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古老的城市
“您是林德大人?”约翰艰难地抬起头,看清了林德,显得有些吃惊。林德的身份莫莱雪等人也不会向这群村民介绍,因而约翰只知道林德是一位吸血鬼。约翰知道林德的名字还是林德自己说的,从那群孩提口中得知。
“你是?”林德疑惑地问道。主要是悲催的约翰此刻脸都被埃里打肿了,门牙还掉了两颗,满嘴鲜血。林德认不出这幅模样也不奇怪。
约翰抬起头连忙扫视整个屋子,试图寻找所谓的“伯爵”,因为他误以为林德只是一个服侍的吸血鬼。不过,这也足够令约翰激动了,因而连忙说道:“大人,我是沃野村村正,约翰,你应该还将记得我吧?。”
林德仔细地瞧了一番,皱着眉头,总算认了出来,整件事让他有点困惑,问道:“是的,我认识你,不过沃野村……”
“唉,我侥幸逃过一劫……”约翰显得有些忧虑。
林德并不想过问是什么原因,既然约翰能够活下来,也算是他的幸运。
而约翰并没有看见那个“伯爵”,故而又匍匐在地,哀求地说道:“林德大人能够带我去见伯爵吗?”
“你先起来吧。”林德想了想,看来约翰是误会了,这样也好,说道:“这个要求恐怕不能,不过你有什么可以对我说,我替你传话吧!”
“谢…谢谢。”
林德直接问道:“你怎么弄成这样了?”
“摔……摔的”约翰可没胆子说是让埃里打的。
“摔的?”林德也没多疑,于是问向正题,说道:“你找伯爵有什么事?不妨说来听听。”
“大人,市政官马弗布尼就是一个酒囊饭袋,我要控告他!”约翰失去的门牙说话有些漏风,但好在并不妨碍他吐字。
“哦?”这一下林德来了兴趣,兴致勃勃地说道:“就是刚才那个胖子?”
“对对对,大人们将外面各地的村民带到马弗布尼,按照市政法,应该由他进行安排,结果他压根就不曾过问,反而加以胁迫。大多数人饿的饿,死的死,卖儿鬻女。”约翰并没有说关于布兹的那件事,而是说这这件不搭边的事,但这个是很触及吸血鬼底看似线的事。
因为吸血鬼懒得管理领地内的人类,人类在他们眼里就像是放养的牛羊一般。这些牛羊有一个带头的,羊群自我约束自然当然是最好的,但如果这个带头的不听话,就宰了换一个。故而约翰知道,说一个家破人亡的惨剧,吸血鬼怎么可能去管。人类的死活与他们又无关,只要人类纳够血税即可,至于是用什么方式获得的鲜血,吸血鬼其实并不在意。反而,如果约翰说雷蒙不听话,毕竟吸血鬼费劲将人带回来,结果在马弗布尼饿死了。或许应该能够引起伯爵的不满,这是他最希望看到的。
“那么,你为什么要来告雷蒙?”林德从约翰表情上读出了一丝的异样,而且如果这件事如果和约翰没有瓜葛,他又为何犯不着冒着生命危险擅自闯入。
“因为,因为我也是将饿死的其中之一。”约翰实在找不到借口,说了这么一句。
这不自然的解释被林德注意到了,他深思熟虑了一小会儿,敲了敲桌子上的匣子,意味深长说道:“约翰,你应该不知道这里面是什么,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是那个叫雷蒙的市政官送给伯爵大人的礼物。”
约翰绝望地跪倒在地,哀求道:“大人!算我求求您吧,我可没东西送伯爵和您啊。”
约翰误以为林德是和埃里一样要好处。而且雷蒙德礼物肯定价值不菲,别说不能把这话送到伯爵耳里,即使送到了也有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林德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对约翰道:“行了,我替你传这个话。就当作是当初你让我饮的那杯血的报酬。”
说起那杯血林德依旧有些反胃,林德和约翰算上这一次也算是两次了,结果这两次约翰都误解了。第一次误以为林德是要喝血跑出来溜达,然后约翰给了林德一杯鲜血。而这一次,似乎约翰误以为林德只是一个跟班,这还真是一件趣事。
“那……伯爵那里……”约翰担忧地问道。
林德觉得这个老头比雷蒙还要有趣,带着笑意说道:“这可不是我能决定的了。你回去吧,我还有事情要办。”
约翰有些不知所措,他原本冒着必死的心进来,结果没见到“伯爵”,但自己想说的又轻易地传达到了,犹豫了一下,最终鞠躬行礼,缓缓退出。
而林德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约翰,你记得沃野村有一个叫休格尔的人吗?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孩?”
约翰骤然停下,回忆了一下那些让他有些难受的名字,带着悲伤的心情,恭谨鞠了一躬,回答道:“村里一百来号人,并无一人叫休格尔,尊敬的大人。”
“抱歉让你让你回忆了这些,你下去吧。”林德挥了挥手,他不是有意触动约翰的伤心处,主要是他突然想起来那个在沃野村,利亚目救的那个小骷髅。
休格尔不是沃野村的人?可为什么又会躺在那尸堆里,难道是他撒谎了在骗我,还是由于成为了未寂者,失去了自己的记忆,最终胡乱说了一个名字?
整件事林德老早就觉得奇怪,但现在毫无头绪,这一切只是他的直觉。
林德吐了一口气,又翻起了一些关于马弗布尼的记载。虽然也没什么太过于重要的讯息,但林德还是了解到了这个城市的从建造到现在发生的各种重大事件,比如这座城建于三千多年前,由第一批人类先民进入尔莎森林建立,当时精灵已经退出了这片骸骨森林。不过,令林德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不怎么样的城市,居然是和始祖奈亚纳.索托斯同时期建立的,简直不敢相信这个古老的城市几千年几乎没有丝毫的发展,规模依旧如此的小。大概是因为此后就被吸血鬼占领的原因吧。
虽然到目前为止,这里曾多次被人类攻陷过,而且当时还作为人类侵入骸骨森林的一颗重要的一个钉子,不过最终还是被吸血鬼夺回,最后成为了罗塞尔亲王的封地,而后又分封给了阿诺德。
虽然说这座城的历史可以说很古老,但这个记载却并非很长,而且林德能够感觉到这些记载是以人类的口吻写的。可能是因为吸血鬼并没有记载历史的习惯,动不动就能活个上千年的种族,和人类这种短命的物种比起来,的确没有记录历史,传递知识的必要。
“你是?”林德疑惑地问道。主要是悲催的约翰此刻脸都被埃里打肿了,门牙还掉了两颗,满嘴鲜血。林德认不出这幅模样也不奇怪。
约翰抬起头连忙扫视整个屋子,试图寻找所谓的“伯爵”,因为他误以为林德只是一个服侍的吸血鬼。不过,这也足够令约翰激动了,因而连忙说道:“大人,我是沃野村村正,约翰,你应该还将记得我吧?。”
林德仔细地瞧了一番,皱着眉头,总算认了出来,整件事让他有点困惑,问道:“是的,我认识你,不过沃野村……”
“唉,我侥幸逃过一劫……”约翰显得有些忧虑。
林德并不想过问是什么原因,既然约翰能够活下来,也算是他的幸运。
而约翰并没有看见那个“伯爵”,故而又匍匐在地,哀求地说道:“林德大人能够带我去见伯爵吗?”
“你先起来吧。”林德想了想,看来约翰是误会了,这样也好,说道:“这个要求恐怕不能,不过你有什么可以对我说,我替你传话吧!”
“谢…谢谢。”
林德直接问道:“你怎么弄成这样了?”
“摔……摔的”约翰可没胆子说是让埃里打的。
“摔的?”林德也没多疑,于是问向正题,说道:“你找伯爵有什么事?不妨说来听听。”
“大人,市政官马弗布尼就是一个酒囊饭袋,我要控告他!”约翰失去的门牙说话有些漏风,但好在并不妨碍他吐字。
“哦?”这一下林德来了兴趣,兴致勃勃地说道:“就是刚才那个胖子?”
“对对对,大人们将外面各地的村民带到马弗布尼,按照市政法,应该由他进行安排,结果他压根就不曾过问,反而加以胁迫。大多数人饿的饿,死的死,卖儿鬻女。”约翰并没有说关于布兹的那件事,而是说这这件不搭边的事,但这个是很触及吸血鬼底看似线的事。
因为吸血鬼懒得管理领地内的人类,人类在他们眼里就像是放养的牛羊一般。这些牛羊有一个带头的,羊群自我约束自然当然是最好的,但如果这个带头的不听话,就宰了换一个。故而约翰知道,说一个家破人亡的惨剧,吸血鬼怎么可能去管。人类的死活与他们又无关,只要人类纳够血税即可,至于是用什么方式获得的鲜血,吸血鬼其实并不在意。反而,如果约翰说雷蒙不听话,毕竟吸血鬼费劲将人带回来,结果在马弗布尼饿死了。或许应该能够引起伯爵的不满,这是他最希望看到的。
“那么,你为什么要来告雷蒙?”林德从约翰表情上读出了一丝的异样,而且如果这件事如果和约翰没有瓜葛,他又为何犯不着冒着生命危险擅自闯入。
“因为,因为我也是将饿死的其中之一。”约翰实在找不到借口,说了这么一句。
这不自然的解释被林德注意到了,他深思熟虑了一小会儿,敲了敲桌子上的匣子,意味深长说道:“约翰,你应该不知道这里面是什么,不过我可以告诉你,这是那个叫雷蒙的市政官送给伯爵大人的礼物。”
约翰绝望地跪倒在地,哀求道:“大人!算我求求您吧,我可没东西送伯爵和您啊。”
约翰误以为林德是和埃里一样要好处。而且雷蒙德礼物肯定价值不菲,别说不能把这话送到伯爵耳里,即使送到了也有可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林德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对约翰道:“行了,我替你传这个话。就当作是当初你让我饮的那杯血的报酬。”
说起那杯血林德依旧有些反胃,林德和约翰算上这一次也算是两次了,结果这两次约翰都误解了。第一次误以为林德是要喝血跑出来溜达,然后约翰给了林德一杯鲜血。而这一次,似乎约翰误以为林德只是一个跟班,这还真是一件趣事。
“那……伯爵那里……”约翰担忧地问道。
林德觉得这个老头比雷蒙还要有趣,带着笑意说道:“这可不是我能决定的了。你回去吧,我还有事情要办。”
约翰有些不知所措,他原本冒着必死的心进来,结果没见到“伯爵”,但自己想说的又轻易地传达到了,犹豫了一下,最终鞠躬行礼,缓缓退出。
而林德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约翰,你记得沃野村有一个叫休格尔的人吗?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孩?”
约翰骤然停下,回忆了一下那些让他有些难受的名字,带着悲伤的心情,恭谨鞠了一躬,回答道:“村里一百来号人,并无一人叫休格尔,尊敬的大人。”
“抱歉让你让你回忆了这些,你下去吧。”林德挥了挥手,他不是有意触动约翰的伤心处,主要是他突然想起来那个在沃野村,利亚目救的那个小骷髅。
休格尔不是沃野村的人?可为什么又会躺在那尸堆里,难道是他撒谎了在骗我,还是由于成为了未寂者,失去了自己的记忆,最终胡乱说了一个名字?
整件事林德老早就觉得奇怪,但现在毫无头绪,这一切只是他的直觉。
林德吐了一口气,又翻起了一些关于马弗布尼的记载。虽然也没什么太过于重要的讯息,但林德还是了解到了这个城市的从建造到现在发生的各种重大事件,比如这座城建于三千多年前,由第一批人类先民进入尔莎森林建立,当时精灵已经退出了这片骸骨森林。不过,令林德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不怎么样的城市,居然是和始祖奈亚纳.索托斯同时期建立的,简直不敢相信这个古老的城市几千年几乎没有丝毫的发展,规模依旧如此的小。大概是因为此后就被吸血鬼占领的原因吧。
虽然到目前为止,这里曾多次被人类攻陷过,而且当时还作为人类侵入骸骨森林的一颗重要的一个钉子,不过最终还是被吸血鬼夺回,最后成为了罗塞尔亲王的封地,而后又分封给了阿诺德。
虽然说这座城的历史可以说很古老,但这个记载却并非很长,而且林德能够感觉到这些记载是以人类的口吻写的。可能是因为吸血鬼并没有记载历史的习惯,动不动就能活个上千年的种族,和人类这种短命的物种比起来,的确没有记录历史,传递知识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