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2章
在二人的语境里,安律师心心念念的那个平等王的位置,和一份肉夹馍,差不离。
周泽伸手,指了指对面的墙壁,道:
“裱上了。”
老道先前和安律师带回书店的那幅山水画,周泽在昨晚就让莺莺给贴在了墙壁上了。
不大不小,面积刚刚好。
其实,一幅水墨画贴在墙壁上,反而能给书屋的装修上,增添一股书香气息,毕竟,这幅画,确实画得很好。
唯一的缺点,
可能就是里面只有景,却没有人和物,未免显得不够生动,稍显清冷了一些。
老道把小猴子放下来,自顾自地走到了那幅画前。
小猴子挺着个圆滚滚的肚皮,一晃一晃地走到白狐身边,还不时地打个嗝儿。
白狐鼻子灵,从这嗝儿里,它嗅到了恐怖的灵气。
一时间,目光里,全是艳羡!
而小猴子眼里,只有残余的惊恐和绝望。
是的,地藏种了几百年的灵芝仙药,被老道一股脑地全都塞进它嘴里了,得亏它本体是一尊妖猴,身躯强悍,但就这样,依旧被撑得够呛。
“不舒服的话,可以吐点儿出来,我帮你接着。”
白狐关切地说道。
这时,
老道忽然“呵”了一声,
白狐整个人如遭电击,毛发都竖直了起来,马上吓得匍匐在了地上。
小猴子又打了个嗝儿,走过去,抱住白狐,回瞪了老道一眼。
老道这才不作理会。
要晓得,
在前一刻,
老道可是曾在泰山顶上,
连灭三巨头,
硬生生地把一头^(* ̄(oo) ̄)^,
哦不,
是硬生生地把一头安不起给推上平等王的位置上的。
此时,
哪怕是身上还残留着的些许硝烟气息,
也绝不是这小小一只白狐能消受得起的。
“我说啊。”
老道回过头,看向周泽。
周泽放下咖啡,看向老道。
“轩辕剑,该找你了吧?”
“轮到我了。”
昨晚周泽又做梦了,
轩辕剑,
已经在其眉心位置了。
老道笑了,
“那是真的快了。”
周泽不语。
老道抿了抿嘴唇,继续道:
“其实,地藏的那会,我是被比下去了,这一点,我心里清楚的。”
“哦。”
“所以,我现在有些犹豫。”
“犹豫什么?”
“犹豫着,我是否应该先留下来,等着看你被轩辕剑砍的景儿,还是为了避免再被比下去一次,早早地,不如归去。”
“随你吧。”
“他们大概晚上就回来了。”
“这么仓促?”
“谁才是真正的老大,他们心里,还是有点数的。最起码,在你被轩辕剑一剑劈死之前,他们在你面前,还是会乖巧得跟狗一样。”
“我不是很喜欢这个比喻。”
“哦,我忘了,你们喜欢把狗说成朋友。”
说罢,
老道往后退了几步,
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道:
“那我,还是再等等吧。”
周泽笑道:
“还是想看我的下场?”
“不看的,不看的。”
老道忙摆手,
继续道:
“我这人,胆儿小,最怕见血了,看得会心发慌,眼发晕,一辈子啊,最见不得这惨烈的事儿。”
“呵呵。”
“先留下来,陪你们聚个餐,再走,至少,在你上路前,得先给你敬杯酒。”
“谢谢好意。”
“应该的,至少相伴一场的缘分,总不能看你走得太孤单,这阳间谁家里走人了,还得比比哪个单位哪个大人物送的花圈更够分量呢不是?”
“是这个理。”
“就是嘛,有我这泰山府君在这里给你送行,至少不能算是寒酸吧?”
“将就。”
接下来,
是长久的沉默,
沉默之后,
是老道的一声叹息,
像是在问周泽,
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他指着自己的鼻子,
道:
“我明明已经躲过了轩辕剑了,
但怎么还是有种,我已经被它杀死了的错觉?”
第七十三章 老人的……指甲
宫殿,是旧的,因为这是平等王陆以前的宫殿。
安律师选择以这里开府建衙,也算是全了自己这个新晋“平等王安”的内心圆满吧。
可能是冥冥之中的缘分,
在那一天,
一位咸鱼老板将平等王陆的玺印丢给了自己,
自己把玩了好一阵子后,
这玺印也就被收走了。
就像是一个科学家写自己回忆录时说自己为什么会走上这一条路一样:
因为小时候,他被陈景润抱过。
安律师觉得,以后地狱肯定也会流传起关于自己的传说,
传说里,
大概率地会剔除掉那位没多少存在感也太影响故事趣味性的咸鱼老板,
呈现出的是:某年某月某日平等王陆于冥冥之中选中了自己的接班人安不起,
因安不起胸怀天下…………(一万个褒义形容词)。
周泽伸手,指了指对面的墙壁,道:
“裱上了。”
老道先前和安律师带回书店的那幅山水画,周泽在昨晚就让莺莺给贴在了墙壁上了。
不大不小,面积刚刚好。
其实,一幅水墨画贴在墙壁上,反而能给书屋的装修上,增添一股书香气息,毕竟,这幅画,确实画得很好。
唯一的缺点,
可能就是里面只有景,却没有人和物,未免显得不够生动,稍显清冷了一些。
老道把小猴子放下来,自顾自地走到了那幅画前。
小猴子挺着个圆滚滚的肚皮,一晃一晃地走到白狐身边,还不时地打个嗝儿。
白狐鼻子灵,从这嗝儿里,它嗅到了恐怖的灵气。
一时间,目光里,全是艳羡!
而小猴子眼里,只有残余的惊恐和绝望。
是的,地藏种了几百年的灵芝仙药,被老道一股脑地全都塞进它嘴里了,得亏它本体是一尊妖猴,身躯强悍,但就这样,依旧被撑得够呛。
“不舒服的话,可以吐点儿出来,我帮你接着。”
白狐关切地说道。
这时,
老道忽然“呵”了一声,
白狐整个人如遭电击,毛发都竖直了起来,马上吓得匍匐在了地上。
小猴子又打了个嗝儿,走过去,抱住白狐,回瞪了老道一眼。
老道这才不作理会。
要晓得,
在前一刻,
老道可是曾在泰山顶上,
连灭三巨头,
硬生生地把一头^(* ̄(oo) ̄)^,
哦不,
是硬生生地把一头安不起给推上平等王的位置上的。
此时,
哪怕是身上还残留着的些许硝烟气息,
也绝不是这小小一只白狐能消受得起的。
“我说啊。”
老道回过头,看向周泽。
周泽放下咖啡,看向老道。
“轩辕剑,该找你了吧?”
“轮到我了。”
昨晚周泽又做梦了,
轩辕剑,
已经在其眉心位置了。
老道笑了,
“那是真的快了。”
周泽不语。
老道抿了抿嘴唇,继续道:
“其实,地藏的那会,我是被比下去了,这一点,我心里清楚的。”
“哦。”
“所以,我现在有些犹豫。”
“犹豫什么?”
“犹豫着,我是否应该先留下来,等着看你被轩辕剑砍的景儿,还是为了避免再被比下去一次,早早地,不如归去。”
“随你吧。”
“他们大概晚上就回来了。”
“这么仓促?”
“谁才是真正的老大,他们心里,还是有点数的。最起码,在你被轩辕剑一剑劈死之前,他们在你面前,还是会乖巧得跟狗一样。”
“我不是很喜欢这个比喻。”
“哦,我忘了,你们喜欢把狗说成朋友。”
说罢,
老道往后退了几步,
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道:
“那我,还是再等等吧。”
周泽笑道:
“还是想看我的下场?”
“不看的,不看的。”
老道忙摆手,
继续道:
“我这人,胆儿小,最怕见血了,看得会心发慌,眼发晕,一辈子啊,最见不得这惨烈的事儿。”
“呵呵。”
“先留下来,陪你们聚个餐,再走,至少,在你上路前,得先给你敬杯酒。”
“谢谢好意。”
“应该的,至少相伴一场的缘分,总不能看你走得太孤单,这阳间谁家里走人了,还得比比哪个单位哪个大人物送的花圈更够分量呢不是?”
“是这个理。”
“就是嘛,有我这泰山府君在这里给你送行,至少不能算是寒酸吧?”
“将就。”
接下来,
是长久的沉默,
沉默之后,
是老道的一声叹息,
像是在问周泽,
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他指着自己的鼻子,
道:
“我明明已经躲过了轩辕剑了,
但怎么还是有种,我已经被它杀死了的错觉?”
第七十三章 老人的……指甲
宫殿,是旧的,因为这是平等王陆以前的宫殿。
安律师选择以这里开府建衙,也算是全了自己这个新晋“平等王安”的内心圆满吧。
可能是冥冥之中的缘分,
在那一天,
一位咸鱼老板将平等王陆的玺印丢给了自己,
自己把玩了好一阵子后,
这玺印也就被收走了。
就像是一个科学家写自己回忆录时说自己为什么会走上这一条路一样:
因为小时候,他被陈景润抱过。
安律师觉得,以后地狱肯定也会流传起关于自己的传说,
传说里,
大概率地会剔除掉那位没多少存在感也太影响故事趣味性的咸鱼老板,
呈现出的是:某年某月某日平等王陆于冥冥之中选中了自己的接班人安不起,
因安不起胸怀天下…………(一万个褒义形容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