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之南洋惊潮 第95节
我说道:“你现在还不是鬼门的人,你姐姐把你要回去,我给你结算。”
“别别!鬼王那,我现在很爽的,你别找我姐了,我就在这里多待几天的好。”范华说着,已经打开了电视剧,继续刷剧。
一出门,我对万金油说道:“你似乎很不喜欢他啊?”
“嗯!就是看不惯一个大老爷们一天无所事事的样子。没有一点当俘虏的架势,还自我感觉良好,反正感觉就是气我们,要是我,非揍他几天。”
我笑了笑,说道:“我反而觉得这样最好,他越是和范柔娇离心,越是对我们有利。”
万金油说道:“话是这么说,我不喜欢的人敬而远之,所以,看他的脸就想锤!”
我说道:“看来我们还要去一趟喀什。”
我一边说一边拨通了李 青武的电话,我说道:“李所长,不知道你那边有没有什么对我有帮助的信息?”
李 青武说道:“没有!不过我们审讯还没结束。”
我说道:“即便是没有结束,这么大的墓是不是足够定罪了?我还是那句话,雷辉不能关进监狱,我倒希望你尽快放人,我的人有危险。”
李 青武沉默了半晌,说道:“可以,不过必须让警方参与进来。”
“不!没用的,你大概还不了解西境江湖如果来交换人质,不是电影中那样,会有个中间人从中斡旋。就算被你们抓住,两边都不会承认的。这是规矩。”我说道。
李 青武却说道:“那就从你这边承认呗。”
“我不会背叛江湖,如果我那样,鬼门剩下的弟兄在江湖上抬不起头,这点我们没有协调的余地,但是我保证很快会把他交给警方。”我说道。
后面的协商李 青武只说考虑一下,其他并没有正面回答。
我挂了电话,万金油已经订好了机票。再次上路,我感觉很奇怪,我总感觉自己在兜圈子,变化太快了,线索太多了,而我似乎在跟着线索,却无时不刻被甩在后面,以前我以为打掉了曹操就能抓住鹌鹑,没想到冒出来个蛐蛐,蛐蛐之后又是范柔娇,这一连串的人物粉墨登场让我感觉疲劳。
就像现在我要走出喀什机场,这地方一周来了三次,每次都是急死忙活地,甚至没有好好看看这个城市,这次也同样不例外。
很快,我们租了一辆车,赶往了疏勒县,这个城市我也是第一次来,旁边的英吉沙县我倒是去过几次,那还是爷爷带我去的,毕竟国内三把刀之一就是英吉沙刀,去源头寻找好刀,便错不过英吉沙县。不过,疏勒县我路过过几次,都没能进去,说实话,这算是一个大县城。
万金油问我:“银大少,咱们要不要进县城?”
只要是在路上奔波,我们就很少能踏实地吃一口饭,之前租了车,随便找了一家牛肉面馆对付了一顿,此时已经开出了两个小时,疏勒县就在我们左手边。
虽然还不到饭点,但此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再过两个小时天黑。我们的装备还算全,于是,我说道:“范柔娇他们一定没有在疏勒县停留,他们的目的地应该是阿热硝村,在那里做了出发前的补给,从阿热硝村到目的地只有六公里,我们去那边整顿。”
“好!那我们是第二天去,还是今晚就行动?”万金油说道。
我想了想,说道:“吃了饭,今晚行动。”
现在想来,这是一个绝对错误的命令,大自然也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它告诉我在不了解情况的时候,做的任何决定都是草率的。其实,也是我小看了范柔娇,在我心里,一直把她当女人,而没把她对手,潜意识里认为一个女人都能去的地方,我们两个有经验的大老爷们,那必然没问题的。
阿热硝村很小,说实话,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村子的时候,我惊呆了,贫瘠的土地上,一个个人穿着破旧的衣裳,每个人的眼中似乎从来没有见过我这样的外乡人,不要说饭馆,我感觉这村子里孩童上学恐怕都很难满足。本来还想找酒店的我发现连个宾馆都没有。
全村只有一条路,其余的都是土路,我们的车开得并不快,路过时,每一个人都在回头看着我们,这让我有些不舒服。
多说一句,2019年,我有幸再次去到阿热硝村,已经是大变样儿,驻村干部带来了先进的文明,路也修了几条,村民们的脸上有了致富的喜悦,这种改变在西境的偏远山区已经成了常态,着实让人放心。
话说回来,我们没有任何补给,甚至连水都没地方买,如果折返回去,又要花好几个小时,这就非常不划算。
“银大少,这地方也太穷了,怎么办?”万金油说道。
第253章 误判的开始
我直接将车开到了一户村民家门口停下,那是一个放羊的老人刚回到家,他的衣服上全是土,我笑眯眯地说道:“老师傅,我们水喝完了,可以让我们打点水吗?”
老人倒是很直爽,说道:“快进来嘛!家里水嘛,多得很。”
进了屋,家里为数不多的家具一看就知道用了很多年,倒是很干净,他的老伴走过来看稀奇,给我们搬了两把椅子放在小院儿里,又转身进了里屋做饭。
老汉很快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把茶壶和两个缺了口的杯子,给我们倒了一杯砖茶,我喝了一口,很淡,怕是早晨就倒了,填过几次水。
“你们到这里来干哈呢?”老人问道。
我笑了笑,说道:“我们是摄影家,想去拍一些漂亮的景色。”
“前段时间也有外乡人来过这里呢,我们这里穷是穷,景色可以呢。”老汉说道。
万金油急忙将包里的烟给老汉递了一支,老汉点着,却从兜里摸出了一个塑料袋和一卷报纸条放在我们面前说道:“抽哈这个。过滤嘴的烟没劲儿。”
我一看,眼前也是一亮,居然是莫合烟,这玩意我已经有十几年没抽过了,还是高中毕业那会儿,几个哥们兜里没几个钱,只能买莫合烟,自己卷来抽,这烟的劲儿特别大,我大一回来的时候,研究过一段时间莫合烟,最早是从印度传到了国内,烟丝和我们常见的卷烟烟丝完全不同,一颗颗地像小芝麻一样,越好的莫合烟越绿,这烟纸最好的是用报纸,点燃抽一口,有一种墨香。
这卷烟也有很多种方式,有的人喜欢抽细的,有的喜欢抽粗的,还有的喜欢一头大,一头小的。卷好的烟卷还要用舌尖将纸的一边黏湿,这才能贴合,另一头要用两根手指反复顺时针卷,这样才能把卷丝压紧,最后把卷紧的烟头掐掉,另一头压紧的烟丝会空出一点空间,正好用来点烟。
我卷了一支,抽了一口,瞬间星星乱窜,我急忙喝了一口茶,老汉看着我哈哈大笑,说道:“巴郎子,年轻得很啊!哈哈!”
他的意思是小伙子抽不了这个烟。
西境老人对凡是知道老人的家伙事儿的都有好感,他冲里屋喊道:“老婆,饭嘛,多做一点,我的朋友在呢。”
万金油问道:“老师傅,你说前段时间也有外乡人来,他们开了几辆车?也进村了吗?”
老人想了想,说道:“不!没有进村,再往前走不了几公里,就没路了,他们停在那里,我以为他们迷路了,上去一问,他们说过来看景的。”
我说道:“哦!那都是我们一起的,他们中是不是有一个女的?”
“对的,对的,很漂亮的女娃娃!”老汉几口就抽光了烟卷,万金油又给老人递烟。
我笑着说道:“她不漂亮啊,胖得很。”
“哎!和我老婆比嘛,瘦多了。”老师傅嘿嘿笑道,“你们没带吃的吧?他们来的时候嘛,没进村子,吃得肯定带了,我们村里饭馆嘛,没有。”
说话间,老人的老婆端着饭走了出来,我一看,几个圆馕很厚实,自己家打的,吃的确是咸菜,倒是老大的西瓜切了一盘子,万金油借着上厕所的机会看了一眼,抽空对我说道:“他们很穷,我没看到肉。”
我点点头,也是饿了,我和万金油两个人吃了一个馕,咸菜也是吃了个干净。我掏出两百块钱给老人,老人坚持不要,我硬是塞给了他老婆。他老婆给了我们他们所有的馕和咸菜,我的水袋也接满了茶水。
老人说道:“你们在我这里住一晚上吧,明天去景色好。”
我拒绝道:“不用了,老师傅,我们今晚过去,明早拍日出,就在车里睡一晚上。”
“你们要爬山吗?晚上爬不上去的。”老人说道。
我顿住了,问道:“为什么呢?”
“哎,我们这里嘛,很早的时候,可以呢,很多的车队,马队,路过这里呢,我的爷爷在的时候嘛,打仗的弹药都要从这个地方过呢,不过嘛,后来高速开通了,这小路不好走,就没人了。我们这里的年轻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嘛。”
我大概懂了为什么这里看上去如此地萧瑟。
我还是坚持晚上去,也是担心白天会被人看到,尤其是之前范柔娇他们来过,我们再去已经引起当地人的注意了,这很容易让人联想。
这一路,我们足足跑了两个小时,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虽然还没黑下来,但已经要打开车灯才能跑路。
“银大少,你说会不会是他们故意留在那里,被人看到的?”万金油说道。
我想了想,说道:“不知道呀,我刚才也在怀疑这点。但多一事儿不如少一事儿,她这么做没必要啊。”
话还没说完,前方没路了,万金油眯着眼睛看了半天,指着远处一座并不高大的山,说道:“银大少,范华说的山是不是那座山啊?”
我朝着万金油手指的地方看去,果然,有一座孤零零的山矗在那里,可令我没想到的是,要想到达那里,车开不过去,眼前的草比人还高,谁知道草的前面是不是烂泥地,我估摸着怎么也得有十几公里的样子,怪不得范柔娇不往前开,原地休息了,这是为了徒步做准备呢,恰好被放牧的老人看了个正着。
这一次过来,除了刚才在老人那里补给了一些吃的外,便没有了其他东西,我和万金油也只一人带了一些必须品,打算徒步进山。
这就是我犯的错,晚上,本就黑灯瞎火,很容易迷失方向,而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大晚上的开始徒步。我甚至还告诉万金油,这里不比尼勒克的那个墓穴,那里有树挡着,这里全部是草,白天挡不住云云。
一个小时后,我首先发觉了不对,因为天色已经全黑,我看不到远山,尤其是在这样容易迷失方向的地方,手电的光根本就不管用,而且我必须留下两截电池以备进墓穴之需,所以,两支手电变成了一支。
我和万金油在最矮齐腰深,最高两米多高的草地里摸索着前进,想放快步伐却发现根本不可能。我稍微一提速,脚下打滑不说,还差点撞到草地里的石头。
第254章 鬼打墙
这一走就是两个小时,我的胳膊和脸上都被划伤,我们为了给自己鼓劲儿,相互地聊着天,甚至开着范柔娇的玩笑,万金油说如果范柔娇穿着裙子进来,这会怕是两条大腿已经惨不忍睹的话。
突然,我喊道:“停下!”
我和万金油停在了高高的草里,我的眼前出现了一片倒塌的草地,我的手摸到了断草上,断草的截面上还有新鲜的汁液渗出。
我关了手电,静静地听了起来,周围的声音很杂,风在草间穿梭,我在听有没有一种声音突然消失或者突然起伏,那便代表这片草地里还有其他人。
我倒希望有其他人,可惜没有,我的汗下来了,我看着一旁的万金油说道:“娘的,我们遇到鬼打墙了!”
“啊?有鬼啊?哪儿呢?”万金油怕是没听过鬼打墙。
我说道:“准确地说,我们是迷失方向了,我们觉得自己一直在朝前走,其实却是在原地打转。”
“啊?不会吧?我怎么感觉一直在朝前走?”万金油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我说道:“你看这边有倒了的草,断草上的粘液不足半个小时,也就是说半个小时前,我们路过过这里,或者说有其他人在这里,如果是动物,气味儿可以闻到,周围不像有人,那只有鬼打墙这一个原因。”
万金油说道:“银大少,我不想走了,咱们要不就在这里面过夜吧?明天早晨再探,大不了等天麻麻亮再走?”
此时,已经到了进退维谷的局面,我一时间也没了办法,我说道:“这样,你休息一会儿,我去探探路。”
“哎!银大少,你让我喘口气,咱们一起走,你都说了鬼打墙,要是鬼吓人以后吃人,我死得可就冤了。”万金油拧开了水袋,喝下不少的水。
他正要点烟,被我抢了过去,我说道:“在草里抽烟,你不要命了?一旦被点燃,咱们两个就是架在火上烤的烧鸡。”
“这……这牧民真的太懒了,这么好的草给牛羊吃啊!长那么高,看都看不见。”万金油说道。
我苦笑着说道:“这怪不了别人,牧民会留出一片草长得最好的地方,入秋的时候会集中来收割,等到冬季,牛羊便会有上好的草过冬。你听过这个传说没,牧民所留最好的草叫天计草,就是老天留给他们牛羊过冬的最好的草。”
“啊?这还有故事?”
我给他说起了一个我听闻过的传说。这是印度流传过来的传说,说是贪吃之神最初附着在人的身上,四处吃喝,人类的食物越来越少,以至于发生了人吃人的惨状,人类守护之神发现了贪吃之神在借着人类的身体搞破坏,却无可奈何。
于是,设下一计,某天贪吃之神发现一户人家正要杀羊,非常高兴,马上附着其身,却没想到,那户人家看见羊有孕在身,便决定不杀,甚至还不停地给它喂草,那待宰的羔羊吃得津津有味。
贪吃之神最受不了的就是动物嘴里发出吧唧吧唧的咀嚼声,他立刻指挥人类拿起了屠刀,可那羊吃得太香了,贪吃之神不禁想知道这草的味道,于是,放弃人类的身体,附着在了羊的身上,没想到一吃觉得乃是人间美味。
而此时,人类守护之神幻化出现,原来,这户人家便是他设下的计谋,人类守护之神只做了一件事儿,就是在草上设下法术,令草变得十分美味儿,让贪吃之神不得不附着在动物身上,从而他吃得越多,动物就会长得越肥,反而富了牧民。
牧民就把这种长势最好的草叫天计草,意思就是被天神所施加过法术的草。
这种文化从印度流传到了西境,意味也就跟着变了,人们给予了它更多的寓意,只要这种草出现就必然会膜拜,会加之贡品,而最盛的时期应该是在匈奴时期,那正是汉朝统治之下。
这就对上了年代。
“等等!你这个判断有点草率吧?这草我们看到的时候并没有很多啊,最多到山边还有几里路呢?那放在古代这气候都发生了变化呀?”万金油说道。
我说道:“你听过植物迁移吗?现在的温度和那时候比是降低了还是升高了?”
“肯定升高了啊?这怎么移动啊?”万金油说道。
我说道:“土壤不变的情况下,朝着最适合这种草生长的地方移动,所以,这种草最初应该是在山脚下的,可是温度升高,这喜热的植物朝山下生长,反而我认为它比之前所在地更加茂盛,也正因为此,很多古人会留在这里,就为了这片草,尤其是冬天来临的时候,山里有洞,正好可以生活下去,人在冬天死了,也无法在冰天雪地里挖墓穴,自然而然葬在了山腰的洞穴里。”
“别别!鬼王那,我现在很爽的,你别找我姐了,我就在这里多待几天的好。”范华说着,已经打开了电视剧,继续刷剧。
一出门,我对万金油说道:“你似乎很不喜欢他啊?”
“嗯!就是看不惯一个大老爷们一天无所事事的样子。没有一点当俘虏的架势,还自我感觉良好,反正感觉就是气我们,要是我,非揍他几天。”
我笑了笑,说道:“我反而觉得这样最好,他越是和范柔娇离心,越是对我们有利。”
万金油说道:“话是这么说,我不喜欢的人敬而远之,所以,看他的脸就想锤!”
我说道:“看来我们还要去一趟喀什。”
我一边说一边拨通了李 青武的电话,我说道:“李所长,不知道你那边有没有什么对我有帮助的信息?”
李 青武说道:“没有!不过我们审讯还没结束。”
我说道:“即便是没有结束,这么大的墓是不是足够定罪了?我还是那句话,雷辉不能关进监狱,我倒希望你尽快放人,我的人有危险。”
李 青武沉默了半晌,说道:“可以,不过必须让警方参与进来。”
“不!没用的,你大概还不了解西境江湖如果来交换人质,不是电影中那样,会有个中间人从中斡旋。就算被你们抓住,两边都不会承认的。这是规矩。”我说道。
李 青武却说道:“那就从你这边承认呗。”
“我不会背叛江湖,如果我那样,鬼门剩下的弟兄在江湖上抬不起头,这点我们没有协调的余地,但是我保证很快会把他交给警方。”我说道。
后面的协商李 青武只说考虑一下,其他并没有正面回答。
我挂了电话,万金油已经订好了机票。再次上路,我感觉很奇怪,我总感觉自己在兜圈子,变化太快了,线索太多了,而我似乎在跟着线索,却无时不刻被甩在后面,以前我以为打掉了曹操就能抓住鹌鹑,没想到冒出来个蛐蛐,蛐蛐之后又是范柔娇,这一连串的人物粉墨登场让我感觉疲劳。
就像现在我要走出喀什机场,这地方一周来了三次,每次都是急死忙活地,甚至没有好好看看这个城市,这次也同样不例外。
很快,我们租了一辆车,赶往了疏勒县,这个城市我也是第一次来,旁边的英吉沙县我倒是去过几次,那还是爷爷带我去的,毕竟国内三把刀之一就是英吉沙刀,去源头寻找好刀,便错不过英吉沙县。不过,疏勒县我路过过几次,都没能进去,说实话,这算是一个大县城。
万金油问我:“银大少,咱们要不要进县城?”
只要是在路上奔波,我们就很少能踏实地吃一口饭,之前租了车,随便找了一家牛肉面馆对付了一顿,此时已经开出了两个小时,疏勒县就在我们左手边。
虽然还不到饭点,但此时已经是晚上七点,再过两个小时天黑。我们的装备还算全,于是,我说道:“范柔娇他们一定没有在疏勒县停留,他们的目的地应该是阿热硝村,在那里做了出发前的补给,从阿热硝村到目的地只有六公里,我们去那边整顿。”
“好!那我们是第二天去,还是今晚就行动?”万金油说道。
我想了想,说道:“吃了饭,今晚行动。”
现在想来,这是一个绝对错误的命令,大自然也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它告诉我在不了解情况的时候,做的任何决定都是草率的。其实,也是我小看了范柔娇,在我心里,一直把她当女人,而没把她对手,潜意识里认为一个女人都能去的地方,我们两个有经验的大老爷们,那必然没问题的。
阿热硝村很小,说实话,当我第一眼看到这个村子的时候,我惊呆了,贫瘠的土地上,一个个人穿着破旧的衣裳,每个人的眼中似乎从来没有见过我这样的外乡人,不要说饭馆,我感觉这村子里孩童上学恐怕都很难满足。本来还想找酒店的我发现连个宾馆都没有。
全村只有一条路,其余的都是土路,我们的车开得并不快,路过时,每一个人都在回头看着我们,这让我有些不舒服。
多说一句,2019年,我有幸再次去到阿热硝村,已经是大变样儿,驻村干部带来了先进的文明,路也修了几条,村民们的脸上有了致富的喜悦,这种改变在西境的偏远山区已经成了常态,着实让人放心。
话说回来,我们没有任何补给,甚至连水都没地方买,如果折返回去,又要花好几个小时,这就非常不划算。
“银大少,这地方也太穷了,怎么办?”万金油说道。
第253章 误判的开始
我直接将车开到了一户村民家门口停下,那是一个放羊的老人刚回到家,他的衣服上全是土,我笑眯眯地说道:“老师傅,我们水喝完了,可以让我们打点水吗?”
老人倒是很直爽,说道:“快进来嘛!家里水嘛,多得很。”
进了屋,家里为数不多的家具一看就知道用了很多年,倒是很干净,他的老伴走过来看稀奇,给我们搬了两把椅子放在小院儿里,又转身进了里屋做饭。
老汉很快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把茶壶和两个缺了口的杯子,给我们倒了一杯砖茶,我喝了一口,很淡,怕是早晨就倒了,填过几次水。
“你们到这里来干哈呢?”老人问道。
我笑了笑,说道:“我们是摄影家,想去拍一些漂亮的景色。”
“前段时间也有外乡人来过这里呢,我们这里穷是穷,景色可以呢。”老汉说道。
万金油急忙将包里的烟给老汉递了一支,老汉点着,却从兜里摸出了一个塑料袋和一卷报纸条放在我们面前说道:“抽哈这个。过滤嘴的烟没劲儿。”
我一看,眼前也是一亮,居然是莫合烟,这玩意我已经有十几年没抽过了,还是高中毕业那会儿,几个哥们兜里没几个钱,只能买莫合烟,自己卷来抽,这烟的劲儿特别大,我大一回来的时候,研究过一段时间莫合烟,最早是从印度传到了国内,烟丝和我们常见的卷烟烟丝完全不同,一颗颗地像小芝麻一样,越好的莫合烟越绿,这烟纸最好的是用报纸,点燃抽一口,有一种墨香。
这卷烟也有很多种方式,有的人喜欢抽细的,有的喜欢抽粗的,还有的喜欢一头大,一头小的。卷好的烟卷还要用舌尖将纸的一边黏湿,这才能贴合,另一头要用两根手指反复顺时针卷,这样才能把卷丝压紧,最后把卷紧的烟头掐掉,另一头压紧的烟丝会空出一点空间,正好用来点烟。
我卷了一支,抽了一口,瞬间星星乱窜,我急忙喝了一口茶,老汉看着我哈哈大笑,说道:“巴郎子,年轻得很啊!哈哈!”
他的意思是小伙子抽不了这个烟。
西境老人对凡是知道老人的家伙事儿的都有好感,他冲里屋喊道:“老婆,饭嘛,多做一点,我的朋友在呢。”
万金油问道:“老师傅,你说前段时间也有外乡人来,他们开了几辆车?也进村了吗?”
老人想了想,说道:“不!没有进村,再往前走不了几公里,就没路了,他们停在那里,我以为他们迷路了,上去一问,他们说过来看景的。”
我说道:“哦!那都是我们一起的,他们中是不是有一个女的?”
“对的,对的,很漂亮的女娃娃!”老汉几口就抽光了烟卷,万金油又给老人递烟。
我笑着说道:“她不漂亮啊,胖得很。”
“哎!和我老婆比嘛,瘦多了。”老师傅嘿嘿笑道,“你们没带吃的吧?他们来的时候嘛,没进村子,吃得肯定带了,我们村里饭馆嘛,没有。”
说话间,老人的老婆端着饭走了出来,我一看,几个圆馕很厚实,自己家打的,吃的确是咸菜,倒是老大的西瓜切了一盘子,万金油借着上厕所的机会看了一眼,抽空对我说道:“他们很穷,我没看到肉。”
我点点头,也是饿了,我和万金油两个人吃了一个馕,咸菜也是吃了个干净。我掏出两百块钱给老人,老人坚持不要,我硬是塞给了他老婆。他老婆给了我们他们所有的馕和咸菜,我的水袋也接满了茶水。
老人说道:“你们在我这里住一晚上吧,明天去景色好。”
我拒绝道:“不用了,老师傅,我们今晚过去,明早拍日出,就在车里睡一晚上。”
“你们要爬山吗?晚上爬不上去的。”老人说道。
我顿住了,问道:“为什么呢?”
“哎,我们这里嘛,很早的时候,可以呢,很多的车队,马队,路过这里呢,我的爷爷在的时候嘛,打仗的弹药都要从这个地方过呢,不过嘛,后来高速开通了,这小路不好走,就没人了。我们这里的年轻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嘛。”
我大概懂了为什么这里看上去如此地萧瑟。
我还是坚持晚上去,也是担心白天会被人看到,尤其是之前范柔娇他们来过,我们再去已经引起当地人的注意了,这很容易让人联想。
这一路,我们足足跑了两个小时,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虽然还没黑下来,但已经要打开车灯才能跑路。
“银大少,你说会不会是他们故意留在那里,被人看到的?”万金油说道。
我想了想,说道:“不知道呀,我刚才也在怀疑这点。但多一事儿不如少一事儿,她这么做没必要啊。”
话还没说完,前方没路了,万金油眯着眼睛看了半天,指着远处一座并不高大的山,说道:“银大少,范华说的山是不是那座山啊?”
我朝着万金油手指的地方看去,果然,有一座孤零零的山矗在那里,可令我没想到的是,要想到达那里,车开不过去,眼前的草比人还高,谁知道草的前面是不是烂泥地,我估摸着怎么也得有十几公里的样子,怪不得范柔娇不往前开,原地休息了,这是为了徒步做准备呢,恰好被放牧的老人看了个正着。
这一次过来,除了刚才在老人那里补给了一些吃的外,便没有了其他东西,我和万金油也只一人带了一些必须品,打算徒步进山。
这就是我犯的错,晚上,本就黑灯瞎火,很容易迷失方向,而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大晚上的开始徒步。我甚至还告诉万金油,这里不比尼勒克的那个墓穴,那里有树挡着,这里全部是草,白天挡不住云云。
一个小时后,我首先发觉了不对,因为天色已经全黑,我看不到远山,尤其是在这样容易迷失方向的地方,手电的光根本就不管用,而且我必须留下两截电池以备进墓穴之需,所以,两支手电变成了一支。
我和万金油在最矮齐腰深,最高两米多高的草地里摸索着前进,想放快步伐却发现根本不可能。我稍微一提速,脚下打滑不说,还差点撞到草地里的石头。
第254章 鬼打墙
这一走就是两个小时,我的胳膊和脸上都被划伤,我们为了给自己鼓劲儿,相互地聊着天,甚至开着范柔娇的玩笑,万金油说如果范柔娇穿着裙子进来,这会怕是两条大腿已经惨不忍睹的话。
突然,我喊道:“停下!”
我和万金油停在了高高的草里,我的眼前出现了一片倒塌的草地,我的手摸到了断草上,断草的截面上还有新鲜的汁液渗出。
我关了手电,静静地听了起来,周围的声音很杂,风在草间穿梭,我在听有没有一种声音突然消失或者突然起伏,那便代表这片草地里还有其他人。
我倒希望有其他人,可惜没有,我的汗下来了,我看着一旁的万金油说道:“娘的,我们遇到鬼打墙了!”
“啊?有鬼啊?哪儿呢?”万金油怕是没听过鬼打墙。
我说道:“准确地说,我们是迷失方向了,我们觉得自己一直在朝前走,其实却是在原地打转。”
“啊?不会吧?我怎么感觉一直在朝前走?”万金油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我说道:“你看这边有倒了的草,断草上的粘液不足半个小时,也就是说半个小时前,我们路过过这里,或者说有其他人在这里,如果是动物,气味儿可以闻到,周围不像有人,那只有鬼打墙这一个原因。”
万金油说道:“银大少,我不想走了,咱们要不就在这里面过夜吧?明天早晨再探,大不了等天麻麻亮再走?”
此时,已经到了进退维谷的局面,我一时间也没了办法,我说道:“这样,你休息一会儿,我去探探路。”
“哎!银大少,你让我喘口气,咱们一起走,你都说了鬼打墙,要是鬼吓人以后吃人,我死得可就冤了。”万金油拧开了水袋,喝下不少的水。
他正要点烟,被我抢了过去,我说道:“在草里抽烟,你不要命了?一旦被点燃,咱们两个就是架在火上烤的烧鸡。”
“这……这牧民真的太懒了,这么好的草给牛羊吃啊!长那么高,看都看不见。”万金油说道。
我苦笑着说道:“这怪不了别人,牧民会留出一片草长得最好的地方,入秋的时候会集中来收割,等到冬季,牛羊便会有上好的草过冬。你听过这个传说没,牧民所留最好的草叫天计草,就是老天留给他们牛羊过冬的最好的草。”
“啊?这还有故事?”
我给他说起了一个我听闻过的传说。这是印度流传过来的传说,说是贪吃之神最初附着在人的身上,四处吃喝,人类的食物越来越少,以至于发生了人吃人的惨状,人类守护之神发现了贪吃之神在借着人类的身体搞破坏,却无可奈何。
于是,设下一计,某天贪吃之神发现一户人家正要杀羊,非常高兴,马上附着其身,却没想到,那户人家看见羊有孕在身,便决定不杀,甚至还不停地给它喂草,那待宰的羔羊吃得津津有味。
贪吃之神最受不了的就是动物嘴里发出吧唧吧唧的咀嚼声,他立刻指挥人类拿起了屠刀,可那羊吃得太香了,贪吃之神不禁想知道这草的味道,于是,放弃人类的身体,附着在了羊的身上,没想到一吃觉得乃是人间美味。
而此时,人类守护之神幻化出现,原来,这户人家便是他设下的计谋,人类守护之神只做了一件事儿,就是在草上设下法术,令草变得十分美味儿,让贪吃之神不得不附着在动物身上,从而他吃得越多,动物就会长得越肥,反而富了牧民。
牧民就把这种长势最好的草叫天计草,意思就是被天神所施加过法术的草。
这种文化从印度流传到了西境,意味也就跟着变了,人们给予了它更多的寓意,只要这种草出现就必然会膜拜,会加之贡品,而最盛的时期应该是在匈奴时期,那正是汉朝统治之下。
这就对上了年代。
“等等!你这个判断有点草率吧?这草我们看到的时候并没有很多啊,最多到山边还有几里路呢?那放在古代这气候都发生了变化呀?”万金油说道。
我说道:“你听过植物迁移吗?现在的温度和那时候比是降低了还是升高了?”
“肯定升高了啊?这怎么移动啊?”万金油说道。
我说道:“土壤不变的情况下,朝着最适合这种草生长的地方移动,所以,这种草最初应该是在山脚下的,可是温度升高,这喜热的植物朝山下生长,反而我认为它比之前所在地更加茂盛,也正因为此,很多古人会留在这里,就为了这片草,尤其是冬天来临的时候,山里有洞,正好可以生活下去,人在冬天死了,也无法在冰天雪地里挖墓穴,自然而然葬在了山腰的洞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