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爱之魄圆满!
  李有为分化出一个分身,双手托着那掌青灯,走出佛法结界之外。同时,李有为本尊一掌就把萧青拍出百丈之外,他眉心的分身竟然都被李有为拍得震出来。萧青倒地后大骂不止,完全没有了一宗之主的风度。
  而李有为的分身,双手托着青灯走到吴凡身前,说道:“吴凡,既然你如此愚蠢地做出选择。我就成全你。”
  吴凡淡然道:“怎么样才能叫聪明?是看着自己所爱之人,活生生被炼成人魂剑灵,自己却贪生怕死远逃他处,再去另找美人?再去遇另外所爱?”
  “你可先远逃,而后复仇,这就是聪明!”李有为分身将青灯放开,青灯渐渐漂浮到了吴凡的头顶之上。
  吴凡对李有为道:“这种聪明我再也不需要。你,赶紧动手吧!”
  一道剑光猛地飞落,却是李冲所为,李冲喝道:“小子,这秃驴邪门很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虽然你现在所行,传出之后将感动天下之人,但画面太悲壮。很他妈的不值得,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没听说过吗?”
  吴凡望着高空之中,在胜负难分的决斗情况下,李冲竟然还飞出剑光救护,吴凡心下很是感激。但吴凡摇头道:“李殿主,如今我没得选择。”
  “不,你还有的。”李冲哎呦一声,一不小心被青莲宗一个前辈长老给刺了一剑,而后李冲哇哇大叫,再也顾不上吴凡这边。你小子爱咋咋地,吗的,敢刺我屁股。
  李有为的分身在青灯之上弹出三粒青色星点,滴落在吴凡身躯之上。吴凡全身都冒出青色火焰,吴凡顿时感受到全身炙热无比,如身处地火熔岩之中一般。可惜,吴凡圆珠并没有分化出五颗。不然第五颗圆珠一定是火属性圆珠,对于这青色佛灯,再多也不能对他造成什么损害。
  此刻的吴凡就感觉到进入了鬼门关,一种求生的本能欲望猛然萌生。
  在这时候,李有为问道:“你的精神令人佩服,但你的行动真是愚蠢至极。你现在还可以放弃。”
  吴凡强忍不言,而他的爱之魄,此刻分体而出,说道:“如果她是清醒的,她会选择自己被炼成人魂剑灵。”
  李有为道:“是吗?”
  而后,李有为的真身,弹出一个佛珠,在漂浮于空的洛诗身边炸响。洛诗双目便立即睁开,睁开便看到吴凡的整个身子,就如身在青色火焰之中,而吴凡却是强忍着无尽痛楚,不吭一声。洛诗立即惊呼不已,但却发现自己只能眼睁睁看着吴凡被青色火焰燃烧,她却根本不能动弹丝毫。
  李有为立即问道:“洛诗,你眼前所看到的一切都是真的。如果,给你一个选择。将你炼成人魂剑灵,换他一生快乐的活,你会做出选择吗?”
  洛诗看着吴凡那痛楚之状,立即说道:“我愿意为他,成为剑灵,无怨无悔!”
  李有为整个身子一颤抖。
  而吴凡的爱之魄,周边现出紫色,他以无形之力,终于穿透了那道佛法结界。没有了嗜血凶刃在手的吴凡的爱之魄,不具备什么攻击力,但他可以触及到洛诗,他抱着洛诗,洛诗周边就被一层紫光包裹着。
  爱之魄?李有为这下总算明白了,原来这个是吴凡的一个魄体。这是传说中圆满的爱之魄。
  爱之魄之炼,炼之如登天。
  周边若见紫,魄体满如天。
  爱之魄的大圆满,自古以来少有人炼成。这个需要的天时地利人和太苛刻。要在修炼爱之魄之前,就爱上一个人,同时要对方也爱着你。而圆满的关键所在,在于真正的生离死别。在生死离别的时候,双方都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让对方好好活着。
  这种契机一般很难有。即便满足修炼爱之魄的时候,双方互爱,但为了这个爱之魄的圆满,就要来一场生离死别?这种代价太大了,而且有意为之要做出一场生死离别的事,就等于不再互爱,一样难以圆满。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真正的大圆满,只要一方亲手杀死另外一方,而且要死的一方心甘情愿为了让另一方修炼圆满,这样修炼一方杀死甘愿去死的另一方,这也会圆满,但还是前面的话,圆满换来阴阳两隔,代价太大了。
  而如今吴凡与洛诗,彼此相知,甘愿为对方而死。他们并非为了爱之魄圆满而为对方死,纯粹是要让对方好好活着。吴凡根本不知道这样子会让自己的爱之魄圆满,洛诗更加不知道。两人此刻都不知道,吴凡的爱之魄已经修得圆满。
  这种生离死别就不是有意为之。
  这如果不叫真爱,那天下无爱。
  如果这样爱之魄都不圆满,那天下无人可修得爱之魄圆满。
  爱之魄的圆满,吴凡这个时候,体内十二正经脉与奇经八脉,彻底融会贯通,吴凡的肉身之中,有着无尽玄妙,周身百骸各个穴窍,其内蕴含洞天空间再一次扩大。但是,吴凡周身青色火焰燃化之苦并没有减少,反而因为吴凡的爱之魄圆满,全身脉络全数贯通之时,将那无尽痛苦,带入了吴凡肉身各处角落。
  吴凡此刻就如在炼狱之中煎熬,但吴凡依旧选择成为青灯的死奴,换取洛诗一生开心快乐的活着。
  在这一刻,李有为迷惘的双目已然清醒过来。他看着上空,冷笑道:“你看到了吗?你看到了他们做出了什么选择吗?”
  在远处看着这一切的萧青,立即看向高空之中,啥也没有看到啊。你这秃驴发癫了啊?是的,真的发癫了。萧青的双目看着竖立在炼器大鼎边上的诛天之刃,看着这把古朴无华,表面如枯树皮一般,只是有些长大的大刀。它刃部有个斜切角,除去它把柄有些奇特之外,整个刀身就如一把普通大砍刀,刃部锋利处不见锋利之影,整一把无刃武器。
  然而,这是真正的诛天之刃啊,与传说中的描述一致。相信这诛天之刃,并没有打开多少封印,要是萧某将他夺过来之后,先杀了李有为呢?刚刚怎么就没有想到要先杀了李有为啊,炼制洛诗为人魂剑灵,由天下至凶转神兵利刃,我萧某一人就够了啊?为什么要和这秃驴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