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9)
果真,殊亦谌对我的温柔凉了许多。他让我穿上衣服下床,然后回去,只在我走的时候说会处理这件事。我表面怯懦,心底里却笑开了花,说:是。
在那之后的三天,我都没被殊亦谌召唤。他召唤了其他的人双修,其他人都说我失宠了,尤其是那个和我关系还不错的合欢骨,他非常的可惜,说:如果你能继续被少宗主喜欢下去,那么你后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我嘻嘻一笑,说:还好吧。
他不解,你怎么还有心思做包子!
我说:练练,我爹娘还在的时候就经常做吃的,现在没事儿做,就练练。对了,你从小就生活在仙云宗吧,吃过凡间的包子吗?你能不能帮我尝尝,这包子味道好不好。
那个傻子如果真在桃林等我,我给他带的包子肯定味道不能差,要是被一个傻子说难吃,我以后还怎么做人?我已许久没做包子了,心里着实有点忐忑。
是的,我从来没吃过这个。我生下来就被检查出是合欢骨资质,家里人不准我吃饭,说是会影响体内杂质,一直吃的就是丹药。他说,手上却没有迟疑,拿起了一个包子帮忙试吃,唔!好好吃啊!
我笑了,追问:真的吗?
真的!你这里面用的是妖兽肉吧,真的很好吃,而且对恢复修为也有好处。他又说。
那我就放心了,继续做包子。除了包子,还有花卷和饺子,饺子同样肉多。傻子看起来身体很不好,我专门用存下来的灵丹和别人换的,就是希望这些肉能治治他的身体。
有些肉我还没用,只放在储物袋里,等到了给他,以后我不在的时候让他家里人给做着吃。我还不知他是被人从河里捡回来的,所以没有家里人,他受伤醒来就没了记忆,只是住在村子里的破败茅屋里,吃百家饭穿百家衣。
我做包子足足做了三天,才又等到了殊亦谌的召唤。他对我说他已经处理了那两姐弟,为我报了仇。我惊愕,他竟然真的做了,而不是说着玩玩。然后等我那晚从殊亦谌房里出来,果然听见了有个合欢骨被赶走了,某个内门弟子也被赶出。
对此,我并没在意,毕竟我只是想自己过得好一点罢了。又过了两天,便到了我轮休的日子。我带着一储物袋的包子下山,为了不显得我那么急切,前往桃林的时候我便放缓了步子。
心想若是傻子没来,我就也不会再来了,这些包子我宁愿喂了路边的野狗和乞丐也不会给他吃。可那傻子真的是待我极好的,他守约的等在桃林。
只是奇怪的是,他还穿着上一次的破烂衣服,甚至还有点脏,像是许久没换。我心里撇了撇嘴,真的是,明明都和人约好了见面,他怎么就不能换一身新的衣服。
当然,我也不会说我故意换了衣服。只是我衣服比较多罢了,随便穿的。
和傻子在一起的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便也能让我忍受当下的晦暗和折磨。水牢的门再次打开,殊亦谌出现在了门口,阴沉沉的盯着我。
他这样看我作甚?难不成想就这样看我,用视线杀死我吗?我扯了下嘴角,混不吝的说:殊少宗主,好久不见呀。
殊亦谌冷笑一声,也没多久,三天罢了。
三天?我竟然在水牢里呆了三天了,我就说为什么我感觉身体越来越凉,那你来做甚?想和我温存温存?哎呀,但实在是不好意思,我现在很不方便呢,既没洗澡也未换衣,三天没洗澡了,咦,臭得很,这链子锁着我,也没办法对您小意温柔。
分明上次我和他不欢而散,他此番来必定不是为了双修,可我就要这么说,恶心他。
呵。殊亦谌冷笑了声,从怀里扔出了一个玉瓶,控制着送到我的面前,说:这是你的丹药,他们说吃了这个才能生下合格的胎盘,吃了吧。
我对他恶意,他便也不对我温柔,极缓慢的说:你该不会以为你在水牢里便不用吃这个丹药了吧,快吃!别逼我喂你!
我盯着眼前的玉瓶,想道:果然还是殊亦谌比我狠,我说的那些话伤不到他分毫,他所做的,却是要我的命。
然而我并没有拒绝,拿起那玉瓶便拧开塞子,一口气吞了下去。我无法在殊亦谌的面前做小动作,便没有挑出蓝色的丹药。
那些丹药刚入口,我就感到浑身的精力往小腹涌去,身体疲乏得厉害。我想,或许还没到生产,我就会撑不住了。
死亡,它在等着我。
第十四章
他们总是那么嫌弃我,或许我死了,他们会感到很高兴,举宗欢庆。
当然,也有人可能不会高兴,比如眼前这位殊少宗主,可能恨不得我别死在产房里,而是死在他的折磨之下。
我的孩子七个多月了,进水牢前,药老给我估计过生产的时间,他说我正常应该是正常足月生产,也就是两个月后,我的身体虽然不好,也没放开吸取营养和灵力供养肚中的孩子,但孩子自己却很坚强,尽管没有足够的灵力,却一直很顽强的活着。
这个我当然是知道的,没有人比我更知道他有多顽强。在仙云宗山上,我那般抑制着吃食和灵力,让他长得不似同月孩子那般大,但他活着。在仙魔大战时,作为父亲的我快要死了,他却仍旧活着。
药老曾说:这个孩子肯定有个强大的父亲。
他不说孩子的父亲是殊亦谌,他肯定已然猜到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并不是殊亦谌。其实这也并不难猜,因为如果我肚中的孩子是殊亦谌的,那么即便他很嫌弃我肚中这孩子,也定然不会看着外人取我胎盘,甚至要我的命。
可惜了,药老猜错了,这孩子的父亲并不强大,而是一个普通到尘埃的傻子凡人。
对一百三十斤起心思,是我和他见的第四面,那时我已进入仙云宗三月,或许是因为那紫衣修士的原因,殊亦谌对我的新鲜不似以前,太可笑了,我对殊亦谌的了解真的很泛泛。
水牢的三天前,我才得知他竟是担心我喜欢上他。然后,我便不觉得可笑,只觉得好笑。
因为那时我有喜欢的人,却不是殊亦谌。我一心扑在一百三十斤身上,每次下山,我都必定要给他准备许多吃食,面条馒头包子混沌面饼,全部是混杂着肉的,争取给他的身体补好一点。
傻子真是很喜欢吃肉,尤其是喜欢吃鸡肉,我给他带的灵鸡永远是最后吃的,他说:好吃的都要放在最后吃,喜欢的人也要放在身后保护着,染染,林林好喜欢你呀!
这傻子,谁对他好,他就喜欢谁。我并未放在心上,每个人都可能得到别人的喜欢,我谢染没有资格,这傻子喜欢的不过是我给他做的饭罢了。
但卑微如我,却也仍觉得欢喜。
我见你喜欢吃这鸡肉,那我以后就多给你带点鸡肉过来,但其他肉你也要吃,要营养均衡。我当凡人时,爹娘就常说家里没甚吃的,我没营养长得瘦小,那时我不甚懂得爹娘的话,糙米饭也吃得香。现在看到这傻子,我才懂他们的关爱,知道不?不准挑食!
一百三十斤傻乎乎的点头,说:林林知道的!染染也吃,染染瘦,也要长肉肉!
我确实瘦,几次下山,遇见的凡人,但凡是开餐馆的,都会招揽我进去吃饭,觉得有生意。
我有时候还偶尔挺喜欢我这纤瘦的身材,因为看着像仙风道骨的修士,而不是合欢骨。我有时候也不喜欢这纤瘦的身材,因为如果作为凡人男人,这便看着不能撑起一个家。
傻子把包子递给我,我掰开成两半,毫不客气的吃了,好吃!
我想,我对傻子肯定是很喜欢的,我爹娘表达喜欢就是不断的投喂我,我此时不断投喂傻子的行为,肯定也会喜欢他。
好在我灵丹不少,灵石也有,而灵鸡极为便宜,因繁衍快长的迅速,一次繁殖能有几十只,仙云宗上出售灵鸡的价格非常低廉,甚至赶上好时候还会买一只送一只,再不卖,仙云宗养殖场就要被灵鸡淹没了。
之后,我就比较多的给他带灵鸡,有我灵鸡妖兽肉等带灵力的食物喂养,傻子的身体真的好了很多。除了吃的,我还给他带了许多衣服,他身量和殊亦谌差不多,我就比对着殊亦谌的身材给他做衣裳。
我已经知道了,他是个被人救起来的傻子,身上有伤。我猜他应该是凡间落魄的王公贵族,不会是修士,因为他体内没灵力,可能被山匪抢劫或者对家陷害攻击而沦落到此。
他没衣裳换,也没有吃的,带着点肉馅的馒头是他能吃到的最好吃的食物。他也没住的地方,只有一个茅草屋,他也没朋友,唯一一个喜欢他的对他好的便是我,他最爱待的地方就是桃林,因为那里有我,那是我们约定好的地方。
这么一个傻子,我能允许他过这么差的日子?
那时,殊亦谌对我差不多是不见了。和一百三十斤第四次见面时,我就拿出了请炼器师炼制的房子,不算太大,只是凡间的普通小院,一个房间,一个大堂,一间厨房和厕所,还有一个杂物间以及一块巴掌大的院子。
我是合欢骨,肯接我单子的只有刚练手的炼器师,好在我的要求不高,只追求住,并不追求防御,否则可能还炼制不下来。
房子拿出来的那瞬间,一百三十斤直接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圆圆的,哇!染染,好大的房子!你真的是仙人呀!
在一百三十斤面前,我给自己塑造的形象就是仙人。我好虚荣啊,或许是在一百三十斤面前,我能找到一点存在感,像个男人那样被人依靠,所以我极不愿意被他知道我是合欢骨。
也有可能,是我不想从他的眼中看见对我的鄙夷。因为他再傻,应当也知道合欢骨和妓子没甚差别。
傻子很喜欢这栋房子,忙里忙外忙上忙下的收拾,我没帮他,只看着他像只勤劳的小蜜蜂转来转去,心里觉得很满足。
多像我想象中的生活啊。
后来傻子实在太累了,也什么都不会,我方用了灵力帮他,收拾规整。
和傻子在一起时,是我最开心的时刻。只是,天道对我实在太不公平,我越想在傻子面前显摆什么,它便揭我的短,我越是想在傻子面前掩饰什么,它便越是要扯下我的面皮。
那炼器师炼制的厨房,竟塌了一小半,我想用灵力恢复,却感到丹田干涸。更严重的是,我发现我身体渐渐发热,从腹下三寸开始,一直蔓延到我的胸膛。
有火在烧!
有欲.望在攀升!
我浑身发痒,恨不得有人摸摸我抱抱我,我合欢骨体制发作了,我痒得热得身子发颤。
这段日子太过开心,我竟是忘了合欢骨多少时日不交.合就会欲.火焚身。仔细算算,我大约有半月未和殊亦谌发生关系了。
我好想死啊,这般狼狈的模样出现在了傻子的面前。他定然会嘲笑我,会鄙视我,肯定会傻乎乎却刺我心脏的说:你好像城里玉春楼里的小姐呀~
我双腿也打着颤,只一瞬间就决定离开这里,悲哀的我知道我必须找个男人,否则我就会死。可在我起身的那一刻,傻子却抓住了我的手臂。
滚烫的温度立刻引爆了我的理智,我双腿一软,便倒在了傻子身上。
染染,你好香呀。那是合欢骨的香,有迷惑人的功效,他双眼迷茫,却抓着我的胳膊不放,他掌心的温度也越来越高,染染,我好难受,林林好难受呀~
你难受抓着我作甚!
我想到,但却不争气的抓住了他的要害,诱惑着说:那要我帮你吗?
傻子难受是因为我,与其我在外面找陌生男人,不如找他。
傻子呆呆的也不会拒绝我,就说好。
初时我很有负罪感,觉得这是在欺骗一个傻子,我与那些欺辱我的人有何区别,可到了后面我才发现,别看傻子傻,他在这方面简直天赋异禀。
最后竟是我浑身酸软眼前发黑,直接晕厥过去,而傻子还未停。此后几次,更是折磨得我苦不堪言。
第四次见面,我和他胡天胡地,合欢骨体质发作的消了也没停,最后还是我叫住了贪欢的他,我们才消停。
那时我还不明白我已对他起了心思,直到傻子傻呵呵的捧着我的脸,很认真很认真的对我说:染染,林林喜欢你。
他对我有男人原始的欲.望,有对心爱之人的喜欢。
我也知他不是说着玩的,因为我和他在一起时,体质发作,他从我这里得到了不少好处,神智似是恢复了些。
至于他的身体,早在我锲而不舍的投喂下,康健了许多。肌肉轮廓隐隐出现,不再面色苍白而是红润。
所以,他有可能在恢复了,而在恢复中的他应当有几分清醒。所以他喜欢我也该是真的,不是因为食物而喜欢。
我太缺爱了,太缺别人对我好。在那一刻,我眼睁睁看见自己沦陷,第一次主动亲吻人,不从生理而从感情上来说,我献出了我的初吻。
我爱上了他。
回来后没多久,我便发现了自己有孕,肚子里多出了一个新的生命。我虽疑惑为何我会怀孕,但对这个孩子,我却无比的看重和欢喜。
也因着这个孩子,即便不双修,我合欢骨的体质也再未发作。只是从那以后我便没在下山,直到仙魔大战开始,因为我怕,怕我孩子的父亲被发现被杀死。
那是我爱的人,我愿他长命百岁,永远安康。
丹药太苦,我想喝水,可是没有。忽的,我身上的铁链被打开,殊亦谌将我带了起来。
咦?这次他除了给我送药,还要放我离开水牢?
我不解,只踉踉跄跄的跟着他出去,可恨!岳博贺竟在外面。
三日未见外面的太阳,我却像过了许久。日光太刺眼了,我抬起手掌放在眉毛上,挡了挡光,也顺便挡挡一边的岳博贺。
岳博贺,你给我仔细看着谢染,发现他和哪个男人不清不楚,就派人来告诉我!纸鹤传信不太安全,人比较安全。
原来殊亦谌要走了啊。
岳博贺颔首应下,冷冷的看着我,放心,你回去修炼便是。入魔之后需得好好调养,否则对日后修行不利。
哦,原来殊亦谌入魔的事情被仙云宗知晓了,仙云宗便唤他回去。
那我就走了。殊亦谌说,临走前,他用力的指着我的鼻子,说:谢染,你最好是给我老实点,别勾三搭四,不要脸!
咦~我前主人就在你面前呢,你就不怕我和他旧情复燃?只是我不蠢,没说出口,我好不容易从那水牢出来,又何苦再次得罪殊亦谌进去。
之后,殊亦谌就气鼓鼓的走了。只留我和岳博贺干干的站着。
岳博贺是个闷葫芦,几竿子打不出一个屁,最后还是我先开口,岳真人,可否劳烦你带我回去?在水牢待久了,着实有些撑不住了。
在那之后的三天,我都没被殊亦谌召唤。他召唤了其他的人双修,其他人都说我失宠了,尤其是那个和我关系还不错的合欢骨,他非常的可惜,说:如果你能继续被少宗主喜欢下去,那么你后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我嘻嘻一笑,说:还好吧。
他不解,你怎么还有心思做包子!
我说:练练,我爹娘还在的时候就经常做吃的,现在没事儿做,就练练。对了,你从小就生活在仙云宗吧,吃过凡间的包子吗?你能不能帮我尝尝,这包子味道好不好。
那个傻子如果真在桃林等我,我给他带的包子肯定味道不能差,要是被一个傻子说难吃,我以后还怎么做人?我已许久没做包子了,心里着实有点忐忑。
是的,我从来没吃过这个。我生下来就被检查出是合欢骨资质,家里人不准我吃饭,说是会影响体内杂质,一直吃的就是丹药。他说,手上却没有迟疑,拿起了一个包子帮忙试吃,唔!好好吃啊!
我笑了,追问:真的吗?
真的!你这里面用的是妖兽肉吧,真的很好吃,而且对恢复修为也有好处。他又说。
那我就放心了,继续做包子。除了包子,还有花卷和饺子,饺子同样肉多。傻子看起来身体很不好,我专门用存下来的灵丹和别人换的,就是希望这些肉能治治他的身体。
有些肉我还没用,只放在储物袋里,等到了给他,以后我不在的时候让他家里人给做着吃。我还不知他是被人从河里捡回来的,所以没有家里人,他受伤醒来就没了记忆,只是住在村子里的破败茅屋里,吃百家饭穿百家衣。
我做包子足足做了三天,才又等到了殊亦谌的召唤。他对我说他已经处理了那两姐弟,为我报了仇。我惊愕,他竟然真的做了,而不是说着玩玩。然后等我那晚从殊亦谌房里出来,果然听见了有个合欢骨被赶走了,某个内门弟子也被赶出。
对此,我并没在意,毕竟我只是想自己过得好一点罢了。又过了两天,便到了我轮休的日子。我带着一储物袋的包子下山,为了不显得我那么急切,前往桃林的时候我便放缓了步子。
心想若是傻子没来,我就也不会再来了,这些包子我宁愿喂了路边的野狗和乞丐也不会给他吃。可那傻子真的是待我极好的,他守约的等在桃林。
只是奇怪的是,他还穿着上一次的破烂衣服,甚至还有点脏,像是许久没换。我心里撇了撇嘴,真的是,明明都和人约好了见面,他怎么就不能换一身新的衣服。
当然,我也不会说我故意换了衣服。只是我衣服比较多罢了,随便穿的。
和傻子在一起的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便也能让我忍受当下的晦暗和折磨。水牢的门再次打开,殊亦谌出现在了门口,阴沉沉的盯着我。
他这样看我作甚?难不成想就这样看我,用视线杀死我吗?我扯了下嘴角,混不吝的说:殊少宗主,好久不见呀。
殊亦谌冷笑一声,也没多久,三天罢了。
三天?我竟然在水牢里呆了三天了,我就说为什么我感觉身体越来越凉,那你来做甚?想和我温存温存?哎呀,但实在是不好意思,我现在很不方便呢,既没洗澡也未换衣,三天没洗澡了,咦,臭得很,这链子锁着我,也没办法对您小意温柔。
分明上次我和他不欢而散,他此番来必定不是为了双修,可我就要这么说,恶心他。
呵。殊亦谌冷笑了声,从怀里扔出了一个玉瓶,控制着送到我的面前,说:这是你的丹药,他们说吃了这个才能生下合格的胎盘,吃了吧。
我对他恶意,他便也不对我温柔,极缓慢的说:你该不会以为你在水牢里便不用吃这个丹药了吧,快吃!别逼我喂你!
我盯着眼前的玉瓶,想道:果然还是殊亦谌比我狠,我说的那些话伤不到他分毫,他所做的,却是要我的命。
然而我并没有拒绝,拿起那玉瓶便拧开塞子,一口气吞了下去。我无法在殊亦谌的面前做小动作,便没有挑出蓝色的丹药。
那些丹药刚入口,我就感到浑身的精力往小腹涌去,身体疲乏得厉害。我想,或许还没到生产,我就会撑不住了。
死亡,它在等着我。
第十四章
他们总是那么嫌弃我,或许我死了,他们会感到很高兴,举宗欢庆。
当然,也有人可能不会高兴,比如眼前这位殊少宗主,可能恨不得我别死在产房里,而是死在他的折磨之下。
我的孩子七个多月了,进水牢前,药老给我估计过生产的时间,他说我正常应该是正常足月生产,也就是两个月后,我的身体虽然不好,也没放开吸取营养和灵力供养肚中的孩子,但孩子自己却很坚强,尽管没有足够的灵力,却一直很顽强的活着。
这个我当然是知道的,没有人比我更知道他有多顽强。在仙云宗山上,我那般抑制着吃食和灵力,让他长得不似同月孩子那般大,但他活着。在仙魔大战时,作为父亲的我快要死了,他却仍旧活着。
药老曾说:这个孩子肯定有个强大的父亲。
他不说孩子的父亲是殊亦谌,他肯定已然猜到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并不是殊亦谌。其实这也并不难猜,因为如果我肚中的孩子是殊亦谌的,那么即便他很嫌弃我肚中这孩子,也定然不会看着外人取我胎盘,甚至要我的命。
可惜了,药老猜错了,这孩子的父亲并不强大,而是一个普通到尘埃的傻子凡人。
对一百三十斤起心思,是我和他见的第四面,那时我已进入仙云宗三月,或许是因为那紫衣修士的原因,殊亦谌对我的新鲜不似以前,太可笑了,我对殊亦谌的了解真的很泛泛。
水牢的三天前,我才得知他竟是担心我喜欢上他。然后,我便不觉得可笑,只觉得好笑。
因为那时我有喜欢的人,却不是殊亦谌。我一心扑在一百三十斤身上,每次下山,我都必定要给他准备许多吃食,面条馒头包子混沌面饼,全部是混杂着肉的,争取给他的身体补好一点。
傻子真是很喜欢吃肉,尤其是喜欢吃鸡肉,我给他带的灵鸡永远是最后吃的,他说:好吃的都要放在最后吃,喜欢的人也要放在身后保护着,染染,林林好喜欢你呀!
这傻子,谁对他好,他就喜欢谁。我并未放在心上,每个人都可能得到别人的喜欢,我谢染没有资格,这傻子喜欢的不过是我给他做的饭罢了。
但卑微如我,却也仍觉得欢喜。
我见你喜欢吃这鸡肉,那我以后就多给你带点鸡肉过来,但其他肉你也要吃,要营养均衡。我当凡人时,爹娘就常说家里没甚吃的,我没营养长得瘦小,那时我不甚懂得爹娘的话,糙米饭也吃得香。现在看到这傻子,我才懂他们的关爱,知道不?不准挑食!
一百三十斤傻乎乎的点头,说:林林知道的!染染也吃,染染瘦,也要长肉肉!
我确实瘦,几次下山,遇见的凡人,但凡是开餐馆的,都会招揽我进去吃饭,觉得有生意。
我有时候还偶尔挺喜欢我这纤瘦的身材,因为看着像仙风道骨的修士,而不是合欢骨。我有时候也不喜欢这纤瘦的身材,因为如果作为凡人男人,这便看着不能撑起一个家。
傻子把包子递给我,我掰开成两半,毫不客气的吃了,好吃!
我想,我对傻子肯定是很喜欢的,我爹娘表达喜欢就是不断的投喂我,我此时不断投喂傻子的行为,肯定也会喜欢他。
好在我灵丹不少,灵石也有,而灵鸡极为便宜,因繁衍快长的迅速,一次繁殖能有几十只,仙云宗上出售灵鸡的价格非常低廉,甚至赶上好时候还会买一只送一只,再不卖,仙云宗养殖场就要被灵鸡淹没了。
之后,我就比较多的给他带灵鸡,有我灵鸡妖兽肉等带灵力的食物喂养,傻子的身体真的好了很多。除了吃的,我还给他带了许多衣服,他身量和殊亦谌差不多,我就比对着殊亦谌的身材给他做衣裳。
我已经知道了,他是个被人救起来的傻子,身上有伤。我猜他应该是凡间落魄的王公贵族,不会是修士,因为他体内没灵力,可能被山匪抢劫或者对家陷害攻击而沦落到此。
他没衣裳换,也没有吃的,带着点肉馅的馒头是他能吃到的最好吃的食物。他也没住的地方,只有一个茅草屋,他也没朋友,唯一一个喜欢他的对他好的便是我,他最爱待的地方就是桃林,因为那里有我,那是我们约定好的地方。
这么一个傻子,我能允许他过这么差的日子?
那时,殊亦谌对我差不多是不见了。和一百三十斤第四次见面时,我就拿出了请炼器师炼制的房子,不算太大,只是凡间的普通小院,一个房间,一个大堂,一间厨房和厕所,还有一个杂物间以及一块巴掌大的院子。
我是合欢骨,肯接我单子的只有刚练手的炼器师,好在我的要求不高,只追求住,并不追求防御,否则可能还炼制不下来。
房子拿出来的那瞬间,一百三十斤直接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圆圆的,哇!染染,好大的房子!你真的是仙人呀!
在一百三十斤面前,我给自己塑造的形象就是仙人。我好虚荣啊,或许是在一百三十斤面前,我能找到一点存在感,像个男人那样被人依靠,所以我极不愿意被他知道我是合欢骨。
也有可能,是我不想从他的眼中看见对我的鄙夷。因为他再傻,应当也知道合欢骨和妓子没甚差别。
傻子很喜欢这栋房子,忙里忙外忙上忙下的收拾,我没帮他,只看着他像只勤劳的小蜜蜂转来转去,心里觉得很满足。
多像我想象中的生活啊。
后来傻子实在太累了,也什么都不会,我方用了灵力帮他,收拾规整。
和傻子在一起时,是我最开心的时刻。只是,天道对我实在太不公平,我越想在傻子面前显摆什么,它便揭我的短,我越是想在傻子面前掩饰什么,它便越是要扯下我的面皮。
那炼器师炼制的厨房,竟塌了一小半,我想用灵力恢复,却感到丹田干涸。更严重的是,我发现我身体渐渐发热,从腹下三寸开始,一直蔓延到我的胸膛。
有火在烧!
有欲.望在攀升!
我浑身发痒,恨不得有人摸摸我抱抱我,我合欢骨体制发作了,我痒得热得身子发颤。
这段日子太过开心,我竟是忘了合欢骨多少时日不交.合就会欲.火焚身。仔细算算,我大约有半月未和殊亦谌发生关系了。
我好想死啊,这般狼狈的模样出现在了傻子的面前。他定然会嘲笑我,会鄙视我,肯定会傻乎乎却刺我心脏的说:你好像城里玉春楼里的小姐呀~
我双腿也打着颤,只一瞬间就决定离开这里,悲哀的我知道我必须找个男人,否则我就会死。可在我起身的那一刻,傻子却抓住了我的手臂。
滚烫的温度立刻引爆了我的理智,我双腿一软,便倒在了傻子身上。
染染,你好香呀。那是合欢骨的香,有迷惑人的功效,他双眼迷茫,却抓着我的胳膊不放,他掌心的温度也越来越高,染染,我好难受,林林好难受呀~
你难受抓着我作甚!
我想到,但却不争气的抓住了他的要害,诱惑着说:那要我帮你吗?
傻子难受是因为我,与其我在外面找陌生男人,不如找他。
傻子呆呆的也不会拒绝我,就说好。
初时我很有负罪感,觉得这是在欺骗一个傻子,我与那些欺辱我的人有何区别,可到了后面我才发现,别看傻子傻,他在这方面简直天赋异禀。
最后竟是我浑身酸软眼前发黑,直接晕厥过去,而傻子还未停。此后几次,更是折磨得我苦不堪言。
第四次见面,我和他胡天胡地,合欢骨体质发作的消了也没停,最后还是我叫住了贪欢的他,我们才消停。
那时我还不明白我已对他起了心思,直到傻子傻呵呵的捧着我的脸,很认真很认真的对我说:染染,林林喜欢你。
他对我有男人原始的欲.望,有对心爱之人的喜欢。
我也知他不是说着玩的,因为我和他在一起时,体质发作,他从我这里得到了不少好处,神智似是恢复了些。
至于他的身体,早在我锲而不舍的投喂下,康健了许多。肌肉轮廓隐隐出现,不再面色苍白而是红润。
所以,他有可能在恢复了,而在恢复中的他应当有几分清醒。所以他喜欢我也该是真的,不是因为食物而喜欢。
我太缺爱了,太缺别人对我好。在那一刻,我眼睁睁看见自己沦陷,第一次主动亲吻人,不从生理而从感情上来说,我献出了我的初吻。
我爱上了他。
回来后没多久,我便发现了自己有孕,肚子里多出了一个新的生命。我虽疑惑为何我会怀孕,但对这个孩子,我却无比的看重和欢喜。
也因着这个孩子,即便不双修,我合欢骨的体质也再未发作。只是从那以后我便没在下山,直到仙魔大战开始,因为我怕,怕我孩子的父亲被发现被杀死。
那是我爱的人,我愿他长命百岁,永远安康。
丹药太苦,我想喝水,可是没有。忽的,我身上的铁链被打开,殊亦谌将我带了起来。
咦?这次他除了给我送药,还要放我离开水牢?
我不解,只踉踉跄跄的跟着他出去,可恨!岳博贺竟在外面。
三日未见外面的太阳,我却像过了许久。日光太刺眼了,我抬起手掌放在眉毛上,挡了挡光,也顺便挡挡一边的岳博贺。
岳博贺,你给我仔细看着谢染,发现他和哪个男人不清不楚,就派人来告诉我!纸鹤传信不太安全,人比较安全。
原来殊亦谌要走了啊。
岳博贺颔首应下,冷冷的看着我,放心,你回去修炼便是。入魔之后需得好好调养,否则对日后修行不利。
哦,原来殊亦谌入魔的事情被仙云宗知晓了,仙云宗便唤他回去。
那我就走了。殊亦谌说,临走前,他用力的指着我的鼻子,说:谢染,你最好是给我老实点,别勾三搭四,不要脸!
咦~我前主人就在你面前呢,你就不怕我和他旧情复燃?只是我不蠢,没说出口,我好不容易从那水牢出来,又何苦再次得罪殊亦谌进去。
之后,殊亦谌就气鼓鼓的走了。只留我和岳博贺干干的站着。
岳博贺是个闷葫芦,几竿子打不出一个屁,最后还是我先开口,岳真人,可否劳烦你带我回去?在水牢待久了,着实有些撑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