不像孙恬恬,从小就活在一个很温暖很有□□里,那么相信爱情,那么义无反顾。
关于童年,她记忆里最多的就是父母天天吵架的场景。小时候家里穷,父亲在工地搬砖做泥水工,母亲也跟着去,父亲做什么,她也跟着学,两个人一起努力,想把家里的日子过好。
第二天是夜班,一觉睡到了上午十点多,手机在床头欢快地唱着歌。
陆心榆皱着眉,恍恍惚惚摸到手机,随手滑开,懒洋洋地‘喂’了一声。
孙恬恬充满活力的声音从那头传来,“哈罗我的心榆大宝贝!醒了没呀!”
“没有。”
“没有?那跟我说话的是谁啊?”
“是鬼啊。”
“噗,心榆你真是越来越调皮了!”
陆心榆翻了个白眼,拥着被子从床上坐起来,“有何贵干啊沈太太?”
“嘿嘿,你今天不是休假吗,出来逛街呀,我在家里待得都快发霉了,想买买换季的衣服。”
陆心榆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来,看了眼时间,然后问:“什么时候?”
“就现在啊!逛会儿顺便在商场附近吃个午饭。”
“嗯,老地方见。”
“好勒!”
陆心榆掀开被子下床,进浴室洗漱。
从卧室出来,妈妈正坐在沙发上织过冬的毛衣。
见女儿出来,陆林芸忙从沙发上站起来,“起了啊,我把饭给你热热。”
女儿在家休息的时候,陆林芸一般不去摆摊,专门在家里给孩子做饭。
“谢谢妈妈。”陆心榆笑眯眯抱了下母亲。
陆林芸拍拍她背,转身去厨房给她热早饭。
不过这个点,也不知该是早饭还是午饭。
一碗热乎的粥,两个馒头,一碟咸菜。
陆心榆其实不太饿,但是妈妈亲手做的早饭,就算不饿也要全部吃干净。
吃饭的时候,陆林芸瞧着女儿,有些欲言又止。
陆心榆察觉到,抬头问:“妈,您有事情要跟我说吗?”
陆林芸点了下头,犹豫半晌,还是说了出来,“前两天你爸来了一趟,过几天他五十岁生日,想让你过去一下。”
陆心榆一听见这话,眉心一拧,脸色瞬间变得难看,“他有毛病吧,我没空去。”
“他好歹也是你爸爸,我和你爸的事情,跟你们没有关系 ……”
“好了好了,妈您别说了。”陆心榆每次听见有关‘父亲’的事情,就本能地感到厌恶,不愿多说。
她迅速把粥喝完,跟着擦了下嘴,从椅子上站起来,“妈,我跟恬恬约了逛街,先走了啊。”
陆林芸知女儿不愿听见有关她父亲的事情,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叮嘱说:“那行,路上注意安全啊,别玩太晚了。”
“知道了,妈。”
陆心榆和孙恬恬约了在时代广场见面。两人许久没见了,一见面,孙恬恬就激动地扑上来给她一个大大的熊抱。
抱完了又拉着她瞧了半晌,摸摸她脸,一脸心疼,“我的天啊,我的心榆大宝贝,一阵子不见,你怎么又瘦了?!”
陆心榆笑,说:“忙的呗,你以为我像你啊,大画家,天天待在家里画画,吃个饭还得你们家沈老板端到床边喂。”
孙恬恬嗤笑声,挽住陆心榆胳膊,“对了,你那天相亲怎么样啊?”
两人一边往商场里面走一边聊天。
“不怎么样。”
“长得不好看吗?”孙恬恬问。
“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而且跟我也说不到一块儿。”
孙恬恬侧头,笑眯眯问:“那你喜欢什么类型啊?小狼狗呢?”
陆心榆顿时想到了林琛,默了几秒,摇头,“太小了,不适合我。”
两人走进一专柜,陆心榆四处望了两眼,顺手拉开衣架上的一件针织开衫,浅粉色挺漂亮,下意识看了下吊牌——2899
她打了个激灵,立刻将衣服放下了。
回头,孙恬恬正拿着一件衣服在镜子面前比划,一边说:“怎么就不合适你了?你又没试过。”
“小孩子闹着玩玩而已,我可玩不起。”
“你怎么知道人家是闹着玩的?”
“一见钟情,你信吗?”
孙恬恬回头,眼睛眨了两下,指着自己,“你在跟我开玩笑么,陆医生。”
陆心榆:“…………”
好吧,她忘了,孙恬恬就是一见钟情在大学的时候喜欢上比她高一届的沈念深,然后厚着脸皮开始一路狂追,最后修成正果,过上了被她们家沈老板宠上天的幸福生活。
所以说,孙恬恬简直是一见钟情的忠实拥护者。
但陆心榆不是,她不相信一见钟情,也不相信永恒的爱情。就算有,她也不认为自己会那么幸运地遇见。
“你知道我不会拿感情当儿戏的。”不轻易开始,开始就不会结束。陆心榆随手又翻了几件衣服,发现这里的衣服都太贵了,不适合她,索性走到沙发上坐下。
孙恬恬将衣服放下,走过来说:“我的陆医生,人家是恐婚,你这是日常恐男人啊。”
孙恬恬这话准确无误地戳到了陆心榆的脆弱点,她微垂下眼,突然不吭声了。
孙恬恬拉着陆心榆往外面走,到了外面,没人的地方,很认真地看着她,“心榆,我一直以为你好了。”
陆心榆睫毛颤了颤,轻轻抿了下唇。
陆心榆长得很漂亮,从初中到大学,追她的男生几乎没有断过。即便是现在,医院里对她有意思的男同事也不是没有。
但就像孙恬恬说的,别人是恐婚,她是恐男人。
一方面希望能得到爱情,但一方面又不敢相信男人,任何男人。
她不像孙恬恬,从小就活在一个很温暖很有□□里,那么相信爱情,那么义无反顾。
关于童年,她记忆里最多的就是父母天天吵架的场景。小时候家里穷,父亲在工地搬砖做泥水工,母亲也跟着去,父亲做什么,她也跟着学,两个人一起努力,想把家里的日子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