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再见
两年后--
一道风驰电掣的黑影闪过,准准停在承氏企业的公司大门前。随后,低调奢华的豪车缓缓打开了车门。
只见车上走下一名男子,纯手工定制的银灰色西装,勾勒出完美无缺的身材,匹配着俊如冷月的面容,足以令无数女人心动。
可惜,男人面如冰霜,浑身散发着令人望而却步的冷冽气息,阔步走进了楼内。
前台小姐低着头,直到一行人乘电梯离开,才小声议论起来。
“这就是承总吗?今天第一次见到庐山真面目,简直帅得太夸张了吧!”
“嘘!你小声点,我劝你们一句,收起那些花花肠子…这位主儿,碰不得的!”
时隔两年,再提起承靖州的名字,知情人都只剩一个印象,便是恐怖。
无情冷血的恐怖。
不过两年的时间,承靖州展示出极其果断的雷霆手段,将原本问题芜杂的承氏企业肃清一新,使其以极其惊人的速度壮大起来。一针见血的商业判断,精准凶悍的行事作风,令集团的事业版图一扩再扩。而这位承氏掌权人,也成为上流社会中最显贵的代名词。
但说起这位承先生的私事,却令人咋舌不已。
自从两年前离婚后,承靖州身边再也没有出现过新人的身影。不少暗揣心思的女人觊觎高位,使劲心机地靠近他,但无一例外都被拒绝,甚至落得个凄惨的下场。
其中最使人心悸的,是一个小公司老总的私生女。她不知是受人误导还是道听途说,以为承靖州独身的原因是深爱已经过世的前妻,竟大着胆子模仿起来,希望能被另眼相看。
不知说她幸运还是不幸运,她与简思的身材相仿,经过有意打扮,乍一看真有几分神似。
在一次酒会上,这女人瞅准时机,娇滴滴地撞进了承靖州的怀里,瞬间让男人脸色骤变。
男人紧紧抓住她,炽热的眼神恨不得将她烫穿。女人正暗自得意时,却不料下一秒,所有的火热都变成了冰刃,被人直接当做垃圾般挥开!
在众目睽睽之下,承靖州第一次失了风范,狠狠给了那赝品一巴掌!
短短两周后,可怜的小公司成为了怒火下的炮灰,在承氏的碾压下迅速破产,那女人连同她的家族全都沦为了众人的笑柄。
不过两年,人们已经记不清那个叫简思的女人是什么模样,却深深铭记一个道理--那是承靖州的逆鳞,绝不能触碰。
--
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时间是落着大雨的深夜。
坐在车内,承靖州闭上眼,高挺的鼻梁和深邃的眼窝处都凭添了夜晚的朦胧。
一旁的助理还在低声汇报,“老板,明日集团本月已经第三次抢走了我们的客户,对方这样不惜代价的针对,让我们的股东很有些微辞……”
男人薄唇轻启,“让他疯,总有疯过头的一天。”
钟昼这人就是个疯狗,硬是力排众议,建立了从未涉足的香氛子公司,整日同承氏作对,甚至不惜赔本也要阻拦承氏的发展。
可承靖州并不放在心上,或者说,已经很久没有什么能够左右他的心境。
好像一潭死水,无悲无喜,无生无灭。
想到这里,他缓缓睁开眼,望向车外。
一样的暴雨夜晚,一样潮湿浑浊的空气。
他很讨厌下雨天,尤其是这样疯了一样的暴雨。
两年前的一场大雨,带走了简思,似乎也带走了承靖州对生命里喜怒哀乐的感知。
一道风驰电掣的黑影闪过,准准停在承氏企业的公司大门前。随后,低调奢华的豪车缓缓打开了车门。
只见车上走下一名男子,纯手工定制的银灰色西装,勾勒出完美无缺的身材,匹配着俊如冷月的面容,足以令无数女人心动。
可惜,男人面如冰霜,浑身散发着令人望而却步的冷冽气息,阔步走进了楼内。
前台小姐低着头,直到一行人乘电梯离开,才小声议论起来。
“这就是承总吗?今天第一次见到庐山真面目,简直帅得太夸张了吧!”
“嘘!你小声点,我劝你们一句,收起那些花花肠子…这位主儿,碰不得的!”
时隔两年,再提起承靖州的名字,知情人都只剩一个印象,便是恐怖。
无情冷血的恐怖。
不过两年的时间,承靖州展示出极其果断的雷霆手段,将原本问题芜杂的承氏企业肃清一新,使其以极其惊人的速度壮大起来。一针见血的商业判断,精准凶悍的行事作风,令集团的事业版图一扩再扩。而这位承氏掌权人,也成为上流社会中最显贵的代名词。
但说起这位承先生的私事,却令人咋舌不已。
自从两年前离婚后,承靖州身边再也没有出现过新人的身影。不少暗揣心思的女人觊觎高位,使劲心机地靠近他,但无一例外都被拒绝,甚至落得个凄惨的下场。
其中最使人心悸的,是一个小公司老总的私生女。她不知是受人误导还是道听途说,以为承靖州独身的原因是深爱已经过世的前妻,竟大着胆子模仿起来,希望能被另眼相看。
不知说她幸运还是不幸运,她与简思的身材相仿,经过有意打扮,乍一看真有几分神似。
在一次酒会上,这女人瞅准时机,娇滴滴地撞进了承靖州的怀里,瞬间让男人脸色骤变。
男人紧紧抓住她,炽热的眼神恨不得将她烫穿。女人正暗自得意时,却不料下一秒,所有的火热都变成了冰刃,被人直接当做垃圾般挥开!
在众目睽睽之下,承靖州第一次失了风范,狠狠给了那赝品一巴掌!
短短两周后,可怜的小公司成为了怒火下的炮灰,在承氏的碾压下迅速破产,那女人连同她的家族全都沦为了众人的笑柄。
不过两年,人们已经记不清那个叫简思的女人是什么模样,却深深铭记一个道理--那是承靖州的逆鳞,绝不能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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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时间是落着大雨的深夜。
坐在车内,承靖州闭上眼,高挺的鼻梁和深邃的眼窝处都凭添了夜晚的朦胧。
一旁的助理还在低声汇报,“老板,明日集团本月已经第三次抢走了我们的客户,对方这样不惜代价的针对,让我们的股东很有些微辞……”
男人薄唇轻启,“让他疯,总有疯过头的一天。”
钟昼这人就是个疯狗,硬是力排众议,建立了从未涉足的香氛子公司,整日同承氏作对,甚至不惜赔本也要阻拦承氏的发展。
可承靖州并不放在心上,或者说,已经很久没有什么能够左右他的心境。
好像一潭死水,无悲无喜,无生无灭。
想到这里,他缓缓睁开眼,望向车外。
一样的暴雨夜晚,一样潮湿浑浊的空气。
他很讨厌下雨天,尤其是这样疯了一样的暴雨。
两年前的一场大雨,带走了简思,似乎也带走了承靖州对生命里喜怒哀乐的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