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酒会
敲门声把美梦惊醒,宁可皱着眉头去猫眼里看了一眼,见一个染着黄发的酷帅男孩子手里提着几个饭盒笑眯眯的站在那里,无奈的叹了口气拉开了门:“扰人清梦的人是最讨厌的。”
“哦?”宁和嘻嘻笑着进来,把鞋子拖在门口,穿着雪白的袜子往里面走,把手里的饭盒放在小餐桌上,“连美食也不能抵消扰你清梦的罪过吗?”
“唔……”宁可闻到食物的香味,肚子里条件反射的咕咕叫起来,“好吧,勉强。”
宁和带了谭氏私房菜的胭脂冬瓜球,什锦炒饭,还有一份紫薯银耳羹。宁可看了食指大动,她从昨晚到现在都没吃东西,肚子早就抗议了。于是匆匆洗了手跑回来吃东西。
“晚上的宴会你是我的女伴吧?”宁和坐在对面看着那只眯着眼睛吃东西的波斯猫一样的姑娘,拿了汤碗来给她盛紫薯银耳羹。
这丫头一天总有五六个小时对着电脑,必须给她吃多花青素的食物养眼睛。
“嗯。怎么,你另有安排啊?”宁可放下碗筷接过汤碗来,吹了吹热气,慢慢地喝了一口。
“没有没有,我求之不得呢!”宁和连忙摆手,“以往这种机会你可是都留给凌墨的,今年怎么忽然发了善心,肯回来陪我了?”
“凌墨有小羽毛了。梁氏在江南跟苏家有合作,小羽毛肯定也会参加今晚的宴会。”
“哦!我说呢!”宁和无奈的耸了耸肩,“原来我们的公主殿下的骑士另有新欢了。”
“少胡说。”宁可喝完了碗里的汤,又给自己盛上半碗。谭氏私房菜的紫薯银耳羹炖的很好喝,宁可这个不怎么喜欢银耳的东西也喜欢这个味道。
“哎我说,凌墨不是你门下的万年走猫吗?怎么又去哈什么苏家的小姐?”八卦也是某些美男的潜质。
“你这话说的,凌墨怎么会是我门下的走猫?他根本就是小羽毛门前的一只忠犬好吧?”
“这不科学。”宁和严肃的摇头。家里谁不知道凌墨从小护着宁可,不管宁可有什么委屈,让凌墨知道了,一定十倍奉还委屈了宁可的人。
“这绝对科学。”宁可笑着起身,准备收拾碗筷。她可没有跟哥哥谈恋爱的打算。
“放着。”宁和伸手拦住,“我来收拾,你来给我讲讲这个科学故事。”
宁可果然收回双手,转身去给自己倒了半杯清水漱口,看着宁和把碗筷都收进厨房去刷,才跟过去靠在厨房门口说道:“他们认识很久了,凌墨心里最护着的那个人可能是我。但最爱的人绝对是小羽毛。所以你以后说话注意些,我可不想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缘故失去我最亲爱的闺蜜。”
“很久?”宁和不服气的挑眉,“比认识你还久?”
“那倒没有。”宁可轻笑,凌墨从自己一出生就认识了,怎么可能还有别人认识凌墨比自己还久。
“那是多久?”宁可锲而不舍的追问。
“九年了。”宁可说话的时候,掩饰不住脸上的动容之色,“那时候我在加拿大呢。”
“九年前?”宁和认真的回忆九年前的事情,“那时候凌墨被父亲送到了省体工大队练散打去了。”
“是啊。那年他十六岁。已经在省体呆了一年多了。”
“可十四岁的苏羽不应该在江南苏家吗?”
宁可的脸色沉了沉,低声说道:“那年,苏羽跟着她妈妈住在j市。”
实际情况是苏羽的妈妈发现苏羽的爸爸不忠,便带着女儿离开苏家回了娘家。
苏羽的外祖父当初在j市任常务副市长,在政界威望很好,自然看不得女儿受这样的委屈。
不过后来苏家的态度很诚恳,苏羽的爸爸主动请调到j市来主管这边的业务,又重新追求了一次,才把夫人给迎了回去。
宁和点点头,虽然他还是很好奇,但碗已经洗完了,宁可也已经转身离开,他再想问什么也问不出来了。恰好此时门又被敲响,宁和去开门,却是宁仲翔派人给宁可送礼服来。
宁可接了衣服把人打发走,转身问宁可:“你穿什么衣服?我也好跟着你一起搭配。”
“我穿白色的。”宁可看了一眼宁可手里抱着的四只礼服盒子,无奈的皱了皱眉。
“白色?”宁和把盒子放在茶几上,挨个打开,四件衣服有两件是白色,一件镶钻,一件镶嵌的是珍珠。另外一件浅蓝一件浅粉,样式都是清新的款,跟宁可的年龄和气质相配。
宁和把两件白色的衣服拿出来看时,宁可已经从自己的衣柜里拿出一件白色的礼服。
说是礼服,其实并没有礼服的那种感觉,反而像是一件可以随便穿出去的白色长裙。没有钻饰,也没镶嵌任何珠宝。无袖包肩设计,前襟互相交叠形成深v领,里面里面打横一道类似抹胸的设计,却用上等的丝绸制作了数朵极浅的粉色花朵。
宁和看了之后不由得摇头:“可可,这件衣服不怎么合适。”
“切!你什么眼光。”宁可哼了一声,拿着衣服进了更衣间。不多时换好走出来,却让宁和眼前一亮。
这件衣服看上去的确没什么不同,但整件衣服最出彩的地方在腰上。
这件衣服是高腰设计,腰带足有五六寸宽,像是古装里的腰封一样,洁白的绸缎上也是手工小花,层层叠叠的花瓣有十几种不同的白色和浅粉绸缎制作而成,清雅秀丽,妥妥的裹出纤细的小蛮腰。
这样的设计非常挑身材,胖了自然是臃肿,水桶腰穿什么都不好看。瘦的太过骨感撑不起衣服来不说,也太过生硬,也少了那份珠圆玉润的柔美感。
女孩的风与韵,更多的是在这小腰儿间,迷人的魅力正因了腰的细和柔,柔且韧才尽显了出来。
宁可的腰细而柔,柔且韧,她的骨架小,所以腰显得纤细,可摸上去,却肉肉的、软软的。
被这洁白的素帛一束,自有一股说不出的风情,连宁和这样的gay看了都移不开眼。
“哦?”宁和嘻嘻笑着进来,把鞋子拖在门口,穿着雪白的袜子往里面走,把手里的饭盒放在小餐桌上,“连美食也不能抵消扰你清梦的罪过吗?”
“唔……”宁可闻到食物的香味,肚子里条件反射的咕咕叫起来,“好吧,勉强。”
宁和带了谭氏私房菜的胭脂冬瓜球,什锦炒饭,还有一份紫薯银耳羹。宁可看了食指大动,她从昨晚到现在都没吃东西,肚子早就抗议了。于是匆匆洗了手跑回来吃东西。
“晚上的宴会你是我的女伴吧?”宁和坐在对面看着那只眯着眼睛吃东西的波斯猫一样的姑娘,拿了汤碗来给她盛紫薯银耳羹。
这丫头一天总有五六个小时对着电脑,必须给她吃多花青素的食物养眼睛。
“嗯。怎么,你另有安排啊?”宁可放下碗筷接过汤碗来,吹了吹热气,慢慢地喝了一口。
“没有没有,我求之不得呢!”宁和连忙摆手,“以往这种机会你可是都留给凌墨的,今年怎么忽然发了善心,肯回来陪我了?”
“凌墨有小羽毛了。梁氏在江南跟苏家有合作,小羽毛肯定也会参加今晚的宴会。”
“哦!我说呢!”宁和无奈的耸了耸肩,“原来我们的公主殿下的骑士另有新欢了。”
“少胡说。”宁可喝完了碗里的汤,又给自己盛上半碗。谭氏私房菜的紫薯银耳羹炖的很好喝,宁可这个不怎么喜欢银耳的东西也喜欢这个味道。
“哎我说,凌墨不是你门下的万年走猫吗?怎么又去哈什么苏家的小姐?”八卦也是某些美男的潜质。
“你这话说的,凌墨怎么会是我门下的走猫?他根本就是小羽毛门前的一只忠犬好吧?”
“这不科学。”宁和严肃的摇头。家里谁不知道凌墨从小护着宁可,不管宁可有什么委屈,让凌墨知道了,一定十倍奉还委屈了宁可的人。
“这绝对科学。”宁可笑着起身,准备收拾碗筷。她可没有跟哥哥谈恋爱的打算。
“放着。”宁和伸手拦住,“我来收拾,你来给我讲讲这个科学故事。”
宁可果然收回双手,转身去给自己倒了半杯清水漱口,看着宁和把碗筷都收进厨房去刷,才跟过去靠在厨房门口说道:“他们认识很久了,凌墨心里最护着的那个人可能是我。但最爱的人绝对是小羽毛。所以你以后说话注意些,我可不想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缘故失去我最亲爱的闺蜜。”
“很久?”宁和不服气的挑眉,“比认识你还久?”
“那倒没有。”宁可轻笑,凌墨从自己一出生就认识了,怎么可能还有别人认识凌墨比自己还久。
“那是多久?”宁可锲而不舍的追问。
“九年了。”宁可说话的时候,掩饰不住脸上的动容之色,“那时候我在加拿大呢。”
“九年前?”宁和认真的回忆九年前的事情,“那时候凌墨被父亲送到了省体工大队练散打去了。”
“是啊。那年他十六岁。已经在省体呆了一年多了。”
“可十四岁的苏羽不应该在江南苏家吗?”
宁可的脸色沉了沉,低声说道:“那年,苏羽跟着她妈妈住在j市。”
实际情况是苏羽的妈妈发现苏羽的爸爸不忠,便带着女儿离开苏家回了娘家。
苏羽的外祖父当初在j市任常务副市长,在政界威望很好,自然看不得女儿受这样的委屈。
不过后来苏家的态度很诚恳,苏羽的爸爸主动请调到j市来主管这边的业务,又重新追求了一次,才把夫人给迎了回去。
宁和点点头,虽然他还是很好奇,但碗已经洗完了,宁可也已经转身离开,他再想问什么也问不出来了。恰好此时门又被敲响,宁和去开门,却是宁仲翔派人给宁可送礼服来。
宁可接了衣服把人打发走,转身问宁可:“你穿什么衣服?我也好跟着你一起搭配。”
“我穿白色的。”宁可看了一眼宁可手里抱着的四只礼服盒子,无奈的皱了皱眉。
“白色?”宁和把盒子放在茶几上,挨个打开,四件衣服有两件是白色,一件镶钻,一件镶嵌的是珍珠。另外一件浅蓝一件浅粉,样式都是清新的款,跟宁可的年龄和气质相配。
宁和把两件白色的衣服拿出来看时,宁可已经从自己的衣柜里拿出一件白色的礼服。
说是礼服,其实并没有礼服的那种感觉,反而像是一件可以随便穿出去的白色长裙。没有钻饰,也没镶嵌任何珠宝。无袖包肩设计,前襟互相交叠形成深v领,里面里面打横一道类似抹胸的设计,却用上等的丝绸制作了数朵极浅的粉色花朵。
宁和看了之后不由得摇头:“可可,这件衣服不怎么合适。”
“切!你什么眼光。”宁可哼了一声,拿着衣服进了更衣间。不多时换好走出来,却让宁和眼前一亮。
这件衣服看上去的确没什么不同,但整件衣服最出彩的地方在腰上。
这件衣服是高腰设计,腰带足有五六寸宽,像是古装里的腰封一样,洁白的绸缎上也是手工小花,层层叠叠的花瓣有十几种不同的白色和浅粉绸缎制作而成,清雅秀丽,妥妥的裹出纤细的小蛮腰。
这样的设计非常挑身材,胖了自然是臃肿,水桶腰穿什么都不好看。瘦的太过骨感撑不起衣服来不说,也太过生硬,也少了那份珠圆玉润的柔美感。
女孩的风与韵,更多的是在这小腰儿间,迷人的魅力正因了腰的细和柔,柔且韧才尽显了出来。
宁可的腰细而柔,柔且韧,她的骨架小,所以腰显得纤细,可摸上去,却肉肉的、软软的。
被这洁白的素帛一束,自有一股说不出的风情,连宁和这样的gay看了都移不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