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好狠的心肠
“小安子,你是在吹牛吧!华夏再发达,光给人送送饭开开车,一天就能挣好几百?”
“这还是平均数,多的时候上千也不奇怪。”
“我不信,你肯定是在吹牛。咱们吴上尉那么大的官,一个月的军饷才三四千块,照你这么说,岂不是还不如华夏一个送外卖的?”
军营一角的塔哨下,陈槐安正跟两名守卫抽烟说笑。
转眼的功夫,他来到这里已经三个多星期了。
在这段时间里,他每天除了陪伴教导周梓潼之外,就是替梅浩英给守卫和奴隶们送药。
山林湿热,蚊虫肆虐,对于守卫们来说,驱虫药是必备。而奴隶们一天十几个小时泡在水里淘沙,皮肤感染溃烂问题也很严重。
奴隶们为了能多休息一会儿对他十分巴结,守卫们多是二十郎当岁的小伙子,最喜欢听他讲华夏丰富的灯红酒绿夜生活和荤段子。
因此,二十多天虽然不长,但他还是成功的在大部分人面前都混了个脸熟。
“不信拉倒!”陈槐安吐出一口浓烟,“告诉你们,赚钱还只是稀松平常,有时候夏天送外卖,开门的姑娘衣服清凉的跟没穿一样。
还有晚上代驾,女人要是喝多了,那真是什么样的都有,好几次我都差点回不了家。”
一听这个,两名守卫眼睛都放起了光。
他们长年累月都猫在这山林里,唯一的发泄途径只有女奴和每三个月一次的进城假期,就算已经不是雏儿了,也没见识过女人的丰富多彩。
正所谓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
陈槐安或真或假的“代驾往事”,是他们最爱听的故事。
“发生了什么?难不成你一个大男人还能让娘们儿给绑架了?”
“对,快讲讲,讲讲!”
一人见陈槐安的烟快抽完了,赶忙又掏出了一根。
陈槐安却拍了下脑袋:“哎呀!光顾着跟你们说话,忘了还得去给敏吞他们送药呢!”
“不急,晚一会儿死不了他。”
“不行啊!他拿你们没办法,可是会踹我的,上次腿上就挨了他一脚,我瘸了两天。
对不住哥两个了,我明天接着给你们讲。”
说完,陈槐安转身就往林子里跑。
一名守卫诧异地问:“你去哪儿啊?”
“撒泡尿。”
陈槐安头都不回的跑出十几米远,在一棵大树下解开腰带,余光往来路一瞟,发现已经看不见塔哨了,而且也没人跟来。
他心脏激动的剧烈跳动起来,眼前茂密的丛林仿佛变成了康庄大道,充满了自由的诱惑。
然而,在两分钟后,他却深吸口气,系好腰带毅然转身回了营地。
刚刚他只是临时起意试验一下,穿越原始山林的物资都还没有准备好,现在逃跑,死亡的概率绝对超过了百分之九十五。
给守卫们送完一圈药,天边就燃起了一片火烧云,陈槐安挎着药箱走出营地来到河滩上。
这里建有一长排木棚,便是淘金奴隶们的住处了。
三十个奴隶住一间棚屋,有一名管头负责管理监工。奴隶们睡木板大通铺,管头可以用布帘子隔出一个单独空间,算是小小的特权。
每每来到这里,陈槐安心中对梅浩英就充满了感激。
因为要不是那个胖子,此时的他就会和这些奴隶一样,睡在猪窝都不如的地方,每天劳累十几个小时之后,还要承受蚊虫叮咬,日晒雨淋。
淘金沙是个眼力活,光线不好的时候自然没法干,所以这时奴隶们已经下了工,正三三两两,拖着疲惫的身子向统计金量和排队领饭的地方走去。
他们大部人的脸上只有灰败,眼中毫无光芒,要不是偶尔有人会跟陈槐安打声招呼,他都感觉自己正在拍一部末日丧尸电影。
身处绝境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失去希望。
走进一间棚屋,因为没有灯,他刚要打开手电筒,就听有人招呼道:“安兄弟来啦,真是麻烦你了。”
“勇哥你还是这么客气。”
陈槐安借着手电光芒走到右边通铺的角落,那里一坐一站了两个人。
站着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身材精壮,表情木然且冷漠;坐着的则是位笑呵呵的老人。
其实,说是老人也不对,他只是外表苍老像花甲之年,其实真实年龄还不到五十。
这人名叫张士勇,据说来缅邦是为了寻找失踪的女儿,不慎遭人欺骗成了奴隶,被卖来卖去,辗转多地,伐过木,挖过翡翠,种过罂粟,修过路。
至今,六年过去了,女儿还没找到,他的身体已经垮的不成样子,怎么看都活不了多久了,却依然渴望着自由。
检查了一遍张士勇腿上的溃烂处,没有发现恶化,陈槐安又为他包扎好,然后掏出一粒消炎药让他吃下。
“勇哥放心,只要你注意别让伤口沾到脏水,再过几天就没事了。”
张士勇笑着点头:“谢谢你安兄弟,这些天多亏了你……”
话没说完,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还伴随着妇人的哀叫求饶,像是正在遭受毒打。
“唉……”张士勇叹了口气,“管头好狠的心肠,那可是他亲妈呀,怎么就一点都不留手呢?”
什么?
陈槐安惊得险些跳起来。
“这还是平均数,多的时候上千也不奇怪。”
“我不信,你肯定是在吹牛。咱们吴上尉那么大的官,一个月的军饷才三四千块,照你这么说,岂不是还不如华夏一个送外卖的?”
军营一角的塔哨下,陈槐安正跟两名守卫抽烟说笑。
转眼的功夫,他来到这里已经三个多星期了。
在这段时间里,他每天除了陪伴教导周梓潼之外,就是替梅浩英给守卫和奴隶们送药。
山林湿热,蚊虫肆虐,对于守卫们来说,驱虫药是必备。而奴隶们一天十几个小时泡在水里淘沙,皮肤感染溃烂问题也很严重。
奴隶们为了能多休息一会儿对他十分巴结,守卫们多是二十郎当岁的小伙子,最喜欢听他讲华夏丰富的灯红酒绿夜生活和荤段子。
因此,二十多天虽然不长,但他还是成功的在大部分人面前都混了个脸熟。
“不信拉倒!”陈槐安吐出一口浓烟,“告诉你们,赚钱还只是稀松平常,有时候夏天送外卖,开门的姑娘衣服清凉的跟没穿一样。
还有晚上代驾,女人要是喝多了,那真是什么样的都有,好几次我都差点回不了家。”
一听这个,两名守卫眼睛都放起了光。
他们长年累月都猫在这山林里,唯一的发泄途径只有女奴和每三个月一次的进城假期,就算已经不是雏儿了,也没见识过女人的丰富多彩。
正所谓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
陈槐安或真或假的“代驾往事”,是他们最爱听的故事。
“发生了什么?难不成你一个大男人还能让娘们儿给绑架了?”
“对,快讲讲,讲讲!”
一人见陈槐安的烟快抽完了,赶忙又掏出了一根。
陈槐安却拍了下脑袋:“哎呀!光顾着跟你们说话,忘了还得去给敏吞他们送药呢!”
“不急,晚一会儿死不了他。”
“不行啊!他拿你们没办法,可是会踹我的,上次腿上就挨了他一脚,我瘸了两天。
对不住哥两个了,我明天接着给你们讲。”
说完,陈槐安转身就往林子里跑。
一名守卫诧异地问:“你去哪儿啊?”
“撒泡尿。”
陈槐安头都不回的跑出十几米远,在一棵大树下解开腰带,余光往来路一瞟,发现已经看不见塔哨了,而且也没人跟来。
他心脏激动的剧烈跳动起来,眼前茂密的丛林仿佛变成了康庄大道,充满了自由的诱惑。
然而,在两分钟后,他却深吸口气,系好腰带毅然转身回了营地。
刚刚他只是临时起意试验一下,穿越原始山林的物资都还没有准备好,现在逃跑,死亡的概率绝对超过了百分之九十五。
给守卫们送完一圈药,天边就燃起了一片火烧云,陈槐安挎着药箱走出营地来到河滩上。
这里建有一长排木棚,便是淘金奴隶们的住处了。
三十个奴隶住一间棚屋,有一名管头负责管理监工。奴隶们睡木板大通铺,管头可以用布帘子隔出一个单独空间,算是小小的特权。
每每来到这里,陈槐安心中对梅浩英就充满了感激。
因为要不是那个胖子,此时的他就会和这些奴隶一样,睡在猪窝都不如的地方,每天劳累十几个小时之后,还要承受蚊虫叮咬,日晒雨淋。
淘金沙是个眼力活,光线不好的时候自然没法干,所以这时奴隶们已经下了工,正三三两两,拖着疲惫的身子向统计金量和排队领饭的地方走去。
他们大部人的脸上只有灰败,眼中毫无光芒,要不是偶尔有人会跟陈槐安打声招呼,他都感觉自己正在拍一部末日丧尸电影。
身处绝境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失去希望。
走进一间棚屋,因为没有灯,他刚要打开手电筒,就听有人招呼道:“安兄弟来啦,真是麻烦你了。”
“勇哥你还是这么客气。”
陈槐安借着手电光芒走到右边通铺的角落,那里一坐一站了两个人。
站着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身材精壮,表情木然且冷漠;坐着的则是位笑呵呵的老人。
其实,说是老人也不对,他只是外表苍老像花甲之年,其实真实年龄还不到五十。
这人名叫张士勇,据说来缅邦是为了寻找失踪的女儿,不慎遭人欺骗成了奴隶,被卖来卖去,辗转多地,伐过木,挖过翡翠,种过罂粟,修过路。
至今,六年过去了,女儿还没找到,他的身体已经垮的不成样子,怎么看都活不了多久了,却依然渴望着自由。
检查了一遍张士勇腿上的溃烂处,没有发现恶化,陈槐安又为他包扎好,然后掏出一粒消炎药让他吃下。
“勇哥放心,只要你注意别让伤口沾到脏水,再过几天就没事了。”
张士勇笑着点头:“谢谢你安兄弟,这些天多亏了你……”
话没说完,外面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还伴随着妇人的哀叫求饶,像是正在遭受毒打。
“唉……”张士勇叹了口气,“管头好狠的心肠,那可是他亲妈呀,怎么就一点都不留手呢?”
什么?
陈槐安惊得险些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