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
宋致宁在纪司予面前,从来收敛三分。
这天却不知怎的,直往他伤口上戳。
“但其实不怪别人拆穿你,如果是她自己发现,得更痛苦,更想不开吧。
话又说回来,虽然我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梦醒的,可醒过来了,能堂堂正正自己选择离开纪家,说实话,我其实也是有点佩服她的——毕竟,不是每一个女人都有勇气,在面对你这种对手的时候,保持基本的冷静和理智。”
只要装傻充愣,还是能接着过富贵荣华好日子,何乐而不为呢。
可卓青还是头也不回就走了。
纪司予攥紧了酒杯。
驳斥的话,甚至一如他当年对阿青的挽留,就哽在喉口。
可到最后,也只剩下一句:“……我会带她回来。”
某种程度上来说,纪司予,或许才是感情上最为简单粗暴的那类人。
他或许不懂纯粹的爱情,却懂得纯粹的给予和舍得。
可惜,人心并不是简单的等价交换算术题。
宋致宁摊了摊手。
像个过来人似的,用某种感慨非常的语气,只轻声说:“好吧,虽然我觉得卓青不会再愿意回来,你给她再多她也不会愿意。但,司余仔,你是不是应该想想,如果你认为的,你爱她的方式,是她最不愿意接受的,那这到底是爱呢,还是……嗯,驯化?”
这世间,爱的方式有很多种,自以为是,一定是最差的那一种。
宋致宁说:“我偶尔怀念怀念青春的时候,也会想起第一次看见你那么着急,从栏杆上翻下去,跑去见卓青。你拿了一颗牛奶糖,什么都不说,就递到她手里。”
十七岁的卓青,并没有问得那么仔细,只是笑笑,感谢陌生人的好意。
那时的她如果知道纪司予埋在骨子里的固执和步步为营,会不会愿意接过那颗糖呢?
那天晚上,也是纪司予三十年人生中,唯一一次的酩酊大醉。
恍恍惚惚间,他想起自己曾经对躺在病床上,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母亲说,他最讨厌的,就是小王子说的,什么【我太年轻了,还不知道如何爱她】。
为什么呢?
只要准备周全,不是就可以从一开始就好好爱她了吗。
他那时还小,不过五六岁,却已经会向母亲争辩。
【那我就不去探险,我也一点都不好奇外面的世界。
我会陪在她身边,每天给她浇水,剪掉她的“爪牙”,把她放在最好看的玻璃罩里,不让她受风吹雨打。
等她枯萎了,我就忘掉她,然后一个人变成老掉的丑八怪,但我永远不会有第二支玫瑰花。】
经过了那么多大风大浪而寻到安稳人生的母亲,或许从一开始,就看到了他那童言稚语背后过分的偏执。
所以劝他,【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一开始不去看看更大的世界呢?你会虚度时光的,司予。】
那时的他,坚定不移,又不容置喙的,说因为自己不想后悔。
“而且,不会有比我亲手照顾的玫瑰花更爱我的人了,我照顾她,她爱我,我也爱她,我不需要别人了呀,妈妈。”
那时的笑是真的,誓言也是真的。
可他忘了问一问他的玫瑰花。
“或许,你愿意跟我过这样的人生吗?”
他忘了告诉她。
如果你愿意,我们就永远呆在大房子里。
如果你不愿意,我就陪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走到哪里,就看到哪里。
第一次养玫瑰的他,还不知道,让玫瑰枯萎的,不是玻璃罩外的风吹雨打,而是隔离于世界的孤独。
或许小王子是对的。
他那时太年轻,以为自己做的都是对的,以为前路坦荡,阿青就会快乐。
在最想好好爱人的年纪,才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懂得如何爱她——
“啪。”
“啪啪。”
小谢轻轻拍了拍奇怪叔叔的手背。
他凑到连睡着的时候也都眉头紧蹙的叔叔耳边,小声喊:“起床啦!吃饭啦!”
喊了好半天,叔叔终于睁开眼,也看到他。
虽然眼睛有点吓人的红,不过小谢已经跟“叔叔”混熟啦!
他现在一点也不怕他了。
小谢于是傻呵呵的咧嘴笑:“你怎么比阿青还会赖床啊!”
也一点都不顾忌地,拖住纪司予的手,“别睡啦,出去吃饭,阿青最不喜欢人家拖拖拉拉了。”
纪司予任由他拽着,趔趔趄趄下了床。
也没问自己睡了多久,一切好像都来得那么顺其自然,习以为常似的。
如果那些筹谋算计,从来都没有发生。
或许他和阿青,也就是这样,在湖州经营着他们的小家,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拥有普通的工作,朝九晚五却温馨团圆的生活。
客厅里,卓青一边反手解开腰间的围裙带,一边端菜上桌。
动静传到耳边,这才抬眼。
她上下打量一遭,果不其然瞧见对面刚从房间里出来的一大一小,如出一辙的忘了脱鞋,就穿着袜子踩在地上。
她把菜碟重重一放。
收拾那堆零食垃圾的气可还没消。
小谢最有眼色,赶忙一溜烟跑到玄关,拿来两双棉拖鞋。
匆匆忙忙趿拉上,又举爪:“阿青!我吃完饭帮你洗碗呀?( . )”
一旁的纪司予:……
他也穿上鞋。
睡意全无,纪总有样学样的,迟疑“举爪”。
“我也,可以……帮忙洗碗。”
他试探着,瞄了默默整理碗筷的卓青一眼。
补充了句:“……可以学。”
第53章
卓青一向主张, 正经吃饭的时候, 最好就不要讨论什么太严肃的话题。
于是, 这顿晚餐虽然菜色简单,人员寥落,倒也在小谢叽叽喳喳的经历分享中,尚且显得轻松愉快。
“今天下午我们从医院出来, 然后叔叔就带我去买吃的啦!超~级壮观,阿青,我跟叔叔说,我平常都不怎么吃哈根达斯,所以不知道买哪个口味最好吃,然后叔叔就一整个货柜的哈根达斯都买了,还是超市的人帮我们搬回家的!(≧w≦)/”
卓青:……
她筷子一顿, 无声间,轻瞥了眼厨房里, 自家那负重量濒危的双开门冰箱。
不愧是纪总的大手笔。
冷冻室那一堆山一样的冰淇淋,估计吃到明年能吃完就谢天谢地了。
可惜, 难得没觉察出她无语表情的小谢,倒仍在继续一边小口扒饭,一边看着纪司予两眼冒星星:“还有喔,然后我们还路过了楼下的便利店, 我们还买了很多很多关东煮,还买了好多口味的方便面,因为我想把他们全都泡在一起试试看会是什么味道, 然后叔叔全部都答应我了,他真的人好好哦!e(┬┬﹏┬┬)3 ”
且不说这想法到底是多稀奇古怪了。
退一万步讲,能不好吗?
这可是你亲爸。
卓青扶额。
不好打断小谢的兴奋发言,她只得苦笑着听完,末了,复才伸手给他舀一碗丝瓜汤,“行了行了,知道了,先喝口汤吧,不然嗓子该渴了。”
顺带,也不得不在小谢热情眼神“指挥”下,给纪司予盛了一碗。
气氛是温馨了,但该说的话还是不得不说。
“下次别这么惯着小谢,”她微微蹙眉,尽量放轻声音,“他平时很乖,但你要是什么都顺着他,乖孩子也变成熊孩子了。再者说,买那么多,其实也吃不完,倒掉也浪费了。”
说话间,她晃了晃自己的手,“何况收拾起来也很累,我这可是写东西的手,都给你们洗碗啊,倒垃圾啊,收拾冰柜啊,成粗手了。”
纪司予默然。
盯着她那被冷水冲得泛红的手背,眼中微动。
嗯?
卓青心头瞬间警铃大作。
这个眼神,她实在太熟悉了。
且毫不怀疑,以纪少的脑回路,答不答应下次别这么惯着孩子不说,但明天回家,八成就能看见至少四个家政抬头向自己“问安”,从此代劳家务,随叫随到。
这画面一经涌入脑海,她连忙扬高语调,开口给自己找补:“但是!”
她说:“……但是,我们自己家的事,只要小谢开心,偶尔收拾多了我也没觉得太累。普普通通的日子就是这样的啊,家就要有家的样子,我不喜欢有别人指手画脚。更何况,我收拾累了,还有我们小谢晚上给我揉肩膀的,是不是?”
或许连她自己也没发现。
其实不知不觉间,她已经是在用一个普通家庭成员的对等身份,在试图给纪司予讲道理了。
小谢正乖乖扒饭,突然被cue到,连忙举爪:“是哇!”
眼神儿滴溜溜一转,小谢看看叔叔,又看看阿青,甜笑着说:“……但是,阿青,那我可不可以,晚上再多吃一支冰淇淋啊?香草味好好吃哦!”
卓青闻声,伸手,看似慈母地揉了揉他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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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却不知怎的,直往他伤口上戳。
“但其实不怪别人拆穿你,如果是她自己发现,得更痛苦,更想不开吧。
话又说回来,虽然我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梦醒的,可醒过来了,能堂堂正正自己选择离开纪家,说实话,我其实也是有点佩服她的——毕竟,不是每一个女人都有勇气,在面对你这种对手的时候,保持基本的冷静和理智。”
只要装傻充愣,还是能接着过富贵荣华好日子,何乐而不为呢。
可卓青还是头也不回就走了。
纪司予攥紧了酒杯。
驳斥的话,甚至一如他当年对阿青的挽留,就哽在喉口。
可到最后,也只剩下一句:“……我会带她回来。”
某种程度上来说,纪司予,或许才是感情上最为简单粗暴的那类人。
他或许不懂纯粹的爱情,却懂得纯粹的给予和舍得。
可惜,人心并不是简单的等价交换算术题。
宋致宁摊了摊手。
像个过来人似的,用某种感慨非常的语气,只轻声说:“好吧,虽然我觉得卓青不会再愿意回来,你给她再多她也不会愿意。但,司余仔,你是不是应该想想,如果你认为的,你爱她的方式,是她最不愿意接受的,那这到底是爱呢,还是……嗯,驯化?”
这世间,爱的方式有很多种,自以为是,一定是最差的那一种。
宋致宁说:“我偶尔怀念怀念青春的时候,也会想起第一次看见你那么着急,从栏杆上翻下去,跑去见卓青。你拿了一颗牛奶糖,什么都不说,就递到她手里。”
十七岁的卓青,并没有问得那么仔细,只是笑笑,感谢陌生人的好意。
那时的她如果知道纪司予埋在骨子里的固执和步步为营,会不会愿意接过那颗糖呢?
那天晚上,也是纪司予三十年人生中,唯一一次的酩酊大醉。
恍恍惚惚间,他想起自己曾经对躺在病床上,即将不久于人世的母亲说,他最讨厌的,就是小王子说的,什么【我太年轻了,还不知道如何爱她】。
为什么呢?
只要准备周全,不是就可以从一开始就好好爱她了吗。
他那时还小,不过五六岁,却已经会向母亲争辩。
【那我就不去探险,我也一点都不好奇外面的世界。
我会陪在她身边,每天给她浇水,剪掉她的“爪牙”,把她放在最好看的玻璃罩里,不让她受风吹雨打。
等她枯萎了,我就忘掉她,然后一个人变成老掉的丑八怪,但我永远不会有第二支玫瑰花。】
经过了那么多大风大浪而寻到安稳人生的母亲,或许从一开始,就看到了他那童言稚语背后过分的偏执。
所以劝他,【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一开始不去看看更大的世界呢?你会虚度时光的,司予。】
那时的他,坚定不移,又不容置喙的,说因为自己不想后悔。
“而且,不会有比我亲手照顾的玫瑰花更爱我的人了,我照顾她,她爱我,我也爱她,我不需要别人了呀,妈妈。”
那时的笑是真的,誓言也是真的。
可他忘了问一问他的玫瑰花。
“或许,你愿意跟我过这样的人生吗?”
他忘了告诉她。
如果你愿意,我们就永远呆在大房子里。
如果你不愿意,我就陪你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走到哪里,就看到哪里。
第一次养玫瑰的他,还不知道,让玫瑰枯萎的,不是玻璃罩外的风吹雨打,而是隔离于世界的孤独。
或许小王子是对的。
他那时太年轻,以为自己做的都是对的,以为前路坦荡,阿青就会快乐。
在最想好好爱人的年纪,才发现,自己原来并不懂得如何爱她——
“啪。”
“啪啪。”
小谢轻轻拍了拍奇怪叔叔的手背。
他凑到连睡着的时候也都眉头紧蹙的叔叔耳边,小声喊:“起床啦!吃饭啦!”
喊了好半天,叔叔终于睁开眼,也看到他。
虽然眼睛有点吓人的红,不过小谢已经跟“叔叔”混熟啦!
他现在一点也不怕他了。
小谢于是傻呵呵的咧嘴笑:“你怎么比阿青还会赖床啊!”
也一点都不顾忌地,拖住纪司予的手,“别睡啦,出去吃饭,阿青最不喜欢人家拖拖拉拉了。”
纪司予任由他拽着,趔趔趄趄下了床。
也没问自己睡了多久,一切好像都来得那么顺其自然,习以为常似的。
如果那些筹谋算计,从来都没有发生。
或许他和阿青,也就是这样,在湖州经营着他们的小家,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拥有普通的工作,朝九晚五却温馨团圆的生活。
客厅里,卓青一边反手解开腰间的围裙带,一边端菜上桌。
动静传到耳边,这才抬眼。
她上下打量一遭,果不其然瞧见对面刚从房间里出来的一大一小,如出一辙的忘了脱鞋,就穿着袜子踩在地上。
她把菜碟重重一放。
收拾那堆零食垃圾的气可还没消。
小谢最有眼色,赶忙一溜烟跑到玄关,拿来两双棉拖鞋。
匆匆忙忙趿拉上,又举爪:“阿青!我吃完饭帮你洗碗呀?( . )”
一旁的纪司予:……
他也穿上鞋。
睡意全无,纪总有样学样的,迟疑“举爪”。
“我也,可以……帮忙洗碗。”
他试探着,瞄了默默整理碗筷的卓青一眼。
补充了句:“……可以学。”
第53章
卓青一向主张, 正经吃饭的时候, 最好就不要讨论什么太严肃的话题。
于是, 这顿晚餐虽然菜色简单,人员寥落,倒也在小谢叽叽喳喳的经历分享中,尚且显得轻松愉快。
“今天下午我们从医院出来, 然后叔叔就带我去买吃的啦!超~级壮观,阿青,我跟叔叔说,我平常都不怎么吃哈根达斯,所以不知道买哪个口味最好吃,然后叔叔就一整个货柜的哈根达斯都买了,还是超市的人帮我们搬回家的!(≧w≦)/”
卓青:……
她筷子一顿, 无声间,轻瞥了眼厨房里, 自家那负重量濒危的双开门冰箱。
不愧是纪总的大手笔。
冷冻室那一堆山一样的冰淇淋,估计吃到明年能吃完就谢天谢地了。
可惜, 难得没觉察出她无语表情的小谢,倒仍在继续一边小口扒饭,一边看着纪司予两眼冒星星:“还有喔,然后我们还路过了楼下的便利店, 我们还买了很多很多关东煮,还买了好多口味的方便面,因为我想把他们全都泡在一起试试看会是什么味道, 然后叔叔全部都答应我了,他真的人好好哦!e(┬┬﹏┬┬)3 ”
且不说这想法到底是多稀奇古怪了。
退一万步讲,能不好吗?
这可是你亲爸。
卓青扶额。
不好打断小谢的兴奋发言,她只得苦笑着听完,末了,复才伸手给他舀一碗丝瓜汤,“行了行了,知道了,先喝口汤吧,不然嗓子该渴了。”
顺带,也不得不在小谢热情眼神“指挥”下,给纪司予盛了一碗。
气氛是温馨了,但该说的话还是不得不说。
“下次别这么惯着小谢,”她微微蹙眉,尽量放轻声音,“他平时很乖,但你要是什么都顺着他,乖孩子也变成熊孩子了。再者说,买那么多,其实也吃不完,倒掉也浪费了。”
说话间,她晃了晃自己的手,“何况收拾起来也很累,我这可是写东西的手,都给你们洗碗啊,倒垃圾啊,收拾冰柜啊,成粗手了。”
纪司予默然。
盯着她那被冷水冲得泛红的手背,眼中微动。
嗯?
卓青心头瞬间警铃大作。
这个眼神,她实在太熟悉了。
且毫不怀疑,以纪少的脑回路,答不答应下次别这么惯着孩子不说,但明天回家,八成就能看见至少四个家政抬头向自己“问安”,从此代劳家务,随叫随到。
这画面一经涌入脑海,她连忙扬高语调,开口给自己找补:“但是!”
她说:“……但是,我们自己家的事,只要小谢开心,偶尔收拾多了我也没觉得太累。普普通通的日子就是这样的啊,家就要有家的样子,我不喜欢有别人指手画脚。更何况,我收拾累了,还有我们小谢晚上给我揉肩膀的,是不是?”
或许连她自己也没发现。
其实不知不觉间,她已经是在用一个普通家庭成员的对等身份,在试图给纪司予讲道理了。
小谢正乖乖扒饭,突然被cue到,连忙举爪:“是哇!”
眼神儿滴溜溜一转,小谢看看叔叔,又看看阿青,甜笑着说:“……但是,阿青,那我可不可以,晚上再多吃一支冰淇淋啊?香草味好好吃哦!”
卓青闻声,伸手,看似慈母地揉了揉他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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