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心爱
这一切,大概要从秦珑去实验之前说起:
一年多前的那天早上,秦珑在自家客厅地板上醒来了,之前他本来要去阳台拿晾好的衣服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爬在冰凉的地板上,身体有点僵,看了看表,这次昏迷的时间比往常要久一些。
秦珑自己爬起来,苦笑一下,满心的凄哀。
秦珑是孤儿,他被遗弃也跟本身的病也有关,他得的是一种先天性的癫痫,发作时会突然晕倒,意识消失,数秒或数分钟后会再醒过来,记忆慢慢再涌进脑子。除此之外倒没别的,不会吐白沫或是痉挛什么的,不过光是这样就够他受的了。
上学时经历的苦难就不说了,毕业后因为这个病他不断的碰壁,就是找到工作也经常是干不了多久就被辞退。毕竟不管什么工作,一个员工不受控制的突然晕倒简直太可怕了,秦珑有次找了个送外卖的工作,想想也可笑,他大学毕业却只能送外卖,可是就连这个工作他也没干长,送到半路他又发病倒在了路上,好在醒来的时候除了饭洒了其他的都没丢,可是工作还是丢了,老板们都很可怜他,走的时候都会把工资一分不少甚至多给他点,不过这种同情显然不足以让他支撑生活。
秦珑只能不断想办法养活自己,他自己确实也没闲着,因为干不了长期的工作,他就找些零工来做,想起下午还要出去发传单,秦珑揉着贴在地板上久了有些发僵的脸去阳台拿晾干的体恤和裤子换上。想着午饭就在外面买个饼解决吧。
狭窄的楼房走廊内,因为是正午时分所以充斥着各家饭菜的香味,这种老式楼房能装得起抽油烟机的很少,所以烟雾大多都飘到了走廊。一个身材圆润,皮肤白皙,穿着蓝色大t恤黑色七分裤的女孩子端着碗过来拍了拍秦珑家的房门。
“秦珑,开门啊!”
女孩的声音又清又脆,甜甜的,比脸要更加吸引人。
过了一会儿,才听见门锁响了一下,门慢慢打开,走廊里的光线照在房中一张苍白纤瘦的男子脸上。说是男子,实际秦珑长了一副少年相。皮肤白的几乎透明,眉眼纤弱精巧,眸子像是沉静的湖水,看见这个女孩,秦珑微微笑了一下,把门完全打开,自己暴露在光线里,让女孩看了在心里微微的叹息一下。
秦珑不是很高,一米七五左右,大概是因为瘦弱显得比实际身高还要矮些,他的容貌总会勾起女孩子心底的怜惜,当他暴露在阳光下的时候,总感觉整个人都有一种通透的感觉,仿佛阳光直接穿过了他的身体,仿佛整个人都不太真实,即使身处陋室,也总带着点仙气飘飘的感觉。
“你来了。”秦珑笑着把女孩迎了进来,把刚才换下来放在椅子上的衣服又拿起来,“坐啊。”
“不用了,我来给你送饺子。”女孩说着把手里的碗放在秦珑客厅的小桌子上,突然“哎呀”了一声,直起腰说,“我忘带醋了,你这儿有没有?”
“没事,我不用蘸醋。”秦珑说着拿起筷子吃了一个,“嗯,好吃。”
女孩笑眯眯的坐下,问:“你明天有事吗,我妈说想让你陪她去吃席呢。二婶家的女儿嫁人了,明天在街口饭店摆喜宴,我去上班去不了,我妈说让你过去帮着把礼金吃回来。”
“不用了,我明天要去看大夫,上午去要下午才能回来。”秦珑说,拿着筷子看着女孩的脸。
女孩名叫沈秋茹,是秦珑从初中到大学的同学,还是他现在的邻居。他最开始的工作也是沈秋茹介绍的,因为当时的工作地点离她家不远,所以沈秋茹的父母帮秦珑在他们楼里给秦珑找了个住处,沈秋茹一家都是热心肠,秦珑平常多蒙他们照顾,沈家的老两口几乎把秦珑当成亲儿子看待了。
沈秋茹长相并不算漂亮。披肩发,发质很好乌黑发亮,稍微有些圆的脸儿,五官不突出,甚至很路人,身材胖胖的,胳膊腿儿白嫩的像一节节的藕,脸像个桃子,笑肌总是努着,一脸的温和模样,整体只能算看着顺眼。女孩子们大概都喜欢沈秋茹这样的朋友,性格和长相都不张扬,因此沈秋茹从小到大都有个好人缘儿。大人们夸沈秋茹,也都是挑“懂事”“乐天”这类的词儿说,连沈家老两口自己也知道,他们的女儿顶多算是朴实无华。
可在秦珑眼里,沈秋茹才是最美的。她有一双让他什么时候看见都能平静心绪的一双眼睛,尽管不大。他还喜欢沈秋茹圆圆的腮和笑肌,喜欢她敦实的身材,他觉得胖一点很可爱啊,街上那些高瘦的美女在他看来内心毫无波澜,肉感的秋茹才让他觉得舒服,这世界上其他那些男人才不懂秋茹的美呢,只要他知道就行了。
秦珑在张爱玲的一本书里看过这样一段话——“如果湘粤一带深目削颊的美人是糖醋排骨,上海女人就是粉蒸肉”,沈秋茹就是上海人,在秦珑眼里,她是肥一点的粉蒸肉——他最爱吃肥点的肉,口感好,又实在。
沈秋茹比秦珑大一岁,总想装出一副姐姐的样子来,可是孩子气总会从眼底泄露出来,每次被秦珑看见,总会嘴角挂着微笑一整天。秦珑一直喜欢秋茹,可是因为自己的病,他从没开口说过。秋茹父母虽然也喜欢秦珑,可秦珑毕竟是个有先天疾病的孤儿。至于沈秋茹,她对秦珑一直很好,像大姐姐疼小弟弟那种疼爱,像发小之间那种仗义。因为知道自己不漂亮,所以她也没想过秦珑可能会喜欢她,和秦珑一起上街的时候,那些向秦珑频频侧目的各式美女也让她感到自卑。
这天沈秋茹穿着双红色的泡沫拖鞋,在椅子条杠上踩着,白嫩的脚趾一翘一翘。她把手肘放在膝上张张嘴,“又去看大夫啊,每周都得去?之前不是半个月去一次吗?”
“医生规定的,人家有制定疗程嘛。”
秦珑的目光扫过秋茹白白的脸和身上裸露的皮肤,大概胖人的皮肤都很好,每到夏天,秦珑就觉得秋茹像一块甜甜的奶糕,和她脸上的笑一样甜。
“那好吧,我明天等你回来给你送点席上的菜,反正我妈肯定会往回带,每次吃席恨不能连桌子都给人家搬走。”沈秋茹说着皱了皱自己不太高挺的小鼻子,小粉舌在唇外一闪而过。
说完她站起来收了空碗走了,突然又回过头,“哎对了,你有没有什么衣服要洗,反正我家有洗衣机,开一回不差你那两件。”
刚说完她就看见原来在椅子上后来又被秦珑收到沙发上的衣服,直接拿过来说:“这个是换下的吧,那我拿走了?”
秦珑只好点头,“那麻烦你了。”
“什么话,这么客气干吗。”沈秋茹说着走了出去,她哼着歌的声音等关上门后好久才消失。
秦珑想起再过几个月就是沈秋茹的生日了,前两天在沈秋茹家看电视的时候,沈秋茹对着电视上秀恩爱的男女主角说:“唉,长得好看的才有礼物,我这种的从小到大都没收过男人的礼物,就有一次男生主动请我吃饭,还是为了追我同桌。”
她说时揪着抱枕小嘴撅得老高,秦珑就像送一份生日礼物给沈秋茹,并不是要表达爱意,只是想让她建立起自信,在他眼里,沈秋茹的可爱能比得过任何女孩子,不应该因为胖就老是觉得自己不起眼。秦珑看上了一条水晶项链,他想买下来送给她的时候告诉她这些,不过目前钱还差一点。
秦珑下午去发了传单,领了50块的日结工资,回来后放在了床头的匣子里,想着明天去看了医生后,就能领钱买那条项链了。
别人看病是花钱,秦珑看病却是收钱。
给秦珑看病的是一家私人医院,他们有一个医疗团队正在研究治疗秦珑这种病的方法,他们把秦珑当成一个案例来研究,也可以说是当成小白鼠来实验他们的疗法,每次秦珑接受完治疗,都会从他那里领八百块钱,之前半个月一去,是每月一千六,如今一周一去,每周八百。秦珑没有钱治自己的病,这个医疗团队给了他康复的希望还给他钱,他觉得自己没理由不答应。
第二天一早,秦珑就收拾好背着背包去了医院,和他一起在走廊上等的还有一个叫窦何的小胖子,他还是大学生,和秦珑得的病一样,不过他有家人,他是一直治不好后来这里试试,秦珑却是因为自己反正没有钱治病所以来了这里。
窦何很健谈,每次来都要跟秦珑说上好一阵,这次是他一个人来了,没有家长在旁边他更加毫无顾忌了。
“哎,最近我已经很少发作了,这个月都没有再晕倒过,我妈给我找了个好的医院,治疗效果还不错呢。”窦何嚼着口香糖说,然后目光贼贼的看向院长室,“他给我发的药我回去都扔了,早就不吃了,你不知道,那些药每次吃完我的心口都火烧火燎的一阵,说什么也不敢吃了,但是还可以来这里领钱。”
窦何说完狡黠的一笑。
秦珑看看他,并没有说话,秦珑是个很实诚的人,每次带回去的药都按照医生的叮嘱吃了,所交代的注意事项他也都有遵守,尽管已经两年了,他的病仍没有好转,而且吃完药心口确实也有些灼热感,可是至少院长的检查结果表明也并没有恶化。既然自己没有钱看病,那么能不花钱的维持住也该感谢人家吧,而且他既然收了人家的钱,也应该做个称职的小白鼠,刚毕业收入不稳定的时候,这笔医院发来的钱可曾经救助过他。
之前还有好几个和他一样的人,可是后来他们都不来了,现在只剩下他和半年前才加入的窦何。
院长室的门开了,一个长相漂亮的女护士叫他们来检查,窦何起身朝里面走去,“我先来吧,我下午还有事儿。”
于是窦何先进去检查了,秦珑插上耳机闭上眼静静的等待着,头靠着医院雪白的墙壁,心思渐渐沉定。耳机里是他一直喜欢的一首歌,金学峰的《心爱》,倚天屠龙记的主题曲。秦珑很喜欢这种男人的唱腔和旋律。
“醉春风,我醉春风,初次见面,两人齐齐心动,情网中看不一样的天空……”
每次听到那句“忍了冲动,她又让我感动,伤她心我是万万不能”时,秦珑的心都会疼一下,想起沈秋茹。他不是张无忌,也没有能力为她倚天屠龙,可是他也会尽他努力为心爱的女人做一点事情,比如说送她一份礼物,告诉她,她是多么的可爱……
“秦珑?”
秦珑突然被惊醒,他睁开眼,看见这个医院的巩院长正站在他面前低头看着他,微微笑着,“到你了,我们去检查吧。”
秦珑没想到这么快,每次检查的时间不都很长吗?而且那个窦何什么时候出来的他怎么都没感觉到呢?窦何已经走了吗?
可是既然院长来叫了,秦珑还是拿下耳机,点了下头起身和院长进去。
检查的过程一直都很复杂而冗长,让秦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一项,他要整个人包进一个如同蚕蛹一样的仪器里,每次他都会在里面忍不住睡着,这一次,他也睡着了,只是过程中迷迷糊糊还有一点意识。他感觉到好像有双手在触碰自己,可是那种感觉却很奇怪,这双手在碰自己脸的时候,又好像没有在碰自己的脸,好像是越过了他的驱壳,在触碰他的内里。
这个想法吓了他一跳,一下就睁开了眼,当他张开眼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已经从那个仪器里出来,躺在洁白的病床上了。而他旁边站着一个陌生的男子,他没有像其他人一样佩戴口罩,只是看着他,脸上带着意义复杂的微笑。男子穿的好像是中山装,感觉很不合时,但是整个人又很漂亮妥帖。
男子没说话直接出去了,院长进来让秦珑起来。
以往在平常,检查完再给些药物就可以走了,当然,还要领钱,可是这次院长似乎很高兴的告诉秦珑,他合格了。
合格?秦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院长说如今团队要对试验患者进行密集治疗,可是因为经费问题只能选择一个进行案例式治疗,选到最后只有秦珑合格了,经过这期的密集式时治疗,秦珑有很大的希望完全康复,而且这次治疗不但不收钱,而且还是会给秦珑一笔钱,十万。
秦珑张了张嘴,顿了一下他问出的是:“能不能预支一些给我。”
院长一听他答应了,忙笑道:“当然,你要去缺钱的话,我现在就可以给你预支一部分。”
秦珑谢了院长,他预支了一部分钱,出去第一件事就是买了那条水晶项链。想着在秋茹生日那天送给她,可是刚出商场,手机就响了起来,是医院联系他让他快点回来,说专家已经到了,而且时间紧急要立刻开始治疗。秦珑问了治疗所需要的时间,算了算还能赶上给秋茹过生日,便答应了一声乘车去医院,路上他给秋茹打了个电话说了一声自己要进行密集治疗的事。秋茹有点担心他,问用不用送些什么东西过去,他说不用了,犹豫了一会儿,他还是说:“我会赶上给你过生日的,这次,我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
一年多前的那天早上,秦珑在自家客厅地板上醒来了,之前他本来要去阳台拿晾好的衣服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爬在冰凉的地板上,身体有点僵,看了看表,这次昏迷的时间比往常要久一些。
秦珑自己爬起来,苦笑一下,满心的凄哀。
秦珑是孤儿,他被遗弃也跟本身的病也有关,他得的是一种先天性的癫痫,发作时会突然晕倒,意识消失,数秒或数分钟后会再醒过来,记忆慢慢再涌进脑子。除此之外倒没别的,不会吐白沫或是痉挛什么的,不过光是这样就够他受的了。
上学时经历的苦难就不说了,毕业后因为这个病他不断的碰壁,就是找到工作也经常是干不了多久就被辞退。毕竟不管什么工作,一个员工不受控制的突然晕倒简直太可怕了,秦珑有次找了个送外卖的工作,想想也可笑,他大学毕业却只能送外卖,可是就连这个工作他也没干长,送到半路他又发病倒在了路上,好在醒来的时候除了饭洒了其他的都没丢,可是工作还是丢了,老板们都很可怜他,走的时候都会把工资一分不少甚至多给他点,不过这种同情显然不足以让他支撑生活。
秦珑只能不断想办法养活自己,他自己确实也没闲着,因为干不了长期的工作,他就找些零工来做,想起下午还要出去发传单,秦珑揉着贴在地板上久了有些发僵的脸去阳台拿晾干的体恤和裤子换上。想着午饭就在外面买个饼解决吧。
狭窄的楼房走廊内,因为是正午时分所以充斥着各家饭菜的香味,这种老式楼房能装得起抽油烟机的很少,所以烟雾大多都飘到了走廊。一个身材圆润,皮肤白皙,穿着蓝色大t恤黑色七分裤的女孩子端着碗过来拍了拍秦珑家的房门。
“秦珑,开门啊!”
女孩的声音又清又脆,甜甜的,比脸要更加吸引人。
过了一会儿,才听见门锁响了一下,门慢慢打开,走廊里的光线照在房中一张苍白纤瘦的男子脸上。说是男子,实际秦珑长了一副少年相。皮肤白的几乎透明,眉眼纤弱精巧,眸子像是沉静的湖水,看见这个女孩,秦珑微微笑了一下,把门完全打开,自己暴露在光线里,让女孩看了在心里微微的叹息一下。
秦珑不是很高,一米七五左右,大概是因为瘦弱显得比实际身高还要矮些,他的容貌总会勾起女孩子心底的怜惜,当他暴露在阳光下的时候,总感觉整个人都有一种通透的感觉,仿佛阳光直接穿过了他的身体,仿佛整个人都不太真实,即使身处陋室,也总带着点仙气飘飘的感觉。
“你来了。”秦珑笑着把女孩迎了进来,把刚才换下来放在椅子上的衣服又拿起来,“坐啊。”
“不用了,我来给你送饺子。”女孩说着把手里的碗放在秦珑客厅的小桌子上,突然“哎呀”了一声,直起腰说,“我忘带醋了,你这儿有没有?”
“没事,我不用蘸醋。”秦珑说着拿起筷子吃了一个,“嗯,好吃。”
女孩笑眯眯的坐下,问:“你明天有事吗,我妈说想让你陪她去吃席呢。二婶家的女儿嫁人了,明天在街口饭店摆喜宴,我去上班去不了,我妈说让你过去帮着把礼金吃回来。”
“不用了,我明天要去看大夫,上午去要下午才能回来。”秦珑说,拿着筷子看着女孩的脸。
女孩名叫沈秋茹,是秦珑从初中到大学的同学,还是他现在的邻居。他最开始的工作也是沈秋茹介绍的,因为当时的工作地点离她家不远,所以沈秋茹的父母帮秦珑在他们楼里给秦珑找了个住处,沈秋茹一家都是热心肠,秦珑平常多蒙他们照顾,沈家的老两口几乎把秦珑当成亲儿子看待了。
沈秋茹长相并不算漂亮。披肩发,发质很好乌黑发亮,稍微有些圆的脸儿,五官不突出,甚至很路人,身材胖胖的,胳膊腿儿白嫩的像一节节的藕,脸像个桃子,笑肌总是努着,一脸的温和模样,整体只能算看着顺眼。女孩子们大概都喜欢沈秋茹这样的朋友,性格和长相都不张扬,因此沈秋茹从小到大都有个好人缘儿。大人们夸沈秋茹,也都是挑“懂事”“乐天”这类的词儿说,连沈家老两口自己也知道,他们的女儿顶多算是朴实无华。
可在秦珑眼里,沈秋茹才是最美的。她有一双让他什么时候看见都能平静心绪的一双眼睛,尽管不大。他还喜欢沈秋茹圆圆的腮和笑肌,喜欢她敦实的身材,他觉得胖一点很可爱啊,街上那些高瘦的美女在他看来内心毫无波澜,肉感的秋茹才让他觉得舒服,这世界上其他那些男人才不懂秋茹的美呢,只要他知道就行了。
秦珑在张爱玲的一本书里看过这样一段话——“如果湘粤一带深目削颊的美人是糖醋排骨,上海女人就是粉蒸肉”,沈秋茹就是上海人,在秦珑眼里,她是肥一点的粉蒸肉——他最爱吃肥点的肉,口感好,又实在。
沈秋茹比秦珑大一岁,总想装出一副姐姐的样子来,可是孩子气总会从眼底泄露出来,每次被秦珑看见,总会嘴角挂着微笑一整天。秦珑一直喜欢秋茹,可是因为自己的病,他从没开口说过。秋茹父母虽然也喜欢秦珑,可秦珑毕竟是个有先天疾病的孤儿。至于沈秋茹,她对秦珑一直很好,像大姐姐疼小弟弟那种疼爱,像发小之间那种仗义。因为知道自己不漂亮,所以她也没想过秦珑可能会喜欢她,和秦珑一起上街的时候,那些向秦珑频频侧目的各式美女也让她感到自卑。
这天沈秋茹穿着双红色的泡沫拖鞋,在椅子条杠上踩着,白嫩的脚趾一翘一翘。她把手肘放在膝上张张嘴,“又去看大夫啊,每周都得去?之前不是半个月去一次吗?”
“医生规定的,人家有制定疗程嘛。”
秦珑的目光扫过秋茹白白的脸和身上裸露的皮肤,大概胖人的皮肤都很好,每到夏天,秦珑就觉得秋茹像一块甜甜的奶糕,和她脸上的笑一样甜。
“那好吧,我明天等你回来给你送点席上的菜,反正我妈肯定会往回带,每次吃席恨不能连桌子都给人家搬走。”沈秋茹说着皱了皱自己不太高挺的小鼻子,小粉舌在唇外一闪而过。
说完她站起来收了空碗走了,突然又回过头,“哎对了,你有没有什么衣服要洗,反正我家有洗衣机,开一回不差你那两件。”
刚说完她就看见原来在椅子上后来又被秦珑收到沙发上的衣服,直接拿过来说:“这个是换下的吧,那我拿走了?”
秦珑只好点头,“那麻烦你了。”
“什么话,这么客气干吗。”沈秋茹说着走了出去,她哼着歌的声音等关上门后好久才消失。
秦珑想起再过几个月就是沈秋茹的生日了,前两天在沈秋茹家看电视的时候,沈秋茹对着电视上秀恩爱的男女主角说:“唉,长得好看的才有礼物,我这种的从小到大都没收过男人的礼物,就有一次男生主动请我吃饭,还是为了追我同桌。”
她说时揪着抱枕小嘴撅得老高,秦珑就像送一份生日礼物给沈秋茹,并不是要表达爱意,只是想让她建立起自信,在他眼里,沈秋茹的可爱能比得过任何女孩子,不应该因为胖就老是觉得自己不起眼。秦珑看上了一条水晶项链,他想买下来送给她的时候告诉她这些,不过目前钱还差一点。
秦珑下午去发了传单,领了50块的日结工资,回来后放在了床头的匣子里,想着明天去看了医生后,就能领钱买那条项链了。
别人看病是花钱,秦珑看病却是收钱。
给秦珑看病的是一家私人医院,他们有一个医疗团队正在研究治疗秦珑这种病的方法,他们把秦珑当成一个案例来研究,也可以说是当成小白鼠来实验他们的疗法,每次秦珑接受完治疗,都会从他那里领八百块钱,之前半个月一去,是每月一千六,如今一周一去,每周八百。秦珑没有钱治自己的病,这个医疗团队给了他康复的希望还给他钱,他觉得自己没理由不答应。
第二天一早,秦珑就收拾好背着背包去了医院,和他一起在走廊上等的还有一个叫窦何的小胖子,他还是大学生,和秦珑得的病一样,不过他有家人,他是一直治不好后来这里试试,秦珑却是因为自己反正没有钱治病所以来了这里。
窦何很健谈,每次来都要跟秦珑说上好一阵,这次是他一个人来了,没有家长在旁边他更加毫无顾忌了。
“哎,最近我已经很少发作了,这个月都没有再晕倒过,我妈给我找了个好的医院,治疗效果还不错呢。”窦何嚼着口香糖说,然后目光贼贼的看向院长室,“他给我发的药我回去都扔了,早就不吃了,你不知道,那些药每次吃完我的心口都火烧火燎的一阵,说什么也不敢吃了,但是还可以来这里领钱。”
窦何说完狡黠的一笑。
秦珑看看他,并没有说话,秦珑是个很实诚的人,每次带回去的药都按照医生的叮嘱吃了,所交代的注意事项他也都有遵守,尽管已经两年了,他的病仍没有好转,而且吃完药心口确实也有些灼热感,可是至少院长的检查结果表明也并没有恶化。既然自己没有钱看病,那么能不花钱的维持住也该感谢人家吧,而且他既然收了人家的钱,也应该做个称职的小白鼠,刚毕业收入不稳定的时候,这笔医院发来的钱可曾经救助过他。
之前还有好几个和他一样的人,可是后来他们都不来了,现在只剩下他和半年前才加入的窦何。
院长室的门开了,一个长相漂亮的女护士叫他们来检查,窦何起身朝里面走去,“我先来吧,我下午还有事儿。”
于是窦何先进去检查了,秦珑插上耳机闭上眼静静的等待着,头靠着医院雪白的墙壁,心思渐渐沉定。耳机里是他一直喜欢的一首歌,金学峰的《心爱》,倚天屠龙记的主题曲。秦珑很喜欢这种男人的唱腔和旋律。
“醉春风,我醉春风,初次见面,两人齐齐心动,情网中看不一样的天空……”
每次听到那句“忍了冲动,她又让我感动,伤她心我是万万不能”时,秦珑的心都会疼一下,想起沈秋茹。他不是张无忌,也没有能力为她倚天屠龙,可是他也会尽他努力为心爱的女人做一点事情,比如说送她一份礼物,告诉她,她是多么的可爱……
“秦珑?”
秦珑突然被惊醒,他睁开眼,看见这个医院的巩院长正站在他面前低头看着他,微微笑着,“到你了,我们去检查吧。”
秦珑没想到这么快,每次检查的时间不都很长吗?而且那个窦何什么时候出来的他怎么都没感觉到呢?窦何已经走了吗?
可是既然院长来叫了,秦珑还是拿下耳机,点了下头起身和院长进去。
检查的过程一直都很复杂而冗长,让秦珑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一项,他要整个人包进一个如同蚕蛹一样的仪器里,每次他都会在里面忍不住睡着,这一次,他也睡着了,只是过程中迷迷糊糊还有一点意识。他感觉到好像有双手在触碰自己,可是那种感觉却很奇怪,这双手在碰自己脸的时候,又好像没有在碰自己的脸,好像是越过了他的驱壳,在触碰他的内里。
这个想法吓了他一跳,一下就睁开了眼,当他张开眼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已经从那个仪器里出来,躺在洁白的病床上了。而他旁边站着一个陌生的男子,他没有像其他人一样佩戴口罩,只是看着他,脸上带着意义复杂的微笑。男子穿的好像是中山装,感觉很不合时,但是整个人又很漂亮妥帖。
男子没说话直接出去了,院长进来让秦珑起来。
以往在平常,检查完再给些药物就可以走了,当然,还要领钱,可是这次院长似乎很高兴的告诉秦珑,他合格了。
合格?秦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院长说如今团队要对试验患者进行密集治疗,可是因为经费问题只能选择一个进行案例式治疗,选到最后只有秦珑合格了,经过这期的密集式时治疗,秦珑有很大的希望完全康复,而且这次治疗不但不收钱,而且还是会给秦珑一笔钱,十万。
秦珑张了张嘴,顿了一下他问出的是:“能不能预支一些给我。”
院长一听他答应了,忙笑道:“当然,你要去缺钱的话,我现在就可以给你预支一部分。”
秦珑谢了院长,他预支了一部分钱,出去第一件事就是买了那条水晶项链。想着在秋茹生日那天送给她,可是刚出商场,手机就响了起来,是医院联系他让他快点回来,说专家已经到了,而且时间紧急要立刻开始治疗。秦珑问了治疗所需要的时间,算了算还能赶上给秋茹过生日,便答应了一声乘车去医院,路上他给秋茹打了个电话说了一声自己要进行密集治疗的事。秋茹有点担心他,问用不用送些什么东西过去,他说不用了,犹豫了一会儿,他还是说:“我会赶上给你过生日的,这次,我给你准备了一个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