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就因为这个名字,她们爱上了这间咖啡馆,并成为了常客。
没到约定时间,秦红颜便提前到了,寻了个靠窗位置坐下。下午的阳光慵懒缠绵,透过茂密的梧桐叶落在地面,如同美梦般不真实。
她忽然想起了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就读那几年。帕拉阿图市气候宜人干爽,即使是夏季,也并不炎热,多是这样暖绵的阳光。
可那时候的自己,整日埋头苦读,连外出踏青的机会也缺乏。生活中最大的快乐,便是他能来看望自己。
真是奇怪,那个时候分离上万公里,可却觉得离他很近。如今两人在了同一城市,却越发疏远了。
秦红颜正在回忆帕拉阿图市夏季的阳光,一个娇小清秀的女人走进了咖啡馆里。她乍看之下并不醒目,然而但凡多看几眼,便会深深被这个女子吸引。
秦红颜的美是带有侵略性的,显而易见的,如同带刺的玫瑰。
而她的美则是幽静的,平和的,像是垂首的铃兰花。
她肌肤晶莹白皙,整个人娇小玲珑,五官清雅,看上去温婉而纯洁,让人瞬间卸下所有防备。
这个女人,正是乔悄。
“在想什么呢?”坐下后,乔悄笑问道。
她的嗓音软绵纯净,对耳朵而言是种绝佳的享受。
“工作上的事。”秦红颜抿了口黑咖啡。
她爱吃甜食,但咖啡却必定要点最苦涩最提神的黑咖啡——她的人生从来没有闲暇,只能不断奋力向前。
“还在苦恼你上司的事?”乔悄问。
秦红颜点头,接着将工作上遇见的烦恼全都一股脑倒了出来。她其实并非是个多话的人,然而面对乔悄时,却总忍不住倾诉。
乔悄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她并不能为对方具体地解决什么,她只是安静地坐在对面,耐心地听着对方的诉说,时而用纯净的嗓音来安抚对方或焦灼或沮丧的情绪。就像是块海绵,能将人的所有负面情绪吸收干净。
秦红颜话语简介,并不啰嗦,把整件事说完,时间才堪堪过去了十五分钟。然而短短一刻钟的诉说,已经让她心头的烦闷减轻大半。
说完了自己的事,秦红颜转移话题:“你呢,最近如何?他……还是那样吗?”
在听秦红颜的事时,乔悄耐心乐观。然而一旦提及自己,她薄薄的眼睑便重得像是抬不起来:“是啊,还是那样。”
看着乔悄的愁容,秦红颜双目中染上丝冷冽:“乔,如果你真的不想与他在一起,我会用尽全力帮你离开他。”
乔悄恍惚地苦笑了下:“不,我们都不是他的对手。红颜,他是个很……疯狂的人,但是只要我乖乖的,他便会对我很好。所以我想,只要我安静待在他身边,就会没事的。”
秦红颜清冽的眼神直直看进她心底:“可是,这样的囚禁,你会快乐吗?”
乔悄抬头望向天空,嘴角扩散出轻飘的笑容,然而那声音却哑哑的,像是哭过般:“也许,我们的出生就注定着这辈子都逃不过被囚禁的命运。”
秦红颜忽地回想起了小时候,在教堂外的草地上,她与乔悄并躺着。目之所及,是一片广阔的天空,黄昏时分,倦鸟归巢,那扇动的翅膀上每根羽毛都有着圣洁的自由。
她记得当时幼小的自己对着同样幼小的乔悄发誓:“长大后,我一定会离开这里,一定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
当时的她是那样确定,只要自己长大便能获得想要的自由。
然而真的长大了,却发现很多事情,都由不得自己。
包括出生,包括命运。
正回忆着,忽然手机铃声响起,一看来电显示,秦红颜疑惑地皱起了眉头——是沈昂。
即使是在工作日,沈昂也极少与她私下联系,而在今天这个周末,他找自己又会是为了什么呢?
沈昂给了她答案:“有要紧的事情,请马上来公司一趟。”
秦红颜想到了沈昂近来负责的案子是关于收购重华公司的事,这是今年hg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关于这件事,沈昂只让她做了些表皮工作,并没允许她真正参与其中。
难道说,他改变心意,要让自己参与了?
想到这里,秦红颜忙起身与乔悄告别:“乔,下次再聊。有什么事别自己扛着,我会全力帮你。”
乔悄与之挥手道别,待秦红颜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她幽幽地叹口气,整个人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透明而薄弱。
没等多久,两个身着黑色西装的强壮冷漠男人走了过来,礼貌而强硬地道:“乔小姐,孔先生请你早些回去。”
乔悄抬头,从窗口望出去,那方蔚蓝天空也变得无比狭窄。
如同她被囚禁的生活。
秦红颜只花了十分钟便赶到了公司,而沈昂的车一早便在公司前等待着,他示意秦红颜上车,秦红颜依言照做。
“真不好意思,周末还让你来帮忙。”沈昂语气里有浓浓的歉意。
“没事的,沈总。”秦红颜吞口唾沫,润了润干渴的喉咙,又用手抹去满额因为疾走而涌出的汗珠,问道:“我们现在是去重华公司吗?”
“我们不去重华公司。”沈昂握着方向盘,声音如同春日的风,平和暖熹:“是去我家。”
秦红颜狐疑:“去你家?”
难道是内部人员举行的私密会议?
沈昂接下来的话彻底解释了秦红颜的疑惑:“我侄子想要出国,但英语口语是弱项,而我听说秦小姐你在美国待了好几年,口语肯定正宗,希望你能帮我侄儿补习下。”
他说得是云淡风轻风轻云淡,然而秦红颜内心却有如龙卷风刮过。倘若不是看在沈昂在开车的份上,她特想用高跟鞋踹得他头破血流。
这只狐狸,绝对是故意的!
秦红颜并不笨,瞬间就想明白沈昂是故意语焉不详地将自己骗来,让她以为是参与公司的事,待上车后才轻飘飘告诉她真相。
居然让她一个堂堂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硕士为小屁孩补习英语,秦红颜觉得沈昂折磨人果真是一把好手。
她很想命令沈昂立即停车,很想摔开车门扬长而去,然而这样一来,她与沈昂的关系便会全盘崩坏。
不行,现在还不是时候。
秦红颜忍住气,安静地坐到了沈昂家。
沈昂家位于市内一著名的小型别墅区里,家里是黑白灰色调,简洁高雅,书香气十足,只是颇有些冰冷,缺少烟火气息。
“我侄儿好像在书房里,我去叫他,秦小姐你稍坐下。”沈昂说完便上了楼。
秦红颜百无聊赖,开始巡视沈昂家的客厅。当视线移到客厅白色窗帘的一角时,竟发现窗帘下有轻微的起伏。
难道说,沈昂家养了宠物?
秦红颜好奇心盛,悄声走过去,缓慢地掀开了窗帘。然而,窗帘下睡的竟是一个美少年!
只见那少年大概十六七岁的模样,皮肤如白玉般光洁润泽,鼻梁秀挺,唇色红润,睫毛比女孩还浓密,即使是闭着眼睛,也漂亮得惊人。
秦红颜正在讶异他为何会睡在此处,那少年忽然睁开眼睛,眸子里射出一道凌厉精光,整个人瞬间散出股迫人气息。
然而只一瞬,那气息便消失殆尽,那少年对着秦红颜展开笑容,腮边有深深的梨涡,衬着略为凌乱的自然卷黑发,整个人看上去无害而温和。
第一章 (3)
“你就是那位来教我口语的姐姐吧?”静美如花的少年对着秦红颜展开笑颜。
他的唇是种健康且明媚的红色,勾起的刹那,整间缺少烟火气的男性屋子立即荡满波光潋滟的j□j。
少年站起身来,干净的紧身牛仔裤包裹住笔直的长腿,身体有着青春期少年特有的清瘦纤细,整个人仿佛出自日本唯美漫画家的笔下。
他伸出手想要与秦红颜相握,他的手指白皙秀气,就连骨节也像是颗颗小玉石,泛着润泽的光。
任何人看见都会想,这真是个完美无瑕的少年。
任何人都会。
除了秦红颜。
秦红颜平生最自豪的便是自己强大的记忆力,就是这与生俱来的强项令她的读书生涯一帆风顺。也因此她万分确定刚才少年刚睡醒时的眼神是真实存在,并非她的幻觉。
人在睡醒的刹那呈现的状态才是真实的自己,秦红颜相信自己无意中看见的便是这个少年的真实面目。更重要的是,这个少年在下一秒便掩饰住了自己的真实面目,重新戴上了无害的面具,而且还很清楚地指出了从未谋面的她的身份。
秦红颜想,这是个善于掩饰自己,极端聪明,比成年人更为可怕的少年。
从他对着自己伸来的手中,秦红颜嗅到了一种味道。那是她无比熟悉仿佛印刻在骨子里的味道——在孤独中滋生出的黑暗。
那种味道是常年不见温暖阳光的阴暗,是足以滋生罪恶细菌的潮湿,是能将最美的景色都熏染得模糊的昏沉。
那是缺少爱的味道,那是她与他共同拥有的味道。
秦红颜并没有因为这个共同点而对这个少年青睐有加,相反,她不喜欢这个少年,从一开始就不喜欢。
她从来不是个委屈自己的人,她不喜欢他,所以也并不会伸出手去与他相握。
而少年却像是丝毫没有意识到秦红颜的冷漠,仍旧将那双足以让人视线胶着的手举在半空中,面上还是那副良善无害的模样,双眼里像是蕴藏着星星的碎片。
“看来,你们已经见面了。”忽然插入的沈昂的声音打破了两人间凝滞的气氛。
“秦小姐,这是我的亲侄儿,沈盛年。”沈昂开始互相介绍双方的身份:“盛年,这就是我给你找来的口语老师,秦红颜。”
“原来姐姐姓秦,那我以后就叫你秦姐吧。”沈盛年伸在空气中的手继续向秦红颜的方向前进了半寸:“秦姐姐,以后就麻烦你了。”
他毫无妨害地微笑着,眼尾下弯,鼻端微皱,头发柔软,如同宠物。
然而他的那双白玉般的手,却有着仿若不经意的固执,似乎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模样。
秦红颜的眼神从沈盛年的手移到了他的眼睛里,艳唇微启:“我和沈经理年龄差不多,按理说你叫我阿姨可能更合适。”
她知道这句话并不中听,几乎立刻就会引起人的反感,可这恰恰就是她的目的——从一开始,她便不愿来这,她没有那么多的美国时间来教导沈盛年学什么口语。
更重要的是,她并不喜欢沈盛年,她想让他明白这一点并且知难而退另寻他人。
这话说得并不算客气,可沈盛年却像是丝毫没有感受到其中那明显的恶意般,面容继续保持着柔软如花的微笑:“可是秦姐姐你这么年轻,我怎么也叫不出阿姨两个字啊。”
他的笑意却没有传染到秦红颜的脸上,她完美的轮廓在空气中逐渐浸出冰霜的味道,那是种抗拒与隔离。
两人之间的气氛再度降到了旁人都觉得尴尬的凝滞状态,沈昂状似闲淡地将他们各自端看一番,目光却内敛而幽深:“叫法都是虚的,盛年,以后可以叫秦小姐为秦老师。”
这个纠结的问题在沈昂轻描淡写的一句话里便解决了。
“秦小姐,盛年,你们去楼上书房学习吧,那里隔音效果比较好。”沈昂说完迈上阶梯,以身带路。
秦红颜没再与沈盛年那只始终伸出的手纠缠,跟在沈昂身后上了楼梯。银色的christianlouboutin高跟鞋细跟尖踩在木质楼梯上,发出质感的声响,显出主人的从容不迫。
除了完美的记忆力,秦红颜还有一项引以为豪的技能——即使穿着高跟鞋奔跑也依然健步如飞,从未狼狈摔倒过。
从十八岁那天开始,她每天便穿着高跟鞋奔走,高跟鞋已经成为了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热门美剧《*都市》中,女主角carrie说过一句台词:“爱情会逝去,但是高跟鞋永远都在。”
秦红颜并不喜欢carrie的性格,但她却对这句话深以为然。
这句台词是她多年来持续穿高跟鞋的原因,而她开始穿高跟鞋却是源于现实生活中那个男人无意中的一句话——“每个女人都应该学会穿高跟鞋,并不是穿那种有着厚厚防水台或者是松糕底的高跟鞋,而是穿那种跟部纤细,让脚背蹦起优雅弧度,颇具女人味的高跟鞋。”
当时的秦红颜听了也就听了,面上没有露出任何神色。然而隔天,她便将自己所有的平底鞋都丢了出去,把鞋柜的每个角落都放满了高跟鞋。
满鞋柜都是他口中那种“跟部纤细,让脚背蹦起优雅弧度,颇具女人味”的高跟鞋。
没到约定时间,秦红颜便提前到了,寻了个靠窗位置坐下。下午的阳光慵懒缠绵,透过茂密的梧桐叶落在地面,如同美梦般不真实。
她忽然想起了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商学院就读那几年。帕拉阿图市气候宜人干爽,即使是夏季,也并不炎热,多是这样暖绵的阳光。
可那时候的自己,整日埋头苦读,连外出踏青的机会也缺乏。生活中最大的快乐,便是他能来看望自己。
真是奇怪,那个时候分离上万公里,可却觉得离他很近。如今两人在了同一城市,却越发疏远了。
秦红颜正在回忆帕拉阿图市夏季的阳光,一个娇小清秀的女人走进了咖啡馆里。她乍看之下并不醒目,然而但凡多看几眼,便会深深被这个女子吸引。
秦红颜的美是带有侵略性的,显而易见的,如同带刺的玫瑰。
而她的美则是幽静的,平和的,像是垂首的铃兰花。
她肌肤晶莹白皙,整个人娇小玲珑,五官清雅,看上去温婉而纯洁,让人瞬间卸下所有防备。
这个女人,正是乔悄。
“在想什么呢?”坐下后,乔悄笑问道。
她的嗓音软绵纯净,对耳朵而言是种绝佳的享受。
“工作上的事。”秦红颜抿了口黑咖啡。
她爱吃甜食,但咖啡却必定要点最苦涩最提神的黑咖啡——她的人生从来没有闲暇,只能不断奋力向前。
“还在苦恼你上司的事?”乔悄问。
秦红颜点头,接着将工作上遇见的烦恼全都一股脑倒了出来。她其实并非是个多话的人,然而面对乔悄时,却总忍不住倾诉。
乔悄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她并不能为对方具体地解决什么,她只是安静地坐在对面,耐心地听着对方的诉说,时而用纯净的嗓音来安抚对方或焦灼或沮丧的情绪。就像是块海绵,能将人的所有负面情绪吸收干净。
秦红颜话语简介,并不啰嗦,把整件事说完,时间才堪堪过去了十五分钟。然而短短一刻钟的诉说,已经让她心头的烦闷减轻大半。
说完了自己的事,秦红颜转移话题:“你呢,最近如何?他……还是那样吗?”
在听秦红颜的事时,乔悄耐心乐观。然而一旦提及自己,她薄薄的眼睑便重得像是抬不起来:“是啊,还是那样。”
看着乔悄的愁容,秦红颜双目中染上丝冷冽:“乔,如果你真的不想与他在一起,我会用尽全力帮你离开他。”
乔悄恍惚地苦笑了下:“不,我们都不是他的对手。红颜,他是个很……疯狂的人,但是只要我乖乖的,他便会对我很好。所以我想,只要我安静待在他身边,就会没事的。”
秦红颜清冽的眼神直直看进她心底:“可是,这样的囚禁,你会快乐吗?”
乔悄抬头望向天空,嘴角扩散出轻飘的笑容,然而那声音却哑哑的,像是哭过般:“也许,我们的出生就注定着这辈子都逃不过被囚禁的命运。”
秦红颜忽地回想起了小时候,在教堂外的草地上,她与乔悄并躺着。目之所及,是一片广阔的天空,黄昏时分,倦鸟归巢,那扇动的翅膀上每根羽毛都有着圣洁的自由。
她记得当时幼小的自己对着同样幼小的乔悄发誓:“长大后,我一定会离开这里,一定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
当时的她是那样确定,只要自己长大便能获得想要的自由。
然而真的长大了,却发现很多事情,都由不得自己。
包括出生,包括命运。
正回忆着,忽然手机铃声响起,一看来电显示,秦红颜疑惑地皱起了眉头——是沈昂。
即使是在工作日,沈昂也极少与她私下联系,而在今天这个周末,他找自己又会是为了什么呢?
沈昂给了她答案:“有要紧的事情,请马上来公司一趟。”
秦红颜想到了沈昂近来负责的案子是关于收购重华公司的事,这是今年hg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关于这件事,沈昂只让她做了些表皮工作,并没允许她真正参与其中。
难道说,他改变心意,要让自己参与了?
想到这里,秦红颜忙起身与乔悄告别:“乔,下次再聊。有什么事别自己扛着,我会全力帮你。”
乔悄与之挥手道别,待秦红颜的身影消失在门口,她幽幽地叹口气,整个人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透明而薄弱。
没等多久,两个身着黑色西装的强壮冷漠男人走了过来,礼貌而强硬地道:“乔小姐,孔先生请你早些回去。”
乔悄抬头,从窗口望出去,那方蔚蓝天空也变得无比狭窄。
如同她被囚禁的生活。
秦红颜只花了十分钟便赶到了公司,而沈昂的车一早便在公司前等待着,他示意秦红颜上车,秦红颜依言照做。
“真不好意思,周末还让你来帮忙。”沈昂语气里有浓浓的歉意。
“没事的,沈总。”秦红颜吞口唾沫,润了润干渴的喉咙,又用手抹去满额因为疾走而涌出的汗珠,问道:“我们现在是去重华公司吗?”
“我们不去重华公司。”沈昂握着方向盘,声音如同春日的风,平和暖熹:“是去我家。”
秦红颜狐疑:“去你家?”
难道是内部人员举行的私密会议?
沈昂接下来的话彻底解释了秦红颜的疑惑:“我侄子想要出国,但英语口语是弱项,而我听说秦小姐你在美国待了好几年,口语肯定正宗,希望你能帮我侄儿补习下。”
他说得是云淡风轻风轻云淡,然而秦红颜内心却有如龙卷风刮过。倘若不是看在沈昂在开车的份上,她特想用高跟鞋踹得他头破血流。
这只狐狸,绝对是故意的!
秦红颜并不笨,瞬间就想明白沈昂是故意语焉不详地将自己骗来,让她以为是参与公司的事,待上车后才轻飘飘告诉她真相。
居然让她一个堂堂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硕士为小屁孩补习英语,秦红颜觉得沈昂折磨人果真是一把好手。
她很想命令沈昂立即停车,很想摔开车门扬长而去,然而这样一来,她与沈昂的关系便会全盘崩坏。
不行,现在还不是时候。
秦红颜忍住气,安静地坐到了沈昂家。
沈昂家位于市内一著名的小型别墅区里,家里是黑白灰色调,简洁高雅,书香气十足,只是颇有些冰冷,缺少烟火气息。
“我侄儿好像在书房里,我去叫他,秦小姐你稍坐下。”沈昂说完便上了楼。
秦红颜百无聊赖,开始巡视沈昂家的客厅。当视线移到客厅白色窗帘的一角时,竟发现窗帘下有轻微的起伏。
难道说,沈昂家养了宠物?
秦红颜好奇心盛,悄声走过去,缓慢地掀开了窗帘。然而,窗帘下睡的竟是一个美少年!
只见那少年大概十六七岁的模样,皮肤如白玉般光洁润泽,鼻梁秀挺,唇色红润,睫毛比女孩还浓密,即使是闭着眼睛,也漂亮得惊人。
秦红颜正在讶异他为何会睡在此处,那少年忽然睁开眼睛,眸子里射出一道凌厉精光,整个人瞬间散出股迫人气息。
然而只一瞬,那气息便消失殆尽,那少年对着秦红颜展开笑容,腮边有深深的梨涡,衬着略为凌乱的自然卷黑发,整个人看上去无害而温和。
第一章 (3)
“你就是那位来教我口语的姐姐吧?”静美如花的少年对着秦红颜展开笑颜。
他的唇是种健康且明媚的红色,勾起的刹那,整间缺少烟火气的男性屋子立即荡满波光潋滟的j□j。
少年站起身来,干净的紧身牛仔裤包裹住笔直的长腿,身体有着青春期少年特有的清瘦纤细,整个人仿佛出自日本唯美漫画家的笔下。
他伸出手想要与秦红颜相握,他的手指白皙秀气,就连骨节也像是颗颗小玉石,泛着润泽的光。
任何人看见都会想,这真是个完美无瑕的少年。
任何人都会。
除了秦红颜。
秦红颜平生最自豪的便是自己强大的记忆力,就是这与生俱来的强项令她的读书生涯一帆风顺。也因此她万分确定刚才少年刚睡醒时的眼神是真实存在,并非她的幻觉。
人在睡醒的刹那呈现的状态才是真实的自己,秦红颜相信自己无意中看见的便是这个少年的真实面目。更重要的是,这个少年在下一秒便掩饰住了自己的真实面目,重新戴上了无害的面具,而且还很清楚地指出了从未谋面的她的身份。
秦红颜想,这是个善于掩饰自己,极端聪明,比成年人更为可怕的少年。
从他对着自己伸来的手中,秦红颜嗅到了一种味道。那是她无比熟悉仿佛印刻在骨子里的味道——在孤独中滋生出的黑暗。
那种味道是常年不见温暖阳光的阴暗,是足以滋生罪恶细菌的潮湿,是能将最美的景色都熏染得模糊的昏沉。
那是缺少爱的味道,那是她与他共同拥有的味道。
秦红颜并没有因为这个共同点而对这个少年青睐有加,相反,她不喜欢这个少年,从一开始就不喜欢。
她从来不是个委屈自己的人,她不喜欢他,所以也并不会伸出手去与他相握。
而少年却像是丝毫没有意识到秦红颜的冷漠,仍旧将那双足以让人视线胶着的手举在半空中,面上还是那副良善无害的模样,双眼里像是蕴藏着星星的碎片。
“看来,你们已经见面了。”忽然插入的沈昂的声音打破了两人间凝滞的气氛。
“秦小姐,这是我的亲侄儿,沈盛年。”沈昂开始互相介绍双方的身份:“盛年,这就是我给你找来的口语老师,秦红颜。”
“原来姐姐姓秦,那我以后就叫你秦姐吧。”沈盛年伸在空气中的手继续向秦红颜的方向前进了半寸:“秦姐姐,以后就麻烦你了。”
他毫无妨害地微笑着,眼尾下弯,鼻端微皱,头发柔软,如同宠物。
然而他的那双白玉般的手,却有着仿若不经意的固执,似乎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模样。
秦红颜的眼神从沈盛年的手移到了他的眼睛里,艳唇微启:“我和沈经理年龄差不多,按理说你叫我阿姨可能更合适。”
她知道这句话并不中听,几乎立刻就会引起人的反感,可这恰恰就是她的目的——从一开始,她便不愿来这,她没有那么多的美国时间来教导沈盛年学什么口语。
更重要的是,她并不喜欢沈盛年,她想让他明白这一点并且知难而退另寻他人。
这话说得并不算客气,可沈盛年却像是丝毫没有感受到其中那明显的恶意般,面容继续保持着柔软如花的微笑:“可是秦姐姐你这么年轻,我怎么也叫不出阿姨两个字啊。”
他的笑意却没有传染到秦红颜的脸上,她完美的轮廓在空气中逐渐浸出冰霜的味道,那是种抗拒与隔离。
两人之间的气氛再度降到了旁人都觉得尴尬的凝滞状态,沈昂状似闲淡地将他们各自端看一番,目光却内敛而幽深:“叫法都是虚的,盛年,以后可以叫秦小姐为秦老师。”
这个纠结的问题在沈昂轻描淡写的一句话里便解决了。
“秦小姐,盛年,你们去楼上书房学习吧,那里隔音效果比较好。”沈昂说完迈上阶梯,以身带路。
秦红颜没再与沈盛年那只始终伸出的手纠缠,跟在沈昂身后上了楼梯。银色的christianlouboutin高跟鞋细跟尖踩在木质楼梯上,发出质感的声响,显出主人的从容不迫。
除了完美的记忆力,秦红颜还有一项引以为豪的技能——即使穿着高跟鞋奔跑也依然健步如飞,从未狼狈摔倒过。
从十八岁那天开始,她每天便穿着高跟鞋奔走,高跟鞋已经成为了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热门美剧《*都市》中,女主角carrie说过一句台词:“爱情会逝去,但是高跟鞋永远都在。”
秦红颜并不喜欢carrie的性格,但她却对这句话深以为然。
这句台词是她多年来持续穿高跟鞋的原因,而她开始穿高跟鞋却是源于现实生活中那个男人无意中的一句话——“每个女人都应该学会穿高跟鞋,并不是穿那种有着厚厚防水台或者是松糕底的高跟鞋,而是穿那种跟部纤细,让脚背蹦起优雅弧度,颇具女人味的高跟鞋。”
当时的秦红颜听了也就听了,面上没有露出任何神色。然而隔天,她便将自己所有的平底鞋都丢了出去,把鞋柜的每个角落都放满了高跟鞋。
满鞋柜都是他口中那种“跟部纤细,让脚背蹦起优雅弧度,颇具女人味”的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