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计多端的暗恋 第70节
奶茶店很火,裴阚寻排队十几分钟才买到一杯红豆冰沙,拿回来后第一件事是用纸做的杯套垫好冰凉的杯子递给她。
第二件事就是重新牵手。
……
好吧,喜欢牵就牵吧。
简雾也无语了,默默地低头喝奶茶。
回到家后,简雾上网搜索‘男朋友特别喜欢拉手是怎么回事’,结果词条下弹出了一堆让人面红耳赤的秀恩爱留言——
‘原来还真的有人问这种问题?恕我直言,不是故意秀那就是第一次谈恋爱的雏,姐姐告诉你,你男票这是渴望亲亲抱抱举高高呐。’
‘过来人来秀一句,男生不可能只单纯满足于拉手的,现在是拉手,之后就是接吻,然后就是doi了。’
‘喜欢拉手就是太喜欢你啦,皮肤接触饥渴症听说过没有?’
‘不得不说,我和我男朋友刚谈恋爱的时候他也是超喜欢拉手,大热天的也得拉手,都快粘在一起了,后来我亲了他一下,啧啧,接下来我就不说了,各位姐妹请脑补……’
第一次谈恋爱的小雏鸟看脸红了。
简雾连忙关掉网页,心脏却是扑通扑通直跳。
裴阚寻的‘症状’似乎和网上那些春梦言论完全一致,所以…他是渴望和自己皮肤接触么?
只是拉手就这么频繁了,那如果自己亲他一下话……会怎么样?
只是想到这个可能性,简雾脸上就犹如火烧火燎一样,燥热的受不了。
她跑到冰箱拿出一瓶冰水灌了几口给自己降温,又举起手来扇了半天才稍稍缓解。
正坐在沙发上盘着腿看电视的莫小英听到她的动静,侧头问了句:“小布,怎么了?脸怎么这么红?”
“呃…”简雾有点心虚,支支吾吾的回答:“热的。”
“热?你没开空调么?”
“没有,节约用电。”简雾说完就立刻跑回房间了。
莫小英看着她一骑绝尘的模样皱了皱眉。
啧,孩子越长大就越奇奇怪怪,真不好管。
简雾做贼一样的跑了回来,刚进屋,就看见扔在床上的手机震个不停。
是裴阚寻给自己打电话找她‘连麦’。
谈恋爱了之后,他比起之前的惜字如金更喜欢说话了——当然那只是对着她。
简雾挺享受这种特殊感的。
最近两个人每天晚上都会打电话,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但就像每个热恋中的小情侣一样。
都对‘煲电话粥’这件事有点子执着。
虽然,对于裴阚寻而言煲电话粥其实挺难的,毕竟他话实在是少。
但主动提出打电话并且不挂断的也是他,仿佛对于‘没话找话’这件事,他在不断的实验适应中。
从每次的停顿中的呼吸之间,简雾都能感觉到他的努力。
一种很容易就让她心软的尝试。
于是在之前的某天,简雾就主动说:“裴阚寻,我们可以把打电话当作连麦啊。”
“嗯?”少年不太懂:“连麦?”
“嗯,就是打电话的时候做自己的事情,学习什么的都可以。”简雾笑笑:“不用无时无刻说话,但每次一说话,都会有人回应你。”
是属于一种小情侣之间的浪漫。
这种方式显然非常适合裴阚寻,他已经每天晚上到时间就会找她‘连麦’了。
“对了。”简雾想起今天中午的约饭,趴在床上问他:“约会,你开心么?”
裴阚寻想了想,委婉地回答:“其实还是喜欢两个人约会。”
啧,好直白。
“好呀。”简雾弯了弯眼睛,感慨他的上道,很愉悦地问:“你想去哪儿约会?”
“嗯…图书馆?”
其实裴阚寻也不知道哪里适合约会,他听到女孩儿的这个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简雾爱看书,于是舌尖自动自发就蹦出‘图书馆’三个字了。
然而电话对面的简雾并不知晓他的‘贴心’,一瞬间很想吐血。
图书馆…就不能想点浪漫的地方么?亏她之前还想着要找机会主动亲他一下……
“裴阚寻。”她忍着无语,克制地问:“你还有别的建议地点么?”
裴阚寻已经在网上搜索‘适合约会的地方’这个词条了。
他一个一个阅读着:“电影院?”
简雾有意给他出难题,故意说:“最近没好看电影。”
“那,去游乐场?”
“……咱们又不是小孩子。”
裴阚寻划拉着鼠标,又说:“手工陶艺馆?”
“不会。”
“那吃饭?”
“吃饭能吃一整天啊?”简雾彻底无语了。
可裴阚寻捕捉到的重点却不一样,他眼睛明亮,声音都带了几丝兴奋:“你想跟我呆一整天么?”
这人,脑子聪明捕捉言语漏洞很快,但非要说出来么?!
简雾悲愤:“不、想。”
裴阚寻看着电脑里自称是‘爱情导师’的至理名言——当女朋友口口声声说不想的时候,那她内心其实肯定想!
于是他果断道:“不如还是去我租的公寓吧?”
“能坐着躺着,还能呆一整天。”
虽然裴阚寻不是刻意强调,但‘一整天’这个词也足够让简雾羞惭不已了。
就好像她多主动多饥渴一样!
而且她更没想到,男生居然实在没地方说了居然说出去出租屋呆着的提议。
这叫约会??
裴阚寻还误以为她的沉默是心动,颇为兴奋的劝说:“很安静,还可以自习。”
……
“算了。”简雾认命了,麻木地说:“还是去图书馆吧。”
兜兜转转,她发现这些乱七八糟的提议还不如去图书馆‘约会’。
和男朋友聊天,真折磨人啊。
作者有话说:
论有一个一会儿浪漫一会儿气死人的男盆友(
第44章 诡计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两个人都按时按点的在图书馆‘约会’。
或者,又可以被称为在图书馆一起学习。
一开始简雾还反抗过这种十分不浪漫的约会地点,但渐渐的也躺平了。
毕竟对于他们两个这种喜欢看书喜欢学习的好学生来说,也许图书馆就是得天独厚的约会圣地。
并且市区内的图书馆现在都是ins的网红风格,又大又开阔,随处可见的落地窗还有可以享受下午茶的桌椅沙发,让本来庄重的图书馆看起来更像一个书吧。
没有学校图书馆那种大气儿都不敢喘,生怕打扰的别人的氛围……
其实还挺适合约会的。
简雾逐渐开始说服自己。
并且在这样的图书馆里,他们也不用看太严肃的书。
午后暖洋洋的图书角安宁到近乎静谧,木质暖色的书架和窗外照映进来的阳光勾勒成一道柔和的线,均匀分布在每一个有棱有角的地方。
包括靠着墙坐在垫子上的裴阚寻和简雾身上。
他们在这儿待了将近一下午,背后的墙都快被靠暖了。
简雾手中捧了一本王小波的小说,和裴阚寻头碰头的看着,几个小时下来也看了将近半本了。
不是因为小说总体不够长,主要的原因还是这个小说很有名,他们早就看过了。
此刻会选择这本拿来重新看,也是因为它是‘爱情小说’而已。
自己看的时候没什么,可跟着裴阚寻一起看书,翻到关于sex的大篇幅描写时,总归会有些不好意思。
王小波的文字,一向挺会描写性的。
简雾有些纠结的咬了咬唇,忽然后悔自己干嘛拿这本了。
小姑娘有心想把书放回去重新换一本,侧头偷偷看了一眼裴阚寻,发现男生看得很专注。
黑眸微垂,落在白纸黑字上,分外认真的眼神更加让人面红耳赤了。
简雾‘啪’的一下合上书。
“嗯?”裴阚寻视线转移到她脸上,纳闷的一挑眉:“不看了?”
“…嗯。”简雾蚊子似的应了一声,指甲无意识的在书的封皮上面划了划。
她是想找个理由和契机亲他一下来着,但这本小说一点也不‘纯情’,相比于亲吻的尺度就太超过了。
第二件事就是重新牵手。
……
好吧,喜欢牵就牵吧。
简雾也无语了,默默地低头喝奶茶。
回到家后,简雾上网搜索‘男朋友特别喜欢拉手是怎么回事’,结果词条下弹出了一堆让人面红耳赤的秀恩爱留言——
‘原来还真的有人问这种问题?恕我直言,不是故意秀那就是第一次谈恋爱的雏,姐姐告诉你,你男票这是渴望亲亲抱抱举高高呐。’
‘过来人来秀一句,男生不可能只单纯满足于拉手的,现在是拉手,之后就是接吻,然后就是doi了。’
‘喜欢拉手就是太喜欢你啦,皮肤接触饥渴症听说过没有?’
‘不得不说,我和我男朋友刚谈恋爱的时候他也是超喜欢拉手,大热天的也得拉手,都快粘在一起了,后来我亲了他一下,啧啧,接下来我就不说了,各位姐妹请脑补……’
第一次谈恋爱的小雏鸟看脸红了。
简雾连忙关掉网页,心脏却是扑通扑通直跳。
裴阚寻的‘症状’似乎和网上那些春梦言论完全一致,所以…他是渴望和自己皮肤接触么?
只是拉手就这么频繁了,那如果自己亲他一下话……会怎么样?
只是想到这个可能性,简雾脸上就犹如火烧火燎一样,燥热的受不了。
她跑到冰箱拿出一瓶冰水灌了几口给自己降温,又举起手来扇了半天才稍稍缓解。
正坐在沙发上盘着腿看电视的莫小英听到她的动静,侧头问了句:“小布,怎么了?脸怎么这么红?”
“呃…”简雾有点心虚,支支吾吾的回答:“热的。”
“热?你没开空调么?”
“没有,节约用电。”简雾说完就立刻跑回房间了。
莫小英看着她一骑绝尘的模样皱了皱眉。
啧,孩子越长大就越奇奇怪怪,真不好管。
简雾做贼一样的跑了回来,刚进屋,就看见扔在床上的手机震个不停。
是裴阚寻给自己打电话找她‘连麦’。
谈恋爱了之后,他比起之前的惜字如金更喜欢说话了——当然那只是对着她。
简雾挺享受这种特殊感的。
最近两个人每天晚上都会打电话,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但就像每个热恋中的小情侣一样。
都对‘煲电话粥’这件事有点子执着。
虽然,对于裴阚寻而言煲电话粥其实挺难的,毕竟他话实在是少。
但主动提出打电话并且不挂断的也是他,仿佛对于‘没话找话’这件事,他在不断的实验适应中。
从每次的停顿中的呼吸之间,简雾都能感觉到他的努力。
一种很容易就让她心软的尝试。
于是在之前的某天,简雾就主动说:“裴阚寻,我们可以把打电话当作连麦啊。”
“嗯?”少年不太懂:“连麦?”
“嗯,就是打电话的时候做自己的事情,学习什么的都可以。”简雾笑笑:“不用无时无刻说话,但每次一说话,都会有人回应你。”
是属于一种小情侣之间的浪漫。
这种方式显然非常适合裴阚寻,他已经每天晚上到时间就会找她‘连麦’了。
“对了。”简雾想起今天中午的约饭,趴在床上问他:“约会,你开心么?”
裴阚寻想了想,委婉地回答:“其实还是喜欢两个人约会。”
啧,好直白。
“好呀。”简雾弯了弯眼睛,感慨他的上道,很愉悦地问:“你想去哪儿约会?”
“嗯…图书馆?”
其实裴阚寻也不知道哪里适合约会,他听到女孩儿的这个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简雾爱看书,于是舌尖自动自发就蹦出‘图书馆’三个字了。
然而电话对面的简雾并不知晓他的‘贴心’,一瞬间很想吐血。
图书馆…就不能想点浪漫的地方么?亏她之前还想着要找机会主动亲他一下……
“裴阚寻。”她忍着无语,克制地问:“你还有别的建议地点么?”
裴阚寻已经在网上搜索‘适合约会的地方’这个词条了。
他一个一个阅读着:“电影院?”
简雾有意给他出难题,故意说:“最近没好看电影。”
“那,去游乐场?”
“……咱们又不是小孩子。”
裴阚寻划拉着鼠标,又说:“手工陶艺馆?”
“不会。”
“那吃饭?”
“吃饭能吃一整天啊?”简雾彻底无语了。
可裴阚寻捕捉到的重点却不一样,他眼睛明亮,声音都带了几丝兴奋:“你想跟我呆一整天么?”
这人,脑子聪明捕捉言语漏洞很快,但非要说出来么?!
简雾悲愤:“不、想。”
裴阚寻看着电脑里自称是‘爱情导师’的至理名言——当女朋友口口声声说不想的时候,那她内心其实肯定想!
于是他果断道:“不如还是去我租的公寓吧?”
“能坐着躺着,还能呆一整天。”
虽然裴阚寻不是刻意强调,但‘一整天’这个词也足够让简雾羞惭不已了。
就好像她多主动多饥渴一样!
而且她更没想到,男生居然实在没地方说了居然说出去出租屋呆着的提议。
这叫约会??
裴阚寻还误以为她的沉默是心动,颇为兴奋的劝说:“很安静,还可以自习。”
……
“算了。”简雾认命了,麻木地说:“还是去图书馆吧。”
兜兜转转,她发现这些乱七八糟的提议还不如去图书馆‘约会’。
和男朋友聊天,真折磨人啊。
作者有话说:
论有一个一会儿浪漫一会儿气死人的男盆友(
第44章 诡计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两个人都按时按点的在图书馆‘约会’。
或者,又可以被称为在图书馆一起学习。
一开始简雾还反抗过这种十分不浪漫的约会地点,但渐渐的也躺平了。
毕竟对于他们两个这种喜欢看书喜欢学习的好学生来说,也许图书馆就是得天独厚的约会圣地。
并且市区内的图书馆现在都是ins的网红风格,又大又开阔,随处可见的落地窗还有可以享受下午茶的桌椅沙发,让本来庄重的图书馆看起来更像一个书吧。
没有学校图书馆那种大气儿都不敢喘,生怕打扰的别人的氛围……
其实还挺适合约会的。
简雾逐渐开始说服自己。
并且在这样的图书馆里,他们也不用看太严肃的书。
午后暖洋洋的图书角安宁到近乎静谧,木质暖色的书架和窗外照映进来的阳光勾勒成一道柔和的线,均匀分布在每一个有棱有角的地方。
包括靠着墙坐在垫子上的裴阚寻和简雾身上。
他们在这儿待了将近一下午,背后的墙都快被靠暖了。
简雾手中捧了一本王小波的小说,和裴阚寻头碰头的看着,几个小时下来也看了将近半本了。
不是因为小说总体不够长,主要的原因还是这个小说很有名,他们早就看过了。
此刻会选择这本拿来重新看,也是因为它是‘爱情小说’而已。
自己看的时候没什么,可跟着裴阚寻一起看书,翻到关于sex的大篇幅描写时,总归会有些不好意思。
王小波的文字,一向挺会描写性的。
简雾有些纠结的咬了咬唇,忽然后悔自己干嘛拿这本了。
小姑娘有心想把书放回去重新换一本,侧头偷偷看了一眼裴阚寻,发现男生看得很专注。
黑眸微垂,落在白纸黑字上,分外认真的眼神更加让人面红耳赤了。
简雾‘啪’的一下合上书。
“嗯?”裴阚寻视线转移到她脸上,纳闷的一挑眉:“不看了?”
“…嗯。”简雾蚊子似的应了一声,指甲无意识的在书的封皮上面划了划。
她是想找个理由和契机亲他一下来着,但这本小说一点也不‘纯情’,相比于亲吻的尺度就太超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