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
这样情况在什么朝代都不是新鲜事,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包办婚姻早就废除了,对家长们来说遗憾是有的,被嘲笑却可避免。
但联姻的打算却不得不中断了。
虽然即使送李安妮去联姻,李老爷子觉得她也会成为林肯餐桌上的一盘菜,但毕竟一起长大,两家又是世交,有这点香火情在,林家不会做得太过。
现在一切泡汤,对两家都是一个损失。
李老爷子未雨绸缪,觉得以后李家会出现颓势,但他毕竟现在还在世,李念南在李老爷子眼里是庸才,在外人看来,却也是跺跺脚股市就抖三抖的人物,李家可谓如日中天。
但林家起来的势头虽然迅猛,也不是没有对手,陈家的势力主要在海外,在本城也还有和李家资源整合的需求,联姻如果能够成功,是双赢甚至三赢的局面。
可惜的是双方子嗣都不算多,林晟和陈家那位高贵的掌权大公主,更是生下儿子之后就各自分居,根本不可能再有别的共同继承人,想换人都不行。
何况即使林家有女儿,自家孙子这个孱弱书呆样,人家也未必看得上。
就在这个巧合的关口,黎小麦进京了。
原本心思已经熄灭的各路人马,再度蠢蠢欲动。
综合几次见面的结果,李老对黎小麦的印象是:心思纯粹,璞玉天成,资质虽不是极佳,却有很强的可塑性。
李念南只想促成联姻,侄女和女儿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吴丝丝就算有想法,可她自己女儿先出了篓子,也怪不得旁人,至少不会出手阻拦。
李家这边是看着林肯长大的,现在还需要林家对黎小麦多些了解。
送林肯去参加军训便是他们给出的态度,李老放心了,林家想促成联姻的意愿一点儿都不比李家弱,甚至因为换成了大儿子的女儿,林东和林晟的兴趣反而浓厚了很多。
以前人选是李安妮的时候,林东虽然还是那副笑脸,林晟却不积极,可有可无的样子,如今换成大儿子的女儿,不过刚有个想法,林晟便要亲自从南半球飞回来看人,算算时间,也差不多该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黎小麦林肯:你们这帮老家伙想法很美丽啊?问过我们的意见了吗?信不信分分钟打脸!
老家伙们:坐等真香现场。
第26章
初见林肯的老爹林晟, 黎小麦第一个念头就是:王童要在这里,肯定要移情别恋了。
如果说李老爷子年轻三十岁她都会心动,这林老板大概能让她当场尖叫。
因为林晟此人,已经不能用普通的“英俊”和“帅”来形容,他身材高大挺拔,步伐快而不乱,一身深色的风衣,踏着月色进门,原本冷肃的面容被屋子里的暖光柔化,一身风华刹那间便夺走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黎小麦忽然就理解了为什么有的女孩子会是大叔控, 林晟看起来并不是保养得很好的那种年轻,起码不比李念南年轻, 但你看着他的时候, 会自动忽略他的年纪,只觉得这个男人在此刻这种状态, 便是刚刚好。
和他相比,两个爷爷太老,李家骏还是个孩子, 李念南气势稍逊, 就连眉眼五官比他更出色的林肯, 二十岁上下,颜值的确处于一生的巅峰时刻,但整体和他老爹相比,却还有那么一丝丝的稚嫩。
如果非要找个和他势均力敌的人, 黎小麦觉得也只有自己老爸了,可是老爸李京辉性格温和内敛,和林晟这种霸道锋利是完全不同的气质类型,在黎小麦心里两者没有高下之分,虽然她更站自己老爸,但林晟无疑更符合小女生心中的“霸道总裁”人设。
今天这趟真没白来,老帅哥小帅哥大帅哥站了一屋子,黎小麦正欣赏地津津有味,忽然觉得自己一边耳朵发热,扭头一看,正迎上林肯看过来的目光,这厮不是和她装不认识吗?看她干嘛?不着声色地翻了个白眼,正要面无表情地转过头,却见他一边嘴角扯了扯,露出个熟悉的嘲讽笑容,还随手扯了张纸巾递给她:“口水流出来了。”
呃,这就尴尬了,黎小麦也顾不上和他的过节,赶紧接过来擦嘴。
擦完之后看着手上干干的纸巾,黎小麦愣了片刻才发现自己又被耍了,扭头去瞪林坏水,却见他已经若无其事地站起来,问候远道归来的父亲,表情不算冷淡,却也绝对称不上热络。
林晟进屋后已经先后和两位老人以及李念南夫妇打过招呼,此刻接受了儿子不咸不淡的问好,脸上并没有丝毫异样,似乎这便是两父子的常规相处模式。
果然同性相斥吗?黎小麦想,如果是自己老爸外出归家,她肯定第一时间冲上去要抱抱,还会搂着他的胳膊摇晃着问他要礼物,向他询问或者诉说分别期间的见闻。
换成自己老妈,她还能更放肆一些,扑过去搂腰埋胸要亲亲,晚上挤上大床抱着香香的妈妈一起睡,那都是行云流水的一套流程。
小时候是一家三口挤着睡,等她长大些,她再黏着黎女士的时候,爸爸会去睡客房,也正是因为这样,黎小麦才不得不克制自己——毕竟她是一个贴心懂事的小棉袄嘛,总不能害自己老爹独守空房。
但就算再懂事,她和爹妈也绝对不会像这爷儿俩一样,整得跟两国元首会晤似的,啧啧,果然豪门家庭恩怨多吗?
她这边又是吐槽又是八卦,内心活动无比热闹,没想到林晟下一瞬便转向了她,目光深邃却温柔,开口声音也远比跟林肯讲话时更温和:“你叫小麦是吗?我是你林伯伯,和你爸爸小时候一起长大,你爸爸最近还好吗?”
和自己周围那帮心有七窍智商超高的同学相比,黎小麦的反应速度不算快,但她却能很轻易地感知到别人的善意或恶意,也因此虽然王童嘴很臭,但两人一见如故,虽然陆茹叶表现的大方得体又为她考虑,但黎小麦就是不想接近她。
此刻的林晟,给她带来的感觉便是温和且友善,这让黎小麦连他本身的气场都忽略了,直接咧嘴甜甜笑了出来:“林伯伯好,我是黎小麦,我爸挺好的,不过最近大概又进山挖石头了,听林爷爷说您刚从澳洲回来,是坐飞机吗?要坐好长时间吧,是不是很辛苦啊?吃个橘子解解渴吧!”说完从桌子上捞了个拳头大的蜜桔,雪白的手指上下翻飞,三两下便把橘子扒干净了递给林晟。
屋里瞬间便安静了下来,落针可闻,大家齐齐地看着黎小麦和林晟,林晟也微微怔了一下,不过下一刻他便扬起嘴角——从黎小麦的角度来看,他扬起嘴角微笑的弧度和林肯像极了,只是林肯一般都夹带私货,不是冷笑就是嘲笑,林伯伯可比他成熟懂事又体贴,笑意又加深了些,伸手接过她递来的橘子,还在黎小麦的注视下掰了一瓣放进嘴里,点点头夸奖道:“很甜,谢谢小麦。”
黎小麦很开心,如果是自己爸爸,她会掰好直接投喂,人家的爸爸就不方便了,不过看林晟的样子已经很满意了,也是,和他那个坏水儿子相比,当然是自己礼貌又懂事,想到这里,忍不住朝林肯睇过去一个得意的眼神,表达的意思很明确——看看我怎么做的,给你做个典范!
然而林肯看她的眼神却很一言难尽,不像是羞愧也不像是羡慕,反而像是受了惊,感到匪夷所思,让她忍不住怀疑自己刚才递过去的不是橘子,而是炸/弹。
再看看别人,除了从来都看不明白表情的李爷爷和一直笑嘻嘻的林爷爷,大家或多或少都有些惊讶。
李念南的惊讶像是纯属感到意外,随即便释然,表情轻松,像是对黎小麦的表现很满意。
吴丝丝的惊讶就有些复杂了,说不出来,反正没她老公那么高兴,还抿着嘴角去瞥了眼自己女儿。
李家骏原本正在摆弄飞机,见大家安静下来之后都在看黎小麦,他也去看,看到林伯伯吃了黎小麦递过去的橘子,还笑得一脸灿烂,像是也很吃惊,手里的飞机一松险些掉落,吓得他赶紧又捞回来。
反应最夸张的还是李安妮,她像是下一刻就要掉下巴,迎着黎小麦的眼神,不屑地翻了个白眼,还吐了几个字,没有发出声音,但黎小麦看口型觉得很像“马屁精”。
这么怂的人黎小麦才不会在乎她怎么想,因为自打林晟进门,李安妮就藏在吴丝丝身后,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连眼睛都不敢多看过来的样子,一看就是做了亏心事。
就连林爷爷和林肯,感觉她也是在躲着,能不讲话就不讲话,和她之前在自己家的口无遮拦完全相反。
结合之前获取的信息,黎小麦很肯定如果林肯和李安妮之间真有什么事情,李安妮也是过错方。
不过李安妮这个人看起来不怎么有脑子,林肯又是一肚子坏水,黎小麦自己有被坑的切身体会,对于李安妮真是自己出错,还是被出错,黎小麦觉得这事还值得再去考证一下。
不得不说,先入为主的感觉太重要了,即使林肯从头到脚都表现的像个被戴绿帽被抛弃的“完美受害者”,黎小麦也不肯信这邪。
想想那天在车后追尾他们又带着几个人蹦跶,吵吵了半天被揍成猪头就欢欢喜喜走掉的聒噪哥,如果李安妮为了他放弃林肯移情别恋……这品味可真够奇特的。
然而这些都与她无关,她虽然不是顶聪明,也不是傻子,自然看出来这阵仗像是要撮合她和林坏水,但李家从小养大的李安妮都能去找个男朋友破坏掉这场联姻,他们哪儿来的自信自己会乖乖听他们摆布?
然而人生在世,谁还不能做做梦呢,她还做梦飞上太空踏平宇宙呢,黎小麦决定仁慈一点,让这帮闲来无事只想给小辈们做红娘的老家伙们先自己热闹,就当他们是中老年版的cp粉。
反正腿长在她自己身上,抬脚就能走,谁还能硬绑着把她和林肯凑作堆儿不成?不管是现实中还是屏幕中,cp粉被打脸都是分分钟的事儿!
她答应林坏水还不一定答应呢!
然而她也不能掉以轻心,她要防着被林坏水坑,所以在众人面前表现的温和有礼又懂事就没错了,她的好衬托林坏水的恶,多么完美!
她送橘子给林肯的爸爸一方面是讨巧,另一方面是身为颜狗,实在看见帅哥就高兴,而且这位林伯伯和自己父亲是发小,让已经近一个月没见到爸爸的黎小麦也感到亲切,刚刚吃了橘子觉得好吃,几乎想也不想就拿出去分享了。
可是分享完橘子之后,众人的表情令她有些看不懂了,难道这里面有什么她不知道的忌讳?
黎小麦大大的眼睛带些迟疑地在大家脸上又溜了一圈,却见大部分人已经恢复了正常,尤其是吃橘子的林晟,看起来不仅没什么不满意,心情还很不错的样子。
却是林爷爷先打破了这一室的安静,笑呵呵地道“林伯父有橘子吃,怎么林爷爷没有?小丫头要不要这么偏心啊!”
这句话就像一个开关一样,屋里的气氛肉眼可见地放松了下来,黎小麦又拿了个橘子正要开口,林肯冷冷的话阻止了她:“我爷爷有糖尿病。”
黎小麦手顿了下,有些尴尬和迟疑,林晟先看了眼自己儿子,继而笑着安抚黎小麦:“爷爷跟你开玩笑的,他老人家也不喜欢吃橘子。”
黎小麦看向林爷爷,果然见那小老头正一脸促狭地冲她眨眨眼,接着又揶揄自己孙子:“是阿肯最喜欢吃橘子,小时候有一次吃太多,脸和手脚都发黄,活像电视里面的那个小黄人儿,怎么,这是又馋了吗?”
臭小子,当着美女的面,你敢揭我的老底儿,当我就不敢说你的丑事吗?
作者有话要说: 嗷嗷,林家三代男人,先来一个修罗场!
第27章
听到林爷爷拆台, 黎小麦立刻扭头去看林肯,他现在当然不是小黄人儿了,只是脸色却隐隐发青,当下心情更加愉快,这位林老爷子为人也很不错啊。
小插曲结束,兰姐,也就是之前扶李老爷子下楼的女人走过来,声称晚饭已经备好,请大家入席。
来到餐厅,两位老人坐在上首, 林晟和李念南分别陪在两侧,吴丝丝在李念南旁边, 他们的一双儿女顺次坐下。
林肯挨着林晟坐在另一侧, 黎小麦别无选择地只能坐在林肯旁边的空坐上,因为对面李念南一家已经坐满, 只是这么一看,阵营有点儿奇怪,倒像她是林家这边的人一样。
林老爷子对这样的坐次显得很满意, 笑呵呵的脸上满是红光, 对着李老爷子道:“我家三代没有女孩儿了, 你家孙女多,正好借我们一个。”
李老爷子却板着脸:“我家地方大,孙子孙女都不嫌多,再说人家父母双全, 可轮不到我这个糟老头子做主。”
黎小麦:……饭菜这么香,好好吃饭不行吗?还是你们以为自己打的机锋有多高明,别人都听不出来啊?
眼角余光看向林肯,果然,虽然青色褪了些,他脸色却也不怎么好看。
而且不是说这些世家大族都秉承着食不言寝不语的古训吗?这是哪本言情小说误导了她?明明他们就和平常人家一样,一边吃饭一边寒暄,根本没有守那些规矩。
也许是桌子够大的缘故吧,每个人面前放置的都是自己的碗碟,并不担心口水会喷到别人的菜上,黎小麦暗自琢磨着。
好在两位老人浅谈辄止,看得出来他们是经常在一起吃饭的,熟稔无比,也没人客气,林老爷子在李家指挥李家的下人做事,派头比李老这个主人不差什么,兰姐对他所需要的各种照顾也是门儿清。
倒是林晟像是个稀客,李念南待他比对林老爷子还要客气一些,主动和他攀谈生意上的事,黎小麦听不懂,但能感觉出来李念南和吴丝丝夫妇对上林晟,表现出来的是一种仰视的状态。
大部分都是李念南在说,林晟安静地听着,偶尔点评一两句,精简凝练,近乎惜字如金,但每次林晟一开口,李念南便做洗耳恭听状,并且看他的表情,或是恍然大悟,或是若有所思,显见林晟的话在他这边很有价值。
而林安妮姐弟在旁边乖乖吃饭,一句话也不敢插嘴,尤其是李安妮,存在感非常低,只有偶尔和黎小麦的眼神对上时,才会做个不屑或不忿的表情。
黎小麦懒得和又怂又幼稚的人计较,只感觉今天的饭菜可真是不错,是她踏进首都地界以来吃的最精致可口的一顿,她也没什么人可以说话,便径自埋头苦吃。
晚餐是分餐制,兰姐带领着服务员,给每人面前准备的餐品,都剔掉了他们忌口的食物,比如林爷爷面前的都是适合糖尿病病人的餐饮,而李爷爷面前的饭就要少油少盐预防三高。
吴丝丝和李安妮母女面前的都是素菜和水果燕麦之类的减肥餐。
剩下的青壮年们吃的,才是今晚真正色香味俱全的主菜。
顺便说一句,黎小麦因为之前兰姐问的时候表示没有忌口,所以和青壮年男人的饭菜是一样的,不知道是不是兰姐为了表达对她这位客人的热情,她总觉每上一道菜的时候,分餐的服务员分给自己的,都比林肯的那份分量还要多。
黎小麦对这种关照非常满意,感觉就连下面做事的阿姨保姆,都能看出来她和林肯相比谁更可爱呢。
林肯已经不是第一次和黎小麦吃饭,对她的胃口已经见怪不怪,剩下的人,见黎小麦对分给自己的食物来者不拒,并且还都吃的盆干碗净,多多少少有些吃惊。
只不过大人们都懂得控制自己的表情,小孩子在这方面就差点劲儿。
李家俊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吃饭快又坐不住,把肚子塞饱之后就很无聊,可他和自己的偶像林哥,座位之间还有一定距离,当着李念南和林晟的面也不敢扯着嗓子讲话。
大人们都还没吃完,作为小辈是不能提前离席了,正无聊的时候旁边姐姐踢了他一脚。
抬头一看,李安妮正给他使眼色,让他看对面。
顺着李安妮的眼神看过去,发现黎小麦正捧着一只榴莲酥吃得津津有味。
这榴莲酥是现烤的,薄皮大馅,外面一层酥皮裹着满满的榴莲果肉,牙齿一碰,酥皮破裂,甜蜜芬芳又滚烫的果肉便溢满整个口腔,别提多享受了。
黎小麦吃完了自己那个还意犹未尽,也不好意思向兰姐再要,看林肯那份还没动,有些犹豫,便冲林肯“哎”了一声,然后指指他面前的点心,示意他如果不吃的话自己可以帮忙解决。
却见林肯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便捏起那颗榴莲酥,黎小麦这边碟子都伸出去了,却眼睁睁看着林肯把那枚点心捻起来——放进自己嘴里,然后还嚼了几下,轮廓分明的侧脸,咬肌随着他咀嚼的动作而动,有一种青春男孩独特的性感。
但他的表情却和性感八竿子打不着,只见他眉头微皱,似乎对嘴里食物的味道不怎么满意,本着良好的教养才不得不勉强自己咽下去。
咽完之后,便抽了张纸巾用力擦了擦手,并立刻拿起杯子喝了口水,似乎要冲淡那味道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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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联姻的打算却不得不中断了。
虽然即使送李安妮去联姻,李老爷子觉得她也会成为林肯餐桌上的一盘菜,但毕竟一起长大,两家又是世交,有这点香火情在,林家不会做得太过。
现在一切泡汤,对两家都是一个损失。
李老爷子未雨绸缪,觉得以后李家会出现颓势,但他毕竟现在还在世,李念南在李老爷子眼里是庸才,在外人看来,却也是跺跺脚股市就抖三抖的人物,李家可谓如日中天。
但林家起来的势头虽然迅猛,也不是没有对手,陈家的势力主要在海外,在本城也还有和李家资源整合的需求,联姻如果能够成功,是双赢甚至三赢的局面。
可惜的是双方子嗣都不算多,林晟和陈家那位高贵的掌权大公主,更是生下儿子之后就各自分居,根本不可能再有别的共同继承人,想换人都不行。
何况即使林家有女儿,自家孙子这个孱弱书呆样,人家也未必看得上。
就在这个巧合的关口,黎小麦进京了。
原本心思已经熄灭的各路人马,再度蠢蠢欲动。
综合几次见面的结果,李老对黎小麦的印象是:心思纯粹,璞玉天成,资质虽不是极佳,却有很强的可塑性。
李念南只想促成联姻,侄女和女儿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吴丝丝就算有想法,可她自己女儿先出了篓子,也怪不得旁人,至少不会出手阻拦。
李家这边是看着林肯长大的,现在还需要林家对黎小麦多些了解。
送林肯去参加军训便是他们给出的态度,李老放心了,林家想促成联姻的意愿一点儿都不比李家弱,甚至因为换成了大儿子的女儿,林东和林晟的兴趣反而浓厚了很多。
以前人选是李安妮的时候,林东虽然还是那副笑脸,林晟却不积极,可有可无的样子,如今换成大儿子的女儿,不过刚有个想法,林晟便要亲自从南半球飞回来看人,算算时间,也差不多该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黎小麦林肯:你们这帮老家伙想法很美丽啊?问过我们的意见了吗?信不信分分钟打脸!
老家伙们:坐等真香现场。
第26章
初见林肯的老爹林晟, 黎小麦第一个念头就是:王童要在这里,肯定要移情别恋了。
如果说李老爷子年轻三十岁她都会心动,这林老板大概能让她当场尖叫。
因为林晟此人,已经不能用普通的“英俊”和“帅”来形容,他身材高大挺拔,步伐快而不乱,一身深色的风衣,踏着月色进门,原本冷肃的面容被屋子里的暖光柔化,一身风华刹那间便夺走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黎小麦忽然就理解了为什么有的女孩子会是大叔控, 林晟看起来并不是保养得很好的那种年轻,起码不比李念南年轻, 但你看着他的时候, 会自动忽略他的年纪,只觉得这个男人在此刻这种状态, 便是刚刚好。
和他相比,两个爷爷太老,李家骏还是个孩子, 李念南气势稍逊, 就连眉眼五官比他更出色的林肯, 二十岁上下,颜值的确处于一生的巅峰时刻,但整体和他老爹相比,却还有那么一丝丝的稚嫩。
如果非要找个和他势均力敌的人, 黎小麦觉得也只有自己老爸了,可是老爸李京辉性格温和内敛,和林晟这种霸道锋利是完全不同的气质类型,在黎小麦心里两者没有高下之分,虽然她更站自己老爸,但林晟无疑更符合小女生心中的“霸道总裁”人设。
今天这趟真没白来,老帅哥小帅哥大帅哥站了一屋子,黎小麦正欣赏地津津有味,忽然觉得自己一边耳朵发热,扭头一看,正迎上林肯看过来的目光,这厮不是和她装不认识吗?看她干嘛?不着声色地翻了个白眼,正要面无表情地转过头,却见他一边嘴角扯了扯,露出个熟悉的嘲讽笑容,还随手扯了张纸巾递给她:“口水流出来了。”
呃,这就尴尬了,黎小麦也顾不上和他的过节,赶紧接过来擦嘴。
擦完之后看着手上干干的纸巾,黎小麦愣了片刻才发现自己又被耍了,扭头去瞪林坏水,却见他已经若无其事地站起来,问候远道归来的父亲,表情不算冷淡,却也绝对称不上热络。
林晟进屋后已经先后和两位老人以及李念南夫妇打过招呼,此刻接受了儿子不咸不淡的问好,脸上并没有丝毫异样,似乎这便是两父子的常规相处模式。
果然同性相斥吗?黎小麦想,如果是自己老爸外出归家,她肯定第一时间冲上去要抱抱,还会搂着他的胳膊摇晃着问他要礼物,向他询问或者诉说分别期间的见闻。
换成自己老妈,她还能更放肆一些,扑过去搂腰埋胸要亲亲,晚上挤上大床抱着香香的妈妈一起睡,那都是行云流水的一套流程。
小时候是一家三口挤着睡,等她长大些,她再黏着黎女士的时候,爸爸会去睡客房,也正是因为这样,黎小麦才不得不克制自己——毕竟她是一个贴心懂事的小棉袄嘛,总不能害自己老爹独守空房。
但就算再懂事,她和爹妈也绝对不会像这爷儿俩一样,整得跟两国元首会晤似的,啧啧,果然豪门家庭恩怨多吗?
她这边又是吐槽又是八卦,内心活动无比热闹,没想到林晟下一瞬便转向了她,目光深邃却温柔,开口声音也远比跟林肯讲话时更温和:“你叫小麦是吗?我是你林伯伯,和你爸爸小时候一起长大,你爸爸最近还好吗?”
和自己周围那帮心有七窍智商超高的同学相比,黎小麦的反应速度不算快,但她却能很轻易地感知到别人的善意或恶意,也因此虽然王童嘴很臭,但两人一见如故,虽然陆茹叶表现的大方得体又为她考虑,但黎小麦就是不想接近她。
此刻的林晟,给她带来的感觉便是温和且友善,这让黎小麦连他本身的气场都忽略了,直接咧嘴甜甜笑了出来:“林伯伯好,我是黎小麦,我爸挺好的,不过最近大概又进山挖石头了,听林爷爷说您刚从澳洲回来,是坐飞机吗?要坐好长时间吧,是不是很辛苦啊?吃个橘子解解渴吧!”说完从桌子上捞了个拳头大的蜜桔,雪白的手指上下翻飞,三两下便把橘子扒干净了递给林晟。
屋里瞬间便安静了下来,落针可闻,大家齐齐地看着黎小麦和林晟,林晟也微微怔了一下,不过下一刻他便扬起嘴角——从黎小麦的角度来看,他扬起嘴角微笑的弧度和林肯像极了,只是林肯一般都夹带私货,不是冷笑就是嘲笑,林伯伯可比他成熟懂事又体贴,笑意又加深了些,伸手接过她递来的橘子,还在黎小麦的注视下掰了一瓣放进嘴里,点点头夸奖道:“很甜,谢谢小麦。”
黎小麦很开心,如果是自己爸爸,她会掰好直接投喂,人家的爸爸就不方便了,不过看林晟的样子已经很满意了,也是,和他那个坏水儿子相比,当然是自己礼貌又懂事,想到这里,忍不住朝林肯睇过去一个得意的眼神,表达的意思很明确——看看我怎么做的,给你做个典范!
然而林肯看她的眼神却很一言难尽,不像是羞愧也不像是羡慕,反而像是受了惊,感到匪夷所思,让她忍不住怀疑自己刚才递过去的不是橘子,而是炸/弹。
再看看别人,除了从来都看不明白表情的李爷爷和一直笑嘻嘻的林爷爷,大家或多或少都有些惊讶。
李念南的惊讶像是纯属感到意外,随即便释然,表情轻松,像是对黎小麦的表现很满意。
吴丝丝的惊讶就有些复杂了,说不出来,反正没她老公那么高兴,还抿着嘴角去瞥了眼自己女儿。
李家骏原本正在摆弄飞机,见大家安静下来之后都在看黎小麦,他也去看,看到林伯伯吃了黎小麦递过去的橘子,还笑得一脸灿烂,像是也很吃惊,手里的飞机一松险些掉落,吓得他赶紧又捞回来。
反应最夸张的还是李安妮,她像是下一刻就要掉下巴,迎着黎小麦的眼神,不屑地翻了个白眼,还吐了几个字,没有发出声音,但黎小麦看口型觉得很像“马屁精”。
这么怂的人黎小麦才不会在乎她怎么想,因为自打林晟进门,李安妮就藏在吴丝丝身后,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连眼睛都不敢多看过来的样子,一看就是做了亏心事。
就连林爷爷和林肯,感觉她也是在躲着,能不讲话就不讲话,和她之前在自己家的口无遮拦完全相反。
结合之前获取的信息,黎小麦很肯定如果林肯和李安妮之间真有什么事情,李安妮也是过错方。
不过李安妮这个人看起来不怎么有脑子,林肯又是一肚子坏水,黎小麦自己有被坑的切身体会,对于李安妮真是自己出错,还是被出错,黎小麦觉得这事还值得再去考证一下。
不得不说,先入为主的感觉太重要了,即使林肯从头到脚都表现的像个被戴绿帽被抛弃的“完美受害者”,黎小麦也不肯信这邪。
想想那天在车后追尾他们又带着几个人蹦跶,吵吵了半天被揍成猪头就欢欢喜喜走掉的聒噪哥,如果李安妮为了他放弃林肯移情别恋……这品味可真够奇特的。
然而这些都与她无关,她虽然不是顶聪明,也不是傻子,自然看出来这阵仗像是要撮合她和林坏水,但李家从小养大的李安妮都能去找个男朋友破坏掉这场联姻,他们哪儿来的自信自己会乖乖听他们摆布?
然而人生在世,谁还不能做做梦呢,她还做梦飞上太空踏平宇宙呢,黎小麦决定仁慈一点,让这帮闲来无事只想给小辈们做红娘的老家伙们先自己热闹,就当他们是中老年版的cp粉。
反正腿长在她自己身上,抬脚就能走,谁还能硬绑着把她和林肯凑作堆儿不成?不管是现实中还是屏幕中,cp粉被打脸都是分分钟的事儿!
她答应林坏水还不一定答应呢!
然而她也不能掉以轻心,她要防着被林坏水坑,所以在众人面前表现的温和有礼又懂事就没错了,她的好衬托林坏水的恶,多么完美!
她送橘子给林肯的爸爸一方面是讨巧,另一方面是身为颜狗,实在看见帅哥就高兴,而且这位林伯伯和自己父亲是发小,让已经近一个月没见到爸爸的黎小麦也感到亲切,刚刚吃了橘子觉得好吃,几乎想也不想就拿出去分享了。
可是分享完橘子之后,众人的表情令她有些看不懂了,难道这里面有什么她不知道的忌讳?
黎小麦大大的眼睛带些迟疑地在大家脸上又溜了一圈,却见大部分人已经恢复了正常,尤其是吃橘子的林晟,看起来不仅没什么不满意,心情还很不错的样子。
却是林爷爷先打破了这一室的安静,笑呵呵地道“林伯父有橘子吃,怎么林爷爷没有?小丫头要不要这么偏心啊!”
这句话就像一个开关一样,屋里的气氛肉眼可见地放松了下来,黎小麦又拿了个橘子正要开口,林肯冷冷的话阻止了她:“我爷爷有糖尿病。”
黎小麦手顿了下,有些尴尬和迟疑,林晟先看了眼自己儿子,继而笑着安抚黎小麦:“爷爷跟你开玩笑的,他老人家也不喜欢吃橘子。”
黎小麦看向林爷爷,果然见那小老头正一脸促狭地冲她眨眨眼,接着又揶揄自己孙子:“是阿肯最喜欢吃橘子,小时候有一次吃太多,脸和手脚都发黄,活像电视里面的那个小黄人儿,怎么,这是又馋了吗?”
臭小子,当着美女的面,你敢揭我的老底儿,当我就不敢说你的丑事吗?
作者有话要说: 嗷嗷,林家三代男人,先来一个修罗场!
第27章
听到林爷爷拆台, 黎小麦立刻扭头去看林肯,他现在当然不是小黄人儿了,只是脸色却隐隐发青,当下心情更加愉快,这位林老爷子为人也很不错啊。
小插曲结束,兰姐,也就是之前扶李老爷子下楼的女人走过来,声称晚饭已经备好,请大家入席。
来到餐厅,两位老人坐在上首, 林晟和李念南分别陪在两侧,吴丝丝在李念南旁边, 他们的一双儿女顺次坐下。
林肯挨着林晟坐在另一侧, 黎小麦别无选择地只能坐在林肯旁边的空坐上,因为对面李念南一家已经坐满, 只是这么一看,阵营有点儿奇怪,倒像她是林家这边的人一样。
林老爷子对这样的坐次显得很满意, 笑呵呵的脸上满是红光, 对着李老爷子道:“我家三代没有女孩儿了, 你家孙女多,正好借我们一个。”
李老爷子却板着脸:“我家地方大,孙子孙女都不嫌多,再说人家父母双全, 可轮不到我这个糟老头子做主。”
黎小麦:……饭菜这么香,好好吃饭不行吗?还是你们以为自己打的机锋有多高明,别人都听不出来啊?
眼角余光看向林肯,果然,虽然青色褪了些,他脸色却也不怎么好看。
而且不是说这些世家大族都秉承着食不言寝不语的古训吗?这是哪本言情小说误导了她?明明他们就和平常人家一样,一边吃饭一边寒暄,根本没有守那些规矩。
也许是桌子够大的缘故吧,每个人面前放置的都是自己的碗碟,并不担心口水会喷到别人的菜上,黎小麦暗自琢磨着。
好在两位老人浅谈辄止,看得出来他们是经常在一起吃饭的,熟稔无比,也没人客气,林老爷子在李家指挥李家的下人做事,派头比李老这个主人不差什么,兰姐对他所需要的各种照顾也是门儿清。
倒是林晟像是个稀客,李念南待他比对林老爷子还要客气一些,主动和他攀谈生意上的事,黎小麦听不懂,但能感觉出来李念南和吴丝丝夫妇对上林晟,表现出来的是一种仰视的状态。
大部分都是李念南在说,林晟安静地听着,偶尔点评一两句,精简凝练,近乎惜字如金,但每次林晟一开口,李念南便做洗耳恭听状,并且看他的表情,或是恍然大悟,或是若有所思,显见林晟的话在他这边很有价值。
而林安妮姐弟在旁边乖乖吃饭,一句话也不敢插嘴,尤其是李安妮,存在感非常低,只有偶尔和黎小麦的眼神对上时,才会做个不屑或不忿的表情。
黎小麦懒得和又怂又幼稚的人计较,只感觉今天的饭菜可真是不错,是她踏进首都地界以来吃的最精致可口的一顿,她也没什么人可以说话,便径自埋头苦吃。
晚餐是分餐制,兰姐带领着服务员,给每人面前准备的餐品,都剔掉了他们忌口的食物,比如林爷爷面前的都是适合糖尿病病人的餐饮,而李爷爷面前的饭就要少油少盐预防三高。
吴丝丝和李安妮母女面前的都是素菜和水果燕麦之类的减肥餐。
剩下的青壮年们吃的,才是今晚真正色香味俱全的主菜。
顺便说一句,黎小麦因为之前兰姐问的时候表示没有忌口,所以和青壮年男人的饭菜是一样的,不知道是不是兰姐为了表达对她这位客人的热情,她总觉每上一道菜的时候,分餐的服务员分给自己的,都比林肯的那份分量还要多。
黎小麦对这种关照非常满意,感觉就连下面做事的阿姨保姆,都能看出来她和林肯相比谁更可爱呢。
林肯已经不是第一次和黎小麦吃饭,对她的胃口已经见怪不怪,剩下的人,见黎小麦对分给自己的食物来者不拒,并且还都吃的盆干碗净,多多少少有些吃惊。
只不过大人们都懂得控制自己的表情,小孩子在这方面就差点劲儿。
李家俊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吃饭快又坐不住,把肚子塞饱之后就很无聊,可他和自己的偶像林哥,座位之间还有一定距离,当着李念南和林晟的面也不敢扯着嗓子讲话。
大人们都还没吃完,作为小辈是不能提前离席了,正无聊的时候旁边姐姐踢了他一脚。
抬头一看,李安妮正给他使眼色,让他看对面。
顺着李安妮的眼神看过去,发现黎小麦正捧着一只榴莲酥吃得津津有味。
这榴莲酥是现烤的,薄皮大馅,外面一层酥皮裹着满满的榴莲果肉,牙齿一碰,酥皮破裂,甜蜜芬芳又滚烫的果肉便溢满整个口腔,别提多享受了。
黎小麦吃完了自己那个还意犹未尽,也不好意思向兰姐再要,看林肯那份还没动,有些犹豫,便冲林肯“哎”了一声,然后指指他面前的点心,示意他如果不吃的话自己可以帮忙解决。
却见林肯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便捏起那颗榴莲酥,黎小麦这边碟子都伸出去了,却眼睁睁看着林肯把那枚点心捻起来——放进自己嘴里,然后还嚼了几下,轮廓分明的侧脸,咬肌随着他咀嚼的动作而动,有一种青春男孩独特的性感。
但他的表情却和性感八竿子打不着,只见他眉头微皱,似乎对嘴里食物的味道不怎么满意,本着良好的教养才不得不勉强自己咽下去。
咽完之后,便抽了张纸巾用力擦了擦手,并立刻拿起杯子喝了口水,似乎要冲淡那味道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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