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另一边的停车场已经空空荡荡,宾客基本都已离去,余祎坐在车中休息,见到远处有人影走来,她连忙探出窗外,却见来人竟是魏启元。
  魏启元走到车门边,俯身看向车中的余祎,近距离看她,只觉她双眼更加漂亮,不由笑道:“阿宗一时半会儿出不来,余小姐还要等很久,不如我送你回去,让泉叔在这里等他?”
  “魏叔叔太客气了,我不着急。”
  魏启元早就料到她的答案,也不勉强,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首饰盒,递到车窗里,低低道:“余小姐今晚太漂亮,有人说阿宗太好运。”他笑了笑,“只是余小姐还缺一样首饰,阿宗竟然没有留意。”
  首饰盒里躺着一堆珍珠耳环,光泽剔透,圆润饱满,极配余祎这身衣服。
  远处有脚步声传来,片刻就已欺近,首饰盒突然被人拿走,只听一阵低笑:“多谢,我原本就想送祎祎一件首饰。”
  魏启元笑笑:“那正好,回去记得让余小姐戴上。”
  魏宗韬勾了勾唇,打开车门让余祎往里坐,车子启动,立在原地的魏启元只听到最后一句,“祎祎,喜不喜欢?”
  他冷笑一声,转身走去自己的停车位,开锁后“叮”的一声,车灯一亮,他的脚步倏地顿在原地,猛然朝轿车离去的方向望去。
  他听见魏宗韬刚才叫“一一”,现在他终于想起来余祎是谁!
  ☆、第35章
  轿车往停车场出口驶去。
  魏宗韬举着首饰盒端看这对珍珠耳环,问道:“祎祎,喜不喜欢?”
  余祎回答:“还不错。”说着就想去拿,却不想魏宗韬躲了一下,没让她拿到。
  魏宗韬看向后视镜,已经看不见魏启元的身影,四周昏昏暗暗,片刻就驶出了停车场。他突然勾唇,将首饰盒阖上,轻轻巧巧往前一掷,首饰盒正好“咚”的一声落在仪表台上。
  魏宗韬淡淡道:“泉叔,回去磨成珍珠粉,祎祎不爱浪费。”
  余祎觉得可惜,提醒他:“喂,这是别人送给我的!”
  魏宗韬充耳不闻,回到别墅后见余祎还在说,拍了一下她的脑袋道:“不用替我省,喜欢就自己去买。”
  可惜余祎第二天没能起床,连走路都变得困难,她又哪里还有力气逛街。
  余祎睡到午后才醒,懒洋洋的不愿意动,无奈肚子饿,她挣扎了好半天终于爬了起来,走到楼下,正见阿成捧着一束花往厨房走,见到余祎出现,阿成的表情有一点点慌张和尴尬,余祎笑了笑:“怎么了,这花是送我的?”
  阿成干笑一声,摇了摇头,余祎已经径直朝他走去,抱臂站在他的面前,说道:“我已经认得这家花店的包装。”这家魏启元一直光顾的花店,有专门定制的包装,余祎从阿成手上拿过花,若无其事道:“你想把这花拿去做菜吗?不要学你家魏总,这样太奢侈了。”
  阿成十分懊恼,都怪自己动作慢,余祎要是再多睡一会儿就好了。
  花里没有放卡片,余祎看了两眼,就找来花瓶把花插上,放到餐厅里当做装饰,夜里魏宗韬回来,见到这束花后并没有说什么,随手扔给余祎一只盒子。
  余祎打开一看,盒子里是一对耳环和一条项链,山茶花的图案十分精致,颜色清爽淡雅,比简单的珍珠耳环漂亮许多,余祎似笑非笑地看着魏宗韬,说道:“这个还不能磨成珍珠粉。”她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我根本没有耳洞,浪费了!”
  魏宗韬走上前,定定地看了她片刻,随即抬起手,捻了捻她的耳垂,低低一笑,一口咬了上去,余祎吃惊地叫了一声,只觉有牙齿在自己的耳朵上轻咬,温温热热,她脊背发麻,有些站立不稳,一双胳膊托在她的腰间,她听见魏宗韬暗哑道:“我知道,去打个耳洞。”
  饭后余祎将首饰盒收起来,对着镜子摸了摸自己的耳垂,想到魏宗韬这副样子真是有点儿可笑,但不知为何,她觉得熨帖极了。
  回到床上,魏宗韬照例把余祎搂到怀里,一边翻阅手中的杂志,一边道:“你很上镜。”
  杂志的封面人物是魏老先生,媒体对他均是赞扬,内页中报道了永新集团的历史以及魏家的一些八卦,其中有小半内容着重剖析了魏家人的各种感情史,魏启元的感情经历算是最丰盛的,身边的小明星接连不断,难得的是这次还提到了魏宗韬。
  魏宗韬笑道:“媒体猜测你是某个大家族的千金,与魏家是联姻关系。”
  照片中的余祎只露出半张侧脸,低眉敛目,文雅端庄,十分漂亮,魏宗韬转头看向她,说道:“难怪魏启元又开始送花,假如是我,我也想得到你。”
  得到这个精致的、叫人挪不开眼睛的女孩。
  此时此刻,陈之毅的眼睛也无法从杂志上挪开。
  陈家老宅坐落在郊外,依山傍水,风景秀美,老祖父退下来后就一直静养在这里,天天与花鸟山水作伴,年过八十仍旧精神矍铄,逢节假日就叫来小辈们一起聚餐游玩,最是和蔼亲切的一个老头,此刻却阴沉着脸,连一旁的陈父也不敢靠近。
  老祖父道:“我看你回来这几天,一直很关心这个叫永新的集团,就顺便帮你查了查,正巧今天在这本杂志上看到了这个,你从小最乖最听话,什么都不用我们操心,只有两次惹全家人不快,第一次是你高考结束后填报志愿,你非要当警察,你向来有主见,认定的事情没人拉得回,家里不缺当官的,也不缺钱,所以我们随你高兴。”
  他瞟了一眼桌上的那本杂志,声音低沉几分:“第二件事,就是她!”老祖父猛得瞪视陈之毅,“你是鬼迷心窍,五年前为了她,你差点做错事,好不容易消停了,你现在又要做什么,不回局里,玩忽职守,回来以后擅用关系,你是没有见过女人?我明天就给你找来十个八个比她漂亮的,你马上给我结婚!”
  比余祎漂亮的人有很多,陈之毅不是没有见过,可他就是鬼迷心窍。
  他记得那年他刚刚来到海州市,跟随警队里的师父去看望他的一位故交,几人正相谈甚欢,门外突然响起了声音,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小女孩背着书包跑进来,光着脚丫,手拿冰棍,瞟了一眼他们所坐的沙发,一声不响地就要往楼上跑,女主人当即喊住她,责怪道:“一一,有没有礼貌,叫叔叔哥哥!”
  小女孩转过身,笑眯眯道:“两位哥哥好!”
  师父立刻大笑,夸她嘴甜有前途,连陈之毅也忍不住笑。
  那两年他跟随师父去过她家数次,每次见她都有源源不断的惊喜,有时候是她被父母小揍,有时候是她偷偷拿着一封英文信过来,小声说:“哥哥,帮我翻译!”
  陈之毅一看,原来是别人写给她的情书,他有些哭笑不得,他想现在的小孩了不得,写情书都如此高端。
  后来有一阵公务繁忙,他都快要忘记这个小孩,足有大半年没再见过她,等到再见,又是一个盛夏时分,师父让他放下手头公事,召集警队人马,一齐去找这个离家出走的小女孩。
  事情不能太张扬,他们只能调取海州市区各个路段的监控一个个查看,陈之毅带领几人在街上盲目找寻,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余祎的学校,他就尝试着找了过去。暑假里的校园空空荡荡,他在某栋教学楼的楼梯上发现了余祎,半年多没见,她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姑娘,垂头坐在楼梯上,听见脚步声后才把头抬起来,面色平静,眼眶里却有泪水不断打转,抹了一把泪站起来,拧眉道:“这么快就找到我,警队一定要给你升职加薪!”
  说着就走下来,许是坐得久了双腿麻木,膝盖猛地一晃,踩了一截楼梯就倒了下来,陈之毅没能将她接住,最后她受伤住院,那两个月陈之毅天天往医院跑,见她闷闷不乐,他总是找各种笑话逗她,她笑起来的样子甜美又张扬,以至于后来陈之毅上了瘾,满心满眼全是她。
  那时余祎不知他的心意,只把他当做哥哥,直到某天陈之毅夜里下班过来,撞见写英语情书的那个男生赖在病房里死活不愿离去,怕被医生护士听见,小声说:“你明明喜欢我,为什么不肯答应!”
  余祎有些不耐烦:“你自恋也要有个度,你有什么地方比我强?你凭什么觉得我会喜欢你?”
  最后她被缠得烦躁,吼道:“我说了我不早恋!”
  陈之毅推门进来,惊到了病房里的两人,他笑着提起那男生的衣领,说道:“快高三了,好好读书,别影响其他人。”眼露威胁,轻而易举就将对方拽到门口,回来后捋了捋余祎的头发,说:“不要随便放陌生人进来。”过了许久,又看着她道,“你还有多少追求者?我不是很想看见他们。”
  余祎何其敏感,自此以后就尽量避开陈之毅,可是总有各种场合让他们相遇,后来有一回她发烧入院,烧糊涂的时候讲梦话,病房里只有陈之毅一人,陈之毅隐约听见一些,终于知道她的变化为何这样大,她无法接受父亲外遇并有私生子的事实。
  那晚他一直把余祎抱在怀里小声安慰,哄到后半夜才将她哄入睡,有一刻他希望余祎能够一直这样躺在他的怀里,无父无母只属于他一人。
  他没想到“愿望”实现的这样快,那年海州市的走私案惊动中央,一纸命令下来,涉案人员无数,走私贪污牵连众广,即使余祎父亲根基深厚,也难逃此难。
  他的师父亲手将余祎的父亲逮捕,那天警队出动了数辆警车,围在余祎家的旧楼前,余祎的父亲行色匆匆,下了车就往家里跑,警队人员一拥而上,为首的就是他的师父。
  他抬头看向二楼,阳光刺眼,一直住在大学附近公寓里的余祎,那天竟然一直趴在二楼,微张着嘴,一脸不敢置信。
  回忆被人打断,老祖父厉声道:“你给我清醒清醒,什么人是你的,什么人要不得,你该心中有数,五年前你就该知道,不要再闹出什么事情,我们家丢不起这个人!”
  陈之毅一直看着杂志上的照片,说道:“我这五年没见过她,没找过她,这次是她自己出现,我控制不住,就是这样爱她。”
  老祖父喝道:“你爱什么爱,她爱你吗?你没看见杂志上写的,她跟那个男人在一起吗,她要是真喜欢你,五年前就已经跟你在一起了!”
  陈之毅把杂志阖上,看向祖父说:“没关系,我会让她主动离开别人,爷爷,你知道她很优秀,不会丢任何人的脸。”
  余祎确实优秀,老祖父当年见她时,她还是一个鬼灵精怪的小丫头,谁都喜欢她,两边家世又相当,他极其乐意促成这门亲事,可惜物是人非。
  老祖父气急败坏,无力再与他废话,连连叹息数声,起身往门口走去,摆着手满是失望:“我不管你,我管不了你,你明天就给我走!”
  余祎翻看杂志,也觉得自己很上镜,只是她不愿意自己出现在镜头里,眉头一直拧着。
  第二天她正在客厅里研究杂志,别墅门铃声响了起来,阿成跑过去开门,见到来人后喊了一声:“魏先生。”
  余祎扭头看去,见是魏启元,不由奇怪。
  魏启元手捧百合,亲自送花前来,阿成和庄友柏像是两座门神,挡着他没让他入内。
  余祎忍俊不禁,慢悠悠的朝门口走去,笑道:“魏叔叔别见怪,花店小哥送花来,从来都不踏进别墅,阿成和阿庄这是习惯了。”
  这暗讽没人听不懂,连庄友柏都忍不住勾起了嘴角。
  魏启元把花递给余祎,笑笑:“这束百合刚刚空运过来,正是最新鲜,我等不及,只能亲自送来。”
  余祎大方接过,见到上面插着一张卡片,她挑了挑眉,拿起卡片瞟了一眼魏启元,才低头打开,倏地怔在哪里。
  魏启元笑道:“不知道余小姐是否赏脸,跟我再一次共进午餐?”
  余祎在庄友柏和阿成诧异的眼神之中走了出去,别墅外只停着一辆轿车,并没有魏启元的保镖。
  魏启元打开车门,见到余祎只似笑非笑的站在那里,吊儿郎当地转着手中的卡片,说道:“吃饭就免了,魏叔叔不如开门见山。”
  天气有些热,余祎只穿了一件花色长裙,脚下踩着一双拖鞋,长发随意披在肩头,慵懒散漫,没有晚宴时那般令人惊艳,脸上更添了几分稚气,可魏启元越看越喜欢,见她这样说,他便凑近前,低声道:“开门见山也需要时间长聊,不知道阿宗有没有跟你说过,他跟你的父亲是旧相识?乐小姐……”
  她姓乐,同姓的人并不多,海州市姓乐的人就更少了,而名门乐家,也就仅此这一家,她的父亲是乐平安,五年前的海州市市委书记。
  余祎坐进车中,面无表情地看向地上的碎纸片,一阵风吹来,纸片往四面八方吹散,再也拼不回上面仅有的两个字:乐祎。
  ☆、第36章
  中午虽然是用餐高峰期,不过这间西餐厅里面的顾客并不多,余祎穿着拖鞋,素面朝天,一副才起床的模样,与餐厅内的气氛不符,走进时引来好几人侧目。
  魏启元替余祎拉开餐椅,问她:“想吃什么?”
  余祎并不客气,随便点了一份食物,等服务生离开,她也不开口提问,悠哉游哉地等待上餐。
  直到用餐过半,魏启元终于有些沉不住气,他瞟了一眼余祎,自嘲似的摇头笑了笑,说道:“乐小姐年纪轻轻,但实在与旁人不一样,这种时候还有如此闲情雅致,不急不问,等着我先开口,谁先沉不住气,谁就处于下风,我身为男士,理应照顾一下女士。”
  终于等来魏启元主动,余祎笑眯眯地戳了一块牛排塞进嘴里,细嚼慢咽,洗耳恭听:“魏叔叔请说!”
  魏启元胳膊支在餐桌上,交叠于颈前的手指了指余祎,笑道:“当年乐小姐也喊过我魏叔叔,那时你还是个中学生,转眼长这么大了,我都要喊你一声‘乐小姐’了。”
  余祎挑了挑眉,喝了一口果汁,道:“以前我总是跟我父亲一起去跟长辈们聚餐,看来当时魏叔叔也在餐桌上?”
  “对,不过次数并不多。”
  当年乐平安位高权重,在海州市及其周边都有根基,身边朋友众多,谁都想与乐家人结交,行事能图便利,魏启元也是其中之一。
  他与乐平安并不算朋友,但可以算是熟人,每年都偶尔聚餐,大家聊起家人儿女,乐平安总会提到自己的女儿。
  中国人喜欢谦虚,不会将自己的孩子夸上天,只有乐平安不同,他将女儿说得天上有地下无,有人让他把孩子带出来看看,乐平安只摇头,家中宝贝是不能轻易示人的,众人哄笑。
  后来乐平安却真将女儿带出来了,一脸无奈地说这是女儿要求,他已经把孩子宠上天,也不管场合是否合适。
  时隔太久,魏启元已经记不清太多,只记得当年的小女孩儿特别漂亮,头发染了几撮紫色,原本以为她是个小太妹,可她待人却极有礼貌,见人就笑眯眯地喊“叔叔”,还听人说她成绩十分优异。
  魏启元不得不承认,当年小小年纪的余祎,已经足以让人留有深刻印象,所以时隔多年,当他在商场见到她第一眼时,就总觉得有些面熟。
  “乐书记当年的事情,我感到十分惋惜,这几年我也从来没有听到过乐小姐的消息,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不管怎样,我身为长辈,也希望能够照顾故人之女。”
  余祎“噗嗤”一笑,“每天送花照顾?”
  魏启元笑道:“只怪乐小姐太优秀,让我这个‘叔叔’也忍不住动心,连我那个脸上刻着生人勿近的侄子,不也对乐小姐十分爱护?”他故弄玄虚,又加了一句,“可惜阿宗并非良人,他有没有说过,他与你的父亲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