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姜元的杂货店》
  作者:祈幽
  作品简评:
  姜元重生回到十年前,成为了三界杂货店昆吾居的主人,本来以为自己是来当大佬的,没想到真正掌管杂货店并不容易,需要努力开荒、勤奋耕耘,还要送货上门、走遍三界。还有他前世相伴十年的爱人方晟言神秘莫测,拥有双重背景,姜元如何拨开迷雾见到他的真心……
  本文通过小老板姜元经营杂货店的视角,写了一个人神鬼怪在三千大世界中生活的故事,整体温馨自然、真实轻松,作者用流畅的文笔,讲述了围绕着杂货店发生的市井日常、妖鬼趣事。
  第1章 原味裹胸
  南洲大学主校区后头的老街不知道哪年哪月开了一家杂货店,门脸儿不大、门庭冷落,看着颇有些寂寥。大概是经营不下去了,二十年前关了门,自此杂货店被人淡忘,偶然有人想起竟然记不住它究竟在老街的哪块地方。
  一周前,杂货店悄无声息地重新开了张,自此来往于此的街坊四邻脑海中关于杂货店的记忆变得鲜活了起来,能够感叹地对家里面晚辈说:那家杂货店啊,卖的东西可稀奇了。
  要问杂货店在哪里,抬手一指老街的最里面,看到一棵大槐树便是了。
  两人堪堪合围的大槐树如盖似云的树冠下是与其它老建筑别无二致的青砖青瓦的小院儿,小院儿临街的地方做成了店铺,店门大敞,门上悬着一块古拙的牌匾,匾上有着三个苍劲有力的墨色大字——昆吾居。
  牌匾两侧伸出来的门梁上各挂着一盏黄皮纸的灯笼,仔细瞧,灯笼里亮着灯。
  “哎呦,店里面门槛忒高,我差点儿迈不进来。”在老街上开小超市的李婶午后闲着没事儿就走街串巷地到处走走,看着重新开门的杂货店就想着还不认识里面的老板是谁,于是就走了进来瞧瞧。
  杂货店的门槛是真的高,目测下来估摸有三十公分,不熟悉迈门槛的还真是会被拌一下。
  “老里老早的规矩,门槛造高了不是更好迎贵客。”
  清朗干净、富有朝气的声音,李婶望过去,眼前蓦地一亮,好俊的后生,浓眉深目高鼻梁,天生的笑唇弯弯,笑着说话的时候两颊上的酒窝若隐若现,看起来又帅气又明朗,还让人很有亲近感。耳垂上赶时髦地戴着一颗黑色的耳钉,倒显得不娘气。
  “小伙子叫什么名字啊?多大年纪了?有没有女朋友?是在店里面工作吗?”李婶靠到了柜台上,热情地询问着种种,“婶子有个侄女就在南洲大学上学,长得可漂亮了,要不介绍介绍。”
  “谢谢婶婶,我还是学生呢,家业没有立起来,就不说谈恋爱的事情了。”姜元知道像李婶这样走街串巷的老住户最轻易得罪不得,不然名声就在这一片臭了,天知道半天过后会传出多少是非。笑着请李婶在一边的茶座那儿坐下,姜元给她倒了一杯水果茶,六月初夏的午后喝上一杯酸酸甜甜的水果茶最好不过。
  “成家立业是好事儿,但谈恋爱也不能够耽误,等毕业了好女孩儿就被人家挑走了。”
  李婶苦口婆心,恨不得立刻就打了电话把自己的侄女喊过来介绍给姜元,姜元始终报以微笑,并没有答应。
  李婶遗憾地咂咂嘴,就跟着姜元闲话家常,了解到更多,这才知道昆吾居重新开业店老板就是眼前的小伙子,说是过来继承家业的,也不准备做大,就想给店里面的货物找到有缘人。聊了很久,灌了一肚子的水果茶之后李婶心满意足地走掉了,不出半天,这条街上的人肯定都会知道昆吾居的老板是个姓姜的年轻后生。
  抬高了腿跨出门槛,李婶下意识地往旁边的柜台那儿看了一眼,看到了电脑屏幕后头戴着黑框眼镜的女人,心里面觉得有些莫名的熟悉。走出昆吾居,站在阳光下,李婶蓦地后脊发凉,二十年前她还是个丫头片子的时候就不时来昆吾居找店老板唠嗑,见过里面的几个店员,其中就有那个女人……
  “怎么可能,二十年过后了我都成大妈了,她怎么可能还是小姑娘,肯定是看错了。”李婶自言自语了一番,快步地走回了家。
  …………
  ……
  昆吾居内,“l”形状的大柜台后面是贴着墙摆放的货架,货架上放着杂七杂八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柜台短边的那头放着电脑,后面坐着的女人是店里面的网店客服,店老板姜元搬了一张高脚凳正对门在长边那头后面坐着,在店员珠珠“哒哒”清脆的敲击键盘的声音中思绪乱飞。
  他抬手摸到右耳耳垂,耳钉便落在了手心中,拿到跟前,“耳钉”如有自己的意志一般变大变小,黑洞洞的它有个名字叫做玄鉴,是昆吾居主人最重要的身份象征,整个杂货店内的货物绝大多数都是玄鉴吐出来的。
  玄鉴据说是连接着弱水的河底,“弱水三千,鸿毛不浮”,沉进去的东西唯一出来的方式大概就是通过玄鉴重见天日了。
  玄鉴怎么到他手里、他怎么接手了三界唯一杂货店昆吾居,事情还要从一周前他刚刚重生那会儿说起。
  不错,姜元本身就不是个普通人,他是经历了十年困苦后重生到22岁的。重生那天他正坐在车上,开车的是爸爸,妈妈坐在副驾驶座上扭头教育着叛逆期的妹妹要好好和哥哥相处,妹妹坐在他的旁边闷着头不吭声。
  当时的情况并没有给姜元多长时间来适应重生的时差,因为车子再往前开就会遭遇到毁灭性的车祸,他们全家只会活他一个,并且肇事逃匿的罪魁祸首会因为钱权地位逍遥法外。
  “爸,爸,停车啊!”姜元大喊着,抓着椅背手因为紧张而痉挛地蜷缩,他要阻止车祸的发生。
  爸爸莫名其妙地问着,“怎么了?”车速并没有下降。
  电光火石之间,姜元用力地咬着牙,身体先于大脑,打开车门跳了出去。
  紧急刹车下轮胎摩擦地面的“刺啦”声响刺激着耳膜,却是姜元听到的最美妙的声音,他趴在地上,胳臂上是火辣辣的疼,却高兴地哈哈大笑起来。因为儿子跳车而惊魂未定的爸爸打开车门走了出来,看到儿子这个样子心砰砰地剧烈跳动,也就是在那个瞬间,肇事车辆按照固有的轨迹飞速而来,与前世不同,这一世有了姜元的干预,车子没有撞上姜家的车,而是擦着边重重地撞上了行道树,猛烈地砰一声后那辆跑车上的驾驶员生死不知。
  恍惚中,跳车擦伤了整条手臂的姜元被爸爸架着上了救护车,怎么进的医院、怎么被医生各种折腾、怎么做的检查都在他的魂游天外中过去,最后医生说他脑震荡、皮外伤,住院一天观察观察没事儿就可以回家静养了。
  听着病房外父母担忧地交谈声,躺在病床上的姜元笑了,管它重生还是做梦,只要家人安好他耽于其中又如何。
  “唔……”
  姜元被什么东西糊了一脸,好容易挣扎着把东西从脸上撕下来,他发现贴着自己脸的是个黑色的、扁平的圆形物件儿,手感滑润冰凉,玉石一般。在他手上亲昵地跳动着、变化着大小,让姜元想到了姑妈养的小狗,见到喜欢的人了也是这么撒娇的。
  “玄鉴很喜欢你。”
  姜元警惕地抬头,不知何时床脚蹲坐了一只白胖白胖的猫儿,它极力地缩着自己软丢丢的肚子,短小的前爪搭在身前摆出了一个对它来说已经相当努力的严肃姿态。
  “姜元是吧,你不用对我这么防备,我不是妖物,而是四灵之一的白虎神兽,是给你带来莫大喜讯的人。”胖猫脸上露出和善的笑容,用一种狼外婆诱哄小红帽吃苹果的语气说:“你手上的玄鉴乃唯一一家卖货于三界上下的杂货店昆吾居主人的身份象征,恭喜你得到了玄鉴的喜爱,成为了昆吾居的新主人。”
  姜元:“呃?!我在做梦?”不然猫为什么会说话?
  白猫以不符合体型的灵巧动作跳到了姜元的大腿上,挥起爪子就给了姜元一巴掌,完了还问:“疼吗?”
  被打的很疼的姜元:“……”虐猫犯法吗?
  “疼就对了,你不是在做梦,重生是真实的哦,十年后的你与爱人走投无路之下相拥着跳河自杀,你恰好被玄鉴接住,它带着你回到了十年前,从人生的转折点重新开始,感觉如何?”
  姜元低头看向玄鉴,玄鉴乖巧地蹭着他的手掌。恍惚地问:“我、我真的回到了十年前?我的爱人呢?”
  “你的爱人玄鉴可带不回。”白猫用着自己软萌的毛脸一本正经地说:“现在可听好了,我给你两个选择,一则同意,正式接手昆吾居;二则拒绝,你们家的厄运该来的还会来。你要考虑清楚。”
  镇店神兽给姜元两个选择,同意和拒绝。
  一旦同意,自此就和昆吾居绑定在一起,承担常人难以想象的重担。
  一旦拒绝,躲过一次的遭难依然会找上他们家。
  哪里还需要什么考虑,姜元在不了解昆吾居的前提下,毅然选择前者,昆吾居就算是刀山火海为了家人平安他也会闯一闯,更何况昆吾居在世界上的地位并不低,出品的货物受到三界一切生物的追捧,成为它的主人身份地位自此便不一般。
  姜元接手昆吾居之后就努力,努力使自己成为昆吾居真正的主人,他还在试用期,需要通过镇店神兽的多种考验才能够转正。
  “老板。”清甜可爱的声音带着微微的沙哑,像是小钩子一般挠着人心。
  从回忆中清醒过来的姜元抬头,不知何时柜台前站着个用素色纱巾围着头脸、戴着大墨镜的女人,看不出年岁,穿着长及脚踝的灰色长袖肥大连衣裙,哪怕是如此,袅袅身姿依然可窥看出一二。
  大热天的,防晒如此到家并不少见,姜元并未多想,笑着问:“需要什么吗?有没有在网上预定过?”
  老店子也要跟上新时代,昆吾居重新开张之后就在某宝上开了网店,取消了过往给老客人邮寄购物手册的麻烦。有了网店之后就可以网上直接购物,也可以通过网店进行预约所要货物之后到店取货,免得错失了自己要的东西,要知道昆吾居看着冷清,生意其实挺好的,各种货物十分抢手。
  女人拉下了纱巾,栗色的长发松散地挽在脑后,几缕发丝调皮地垂荡在耳边,她又摘下墨镜,巴掌大的鹅蛋脸上皮肤白皙透亮,她朝着林梧俏皮地眨眨眼,轻声地说:“网店名字叫什么,我还没有关注呢。”
  看到女人的脸,姜元不要太熟悉,整天都可以从各种大幅海报、视频广告中看到,是娱乐圈当红小花胡玫莉,她身上既有少女的甜美,又有成熟女人的风韵,甫一出道便俘虏了万千男人的心,成为了当之无愧的宅男女神。
  “就叫昆吾居。”姜元介绍着自家的网点,眼中有着对胡玫莉美好姿容的欣赏却并没有痴迷的沉浸其中。
  胡玫莉眼中闪过遗憾,转念一想又觉得是意料之中,能够接手昆吾居的人哪里会被皮相所惑。
  “有什么需要的?”姜元例行公事地问着,到店购物的客人不知道是不是商量好的,来了之后都不会直白了当地说明自己要什么,需要他反复问了几次之后才犹犹豫豫地说明来意。
  胡玫莉浅浅一笑,柔媚多情,“老板,我要一条裹胸,我听家姐说它就在昆吾居。”她抬手挡着嘴,似害羞地说:“是妲己娘娘五百年前在水边遗失的那条呢,绣着牡丹争艳图,只要得到裹胸,娘娘修行过程中积累的美容养颜、蛊惑人心的法子可都学到了。老板,裹胸还在吗?”
  “还在。”姜元已经熟记店内库存,不需要去仓库里翻找便脱口而出。他看了看埋首于电脑的珠珠,他个新老板还真是催不动这些老员工,还是自己亲自打个电话给仓库好了,“稍等,马上就送来。”
  胡玫莉拍拍胸口,“幸好还在,我来的及时。”
  给仓库去了个电话,不到五分钟后门上的门帘子便掀开,长发披散、肤色青白、穿着白色长裙的十六七岁姑娘捧着个托盘走了过来,把托盘给了姜元之后,她幽幽转身如同来时一般飘走了,脚跟不沾地,可不就是飘飘。
  托盘上整齐叠放着一条天青色绣大红牡丹的裹胸,柔软的丝绸质地,看起来不过小小一块,但拿起来后足有两三米长,轻薄无物,还散发着幽幽香味,味道是说不出的香甜,此件裹胸名为原味裹胸,真是令人浮想联翩,是不是千年前的妖姬妲己便是这般美妙的体香。
  展示完物品之后,姜元说道:“原味裹胸,售价五万五,现金、刷卡还是扫码?”
  昆吾居的货物定价就是这么的嚣张,完全无视物价管理条列,垄断行业、独家买卖的情况下就是可以狮子大开口,有人竞价的话还能够飚的更高。
  接手昆吾居的姜元心中暗暗地说了一声:黑店!不过这种感觉他喜欢……
  胡玫莉用纤长的手指小心翼翼地抚摸着原味裹胸,仿佛隔着千万里的距离和狐族的偶像妲己娘娘有了近距离的接触,她激动地手指颤栗,说话的声音也带上颤抖,“我、我要刷、刷……”
  话音未落,就有人裹着一阵风般地从门外冲了进来,截胡地人高声地喊着,“六万,我要了。”进来的是个穿休闲西装的年轻男人,眼睛都不眨地提价五千,大有原味裹胸已经是自己囊中之物的架势。
  胡玫莉秀丽长眉微蹙,“先来先得,怎么可以抢呢?况且裹胸乃我们狐族的至宝,你一条长蛇过来凑什么热闹。”
  年轻男人轻哼出声,“你付钱了吗?裹胸离开柜台了吗?老板收你钱了吗?”那人连连发问,问完了好整以暇地说:“那么,凭什么说裹胸是你的,我可是知道昆吾居的规矩,货未离柜,见者皆可竞价购买,帅哥老板你说是不是呀。”
  “老板你说,有没有这条规矩?”
  二人同时看向姜元,姜元对胡玫莉报以爱莫能助的目光,“抱歉,货未离柜那么就只是昆吾居的商品不属于任何人,但凡有意购买者皆可以付款购买,价高者得。”
  “既然这样,我出七万。”胡玫莉柳眉不展,垂于身侧的手握紧了又松开,尽量轻描淡写地说道。
  “听说胡姐最近手头上不轻松,还是留着钱多买一些水军给自己洗地吧。”
  姜元看男人,有一些眼熟,估计也是个不大不小的明星。重生回来,姜元一门心思在怎么通过考验、尽快转正上,没有闲工夫关注娱乐圈的八卦,所以不知道胡玫莉最近陷入了“插足他人家庭甘当小三”的丑闻当中。
  胡玫莉被戳中痛脚,看着公司后辈洋洋得意的嘴脸,心里面就恨得要死,五指成爪攻击了上去,“姑奶奶年轻的时候走南闯北你这条菜花蛇还是个蛋呢,在你姑奶奶面前嚣张,谁给你的勇气!女人用的裹胸也抢,你怎么不去做变性!”
  “我变成女的不就是行了。”年轻人腰身一扭,躲过了攻击,等转过身时硬朗的五官变得柔和,身量变小,方才合身的西装变得松垮垮,当真是一秒变性了。
  姜元大开眼界,讷讷地说:“勇气大概是梁……擦,你们两个别打了,再打我报警了!”
  第2章 店主这身体不行啊
  胡玫莉两个在昆吾居大打出手拆家了,拿出管制刀具的那种,刀剑相碰发出来的金属撞击声听得姜元牙齿发酸,他上辈子可是领教过刀具的厉害。
  家人车祸过世之后他积极寻找证据,想要把肇事逃匿的富二代绳之以法,但富二代家里面不仅仅有钱,还有权有势,姜元抵押了房产、找了关系准备开始在网络上造势,舆论压力还未成气候,富二代就找了人砍断了他的左手、毁了容貌,扔到了异国他乡,就是要让姜元彻底消失。
  “不准打了,我报警了!”姜元拍着柜面,企图让胡玫莉两个停止打斗,不过收效甚微,柜台旁边的茶几都被打翻了,茶几上盛放着水果茶的琉璃水壶碎了一地,同时碎在地上的还有一碟子豆沙糕,粉糯凉口的绿豆糕被四只脚踩来踩去,糊在了地上成了难看的颜色。
  身为爱惜食物的吃货,姜元心疼死了,果断拿起手机报警,类似于此类动真家伙的火拼还是交给警察叔叔比较靠谱。
  “哒哒哒”清脆的敲击键盘声响中,客服珠珠微微抬头,视线擦过黑框眼镜的边缘看了姜元一眼,抿了抿嘴,沉默地没有说话。
  妖怪是论实力排资论辈的,几十年修为的打过了百多年修为的,后者就要遵前者一声前辈,适用着强者生存的丛林法则。
  “胡姐姐,你已经被我按在地上摩擦,是不是可以放弃了,裹胸归我了哦。”穿西装一秒变性的小姐姐踩着胡玫莉的背,洋洋得意地说:“就不用狐大仙儿喊我一声前辈了,哈哈。”
  胡玫莉不肯放弃,吐出一口血沫,“吃丹药堆出来的实力有什么好耀武扬威的,蛇族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嘻嘻,有实力就行,管什么嗑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