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灵草出炉
  瑞气升腾、霞光万道、云雨蒙蒙。
  此时的温室棚当中,居然有了一点点仙气,有那么一点仙家福地的感觉了。
  这就是灵草的功劳啊。
  先天灵草,本就是先天灵气孕育而生的精灵,既吸收天地灵气生长,也能够滋生天地灵气,增厚四周天地间的灵气浓度。
  这也是为何在上古时候,天地间的灵草数之不尽,而天地间的灵气浓度也极其浓厚。
  而后来,修真门派林立,大肆采伐灵草炼丹、炼药,以至于灵草险些绝迹,天地灵气也稀薄了。
  如今的天地,因为灵气稀薄的缘故,不仅修真练武之人境界难以提升,而且怪病、瘟疫横生,实在已经到了存亡之秋了。若非隋戈得到了神农仙草诀,恐怕这辈子都难见真正的灵草究竟长什么样子的。
  温室棚的药田当中,泥土的颜色已经变成了黑铁色,而且带着一种奇怪的泥土香味,无论这颜色、这香味,都证明这片药田的土壤已经蜕变成灵壤了。
  药田,变成了灵田!
  灵田的下方和四周,有隋戈用三天时间才布置好的“八荒云雨大阵”,威力可比之前的“小云雨阵法”提升了十倍不止呢。阵法每隔三个时辰,就会开启一次,那时候整片灵田上空,都被灵气形成的云雨所笼罩,到那时候,千百道阳光从温室棚顶端投射而下,照射在云雨之上,顿时化为七彩霞光,景象极其壮观。
  如今的灵田,一半都种上了三元易经草,另外的一半,种的是普通药草和人参。
  尽管这些三元易经草刚种下去一周,但因为有灵田的滋养,加上“八荒云雨大阵”的灵气滋润,这些灵草已经长到了近一米高,因为是萝卜培育出来的,这些三元易经草叶片又有点像是萝卜,不过根部却又有三个分叉,彼此交错纠缠在一起,有些像是“放大版”的人参。
  不过,人参的根须当然不会是红色的,但就算是百年人参,所蕴藏的草木元气,都远远不如这些已经彻底蜕变成灵草的萝卜,或者说是三元易经草。
  看见这片长势良好的灵草,隋戈心头颇有些自豪,也有些期待。灵草一旦成熟,他便可以配制灵药了,老地主的瘸腿,也就有得治了。
  另外,只要再等几天,当这些灵草凝练的足够的元气之后,他就可以开始练气了。
  想到很快就可以修炼武侠小说、电视中神乎其技的“真气”,隋戈心头不禁有些激动,挥动手中的“锄头”,用力挖向灵田中的一颗“野草”。
  如今隋戈手中的这把锄头,是根据震灵锄法专门打造的法器——震灵锄,上面有许多的符箓文字。但凡灵田当中生长出来的野草,因为从灵田和灵气云雨中吸收了大量的灵气,所以都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如果是普通人,想将灵田中的“野草”拔出来,几乎都是不可能的。
  隋戈淬体大成,当然可以轻易将那些“野草”拔起来。但是,那样做的话,这些野草的根还是留在灵田当中,吸收了灵气,很快又会重新生长出来的。
  而被震灵锄挖过的野草,不仅会连根死掉,而且还会将它们从灵田中吸收的灵气吐纳出来,重新归还给灵田。
  “震灵”之名,就是要将这些“野草”的元气全部震出来,一滴不剩。
  除此之外,震灵锄还有一种功效,可以逐渐改变、提升灵田的品质。只是,这种过程很缓慢罢了。
  当隋戈将这一片灵田的野草铲除完毕的时候,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给打湿了。
  但是隋戈的脸上,却洋溢着激动和喜悦。
  灵草,他终于养出了真正的灵草!
  ※※※
  清晨。
  黄平县,南屏镇,涌泉村。
  村口。
  炊烟袅袅,鸡犬相闻。
  突突突!
  高低不平的机耕道上,驶来一辆无牌照摩托车。
  路况虽然不少,摩托车行驶却飞快,片刻之间就驶入村中。
  此时,隋戈同学就坐在这辆摩托车上,腾云驾雾一般向家中而去。
  腾云驾雾?
  可不是吗。每次坐三狗子这摩托车,那就是腾云驾雾的感觉。因为车速很快,每次越过坑洼之处,几乎能够将人从车上给抛起来,这不是腾云么?另外,三狗子的摩托车款式虽然很土,但是他自己改装过,排量很大,所过之处,总是带起浓浓的烟雾。
  如果不是隋戈身子骨硬朗,坐这么一回摩托车,骨头都会被震散架。
  三狗子跟隋戈同年,也是从小长大的朋友,他的本名叫“尚大学”,因为是家中独子,父母对他寄予了厚望,所以取了这么一个“上大学”的好名字,不过尚大学却连高中都没上,初中没毕业,就干上了买卖山货的生意,倒是赚了一些钱,不过都让他折腾在摩托车上了。
  突突~
  摩托车终于熄火。
  停在了白色围墙的中式庭院门口。
  这地方,就是涌泉村“首富”的府邸,也是隋戈的家了。
  别以为中式庭院就代表品味,老地主之所以修这么一个庭院,其实就是因为从小吃不饱、穿不暖,所以他一直都羡慕着那些大地主们过的日子。后来老地主通过狗皮膏药发家致富了,于是就找人修建了这么一个“地主庄园”。
  俗,真的很俗。
  车停稳之后,尚大学对隋戈低声说道:“衰哥,啥时候你请我喝喜酒啊?”
  “喜酒?啥喜酒?”
  隋戈纳闷道,“我在学校连个正式女朋友都没有,更别提什么喜酒了,我看你应该快了吧。”
  “我哪能呢,没钱没地位的。”尚大学说道,“倒是你,现在家里面就有一位了,让人羡慕啊!”
  “家里有一位?”
  “嗯。不说了,今天还有几趟货要鼓捣,等会儿你自己就看到了。”尚大学满脸艳羡的神情,发动摩托车嗖地远去。
  隋戈走向庭院大门,一边走一边喊道:“爷爷——爷爷,我回来了!~”
  若是往常,只要隋戈这么一叫,老地主就会拄着拐杖走出来。今天喊了两声,却是不见人影。
  “难道这么早老地主就去赶集了?”
  隋戈心想道,本来还想给老地主一个惊喜的,谁知道这老头居然不在家。于是,隋戈只得埋着头去掏钥匙,准备自己开门进去。
  摸出钥匙之后,隋戈看也没看,伸手就去摸铁门的锁,谁知道锁没有摸到,却摸到了一只光滑柔嫩弹性十足的小手。
  鬼吗?
  隋戈心头一惊,下意识地将手缩了回去。
  这屋子除了老地主,不可能还有别的人啊,那不是鬼是什么。
  虽然小小地被吓了一下,但如今隋戈也算是艺高人胆大了,很快就镇定下来,眼睛往铁门里面看去:
  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站在铁门里面,穿着一件花布棉衬衫,一条灰色裤子,再加一双黑色小布鞋,扎着马尾——标准的村姑打扮,她看着隋戈,一脸娇羞,满身都是秀气,说不出的清丽可人。鹅蛋脸,一双眼睛极是灵动,像是山野灵气凝聚而成的。
  不得不说,这位娇俏的小姑娘又给隋戈同学生动地上了一课。
  隋戈再次意识到,自己的审美水平还是不够成熟啊。
  大都市当中,娇花点点,这村野之中,同样有空谷幽兰啊。
  村花,一样可以美丽的绽放啊。
  想当年,西施姑娘,不也是某个小渔村的村花么。
  难怪刚才尚大学说什么“羡慕”的话,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小姑娘吧。
  “你是……隋大哥吧?”
  就在隋戈同学浮想联翩的时候,铁门内站着的小姑娘忽地开口问道。
  “你认识我?”隋戈奇道。
  “嗯,我看过你的照片。”小姑娘说道,俏脸又生出了两朵娇羞的红云。
  “快进来吧。”小姑娘打开了铁门,对隋戈说道,“爷爷一早就去山上的药田挖药了,可能还要过一阵子才会回来的,你先进屋吧。”
  隋戈听这小姑娘的语气,怎么感觉有些不对劲呢?
  仔细一品味,才发现她好像把隋戈当成了客人,而她自己却俨然成了主人似的。
  不过,隋戈倒是不介意,拉开门走了进去。
  进门的时候,一只鹅黄小鸡仔冲了过来,险些被隋戈一脚踏扁。
  “咱家什么时候养鸡了?”隋戈疑惑道。
  老地主好像从来都不养鸡养狗的,家里面的鸡蛋,全是用狗皮膏药换回来的。(老地主喜欢光进不出,所以能换回来的东西,他从来不舍得花钱去买。)
  “是我……养的。”小姑娘有些怯生生地说道,好像犯了什么大错误似的。
  “没事,养点鸡仔好,以后有鸡蛋吃。”隋戈赶忙说道,这小姑娘,就是人见人怜。
  隋戈进屋之后,小姑娘便忙着给他泡茶、倒水,还真是把隋戈当成了客人。
  呆了一阵,隋戈越发觉得不对劲啊。
  老地主就是孤家寡人一个,从小到大,有没什么亲戚、亲人出现过,怎么现在忽地出现了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呢?难道是——
  隋戈脑子当中闪过一道强烈的电光。
  “难道这姑娘,是老地主祸害了那个寡妇,然后……天啊!这老地主还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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