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4章 交易
烈炎真人神色惊讶道:“不知是何要事?”
明霞道:“其实是想找烈焰宗谈一桩交易,用一些地盘换取合适的地仙法宝!”
烈炎真人沉吟片刻,道:“地仙法宝极其珍贵,只有各大宗派才有出售,而且只交换,不出售!”
明霞笑道:“可以!只要烈炎道友能够换取合适的地仙法宝,我们愿意付出一些疆域作为感谢。”
此时,烈炎真人终于明白了明霞的来意了,只是想要借助烈焰宗的关系渠道换取合适的地仙法宝。他其实有些压制五行宗发展的想法。但是随着交谈,他发现五行宗给出的条件十分丰厚,于是达成了初步的合作协议。
这也是寇重的策略,如果直接说明百毒宗即将入侵,想要让烈焰宗全力相助,那是不可能的。当初虽然签订了共同进退的盟约,但也是有限制,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可以置身事外!
因此,寇重准备用计拉烈焰宗和其他大派下水,共同抵抗百毒宗,而且还可以把那些属性不合的地仙法宝换取属性契合的地仙法宝,提升战力,一举数得。
几乎于此同时,紫霞长老也到了息国无泪宫,跟无泪仙子商谈交易,同样是互换地仙法宝,当然作为中间人也有好处,交易成功一件地仙法宝,可以拿出一个州的疆域作为中介费。
三天后,烈焰宗,天朗气清。
寇重的化身来到了烈焰宗大殿。
此时,殿内有两名道人端坐石桌旁,正在交谈。
两名道人一个是身着赤色道袍的老者,一身强悍气机十分炙热,已经是地仙初期巅峰层次,显然是烈焰宗唯一的地仙强者烈火老祖。另一个是身着蓝色道袍的中年道人,一身柔和气机磅礴厚重,还在烈火老祖之上。
烈火老祖见寇重道来,顿时起身相迎,笑道:“贫道烈火,有失远迎,重玄道友,请勿见怪,快请坐!”
寇重坐下,道:“烈火道友,还未请教这位道友是何人?”
不待烈火老祖介绍,蓝袍道人打量着寇重,笑道:“玄天宗玄琅见过重玄道友!”
寇重心中微微惊讶,没想到烈火宗背后的是玄天宗。玄天宗乃是十大圣地之一真武派的分支传承,也是旁门之中的顶尖大派,修炼的是水行大道,与烈焰宗似乎扯不上关系。
旋即,玄琅道:“老实说,我并不是太在乎这次的交易,来这里主要是想见识一下你这位搅动吴越的风云人物!”
寇重神色微微惊讶,旋即笑道:“见了之后,是否有些失望?”
玄琅摇摇头,道:“重玄道友无须妄自菲薄!道友这具元神化身虽然修为不深,但元神蕴含的火行法则已经圆满,要不了多久就能参悟火行大道,突破地仙境界!道友若是不嫌弃,可以加入我玄天宗,五行宗也可成为一处分支别传,享受庇佑!交换地仙法宝,也能获得极大的优惠!”
寇重神色微微错愕,沉吟片刻,道:“玄琅道友何以如此看重我这一个未入地仙之辈?”
玄琅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虽然玄天宗的实力极强,可古树参天,也须枝繁叶茂。如真武派开辟了玄天宗这个分支,玄天宗又支持建立了一些旁门级、左道级的分支传承。如此,才能将自己的影响力深入到方方面面。
而且寇重五人占据六国疆域,战绩赫赫,实力和势力绝非寻常旁门级宗门可比!
寇重犹豫了一下,还是摇头道:“多谢玄琅道友美意!此事还需与我四位结义兄弟商议!”
“既然如此,重玄道友再考虑考虑,我们先谈交易吧!”
玄琅说完,手心五色宝光流转,一闪化为五件法宝悬浮身前,分别是五口长剑,分别是白、青、黑、赤、黄五色。
玄琅道:“这是五行神剑,每一把都是下品地仙法宝,五位地仙强者各持五行神剑,可布五行诛魔剑阵!这一套神剑价值不菲,不单卖,要换最少需要十件下品地仙法宝!或者用极品灵石交易!”
极品灵石乃是人间最顶级的灵石,数量稀少,其中蕴含着精纯无比的灵气,而且灵气消耗后会自动吸收天地灵气恢复,乃是布置顶阶护山阵法的必备之物,寻常旁门级宗门一颗都没有。
寇重自然也没有,他沉吟片刻,道:“我目前拿不出十件下品地仙法宝,但可以用五件下品地仙法宝和十个州的疆域换,如何?”
玄琅道:“十个州的疆域虽然有不少,但想要将其蕴含的灵脉转化为修炼资源,还需要大量的时间!所以,需要五件下品地仙法宝加上十五个州的疆域!”
“好!”
寇重没有丝毫犹豫,直接答应了,签订法契,开始交易法宝,将极阴刀、太阴剑等五件地仙下品法宝交给了玄琅,获得了五行神剑。
对于门派而言,州郡疆域才是传承的根本,但寇重等人根本无心发展门派,实力才是根本,即便这买卖有些赔本,也是划得来。况且,他可以把靠近百毒宗方向的疆域送给玄天宗,借此抵挡来自百毒宗的威胁。
除此之外,他按照约定,又送了五个州的疆域作为好处,送给了烈焰宗,把他也拉下水。将来百毒宗入侵,除非烈焰宗放弃这五个州的疆域,否则必须一起合力抵挡百毒宗。
随即,寇重的元神化身带着五行神剑来到了烈焰宗数十里外,将法宝交给了本体,张角、关羽、寇重、李玄霸、林九分别获得戊土神剑、乙木神剑、丙火神剑、庚金神剑、癸水神剑!
有了五件地仙法宝,寇重五人的实力将会获得一个飞跃。
而且他们现在还有一段时间修炼,可以抽取高级灵脉的精纯灵气,使得自身修为更进一步,甚至直接突破地仙境界。
除此之外,寇重又与无泪宫进行了一些交易,用五个州的疆域换取了一些恢复法力的顶级灵丹,然后又给了无泪宫两个州的疆域作为好处费。
明霞道:“其实是想找烈焰宗谈一桩交易,用一些地盘换取合适的地仙法宝!”
烈炎真人沉吟片刻,道:“地仙法宝极其珍贵,只有各大宗派才有出售,而且只交换,不出售!”
明霞笑道:“可以!只要烈炎道友能够换取合适的地仙法宝,我们愿意付出一些疆域作为感谢。”
此时,烈炎真人终于明白了明霞的来意了,只是想要借助烈焰宗的关系渠道换取合适的地仙法宝。他其实有些压制五行宗发展的想法。但是随着交谈,他发现五行宗给出的条件十分丰厚,于是达成了初步的合作协议。
这也是寇重的策略,如果直接说明百毒宗即将入侵,想要让烈焰宗全力相助,那是不可能的。当初虽然签订了共同进退的盟约,但也是有限制,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可以置身事外!
因此,寇重准备用计拉烈焰宗和其他大派下水,共同抵抗百毒宗,而且还可以把那些属性不合的地仙法宝换取属性契合的地仙法宝,提升战力,一举数得。
几乎于此同时,紫霞长老也到了息国无泪宫,跟无泪仙子商谈交易,同样是互换地仙法宝,当然作为中间人也有好处,交易成功一件地仙法宝,可以拿出一个州的疆域作为中介费。
三天后,烈焰宗,天朗气清。
寇重的化身来到了烈焰宗大殿。
此时,殿内有两名道人端坐石桌旁,正在交谈。
两名道人一个是身着赤色道袍的老者,一身强悍气机十分炙热,已经是地仙初期巅峰层次,显然是烈焰宗唯一的地仙强者烈火老祖。另一个是身着蓝色道袍的中年道人,一身柔和气机磅礴厚重,还在烈火老祖之上。
烈火老祖见寇重道来,顿时起身相迎,笑道:“贫道烈火,有失远迎,重玄道友,请勿见怪,快请坐!”
寇重坐下,道:“烈火道友,还未请教这位道友是何人?”
不待烈火老祖介绍,蓝袍道人打量着寇重,笑道:“玄天宗玄琅见过重玄道友!”
寇重心中微微惊讶,没想到烈火宗背后的是玄天宗。玄天宗乃是十大圣地之一真武派的分支传承,也是旁门之中的顶尖大派,修炼的是水行大道,与烈焰宗似乎扯不上关系。
旋即,玄琅道:“老实说,我并不是太在乎这次的交易,来这里主要是想见识一下你这位搅动吴越的风云人物!”
寇重神色微微惊讶,旋即笑道:“见了之后,是否有些失望?”
玄琅摇摇头,道:“重玄道友无须妄自菲薄!道友这具元神化身虽然修为不深,但元神蕴含的火行法则已经圆满,要不了多久就能参悟火行大道,突破地仙境界!道友若是不嫌弃,可以加入我玄天宗,五行宗也可成为一处分支别传,享受庇佑!交换地仙法宝,也能获得极大的优惠!”
寇重神色微微错愕,沉吟片刻,道:“玄琅道友何以如此看重我这一个未入地仙之辈?”
玄琅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虽然玄天宗的实力极强,可古树参天,也须枝繁叶茂。如真武派开辟了玄天宗这个分支,玄天宗又支持建立了一些旁门级、左道级的分支传承。如此,才能将自己的影响力深入到方方面面。
而且寇重五人占据六国疆域,战绩赫赫,实力和势力绝非寻常旁门级宗门可比!
寇重犹豫了一下,还是摇头道:“多谢玄琅道友美意!此事还需与我四位结义兄弟商议!”
“既然如此,重玄道友再考虑考虑,我们先谈交易吧!”
玄琅说完,手心五色宝光流转,一闪化为五件法宝悬浮身前,分别是五口长剑,分别是白、青、黑、赤、黄五色。
玄琅道:“这是五行神剑,每一把都是下品地仙法宝,五位地仙强者各持五行神剑,可布五行诛魔剑阵!这一套神剑价值不菲,不单卖,要换最少需要十件下品地仙法宝!或者用极品灵石交易!”
极品灵石乃是人间最顶级的灵石,数量稀少,其中蕴含着精纯无比的灵气,而且灵气消耗后会自动吸收天地灵气恢复,乃是布置顶阶护山阵法的必备之物,寻常旁门级宗门一颗都没有。
寇重自然也没有,他沉吟片刻,道:“我目前拿不出十件下品地仙法宝,但可以用五件下品地仙法宝和十个州的疆域换,如何?”
玄琅道:“十个州的疆域虽然有不少,但想要将其蕴含的灵脉转化为修炼资源,还需要大量的时间!所以,需要五件下品地仙法宝加上十五个州的疆域!”
“好!”
寇重没有丝毫犹豫,直接答应了,签订法契,开始交易法宝,将极阴刀、太阴剑等五件地仙下品法宝交给了玄琅,获得了五行神剑。
对于门派而言,州郡疆域才是传承的根本,但寇重等人根本无心发展门派,实力才是根本,即便这买卖有些赔本,也是划得来。况且,他可以把靠近百毒宗方向的疆域送给玄天宗,借此抵挡来自百毒宗的威胁。
除此之外,他按照约定,又送了五个州的疆域作为好处,送给了烈焰宗,把他也拉下水。将来百毒宗入侵,除非烈焰宗放弃这五个州的疆域,否则必须一起合力抵挡百毒宗。
随即,寇重的元神化身带着五行神剑来到了烈焰宗数十里外,将法宝交给了本体,张角、关羽、寇重、李玄霸、林九分别获得戊土神剑、乙木神剑、丙火神剑、庚金神剑、癸水神剑!
有了五件地仙法宝,寇重五人的实力将会获得一个飞跃。
而且他们现在还有一段时间修炼,可以抽取高级灵脉的精纯灵气,使得自身修为更进一步,甚至直接突破地仙境界。
除此之外,寇重又与无泪宫进行了一些交易,用五个州的疆域换取了一些恢复法力的顶级灵丹,然后又给了无泪宫两个州的疆域作为好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