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
沈迟小心地避在街角,看了看没有人才走了出去。
现在才凌晨四点,没有人才是正常的,毕竟也没有谁会在12月底的清早这个点起床,又不是夏天。
12月的太原街头还有着前几日未曾完全化去的白雪,他眯着眼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冷冷笑了笑。
他现在的身体,对冷热根本没有太大的感觉,事实上再过上几年,这样的天气对于人类而言,已经是很奢侈的好天气了。
12月31日。
末日来临的这一天。
而此时,几乎所有人,都还在沉睡。
“砰!”
沈迟毫不犹豫地打碎了街边一家小服装店的玻璃,果然如他预料的那样,那只是作为摆设用的警报器根本没有响起来。
在和平年代,用假警报器的店铺比比皆是,他随便一扫这一排的落地玻璃的店铺里面,连一个灭火器都没看到。而且沈迟已经观察到那挂在上方的摄像头,根本就没通电。
就算摄像头摄到了又怎样,今天之后,谁还会注意一家服装店的失窃。
穿着精致黑靴的脚跨了进去。
沈迟在这家小服装店的全身镜面前停住脚步。
镜子里的那副模样,他已经全然不陌生,他拓印的是游戏里破军套,深色v领,看着干练利落,俊美修长,现实中看来全身上下都是低调的华丽,连配饰都是无比精致。
尤其那眉目,熟悉的清俊尔雅,只是不见了温和,只剩下冷冰冰的漠然,甚至带着几分阴沉。
任谁在经历了十五年的末世,又在一家研究所里被切片研究了三年,都不会再怀有那样柔软的表情。
将千机匣收进了背包,沈迟努力笑了笑,才扯出一抹不算僵硬的微笑。
重来一次,他仍是穿成了带着游戏系统和技能的唐门,但却再不似当初那样天真。
在末世付出信任的代价太惨烈,看似风光的追捧背后,实则处处危机步步艰险。
带着游戏系统又怎样,有游戏技能又怎样,他的能力是福,也是祸,他与那些觉醒了异能的人类都不同,就因为这份不同,高调带给他的将是无尽的绝望。
所以,这一次,他只要低调地过活,再不轻易付出信任。
他绝不会再沦落到那样的下场,绝不!
镜子中的人仍笑着,却渐渐变得自然起来。
不过是伪装嘛,在末世里过上一二十年,只要不太傻,总是会的。
他将头饰隐藏起来,用小饰物柜台里的黑色发圈将长发束成简单的一束,再换上这家小服装店里的针织衫、长裤和一双仿小牛皮靴,套上一件不算太厚的灰色呢风衣,毕竟是冬天,可没有多少轻薄的衣服,但沈迟看上这家店的原因就是这里有一些反季打折的衣物,他将一些衣服裤子和自己穿得进去的鞋子——尤其是皮衣皮裤皮靴之类的用铺在柜台上的厚帆布整个儿包起来,将店里所有的皮手套都扔了进去,犹豫了一下,又打开塞了四五件羽绒服进去,将那一大堆衣服打成了一个大包,手一伸就收进了旁人看不见的游戏背包。
若是一件件衣服,他可没有那么多背包格子来放,这样打一个大包,背包里就有一个“一包衣物”的东西,只占一个格子。
对于这些,沈迟已经相当熟悉,他早就学会了将背包利用到极致。又抓了几块同样的大帆布才罢手,最后,从墙上取下一只看着耐用的深色男款牛皮包,将那些帆布折了折塞了进去。
在全身镜前停了停,昏暗的视线里,镜子里的男人长身玉立,眉目如画,虽然还是长发,却到底不那么引人注目了,他竖起领子,这幅模样若是走在街上,大抵还是有回头率的,却不会太过醒目。
默默想起前世,同样是穿越在这里,他傻傻穿着那身显眼的衣服,在大冬天露出小半的胸膛在街上转了那么久,引起了多少惊呼和注意,说不定,早从这时候起,他就落入了某些人的眼睛吧?
自嘲的笑了笑,他才提脚离开。
然后,他用同样的方法闯入一家超市,不过这家超市的摄像头倒是还在使用,一道白光闪过,“啪”地一声,摄像头被打得粉碎。
唐门的暗器可以无限量地做出来,沈迟有唐门小猪,一下子可以做八组,十分方便。
很快,沈迟的背包里就多了“一包调味品”和“一包食物”。
然后,是一箱保温杯,他将这家超市里仅有的十几箱水和零散的矿泉水,不管大瓶小瓶都放进超市卖的最大的那种收纳箱里,装了十来个收纳箱,用塑料绳仔仔细细地扎好了,然后将剩下的塑料绳全部丢进背包,这样捆在一起的收纳箱就成了一个整体。
他并没有准备太多,在末世里,并不是找不到食物,而且,早晚是要习惯那样的生活的,准备太多这时候的食物,反倒容易产生依赖性,他需要的只是一个过渡适应的过程。但是水,尤其是干净的水,当然是越多越好。
不过,不是给他自己。
再然后,是整叠整叠的塑料袋,超市里从来不会少这种东西。厨房刀具,装了一收纳箱,零零散散几十套各种长刀短刀菜刀砍刀。不锈钢的刀叉勺子和筷子也一起扔了进去。
幸运的是,他在这家超市的特殊用品区还找到了几件救生衣。
最后,他闯入了一家童装店,却不知道那个人现在的身形大小,只得都抓了一些,想想他应该现在不会超过十岁,所以拿的都是差不多八岁到十三四岁孩子的衣物鞋子,再大一些,他应该就可以穿成人的了。
看了看在超市柜台里拿的表,已经快六点。
哪怕是冬天,距离天亮也不太远了。
将表戴在手腕上,然后将那一盒子纽扣电池放进背包。
这三家店的柜台里都没有多少现金,但超市那家店的硬币倒是不少,他毫不客气地拿了几卷,硬币都是一百个一卷,不过才七百块,都扔进了单肩背着的牛皮包里,顺带卷走了柜台那里的几盒打火机。
在末世,纸币都是一叠废纸,硬币反倒有用一些,至少他质地坚硬不易变形,边缘又算得上尖锐,金属总是比纸质要好用多了。
902路公交车到站了。
沈迟仔细看过站台,他要去的地方就在这条公交线上。
投了币,沈迟孤零零地坐在车上。
这是第一班车,或许因为太早,车上只有看着还未完全睡醒的司机和沈迟一个乘客。
“到哪儿?”
或许是因为只有一个乘客,司机开口问道,问清楚了目的地,其他站他就不用停车了,大冬天的从门口灌进来的冷风可够他受的,这车早就该换了,冬天坐在这车里简直就是受罪,四处漏风。
“阳光孤儿院。”
司机有些诧异,他跑这条线已经快十年,虽然阳光孤儿院门口有一站,但是除了那些跑去所谓搞活动的学生老师和几个零零散散想领养`孩子的父母,很少有人在这一站下车。因为那地方左不靠村右不着店,附近什么都没有,除非就是去孤儿院的,否则没人会在那一站下车的。
从后视镜里看了看那年轻人,因为坐得并不靠后,司机可以将他看得挺清楚。他的领子虽竖了起来,却仍可以看到那双格外漂亮的眼睛,清清冷冷的,偏偏明亮温润,特别吸引人。
司机心中暗自嘀咕,若是自己家那丫头在这儿,恐怕要花痴地叫唤起来了。
这样一个好看的年轻人,去孤儿院干嘛?而且是单独去,真是奇怪。
沈迟并不在意司机的打量,他的目光里没有恶意,看着窗外飞快滑过的景致,他知道,距离人类的噩梦,只剩下不到六个小时。
正午十二点,末日降临。
一路沉默,旧公交车颠簸了大概四十分钟,才停下。
司机开口:“到了。”
沈迟下了车,看着那破旧的“阳光孤儿院”的牌子,轻轻呼出一口白气。
他知道,刘木就在这里。
当年,他只是和他提起过,在末日来临的时候,他还在太原的阳光孤儿院里洗盘子。当时,沈迟还笑,说,啊,想不到我离你这么近。
是啊,那时候的沈迟,还在太原的街道上,傻乎乎地穿着那唐门的衣服以致被当成coser,让一群小女生围着拍照呢。
不过,这个世界并不是他原本的世界,只是一个平行世界罢了,是根本没有那个游戏的,那群小女生,单纯地因为自己如今的这面貌太出众,那身衣服又够好看,才会那么激动。
使劲拍了拍那仿佛监狱栅栏一样的铁门,过了许久才有个头发花白睡眼朦胧的老头来应门,他不耐烦地打了个哈欠,“谁啊!这大清早的。”
“大爷,您好。”沈迟露出衣领下年轻俊美的面容,带着善意的笑,“这里是阳光孤儿院吧?”
那门卫一愣,差点被这年轻人的笑容晃花了眼,这么好看的年轻人,他在电视上都没见过!
长得好看的人,总是占些优势的,这孤儿院的门卫被吵醒的火气倒是熄了不少,见沈迟态度也好,开口回话说:“对,这里是阳光孤儿院。”
沈迟露出松了口气的模样,“总算是找到了。”随即带着笑说:“大爷,您让我进去吧,我好不容易才打听到这里的,实在是有些事——”
那门卫瞅了瞅沈迟,瞧他一脸诚挚,又不像是惹事的模样,如果是一个长得凶神恶煞的,他或许还不敢开门,但这年轻人看着高挑修长,却不壮硕,面貌也善,这大冷天的老让人家站外面也不好,于是,他就掏出钥匙开了大门。
“看你这么年轻,到孤儿院来干啥?”那大爷边开门边问。
沈迟苦笑说:“年轻的时候不懂事,做过一桩错事,后来才知道,当年她——她有过一个孩子,她也年纪小不敢养,就扔到了孤儿院门口……”
这么一说,那大爷恍然大悟,确实直到现在,还时不时的有孩子被遗弃到这儿或者是福利院门口,可怜见的,如果一时没被发现,像这种天气很可能就被冻死了。
“那你得去找院长,这几年被领走的孩子也不少,不知道还在不在……”
“谢谢你,大爷。”沈迟报以感激的微笑。
虽然刘木说,这阳光孤儿院里没一个好人,但只看这门卫,却不像是个恶人。
刘木的话,向来是不能全信的,那时候,实力高强的异能者不少,刘木在其中的名声很大,但却不是什么好名声,他阴险狡诈无恶不作,简直是坏到了骨子里去的,性格偏激行事狠辣也就算了,主要是手段血腥让人寒毛直竖,从不给人留余地,可是,他得罪的人虽然多,却因为本性里的古怪嗜血导致没人敢真正惹他,更何况他本身很厉害,是真正的厉害,一时若杀不死他,他就会千百倍地还给你。
得罪他的人,无一例外没有好下场,所以,大家只能忍着他远着他,由得他一天天坏下去,见他做得恶大抵可以下个十回八回的地狱。
恨他的人太多,几乎数也数不过来。
刘木就是这样一个让人心底发寒的恶魔人物,可对于沈迟来说,却是直到最后都没背叛放弃他的人,唯一一个。
那时候,沈迟也不喜欢刘木,开始是时候还把他看做朋友,但是沈迟不喜欢他的偏激阴狠,不喜欢他的恶毒刻薄,他觉得刘木大抵是有点精神上的毛病的,所以,后来,他也远着他避着他,毕竟,那时候的沈迟,身边还有那些他原以为值得信赖的“伙伴”。
直到被他们亲手送进研究所。
只有刘木一直锲而不舍地试图救自己出去,失败了一次就来第二次,第二次不行就第三次,沈迟原也不知道他在救自己,直到那次刘木几乎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沈迟看着刘木浑身鲜血淋漓,那眼神却执着无悔,他无声地说:等着我,我一定会救你出去。
那时候余博士气急败坏地说:“这个疯子!这都第几次了……”
沈迟才知道,原来那个世界,并不是所有人都抛弃了自己。
虽然,又过了一年,刘木都没有能将自己救出去,但是,他从来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给研究所造成的麻烦从余博士的脸色就可以看得出来。
可沈迟终究是等不到那一天,命运真是可笑,居然将他送回到了十八年前,末日来临的这一天。
这一世,他早已看清那些人的面目,不是不想报仇,但总得慢慢来。
会碰的上的。
沈迟淡淡微笑。
现在才凌晨四点,没有人才是正常的,毕竟也没有谁会在12月底的清早这个点起床,又不是夏天。
12月的太原街头还有着前几日未曾完全化去的白雪,他眯着眼抬头看了看灰蒙蒙的天空,冷冷笑了笑。
他现在的身体,对冷热根本没有太大的感觉,事实上再过上几年,这样的天气对于人类而言,已经是很奢侈的好天气了。
12月31日。
末日来临的这一天。
而此时,几乎所有人,都还在沉睡。
“砰!”
沈迟毫不犹豫地打碎了街边一家小服装店的玻璃,果然如他预料的那样,那只是作为摆设用的警报器根本没有响起来。
在和平年代,用假警报器的店铺比比皆是,他随便一扫这一排的落地玻璃的店铺里面,连一个灭火器都没看到。而且沈迟已经观察到那挂在上方的摄像头,根本就没通电。
就算摄像头摄到了又怎样,今天之后,谁还会注意一家服装店的失窃。
穿着精致黑靴的脚跨了进去。
沈迟在这家小服装店的全身镜面前停住脚步。
镜子里的那副模样,他已经全然不陌生,他拓印的是游戏里破军套,深色v领,看着干练利落,俊美修长,现实中看来全身上下都是低调的华丽,连配饰都是无比精致。
尤其那眉目,熟悉的清俊尔雅,只是不见了温和,只剩下冷冰冰的漠然,甚至带着几分阴沉。
任谁在经历了十五年的末世,又在一家研究所里被切片研究了三年,都不会再怀有那样柔软的表情。
将千机匣收进了背包,沈迟努力笑了笑,才扯出一抹不算僵硬的微笑。
重来一次,他仍是穿成了带着游戏系统和技能的唐门,但却再不似当初那样天真。
在末世付出信任的代价太惨烈,看似风光的追捧背后,实则处处危机步步艰险。
带着游戏系统又怎样,有游戏技能又怎样,他的能力是福,也是祸,他与那些觉醒了异能的人类都不同,就因为这份不同,高调带给他的将是无尽的绝望。
所以,这一次,他只要低调地过活,再不轻易付出信任。
他绝不会再沦落到那样的下场,绝不!
镜子中的人仍笑着,却渐渐变得自然起来。
不过是伪装嘛,在末世里过上一二十年,只要不太傻,总是会的。
他将头饰隐藏起来,用小饰物柜台里的黑色发圈将长发束成简单的一束,再换上这家小服装店里的针织衫、长裤和一双仿小牛皮靴,套上一件不算太厚的灰色呢风衣,毕竟是冬天,可没有多少轻薄的衣服,但沈迟看上这家店的原因就是这里有一些反季打折的衣物,他将一些衣服裤子和自己穿得进去的鞋子——尤其是皮衣皮裤皮靴之类的用铺在柜台上的厚帆布整个儿包起来,将店里所有的皮手套都扔了进去,犹豫了一下,又打开塞了四五件羽绒服进去,将那一大堆衣服打成了一个大包,手一伸就收进了旁人看不见的游戏背包。
若是一件件衣服,他可没有那么多背包格子来放,这样打一个大包,背包里就有一个“一包衣物”的东西,只占一个格子。
对于这些,沈迟已经相当熟悉,他早就学会了将背包利用到极致。又抓了几块同样的大帆布才罢手,最后,从墙上取下一只看着耐用的深色男款牛皮包,将那些帆布折了折塞了进去。
在全身镜前停了停,昏暗的视线里,镜子里的男人长身玉立,眉目如画,虽然还是长发,却到底不那么引人注目了,他竖起领子,这幅模样若是走在街上,大抵还是有回头率的,却不会太过醒目。
默默想起前世,同样是穿越在这里,他傻傻穿着那身显眼的衣服,在大冬天露出小半的胸膛在街上转了那么久,引起了多少惊呼和注意,说不定,早从这时候起,他就落入了某些人的眼睛吧?
自嘲的笑了笑,他才提脚离开。
然后,他用同样的方法闯入一家超市,不过这家超市的摄像头倒是还在使用,一道白光闪过,“啪”地一声,摄像头被打得粉碎。
唐门的暗器可以无限量地做出来,沈迟有唐门小猪,一下子可以做八组,十分方便。
很快,沈迟的背包里就多了“一包调味品”和“一包食物”。
然后,是一箱保温杯,他将这家超市里仅有的十几箱水和零散的矿泉水,不管大瓶小瓶都放进超市卖的最大的那种收纳箱里,装了十来个收纳箱,用塑料绳仔仔细细地扎好了,然后将剩下的塑料绳全部丢进背包,这样捆在一起的收纳箱就成了一个整体。
他并没有准备太多,在末世里,并不是找不到食物,而且,早晚是要习惯那样的生活的,准备太多这时候的食物,反倒容易产生依赖性,他需要的只是一个过渡适应的过程。但是水,尤其是干净的水,当然是越多越好。
不过,不是给他自己。
再然后,是整叠整叠的塑料袋,超市里从来不会少这种东西。厨房刀具,装了一收纳箱,零零散散几十套各种长刀短刀菜刀砍刀。不锈钢的刀叉勺子和筷子也一起扔了进去。
幸运的是,他在这家超市的特殊用品区还找到了几件救生衣。
最后,他闯入了一家童装店,却不知道那个人现在的身形大小,只得都抓了一些,想想他应该现在不会超过十岁,所以拿的都是差不多八岁到十三四岁孩子的衣物鞋子,再大一些,他应该就可以穿成人的了。
看了看在超市柜台里拿的表,已经快六点。
哪怕是冬天,距离天亮也不太远了。
将表戴在手腕上,然后将那一盒子纽扣电池放进背包。
这三家店的柜台里都没有多少现金,但超市那家店的硬币倒是不少,他毫不客气地拿了几卷,硬币都是一百个一卷,不过才七百块,都扔进了单肩背着的牛皮包里,顺带卷走了柜台那里的几盒打火机。
在末世,纸币都是一叠废纸,硬币反倒有用一些,至少他质地坚硬不易变形,边缘又算得上尖锐,金属总是比纸质要好用多了。
902路公交车到站了。
沈迟仔细看过站台,他要去的地方就在这条公交线上。
投了币,沈迟孤零零地坐在车上。
这是第一班车,或许因为太早,车上只有看着还未完全睡醒的司机和沈迟一个乘客。
“到哪儿?”
或许是因为只有一个乘客,司机开口问道,问清楚了目的地,其他站他就不用停车了,大冬天的从门口灌进来的冷风可够他受的,这车早就该换了,冬天坐在这车里简直就是受罪,四处漏风。
“阳光孤儿院。”
司机有些诧异,他跑这条线已经快十年,虽然阳光孤儿院门口有一站,但是除了那些跑去所谓搞活动的学生老师和几个零零散散想领养`孩子的父母,很少有人在这一站下车。因为那地方左不靠村右不着店,附近什么都没有,除非就是去孤儿院的,否则没人会在那一站下车的。
从后视镜里看了看那年轻人,因为坐得并不靠后,司机可以将他看得挺清楚。他的领子虽竖了起来,却仍可以看到那双格外漂亮的眼睛,清清冷冷的,偏偏明亮温润,特别吸引人。
司机心中暗自嘀咕,若是自己家那丫头在这儿,恐怕要花痴地叫唤起来了。
这样一个好看的年轻人,去孤儿院干嘛?而且是单独去,真是奇怪。
沈迟并不在意司机的打量,他的目光里没有恶意,看着窗外飞快滑过的景致,他知道,距离人类的噩梦,只剩下不到六个小时。
正午十二点,末日降临。
一路沉默,旧公交车颠簸了大概四十分钟,才停下。
司机开口:“到了。”
沈迟下了车,看着那破旧的“阳光孤儿院”的牌子,轻轻呼出一口白气。
他知道,刘木就在这里。
当年,他只是和他提起过,在末日来临的时候,他还在太原的阳光孤儿院里洗盘子。当时,沈迟还笑,说,啊,想不到我离你这么近。
是啊,那时候的沈迟,还在太原的街道上,傻乎乎地穿着那唐门的衣服以致被当成coser,让一群小女生围着拍照呢。
不过,这个世界并不是他原本的世界,只是一个平行世界罢了,是根本没有那个游戏的,那群小女生,单纯地因为自己如今的这面貌太出众,那身衣服又够好看,才会那么激动。
使劲拍了拍那仿佛监狱栅栏一样的铁门,过了许久才有个头发花白睡眼朦胧的老头来应门,他不耐烦地打了个哈欠,“谁啊!这大清早的。”
“大爷,您好。”沈迟露出衣领下年轻俊美的面容,带着善意的笑,“这里是阳光孤儿院吧?”
那门卫一愣,差点被这年轻人的笑容晃花了眼,这么好看的年轻人,他在电视上都没见过!
长得好看的人,总是占些优势的,这孤儿院的门卫被吵醒的火气倒是熄了不少,见沈迟态度也好,开口回话说:“对,这里是阳光孤儿院。”
沈迟露出松了口气的模样,“总算是找到了。”随即带着笑说:“大爷,您让我进去吧,我好不容易才打听到这里的,实在是有些事——”
那门卫瞅了瞅沈迟,瞧他一脸诚挚,又不像是惹事的模样,如果是一个长得凶神恶煞的,他或许还不敢开门,但这年轻人看着高挑修长,却不壮硕,面貌也善,这大冷天的老让人家站外面也不好,于是,他就掏出钥匙开了大门。
“看你这么年轻,到孤儿院来干啥?”那大爷边开门边问。
沈迟苦笑说:“年轻的时候不懂事,做过一桩错事,后来才知道,当年她——她有过一个孩子,她也年纪小不敢养,就扔到了孤儿院门口……”
这么一说,那大爷恍然大悟,确实直到现在,还时不时的有孩子被遗弃到这儿或者是福利院门口,可怜见的,如果一时没被发现,像这种天气很可能就被冻死了。
“那你得去找院长,这几年被领走的孩子也不少,不知道还在不在……”
“谢谢你,大爷。”沈迟报以感激的微笑。
虽然刘木说,这阳光孤儿院里没一个好人,但只看这门卫,却不像是个恶人。
刘木的话,向来是不能全信的,那时候,实力高强的异能者不少,刘木在其中的名声很大,但却不是什么好名声,他阴险狡诈无恶不作,简直是坏到了骨子里去的,性格偏激行事狠辣也就算了,主要是手段血腥让人寒毛直竖,从不给人留余地,可是,他得罪的人虽然多,却因为本性里的古怪嗜血导致没人敢真正惹他,更何况他本身很厉害,是真正的厉害,一时若杀不死他,他就会千百倍地还给你。
得罪他的人,无一例外没有好下场,所以,大家只能忍着他远着他,由得他一天天坏下去,见他做得恶大抵可以下个十回八回的地狱。
恨他的人太多,几乎数也数不过来。
刘木就是这样一个让人心底发寒的恶魔人物,可对于沈迟来说,却是直到最后都没背叛放弃他的人,唯一一个。
那时候,沈迟也不喜欢刘木,开始是时候还把他看做朋友,但是沈迟不喜欢他的偏激阴狠,不喜欢他的恶毒刻薄,他觉得刘木大抵是有点精神上的毛病的,所以,后来,他也远着他避着他,毕竟,那时候的沈迟,身边还有那些他原以为值得信赖的“伙伴”。
直到被他们亲手送进研究所。
只有刘木一直锲而不舍地试图救自己出去,失败了一次就来第二次,第二次不行就第三次,沈迟原也不知道他在救自己,直到那次刘木几乎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沈迟看着刘木浑身鲜血淋漓,那眼神却执着无悔,他无声地说:等着我,我一定会救你出去。
那时候余博士气急败坏地说:“这个疯子!这都第几次了……”
沈迟才知道,原来那个世界,并不是所有人都抛弃了自己。
虽然,又过了一年,刘木都没有能将自己救出去,但是,他从来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给研究所造成的麻烦从余博士的脸色就可以看得出来。
可沈迟终究是等不到那一天,命运真是可笑,居然将他送回到了十八年前,末日来临的这一天。
这一世,他早已看清那些人的面目,不是不想报仇,但总得慢慢来。
会碰的上的。
沈迟淡淡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