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债主来逼债,于路没有办法,将还没装修好的酒楼给抵押给了债主,店子也盘了出去,但还有几十万的大窟窿。于路辍了学,捡起了他爸做蚝烙的鼎锅,开始对岸海滩边摆摊赚钱,一边还债,一边供养两个弟弟上学。
  于路当时虽然很苦闷,但是并没有绝望,他想着,等两个弟弟都长大了,兄弟三人一起还债,不用几年,这笔债就还完了,那时候他应该也还年轻,青春还没有完结,他依旧可以去追逐自己的梦想。
  家里出事的时候于林15岁,上初二,于南11岁,上四年级。于林从小就是个不安分的孩子,在于路的强令下勉强读完了初中,然后就跑到外面去挣大钱了。于路没有走,一是因为蚝烙摊子的生意还可以,二是因为小弟于南当时还在上学,他得留下来照顾于南。
  结果于林这死小子第一回出去,就被传销组织给搂进去了,他背着于路跟人借了十万的高利贷,梦想着三个月就成为百万富翁,结果不到三个月,传销组织就被端了,组织的老大跑了,钱自然一分也没捞回来。把于路气得要死,将于林往死里揍了一顿,于林咬紧牙关一言不发,在家养好伤后,又跑了,说是要去赚钱还债,不会拖累于路。
  然而一年多后,警方通知于路,说他弟弟于林参与制毒被依法刑拘,判处无期徒刑。听闻消息的于路如遭晴天霹雳,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弟弟会为了钱去做那种伤天害理的事。于路去监狱探视,于林却避而不见,他满肚子焦虑和怒火无处发泄,踢得自己脚趾头鲜血直流,冷静下来之后,却开始责怪自己,是不是当初打得他太狠,所以于林才铁了心要赚钱还债,甚至不惜做违法乱纪的事。
  于林入狱几个月后,一个年轻女孩抱着一个还未断奶的孩子找上了他们家门,说她是于林的女朋友,两人未婚先孕,现在于林进去了,不可能能出来,女孩不愿意帮他抚养孩子,便将孩子送回于家来,于路要就带着,不要就把孩子给送人,反正她是不可能会要的。
  于路抱着当时只有10个月大的于冰哭笑不得,于林18岁就当爹了,那个女的才17岁就生孩子了,他们这里是流行早婚早育,但这也未免早得太吓人了点。扔肯定不能扔,说到底还是于家的血脉,那双长得像于林的眼睛就是最好的明证。还没结婚的于路就开始了他的奶爸生涯。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多久,于林的债主也找上门来了。于林这混账东西,不知道在干什么,出去把自己混进去了,债务却一分没减。于路真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熬过来的,旧债未去,又添新债,还多了个讨债鬼,还不出债,被姓黄的一群人揍得苦胆水都吐过,他很多次都想抱着于冰一起从渡轮上跳下去,追随他爸去了算了,但是看着白白嫩嫩的小于冰,还有那纯真无邪的没牙笑脸,他就狠不下那个心。
  他带着于冰在对岸做生意,好在这孩子仿佛知道他的难处,很少哭闹,也没大灾大病的,就那么顺顺当当的长大了。然而生活处处都有难处,对面的海滩被人承包起来了,摆摊做生意要一大笔进驻费,每月还要交租金,于路交不起钱,这生意自然做不下去了。好在当时岛上也开始开发,游客日渐多起来,他就把生意搬到了家门口来做,生意不如之前那么好,只能勉强还得起高利贷的利息,其他人的债务暂时就不能还了,好在先前那些债主都是家里的亲朋好友,慢慢还不要紧。他在等于南长大,等到于南毕了业,能帮自己一把了,才能有摆脱这些债务的可能。生活也不完全没有希望,比如这两个孩子一天天长大,他的希望就越来越大对不对?
  于路将车子停在早上卖早点的地方,旁边的几家小摊早已经摆好了,有卖蚝烙的、炭烧生蚝的、炒果条的、甘草水果的、牛肉丸的,等等,都是本地的特色小吃,做生意的多半都是妇女老人,只有于路一个年轻小伙子,挤在一堆妇孺老人中间,人家做生意只赚点日常开销,一天就出两次摊,中午傍晚卖一卖,天气不好、心情郁闷还不来,不像于路,一家子的生活指望全在这上头,生意要从早忙到黑,不管刮风下雨,除非台风来了。
  一个大妈跟于路打招呼:“阿路,怎么才来?这靓仔是谁啊?”大妈饶有兴趣地看着跟于路一起来的男人。
  于路笑了一下:“我朋友,过来帮忙的。”他扭头看了一下对方,确实长得还不错,是个有款有型的帅哥,就是额头和眉角的伤有点碍眼。
  男人果然很自觉地来帮忙搬卸东西,迅速将于路的摊子给摆起来了。
  两双手果然比一双手快多了,于路心里闪过一个念头,要是这人吃得不多,留下来也没什么不好。但是,哎,自己都养不活呢,哪还能再养活个大男人。
  第4章 第四章 是个高手哇
  摊子一支好,就有客人来了:“阿路,来一片蚝烙,要蚝多的。”来的是于路的一个老主顾。
  于路赶紧开火刷锅:“好嘞,六叔,马上就来,先自己找地方坐。”
  于路的蚝烙做得地道,不仅外地游客爱吃,本地人也喜欢来光顾。蚝烙是本地的特色小吃,几乎家家都会做,但是会做和做得好是两回事,做蚝烙最好的锅子是特制的平底铁锅,当地人叫鼎锅,一般人家都没有,专门做蚝烙的才备有,于路家这口锅有好几十年的历史了,从他爷爷起就有了。他家的蚝烙也算是祖传的手艺,有些别人不知道的窍门,所以做得也格外好吃一些。
  于路用的是传统的做法,鼎锅热了之后,先在锅底放猪油,撒上葱花,舀两勺早已调好的红薯粉浆浇上去,摊匀,待粉皮始熟,浇上一层打匀的蛋液,再放上蚝仔、虾肉,刷上一层粉浆,待下层煎黄,翻过来继续煎至焦黄,出锅前撒上香菜,香脆美味的蚝烙就做成了。吃时蘸上鱼露、胡椒粉、辣椒酱等,外面焦脆,里面滑嫩,极富风味。
  岛上物价便宜,一片蚝多的蚝烙售价是20块钱,现在的生蚝贵,蚝肉要十多块一斤,还要虾仁、薯粉等,所以也并没有多少赚头,尤其是岛上游客并不太多。于路从早忙到晚,碰上旺季生意好,每月能赚个七八千,生意清淡的时候,一两千也是可能的,除了还高利贷的债,还要供应小弟于南上学,养活三个人,手头紧巴巴的,一出点什么意外状况就还不起债。
  有人劝过于路,让他去大城市做生意,那边消费高,收入肯定不少。于路也不是没想过,但知道自己走不开,身边还有两个拖油瓶呢,于南今年高三了,每个月会回家来一次,于冰还小,去了外面人多杂乱,自己一个人又要照顾生意又要照顾孩子,怕顾不上他,况且在外面也要租房吃饭之类的,那也是笔开销,租摊位需要本钱,流动摊贩又到处跟城管打游击战,太不省心了。他打算等于冰再大一点,到时候小弟高中毕业了,上大学或者出来工作,差不多都可以自立了,自己就可以出去做生意了。
  于路将蚝烙盛在盘子里,看着站在炉灶边的男人,递给他,示意他送去给客人,结果男人并没有伸手来接,于路不解地看他一眼,男人这才反应过来,端着盘子送餐去了。
  又有客人过来,是外地的游客,这次要两份蚝烙,于路赶紧忙活。蚝烙虽然香脆可口,但却比较油腻,打打牙祭、尝尝口味还好,当主食则不能,所以于路的手艺再好,这东西也不能畅销得起来,加之价格又贵,这就是他手艺再好,也赚不了大钱的缘故,说到底,还是客流量太少了。所以他卖蚝烙的同时,还得兼卖粿条。
  男人送完餐,回来还像桩子一样杵在炉灶边,专注地盯着于路的动作,眼睛都不带眨的,生怕漏掉一分一毫。于路瞟了他一眼:“你想学?”
  那个男人抬眼看了一眼于路:“这个简单。”
  于路忍不住笑了:“的确不难。”要做很容易,但是要做得火候恰到好处,却不那么容易。
  于路将做好的蚝烙盛出来,交给男人:“帮我送过去。”
  男人默默地伸手接过,端着往客人桌上去了,客人见蚝烙来了,就对男人说:“伙计,帮我去隔壁端两碗牛肉丸,再去那边要十个炭烧生蚝,再给我拿两支啤酒。”
  男人看也不看对方,回到于路这边来,于路却是听得真切的,见他不动,估计他是不熟悉环境的缘故,也不指使他,便叫了在后边玩耍的于冰:“阿冰,去三阿嬷那里要两碗牛肉丸,大阿伯那里要十个炭烧生蚝。”
  于冰显是做惯这事的,听见于路吩咐,很快就去了。
  于路煎好了蚝烙,也不叫男人送了,自己端着送了过去,又去帮于冰拿东西,心里对男人却有那么点微词,还说要来找工作呢,这么没眼色,自己找不到地方,看见于冰去了,不会跟着去帮忙吗。于路回来的时候,自家摊子上又坐了一桌人,他赶紧笑着问:“几位吃什么?”
  对方说:“一份蚝烙。三份炒粿条。”
  于路说:“好嘞,请稍等,马上就来。”他赶紧回炉灶边,却发现那个男人已经在忙活了,于路就囧了,他就那么喜欢做菜吗吗?
  男人垂着眼帘,一脸认真地在浇蛋液,那动作一气呵成,蛋液不多不少不薄不厚地洒满了整张粉饼。于路站在他身边,他也无动于衷,舀了蚝仔铺上去,蚝仔一颗颗落在上头,位置均匀齐整,就跟用尺子比量出来的一样,那眼力和手劲真够稳的,然后又将虾仁均匀地撒在蚝仔中间,煞是好看。
  于路冷眼看着他的动作,没做声,男人做完这一切,抬头看着于路:“客人还要三份粿条。”
  于路走到另一口锅子旁开始炒粿条,注意力却一直在男人身上,他到底要看看他能弄出个什么花花来,做得不好糟蹋了他的材料,就从他鼻孔眼里塞进去!于路忿忿的想。
  男人依旧专心致志地煎着蚝烙,翻过来的时候,金黄的色泽令于路都忍不住侧目,心说:看着倒是挺好看,但东西好不好吃跟外观没直接联系。刚做蚝烙的人,因为控制不住火候,蚝很容易发腥,口味相差甚远。
  男人终于将蚝烙盛在了盘子里,形状和色泽看着都比于路做的略胜一筹。他是等出锅之后再撒的香菜末,然后递到于路面前:“老板,尝尝吧。”
  蚝烙是客人要的,通常哪有试吃的道理,但是于路信不过男人的手艺,便夹了一块下来放进嘴里,蚝烙一入嘴,于路抬起眼睛看了一眼对方,未置好坏,只说:“行,送去吧。”等到男人离开之后,于路看着对方背影的眼神变得复杂起来,没想到这男人的厨艺居然这么好,平心而论,他做的居然不比自己这个做了这么多年的老手差,甚至要更好,而且还更少油腻。
  男人送了蚝烙回来,站在一旁看于路炒粿条,刚才的客人叫了起来:“老板,照刚才这样的,再来一份蚝烙。”
  于路应了一声:“马上!”他看着男人,“再做一份?”
  那人勾起嘴角,点了一下头:“行。”
  这是于路第一次看见他笑,笑得有点邪气,换个说法,是有点勾人,于路是个男人,当然不会觉得这有什么勾人的,只觉得这家伙真够嚣张的,还挺得意。
  那桌的客人连吃了三份男人煎的蚝烙,临了还说:“老板,晚上还摆摊吗?我叫朋友再来你家吃蚝烙。你家做的太地道了,我吃了这么多年蚝烙,还没吃过这么地道的。”
  于路心说对方这是认可自家的蚝烙,还是认可这个来历不明的男人的蚝烙啊,晚上再来,这男人恐怕已经走了,但当然不能拒绝客人,自己也能做,便说:“摆的,还在这儿,下午四点就开始了。”
  “好嘞,我一会儿就叫朋友过来吃。做得真不错,正宗,地道!”对方说着还竖起了大拇指。
  男人对于路说:“要不下面的我做?”
  于路有点不信邪,便说:“行,你来吧。”他倒要看看,这男人能招来多少回头客。
  接下来男人开始代替于路主厨,有熟悉的老主顾过来:“哟,阿路,今天怎么换人掌勺了?新请来的师傅?”
  于路笑了一下:“哪里请得起师傅,一个朋友来帮忙,阿叔,今天尝尝他的手艺?”他想看看老主顾的反应,到底是不是真是比自己做的好吃那么多。
  老主顾顿了一下,然后笑着开玩笑:“要是不好吃我不给钱啊。”
  于路笑:“可以。”
  男人看着于路,于路笑了一下:“动手啊。”
  男人毫不客气,开了火,开始热锅煎蚝烙,于路则停下来仔细看他的动作,他放油不是淋上去的,而是刷上去的,均匀地在锅底抹上薄薄的一层,不多也不少,既不会让油多得吸收不了,也不会让油少得不够用,淋薯粉浆也是,一次性就到位了,无需再用铲子去摊平。一面煎好之后,那边的油正好用完,男人一手掀饼,另一手迅速地刷上猪油,使另一面够用,这样一来,油确实要少用不少,就避免了太过油腻。于路看着对方的动作,娴熟流畅,手上稳稳当当,毫不滞涩,他绝对是个做菜的高手,否则怎么会这么厉害,自己做了这么多年,都不见得能达到这个水平。
  于路将男人煎好的蚝烙送去给老主顾,对方看着盘子里金黄的蚝烙:“今天看着跟平时不太一样啊,比你做的好看。”
  于路嘿嘿讪笑了一声:“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你尝尝看。”
  对方拿着筷子,夹了一块放进嘴里,然后点了下头:“好吃,好吃,不错。”
  于路厚着脸皮问了一句:“比我做的呢?”
  老主顾抬头看着于路:“阿路,想听实话?”
  于路说:“当然。”
  “说实话,这个外层焦脆得非常均匀,里面鲜嫩,又没那么油腻,确实比你平时做的要好吃。”老主顾笑着说。
  于路彻底服了气:“阿叔你慢慢用,我去忙了。”
  于路回到炉灶边,看着正在忙碌的男人,心说这两顿饭没给他白吃,确实是干活了的。他虽然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但事情就是这样,这个来历不明的男人在厨艺上的造诣要比自己高,或者说,这人的厨艺天赋比自己高不少。
  于路动了小心思,要是派出所找不到这人的来历,就把他带回来,反正也是个廉价劳动力,等他哪天想起来自己是谁了,给他一笔钱让他回去就是了。
  中午的蚝烙卖得非常快,虽然带的蚝仔比往常多点,却比平时早了半个多小时卖完。这少不了男人的功劳。于路本来对三天赚一千块钱没什么希望的,到时候少不了要借钱来补上。如果照今天中午这样,三天纯利润也许赚不到一千,但是毛收入肯定超过了。
  收摊的时候,于路不禁有些遗憾,自己和于冰还没有好好尝尝男人的手艺呢,只怕以后也没机会了。
  于冰还记得吃蚝烙的事,缠着于路:“阿伯,我还没吃蚝烙呢。”
  于路摸摸他的脑袋:“蚝烙卖完了,没有了,晚上阿伯给你做。”
  于冰吮着手指头说:“我想吃棒棒糖。”
  于路难得遂一次他的愿,给了他五毛钱,让他去买棒棒糖。于冰拿着钱欢天喜地去了。
  于路将自己的东西收了一下,然后将车子开到港口。于冰一看就高兴起来:“喔喔,要过海,要过海了!”过海对一个孩子来说,就意味着要去一个花花绿绿的奇妙世界,那边有太多好吃好玩好看的东西了。
  于路将车子寄放在港口做生意的熟人那儿,领着男人和于冰上了渡轮,每人两元,于冰免费。
  男人终于出声了:“去哪?”
  于路说:“送你去派出所。”岛上有治安协警,但是没有民警,管不了男人的事。
  男人点点头:“谢谢。”
  不知道是不是听习惯了的缘故,于路发现他说话口齿清晰了些。于路又想起一个事:“你的衣服放我家了,要不要拿来?”
  男人拎了一下身上的衣服:“不用,我有了。”他穿着于南的衣服,裤子倒是刚好,衣服就显得有点小了,穿在他身上有些紧绷,倒是穿出了别一番性感来,胸肌都隐隐可见,没想到身材还挺好。
  于路点点头:“那好。”又看着他眼角的伤口,一会儿给他买个创口贴贴上吧。
  第5章 第五章 捡到宝了
  渡轮开动了,于冰跪在座位上探着脑袋看船底破出的浪花,高兴得哇哇叫。船边有栏杆,于路也不担心,只是说了一句:“阿冰你仔细点,别站太高,小心掉水里。”
  男人坐在于路旁边,一直不说话,于路搞不清楚他到底是不爱说话,还是说话费劲不想说,不过一个人记忆缺失,搞不清楚自己的来历,心情不好是很正常的吧。于路也没有打破沉默,将目光落在深绿色的海面上,海风吹过,海面上波光粼粼,在正午的阳光下泛起千万点白银,这常见的景象令他有些恍惚。
  有快艇从对面海滩上驶出,在海面上咆哮着,扬起一道雪白的水痕,于冰看得惊羡不已:“阿伯,我也要坐那个!”
  于路伸手压着侄儿的头顶:“我们也在坐船,你去叫船长阿伯开快一点。”
  于冰还真跑去和船长说了,船长也很喜欢他,便逗着他玩。于路看见活泼可爱的侄子,觉得虽然苦点累点,但也值得。
  上了岸,于冰开始撒欢儿起来:“阿伯,我想要那个,海绵宝宝!”他指着路边一个卖氢气球的说。
  于路看也不看:“没钱!”
  于冰撅了下嘴,瞟向男人,眼巴巴地瞅着他,男人伸手在身上摸了摸:“我也没有。”
  于冰也不闹,只是一步三回头地看,于路看着觉得心酸,他家的孩子,是不可能像别人家的孩子那样拥有一个富足的童年了。
  于路为了让于冰高兴点:“阿冰,阿伯给你骑马!”于冰一听可以骑马,立即高兴起来。于路将他抱起来,放到自己肩膀上坐好,于冰便张嘴使唤:“驾!马儿快跑!”
  两个男人一个孩子在街上走着,倒也意外和谐。于路正在于冰的指指点点下回答十万个为什么,突然听见有人喊他:“阿路!”
  于路一扭头,便看见了他的老同学刘浩洋,顿时露出惊喜的神色:“耗子!正要去找你呢。”刘浩洋是于路多年的老同学,从小学一直到高中,直到他退学,刘浩洋后来考上了警校,毕业后被分配回到老家做民警,两人关系一直不错。
  刘浩洋穿着浅蓝色的警察制服,头上戴着大檐帽,手上提着一个手提包,含笑朝于路走过来。于冰看见刘浩洋,就要朝他扑过去:“耗子叔叔,抱!”小男孩都有军警情结,喜欢一切警察和军人,觉得穿制服戴军帽就威风凛凛。
  刘浩洋故意板起脸:“叫什么叔叔?”
  于冰也是个小人精,立即嘻嘻笑:“刘叔叔,抱!”
  刘浩洋伸出胳膊,将于冰抱到自己怀里,顺便将自己的帽子戴在了于冰的小脑袋上,把于冰美得不行,双手扶着警帽,觉得全世界就自己最神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