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将门勋贵的路
春日里的润州城是阳光明媚的,江苏的气候就是如此。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只不过温和的春秋太短。
四季分明的坏处因为春秋太短也会体现出来,夏天分明的热,和冬天分明的冷,就是一个很好的答案。
唐宁喜欢晒太阳,这不是因为他喜欢热,而是因为他喜欢那种浑身上下暖洋洋的感觉。一个北方人,从小就在一年更比一年的寒冷中瑟瑟发抖的长大,虽然喜欢冬天大于夏天,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太阳一如既往的喜爱。
比唐宁回头率更高的,自然就是比唐宁更加好看的后生。就算这个后生是个男子,依旧让人忍不住回头看上一眼。
迎面走来两个衣着光鲜的少年,个子比起唐宁来或许高了几分,一个面容清秀,另一个就跟个祸水似的让人挪不开眼睛。
柳叶眉丹凤眼瓜子脸……唐宁浑身都在发抖。
他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那个女人了,他为这辈子自己只能在梦中和她牵手了,没想到他是如此的幸运,竟然能遇到一个和女朋友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虽然他是个男人。
王志的目光也放在了迎面而来的这俩翩翩少年身上,只不过他觉得恶心,一个男人长成这副模样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恶心人的。
好男儿应该长成张飞那副模样,豹头环眼,胡须满脸,这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应该拥有的相貌。
正要低下头跟唐宁一起嘲讽这个阴阳人,却发现唐宁没在自己身边。
回头一看,才发现唐宁站在原地打摆子……
羊角风,这是人人都知晓,却没多少人见过的疾病。很幸运的是,王志见过,并且见过别人是怎么对待羊角风病患的。
他怪叫一声,将唐宁一下子扑倒在地。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周围的人们都吓了一跳,就连那两个翩翩少年,都一下子后撤了十几步。
“唐老弟!你要挺住!哥哥马上就把你救过来!”
唐宁挣扎的很厉害,没关系,这是羊角风病人正常的反应。王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鞋子脱掉,又将自己从不系带子的袜子一把摘下来,塞进了正欲大喊的唐宁最重。
浓郁的咸鱼味道如同醍醐灌顶一般直直冲进了唐宁的五脏六腑之内左突右转,唐宁悲愤欲死,却被王志死死的按住嘴巴,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来。
他忽然想起很久以前,自己对一个叫做齐献瑜的女人做出了同样的事情……
王志把唐宁仰面朝天的扔在地上,然后骑在唐宁的腰上,双膝按着唐宁双手把唐宁弄的无力反抗,只剩下两条腿不断的踢腾,然后一声怪叫:“兄弟挺住!哥哥来救你!”
然后他双手一握,高高举起,又重重的落下……
唐宁用力拍着地面的手掌在这一瞬间紧握成拳,然后又慢慢的松开,双腿也渐渐不动了。
“可怜哟,得了羊角风的人真是可怜哟。”一个老妇人摇了摇头,叹了一声就离开了。
“若不是他的朋友及时出手相救,只怕命不久矣!”
“是啊是啊,得此一友,此生无憾啊!啊!张兄,不知我若是犯了羊角风,你会不会如此救我于水火之中?”
“啊!刘兄,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张某义不容辞!”
“好!我们这便喝酒去!张兄果真是我的好兄弟!”
围成一圈看热闹的人群终于散了,王志也背起不知是被臭晕还是被锤晕的唐宁走掉了。那两个翩翩少年郎继续往前走,一边走,那个清秀少年就说到:“女郎,那个人好可怜哦,居然得了羊角风……”
祸水少年也叹了口气道:“是啊,刚刚走过来的时候,我还特意看了他一眼,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让我觉得很舒服……唉,好好的人,怎么说得病就得病呢……”
“女郎,奴婢忽然觉得那个人好像有点面熟哦……”
………………
“我要和你绝交!”
唐宁在王志的家中大发脾气,一把将盖在自己身上的被单抓在手里就朝王志丢了过去,随后跳起来就掐住了王志的脖子悲愤的大吼道:“我要和你绝交!你听到没有!我要和你割袍断义!”
王志吐着舌头还是挺配合唐宁的,吐了一会儿觉得唐宁发泄的差不多了,就一把将唐宁从自己的身子上扯下来,这家伙的个头要挂在自己身上才能够到自己的脖子……
他非常郁闷的说道:“你为什么要跟我绝交?明明是我救了你耶,你好不讲道理。”
“我没犯羊角风!!”唐宁咆哮着说道。
“好好好,你没有,你没有,是我犯了癔症。”王志准备顺着唐宁的话说下去,醉酒的人都说自己没醉,他能够理解。
本以为唐宁是上天的宠儿,什么好事都能赶上,没想到有一得必有一失,他居然患有羊角风。
想到这,他看着唐宁的目光就变得非常怜惜。
唐宁知道自己十张嘴都说不清楚了,只好恨恨的瞪了眼王志,大声道:“我要回家!”
“现在回家……”王志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唐宁的神色,为难的说道:“恐怕不太好吧?”
“不管!我要回家!”唐宁非常的恼火,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气急败坏。
其他的就算了,如果没有那个和自己女友长相一模一样的家伙在场,唐宁也就忍了。反正对自己伤害最大的,不是王志把自己当成羊角风患者,而是把那只能够让榴莲都自惭形秽的臭袜子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但是有那个家伙就不一样了,这给唐宁一种在女朋友面前丢脸的感觉。
况且那人以后见到自己,恐怕也不会对自己太过亲近。唐宁还准备和他交朋友呢——虽然是个男人,那就不能看着解解相思之苦了?
“好吧好吧,那我这便叫车夫送你回家……”
王志见劝不住唐宁,只好由着唐宁的性子来,出门叫了车夫准备,他又回头对怒气未平的唐宁说道:“只不过你家现在也就你一个人,没有仆役,也没有厨娘,做饭洗衣清扫宅子都要你一个人来,甚至半夜遭了贼,也没人能提醒你一声,这样好么?”
现在是要是王志说的话,唐宁必然会杠上一番,听王志这么说,就梗着脖子道:“你管我!小爷一个人住惯了!大不了遭了贼,小爷拼死跟他一战就是!用你管那么多!
反正好好的人被你弄的跟真得了羊角风似的,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可不能这么说啊!”王志赶紧上来堵住唐宁的嘴巴道:“皇城公事那么看中你,要是你因为我死了,皇城公事要杀了我的!”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唐宁再一次领会到了这个道理。
王志看上去是因为救命之恩,再加上自己托他买宅子,多余的钱都给了他,也不闻不问,才对自己这么照顾。实际上,他依旧是和张贺一样,正在做投资。
如果不是刘令当初因为唐宁险些死在那两个厢兵手里,而大发雷霆要把王志杀掉,王志是绝对不可能和自己这么亲近的。多半就是送些财物过来,用金钱来感谢自己的救命之恩。
古人都是精明的,尤其是这些王志这种将门出身的勋贵子弟,更是人精中的人精。
他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投资,就是拉拢人才。
事情你办,好处平分,只要不是太严重的黑锅,我都替你背,这就是在大宋重文抑武的情况下,将门勋贵的求生之道。
还算是蛮成功的,因为有才华的寒门弟子,往往没有出头的机会啊。
于是唐宁再看王志那双充满热情的眼睛时,就像是在看着一坨狗屎……
四季分明的坏处因为春秋太短也会体现出来,夏天分明的热,和冬天分明的冷,就是一个很好的答案。
唐宁喜欢晒太阳,这不是因为他喜欢热,而是因为他喜欢那种浑身上下暖洋洋的感觉。一个北方人,从小就在一年更比一年的寒冷中瑟瑟发抖的长大,虽然喜欢冬天大于夏天,但这并不妨碍他对太阳一如既往的喜爱。
比唐宁回头率更高的,自然就是比唐宁更加好看的后生。就算这个后生是个男子,依旧让人忍不住回头看上一眼。
迎面走来两个衣着光鲜的少年,个子比起唐宁来或许高了几分,一个面容清秀,另一个就跟个祸水似的让人挪不开眼睛。
柳叶眉丹凤眼瓜子脸……唐宁浑身都在发抖。
他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那个女人了,他为这辈子自己只能在梦中和她牵手了,没想到他是如此的幸运,竟然能遇到一个和女朋友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虽然他是个男人。
王志的目光也放在了迎面而来的这俩翩翩少年身上,只不过他觉得恶心,一个男人长成这副模样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恶心人的。
好男儿应该长成张飞那副模样,豹头环眼,胡须满脸,这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应该拥有的相貌。
正要低下头跟唐宁一起嘲讽这个阴阳人,却发现唐宁没在自己身边。
回头一看,才发现唐宁站在原地打摆子……
羊角风,这是人人都知晓,却没多少人见过的疾病。很幸运的是,王志见过,并且见过别人是怎么对待羊角风病患的。
他怪叫一声,将唐宁一下子扑倒在地。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周围的人们都吓了一跳,就连那两个翩翩少年,都一下子后撤了十几步。
“唐老弟!你要挺住!哥哥马上就把你救过来!”
唐宁挣扎的很厉害,没关系,这是羊角风病人正常的反应。王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鞋子脱掉,又将自己从不系带子的袜子一把摘下来,塞进了正欲大喊的唐宁最重。
浓郁的咸鱼味道如同醍醐灌顶一般直直冲进了唐宁的五脏六腑之内左突右转,唐宁悲愤欲死,却被王志死死的按住嘴巴,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来。
他忽然想起很久以前,自己对一个叫做齐献瑜的女人做出了同样的事情……
王志把唐宁仰面朝天的扔在地上,然后骑在唐宁的腰上,双膝按着唐宁双手把唐宁弄的无力反抗,只剩下两条腿不断的踢腾,然后一声怪叫:“兄弟挺住!哥哥来救你!”
然后他双手一握,高高举起,又重重的落下……
唐宁用力拍着地面的手掌在这一瞬间紧握成拳,然后又慢慢的松开,双腿也渐渐不动了。
“可怜哟,得了羊角风的人真是可怜哟。”一个老妇人摇了摇头,叹了一声就离开了。
“若不是他的朋友及时出手相救,只怕命不久矣!”
“是啊是啊,得此一友,此生无憾啊!啊!张兄,不知我若是犯了羊角风,你会不会如此救我于水火之中?”
“啊!刘兄,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张某义不容辞!”
“好!我们这便喝酒去!张兄果真是我的好兄弟!”
围成一圈看热闹的人群终于散了,王志也背起不知是被臭晕还是被锤晕的唐宁走掉了。那两个翩翩少年郎继续往前走,一边走,那个清秀少年就说到:“女郎,那个人好可怜哦,居然得了羊角风……”
祸水少年也叹了口气道:“是啊,刚刚走过来的时候,我还特意看了他一眼,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让我觉得很舒服……唉,好好的人,怎么说得病就得病呢……”
“女郎,奴婢忽然觉得那个人好像有点面熟哦……”
………………
“我要和你绝交!”
唐宁在王志的家中大发脾气,一把将盖在自己身上的被单抓在手里就朝王志丢了过去,随后跳起来就掐住了王志的脖子悲愤的大吼道:“我要和你绝交!你听到没有!我要和你割袍断义!”
王志吐着舌头还是挺配合唐宁的,吐了一会儿觉得唐宁发泄的差不多了,就一把将唐宁从自己的身子上扯下来,这家伙的个头要挂在自己身上才能够到自己的脖子……
他非常郁闷的说道:“你为什么要跟我绝交?明明是我救了你耶,你好不讲道理。”
“我没犯羊角风!!”唐宁咆哮着说道。
“好好好,你没有,你没有,是我犯了癔症。”王志准备顺着唐宁的话说下去,醉酒的人都说自己没醉,他能够理解。
本以为唐宁是上天的宠儿,什么好事都能赶上,没想到有一得必有一失,他居然患有羊角风。
想到这,他看着唐宁的目光就变得非常怜惜。
唐宁知道自己十张嘴都说不清楚了,只好恨恨的瞪了眼王志,大声道:“我要回家!”
“现在回家……”王志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唐宁的神色,为难的说道:“恐怕不太好吧?”
“不管!我要回家!”唐宁非常的恼火,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气急败坏。
其他的就算了,如果没有那个和自己女友长相一模一样的家伙在场,唐宁也就忍了。反正对自己伤害最大的,不是王志把自己当成羊角风患者,而是把那只能够让榴莲都自惭形秽的臭袜子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但是有那个家伙就不一样了,这给唐宁一种在女朋友面前丢脸的感觉。
况且那人以后见到自己,恐怕也不会对自己太过亲近。唐宁还准备和他交朋友呢——虽然是个男人,那就不能看着解解相思之苦了?
“好吧好吧,那我这便叫车夫送你回家……”
王志见劝不住唐宁,只好由着唐宁的性子来,出门叫了车夫准备,他又回头对怒气未平的唐宁说道:“只不过你家现在也就你一个人,没有仆役,也没有厨娘,做饭洗衣清扫宅子都要你一个人来,甚至半夜遭了贼,也没人能提醒你一声,这样好么?”
现在是要是王志说的话,唐宁必然会杠上一番,听王志这么说,就梗着脖子道:“你管我!小爷一个人住惯了!大不了遭了贼,小爷拼死跟他一战就是!用你管那么多!
反正好好的人被你弄的跟真得了羊角风似的,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死了算了!”
“可不能这么说啊!”王志赶紧上来堵住唐宁的嘴巴道:“皇城公事那么看中你,要是你因为我死了,皇城公事要杀了我的!”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唐宁再一次领会到了这个道理。
王志看上去是因为救命之恩,再加上自己托他买宅子,多余的钱都给了他,也不闻不问,才对自己这么照顾。实际上,他依旧是和张贺一样,正在做投资。
如果不是刘令当初因为唐宁险些死在那两个厢兵手里,而大发雷霆要把王志杀掉,王志是绝对不可能和自己这么亲近的。多半就是送些财物过来,用金钱来感谢自己的救命之恩。
古人都是精明的,尤其是这些王志这种将门出身的勋贵子弟,更是人精中的人精。
他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投资,就是拉拢人才。
事情你办,好处平分,只要不是太严重的黑锅,我都替你背,这就是在大宋重文抑武的情况下,将门勋贵的求生之道。
还算是蛮成功的,因为有才华的寒门弟子,往往没有出头的机会啊。
于是唐宁再看王志那双充满热情的眼睛时,就像是在看着一坨狗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