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56)
你觉得,我放心你在哪里工作。
越听唐知白脸色越惨白,他只是粗略想了大概,并没有考虑这么多,听完路易分析,没一点都在说明他的无知,盲目去找只怕不是陷入危险,就是暴露身份。
那那我唐知白也不愿整天困在家里,很犹豫。
路易轻柔地抚过他的头发,轻声道:肖卫本诺曼虽然没有通缉我们,可最近风声很紧,斯诺斯图亚特和夏普兰开斯特一起死了,这两件事情被联系起来,到处都是军官警察巡逻,还是在家里好好休养,等过了这段时间再考虑吧。
什么?!斯诺死了?唐知白挣扎出他的怀抱,震惊看向路易。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看见他激动模样,路易目光一暗,无辜笑笑,白,逃出来后消息很封塞,我也不知道。
唐知白心脏跳动得厉害,低头思索着,慢慢开口问道,斯诺他,他是怎么死的?
路易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冷漠道:听说,他意图奸污夏普兰开斯特,玩的过程中兰开斯特不同意两人就开始争斗,结果两败俱伤,对方死了,斯图亚特和他的手下全被人杀了,至今没有查出凶手是谁。
阳光映照着桌子上的百合花,本是清新愉悦的事情。
唐知白却越听越心慌,越听身躯越冷,甚至到了一种控制不住的地步,这件事情始末漏洞太多,他知道斯诺这些贵族子弟的私生活爱好很不干净,可夏普同样不是什么好人,这些年就算他不经历,也有很多耳闻,怎么会反抗斯诺甚至杀死了对方?
这太荒谬!
而斯诺的惨死,直接导致唐知白想起一个人。
一个这些年几近让他遗忘,可当年让他恐惧,甚至日日胆战心惊的人。
唐知白已经控制不住身体机能,使劲颤抖,他现在很害怕,很想找些依托,他一把抓住路易胳膊!
路易,你听说过莫轶这个名字吗?!
第66章
路易双眸闪过寒意, 如一抹压城黑雾弥漫在山海之间,酝酿着什么危险的事物,手指自下唐知白颚滑向脖颈, 轻轻抚摸着
莫轶
真是很多年没有听到过这称呼了。
这个对他熟悉而陌生的名字,代表了他不愿回想肮脏不堪的过往, 代表了他极度厌恶仇恨社会的自我,每次因这名字想起自己的血液里流淌的竟然是这样恶心的基因,路易心中那股无名丑恶报复嗜血之意, 燃烧得愈恶劣。
他六岁之前没有离开过地下室, 见过阳光。
时至如今,每每午夜回醒,那些成批的奴隶惨叫求饶还萦绕在耳边,被放血吸干、被碾成肉糜, 那流淌的血液渗透古老破败的墙壁, 在那间小小的地下室里, 枕着破褥无时无刻感受人如蝼蚁的脆弱卑微, 直到麻木。
兰开斯特公爵是个恶心的肥猪, 痴迷于性和少女死亡,终日沉迷研究各种奇怪用途的刑具施加在上面, 玛丽罗伯茨更是个可恶的女人,死在她手中的人命不计其数, 不单沐浴鲜血, 甚至将动物肢体与人的尸体缝合, 制成各种所谓的人体艺术品,还高傲得意。
每次刑架上的人叫得越惨,他们的兴奋嘴脸就越扭曲,小时候的路易便是生存于这样的牢狱中。
记忆里, 他的亲生母亲整日躺在角落里生命如枯草,沉默寡言,每一秒都是最后的喘息,这样的绝望日子,在他出生之前经历过很长很长
直到死亡那一刻,这个女人脸上才有了向死而生的喜悦,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败落的灵魂能散发出这样的活力,黑暗逼仄的空间中,因为过度愉悦,甚至五官依稀回复着年轻时的明艳色彩。
最残忍的是,他那时年幼,但并不无知,知道他的亲生母亲并不爱他,只是拿自己当个续命的工具,延续着她那早已苟延残喘破败不堪的身躯。
即便他每一分每一秒都很清醒,清楚知道但凡活着,就不能愚昧无知,可渴望亲情的他还是终日选择自欺欺人,蒙骗自己。
最终也只能亲自送走在他怀中死亡的母亲,那女人诡异的微笑着,就像传达圣意离去的天使一样。
双手无名指上还残留着练习刀片的厚茧,提醒自己,他不叫莫轶,也不姓兰开斯特。
最脆弱危险的位置掌控在别人手里,唐知白被他似有若无的手指撩拨得寒毛竖起,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他忍不住推了推路易,小声唤道:路易?
低下头,路易温柔地注视这他,危险而深情,记得白在很小的时候就问过我,认不认识莫轶这个人,原话是这样的一字不差,这个莫轶有什么特别吗?
说到莫轶着两个字的时候,他加重了语调。
唐知白心中咯哒一声,窝在他怀里慌乱地缩了缩,刚知道斯诺、夏普死了,竟然把自己吓成这样,差一点说漏嘴,他更是没有想到,路易的记性这么好。
路易柔声追问,白,你是在害怕吗?在害怕什么?为什么害怕?
竟问得唐知白有些发毛。
他犹犹豫豫,纠结片刻,最后还是咬紧牙关装不知道,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到来,真实发展早已和《伦敦风云录》剧情相偏离,而有些东西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太过无稽之谈,反而会引来自我怀疑和危险
生活在这里这么久,唐知白早已不能将人当作书中角色游戏对待,路易对他而言更是亲人。
没没什么?唐知白嗫嚅着,抬手看了眼手表时间,便当即推了推他,说道,到时间了,你不是要去诊所工作吗?快走吧,霍金斯医生对我们这么好,总要勤奋报答他的。
路易面无表情,打量他的模样,明显就是心中有鬼的模样。既然他不想说,他也不会追问,从小到大唐知白每一件事他都清楚知道,可唯独这件事他不知道。有隐瞒的感觉让路易很不舒服,一不舒服就想做些危险未知的事情。
好。
路易整理一番,便出门工作了。
方才唐知白拦着路易,不让他收拾餐具,就是想趁今天身体好转整理一下这个,两人未来居住的小屋。
虽然前途未卜,路上也布满荆棘,可是能和路易在一起,情况就不算糟糕,甚至有几丝甜蜜在。见阳光灿烂,将这间主调白色公寓照得透亮,他起身大大的伸了个懒腰,身心舒展。
虽然重生过来十几年了,基本功已经生疏,但他不是娇气的人,慢慢学习做事还是可以的。
所以洗完餐具,就戴上口罩,拖扫擦拭,各个角落都仔细观察,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彻彻底底的打扫才完这间公寓,等最后擦完窗户,总觉得差了点什么,他摩挲着下巴考虑片刻。
便拿了钱下楼,克林顿鱼龙混杂,比上城区更有人气味,但他也不敢逛远,就近买了几束花抱了上来。
将花栽好,唐知白放在能光线充足的阳台上,见鲜红色花瓣摇曳在明媚阳光,好看极了,浇水时都忍不住扬起嘴角,一扫半月以来积压的烦郁,心情大好。
一阵娇俏地笑声打断了他的沉浸,这声音悦耳像风铃一样,很可人动听,唐知白诧异地寻声望去,见到右边阳台上有个棕发大眼的姑娘也在浇花,五官精致不凡,正看着他吃吃的笑。
许是看懂了唐知白的疑惑,棕发姑娘伸手指了指他的花。
你养的那个叫沙漠玫瑰,很耐旱,一个月只需要浇一次水。你一次性浇这么多,最好赶紧把它移出来换土壤,否则三四天就会死了。
唐知白有些懵,谢谢。
花店老板只说好养,可没想到七弯八绕的有这么多讲究,只好手忙脚乱非常不专业的将花拔了出来。
棕发姑娘看着他堪称灾难的动作,又嗤笑了一声,分不清是嘲笑还是什么,没想到隔壁邻居,竟然有两个男人,看你的样子还真是个贵族少爷呀。
这句话嘲讽意味就很强烈了,被说是个什么都不会做的少爷,唐知白耳畔羞红,也忍不住想争辩两句,可再转头,那姑娘已经回到房中,无论门窗还是窗帘都拉得死死的。
唐知白只好作罢,等晚上路易回来,和她说起这个古怪棕发姑娘。路易也只是让他少接触陌生人,花草养不活买新的就是了。
但唐知白不是那种万事只新鲜两三天的人,为此,他还是研究花草了许久,闲在家中无事做,便研究起了汤羹佳肴。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肖卫本诺曼被刺杀的消息根本没有一点风声,反而斯图尔特家族和兰开斯特家族奸杀案传得热烈,两个家族之间矛盾也越来越大,唐知白隐匿了一阵,便放松了警惕。
暗暗想着,找机会联系艾尔报平安,自己失踪这么久他肯定着急坏了,顺便想打听舅舅墓地的消息。
可路易每一次回来都很疲惫,却看管得他很紧,有一次甚至让他在抽屉里发现一把手枪,以为路易惹上什么麻烦,差点吓坏他。
结果路易回来后面无表情地接过手枪,淡淡解释道:这里形式复杂,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一个手枪留在给你防身,改天找时间我要教教你怎么使用它。
由于他的坦诚,唐知白根本没有多想过任何事情。
看着路易的笑越来越少,少年这样的明显变化唐知白看在眼里,简直和曾经判若两人,他却很心疼路易,这样变化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在自己,而他只能暗嘲自己无用。
这天,他没有打招呼,就煲好汤就准备去诊所看看路易,顺便感谢霍金斯医生,一直对他们照顾有加,他们能在克林顿活得很好有大一部分霍金斯医生的功劳。
穿越过复杂肮脏的小路,工业城市排不出的污水流淌在凹凸不平的路边,见到成群结队的男人聚集在路边抽烟,从他们举止动作来看应该是隶属于同个帮派,混杂在里面的不乏十三四岁的小男孩,遇到这些人,警察都刻意绕着走,不想惹麻烦。
路易和他说过,伦敦城的黑帮市场发展得越来越大,各种皮肉烟酒生意都在地下做,不少高官显贵都勾结在其中,狼子野心遮掩不住,现在只有老派贵族不愿意附和,仍旧持鄙夷态度观望。
唐知白抱着东西心惊胆战地绕着走,他知道,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暂时的,还会越来越狂妄,奸杀淫掠无恶不作,甚至等莫轶发展起来时,皇室会变成被鼠蚁蛀空的堤坝,彻底倒塌。
出了这一片区域,来到霍金斯诊所,治安才有秩序许多,叹了口浊气,才走进这间两层楼的诊所。
霍金斯先生算是伦敦闻名的医生,许多贵族都会请他去治疗,而他为人谦虚绅士,无论贫富贵贱都会用心医治,这也是当初唐知白选择他做路易实习地点的原因。
今天排队的病人有很多,药品味道掺着消毒水很刺鼻,霍金斯先生戴着口罩披着白大褂忙碌穿梭在其中,时而指点一下助手的行为。
唐知白巡视一圈,并没有发现路易身影,他就叫住霍金斯,霍金斯先生,许久不见,您好。
谁知,霍金斯骤然见到他被吓了一跳,像见到鬼一样,浑身僵住简直被吓坏了,林、林先生!
说话都哆嗦着,唐知白很疑惑,却还是关心道,您怎么了?
虽然在努力克制,霍金斯藏在宽大白大褂下的身躯还是在颤抖,下意识地往旁边瞥了瞥,连忙抛下手头病人,才取下口罩哑道:林先生,您怎么怎么突然来访?
霍金斯年近不惑,白发早生,看他这样害怕颤抖,唐知白都替他难受着急,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把他吓成这样,只好柔声解释道,我家庭发生剧变,您还愿意冒着危险给路易提供工作,于情于理您都是我们的恩人。
说着就朝他敬了一礼,这个举动可彻底把霍金斯吓坏了,慌忙伸手拦住他,熙攘白发几乎要竖起来,尖声道:别!别,您不用。
眼睛却不住地往旁边瞟,像是哀求,简直要哭了。
触碰到肢体,才感受到霍金斯医生有多恐惧,不到一秒他又急忙把手缩了回去,唐知白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无奈问道:请问您,路易呢?我为何没有在诊所里看见他。
霍金斯吞了吞口水,今天我叫他我叫他出外诊了,有个病人病得很严重,需要他去家里确认病因。
唐知白盯着他,半信半疑点点头。
今天霍金斯医生态度太不对了,从前见到他,是相当有谦虚有礼,怎么今天见到自己像见到恶鬼一般?好像很害怕自己?
那双眼睛也一直往旁边瞟,唐知白下意识地随着他目光望去。
作者有话要说:妈耶,想进度写快一些,之后开新文。
然而越写越多
请大家多多留言,爱你爱你爱你。
第67章
角落里坐着个毫无特点的灰衣服男人, 其貌不扬,戴顶黑帽拿着报纸观看,像是在等待亲属治疗, 挤在人群中并不突兀。
察觉到两人,反倒大方疑惑地回应两人。
唐知白收回目光, 觉得应该是自己想多了。
只好将煲好的汤递给霍金斯先生就离开了。
准备去艾尔以前常常和荣西沙尔曼幽会的酒吧寻找他,刚走出两条街,就见那些聚集坐在路边的流浪汉和瘾君子就目光露骨地打量他, 交头接耳、猥琐地阵阵发笑, 不堪入耳的下流词汇溢满大街,更有鄙陋的人,直接掏出玩意儿对他打起手枪。
这种群体胆子是相当大的,唐知白模样长得清秀俊雅, 亚裔也普遍年纪显小, 就起了恶心想法。
越听唐知白脸色越惨白,他只是粗略想了大概,并没有考虑这么多,听完路易分析,没一点都在说明他的无知,盲目去找只怕不是陷入危险,就是暴露身份。
那那我唐知白也不愿整天困在家里,很犹豫。
路易轻柔地抚过他的头发,轻声道:肖卫本诺曼虽然没有通缉我们,可最近风声很紧,斯诺斯图亚特和夏普兰开斯特一起死了,这两件事情被联系起来,到处都是军官警察巡逻,还是在家里好好休养,等过了这段时间再考虑吧。
什么?!斯诺死了?唐知白挣扎出他的怀抱,震惊看向路易。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看见他激动模样,路易目光一暗,无辜笑笑,白,逃出来后消息很封塞,我也不知道。
唐知白心脏跳动得厉害,低头思索着,慢慢开口问道,斯诺他,他是怎么死的?
路易看着他眼睛一眨不眨,冷漠道:听说,他意图奸污夏普兰开斯特,玩的过程中兰开斯特不同意两人就开始争斗,结果两败俱伤,对方死了,斯图亚特和他的手下全被人杀了,至今没有查出凶手是谁。
阳光映照着桌子上的百合花,本是清新愉悦的事情。
唐知白却越听越心慌,越听身躯越冷,甚至到了一种控制不住的地步,这件事情始末漏洞太多,他知道斯诺这些贵族子弟的私生活爱好很不干净,可夏普同样不是什么好人,这些年就算他不经历,也有很多耳闻,怎么会反抗斯诺甚至杀死了对方?
这太荒谬!
而斯诺的惨死,直接导致唐知白想起一个人。
一个这些年几近让他遗忘,可当年让他恐惧,甚至日日胆战心惊的人。
唐知白已经控制不住身体机能,使劲颤抖,他现在很害怕,很想找些依托,他一把抓住路易胳膊!
路易,你听说过莫轶这个名字吗?!
第66章
路易双眸闪过寒意, 如一抹压城黑雾弥漫在山海之间,酝酿着什么危险的事物,手指自下唐知白颚滑向脖颈, 轻轻抚摸着
莫轶
真是很多年没有听到过这称呼了。
这个对他熟悉而陌生的名字,代表了他不愿回想肮脏不堪的过往, 代表了他极度厌恶仇恨社会的自我,每次因这名字想起自己的血液里流淌的竟然是这样恶心的基因,路易心中那股无名丑恶报复嗜血之意, 燃烧得愈恶劣。
他六岁之前没有离开过地下室, 见过阳光。
时至如今,每每午夜回醒,那些成批的奴隶惨叫求饶还萦绕在耳边,被放血吸干、被碾成肉糜, 那流淌的血液渗透古老破败的墙壁, 在那间小小的地下室里, 枕着破褥无时无刻感受人如蝼蚁的脆弱卑微, 直到麻木。
兰开斯特公爵是个恶心的肥猪, 痴迷于性和少女死亡,终日沉迷研究各种奇怪用途的刑具施加在上面, 玛丽罗伯茨更是个可恶的女人,死在她手中的人命不计其数, 不单沐浴鲜血, 甚至将动物肢体与人的尸体缝合, 制成各种所谓的人体艺术品,还高傲得意。
每次刑架上的人叫得越惨,他们的兴奋嘴脸就越扭曲,小时候的路易便是生存于这样的牢狱中。
记忆里, 他的亲生母亲整日躺在角落里生命如枯草,沉默寡言,每一秒都是最后的喘息,这样的绝望日子,在他出生之前经历过很长很长
直到死亡那一刻,这个女人脸上才有了向死而生的喜悦,那是他第一次见到败落的灵魂能散发出这样的活力,黑暗逼仄的空间中,因为过度愉悦,甚至五官依稀回复着年轻时的明艳色彩。
最残忍的是,他那时年幼,但并不无知,知道他的亲生母亲并不爱他,只是拿自己当个续命的工具,延续着她那早已苟延残喘破败不堪的身躯。
即便他每一分每一秒都很清醒,清楚知道但凡活着,就不能愚昧无知,可渴望亲情的他还是终日选择自欺欺人,蒙骗自己。
最终也只能亲自送走在他怀中死亡的母亲,那女人诡异的微笑着,就像传达圣意离去的天使一样。
双手无名指上还残留着练习刀片的厚茧,提醒自己,他不叫莫轶,也不姓兰开斯特。
最脆弱危险的位置掌控在别人手里,唐知白被他似有若无的手指撩拨得寒毛竖起,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他忍不住推了推路易,小声唤道:路易?
低下头,路易温柔地注视这他,危险而深情,记得白在很小的时候就问过我,认不认识莫轶这个人,原话是这样的一字不差,这个莫轶有什么特别吗?
说到莫轶着两个字的时候,他加重了语调。
唐知白心中咯哒一声,窝在他怀里慌乱地缩了缩,刚知道斯诺、夏普死了,竟然把自己吓成这样,差一点说漏嘴,他更是没有想到,路易的记性这么好。
路易柔声追问,白,你是在害怕吗?在害怕什么?为什么害怕?
竟问得唐知白有些发毛。
他犹犹豫豫,纠结片刻,最后还是咬紧牙关装不知道,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到来,真实发展早已和《伦敦风云录》剧情相偏离,而有些东西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太过无稽之谈,反而会引来自我怀疑和危险
生活在这里这么久,唐知白早已不能将人当作书中角色游戏对待,路易对他而言更是亲人。
没没什么?唐知白嗫嚅着,抬手看了眼手表时间,便当即推了推他,说道,到时间了,你不是要去诊所工作吗?快走吧,霍金斯医生对我们这么好,总要勤奋报答他的。
路易面无表情,打量他的模样,明显就是心中有鬼的模样。既然他不想说,他也不会追问,从小到大唐知白每一件事他都清楚知道,可唯独这件事他不知道。有隐瞒的感觉让路易很不舒服,一不舒服就想做些危险未知的事情。
好。
路易整理一番,便出门工作了。
方才唐知白拦着路易,不让他收拾餐具,就是想趁今天身体好转整理一下这个,两人未来居住的小屋。
虽然前途未卜,路上也布满荆棘,可是能和路易在一起,情况就不算糟糕,甚至有几丝甜蜜在。见阳光灿烂,将这间主调白色公寓照得透亮,他起身大大的伸了个懒腰,身心舒展。
虽然重生过来十几年了,基本功已经生疏,但他不是娇气的人,慢慢学习做事还是可以的。
所以洗完餐具,就戴上口罩,拖扫擦拭,各个角落都仔细观察,花了一下午的时间彻彻底底的打扫才完这间公寓,等最后擦完窗户,总觉得差了点什么,他摩挲着下巴考虑片刻。
便拿了钱下楼,克林顿鱼龙混杂,比上城区更有人气味,但他也不敢逛远,就近买了几束花抱了上来。
将花栽好,唐知白放在能光线充足的阳台上,见鲜红色花瓣摇曳在明媚阳光,好看极了,浇水时都忍不住扬起嘴角,一扫半月以来积压的烦郁,心情大好。
一阵娇俏地笑声打断了他的沉浸,这声音悦耳像风铃一样,很可人动听,唐知白诧异地寻声望去,见到右边阳台上有个棕发大眼的姑娘也在浇花,五官精致不凡,正看着他吃吃的笑。
许是看懂了唐知白的疑惑,棕发姑娘伸手指了指他的花。
你养的那个叫沙漠玫瑰,很耐旱,一个月只需要浇一次水。你一次性浇这么多,最好赶紧把它移出来换土壤,否则三四天就会死了。
唐知白有些懵,谢谢。
花店老板只说好养,可没想到七弯八绕的有这么多讲究,只好手忙脚乱非常不专业的将花拔了出来。
棕发姑娘看着他堪称灾难的动作,又嗤笑了一声,分不清是嘲笑还是什么,没想到隔壁邻居,竟然有两个男人,看你的样子还真是个贵族少爷呀。
这句话嘲讽意味就很强烈了,被说是个什么都不会做的少爷,唐知白耳畔羞红,也忍不住想争辩两句,可再转头,那姑娘已经回到房中,无论门窗还是窗帘都拉得死死的。
唐知白只好作罢,等晚上路易回来,和她说起这个古怪棕发姑娘。路易也只是让他少接触陌生人,花草养不活买新的就是了。
但唐知白不是那种万事只新鲜两三天的人,为此,他还是研究花草了许久,闲在家中无事做,便研究起了汤羹佳肴。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肖卫本诺曼被刺杀的消息根本没有一点风声,反而斯图尔特家族和兰开斯特家族奸杀案传得热烈,两个家族之间矛盾也越来越大,唐知白隐匿了一阵,便放松了警惕。
暗暗想着,找机会联系艾尔报平安,自己失踪这么久他肯定着急坏了,顺便想打听舅舅墓地的消息。
可路易每一次回来都很疲惫,却看管得他很紧,有一次甚至让他在抽屉里发现一把手枪,以为路易惹上什么麻烦,差点吓坏他。
结果路易回来后面无表情地接过手枪,淡淡解释道:这里形式复杂,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一个手枪留在给你防身,改天找时间我要教教你怎么使用它。
由于他的坦诚,唐知白根本没有多想过任何事情。
看着路易的笑越来越少,少年这样的明显变化唐知白看在眼里,简直和曾经判若两人,他却很心疼路易,这样变化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在自己,而他只能暗嘲自己无用。
这天,他没有打招呼,就煲好汤就准备去诊所看看路易,顺便感谢霍金斯医生,一直对他们照顾有加,他们能在克林顿活得很好有大一部分霍金斯医生的功劳。
穿越过复杂肮脏的小路,工业城市排不出的污水流淌在凹凸不平的路边,见到成群结队的男人聚集在路边抽烟,从他们举止动作来看应该是隶属于同个帮派,混杂在里面的不乏十三四岁的小男孩,遇到这些人,警察都刻意绕着走,不想惹麻烦。
路易和他说过,伦敦城的黑帮市场发展得越来越大,各种皮肉烟酒生意都在地下做,不少高官显贵都勾结在其中,狼子野心遮掩不住,现在只有老派贵族不愿意附和,仍旧持鄙夷态度观望。
唐知白抱着东西心惊胆战地绕着走,他知道,这样的情况并不是暂时的,还会越来越狂妄,奸杀淫掠无恶不作,甚至等莫轶发展起来时,皇室会变成被鼠蚁蛀空的堤坝,彻底倒塌。
出了这一片区域,来到霍金斯诊所,治安才有秩序许多,叹了口浊气,才走进这间两层楼的诊所。
霍金斯先生算是伦敦闻名的医生,许多贵族都会请他去治疗,而他为人谦虚绅士,无论贫富贵贱都会用心医治,这也是当初唐知白选择他做路易实习地点的原因。
今天排队的病人有很多,药品味道掺着消毒水很刺鼻,霍金斯先生戴着口罩披着白大褂忙碌穿梭在其中,时而指点一下助手的行为。
唐知白巡视一圈,并没有发现路易身影,他就叫住霍金斯,霍金斯先生,许久不见,您好。
谁知,霍金斯骤然见到他被吓了一跳,像见到鬼一样,浑身僵住简直被吓坏了,林、林先生!
说话都哆嗦着,唐知白很疑惑,却还是关心道,您怎么了?
虽然在努力克制,霍金斯藏在宽大白大褂下的身躯还是在颤抖,下意识地往旁边瞥了瞥,连忙抛下手头病人,才取下口罩哑道:林先生,您怎么怎么突然来访?
霍金斯年近不惑,白发早生,看他这样害怕颤抖,唐知白都替他难受着急,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把他吓成这样,只好柔声解释道,我家庭发生剧变,您还愿意冒着危险给路易提供工作,于情于理您都是我们的恩人。
说着就朝他敬了一礼,这个举动可彻底把霍金斯吓坏了,慌忙伸手拦住他,熙攘白发几乎要竖起来,尖声道:别!别,您不用。
眼睛却不住地往旁边瞟,像是哀求,简直要哭了。
触碰到肢体,才感受到霍金斯医生有多恐惧,不到一秒他又急忙把手缩了回去,唐知白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无奈问道:请问您,路易呢?我为何没有在诊所里看见他。
霍金斯吞了吞口水,今天我叫他我叫他出外诊了,有个病人病得很严重,需要他去家里确认病因。
唐知白盯着他,半信半疑点点头。
今天霍金斯医生态度太不对了,从前见到他,是相当有谦虚有礼,怎么今天见到自己像见到恶鬼一般?好像很害怕自己?
那双眼睛也一直往旁边瞟,唐知白下意识地随着他目光望去。
作者有话要说:妈耶,想进度写快一些,之后开新文。
然而越写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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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角落里坐着个毫无特点的灰衣服男人, 其貌不扬,戴顶黑帽拿着报纸观看,像是在等待亲属治疗, 挤在人群中并不突兀。
察觉到两人,反倒大方疑惑地回应两人。
唐知白收回目光, 觉得应该是自己想多了。
只好将煲好的汤递给霍金斯先生就离开了。
准备去艾尔以前常常和荣西沙尔曼幽会的酒吧寻找他,刚走出两条街,就见那些聚集坐在路边的流浪汉和瘾君子就目光露骨地打量他, 交头接耳、猥琐地阵阵发笑, 不堪入耳的下流词汇溢满大街,更有鄙陋的人,直接掏出玩意儿对他打起手枪。
这种群体胆子是相当大的,唐知白模样长得清秀俊雅, 亚裔也普遍年纪显小, 就起了恶心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