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狐之琬怕她嫌弃自己:“我不会,但小娘子若是给我些时间,我能很快就学会。”
千花想了想,觉得还是自己的小命重要——要是为了报复他,玩丢了自己的命,那可就太得不偿失了,遂放弃了要他赶车的想法。
反正来日方长,有的是时间收拾他。
回到孟府,崔录事对管事福伯说明了来意,福伯还在看狐之琬,发愁将他安排在哪里,千花便抢着说道:“放在我院子里吧,找些体力活给他做,脏些累些也不要紧。”
福伯瞅了瞅狐之琬的小身板,感觉有点儿摒不牢,可女郎既然提出来了,他也只能依着她的吩咐去做。
“既然来了孟府做奴仆,以前的名姓就不便用了,我会给你起个名号……”
福伯提起了,千花才知道下人们到了孟府是要重新起名的,便对福伯说道:“人是我带回来,便由我来起吧。”
福伯自然不会违逆她,便应了。
千花想着要给他一个低贱的名字,叫他永远也傲不起来。这时她看见脚边有一片落叶——春天本是万物生长的季节,落叶并不多见,于是她一拍手:“有了,就叫落叶吧!”
听起来就很惨的样子。
“这……”福伯犯难了:“小姐,这名字不太吉利……”
就算只是一个奴仆,讨点彩头的名字总归要好些。
千花想一想,觉得挺有道理——万一名字太衰,影响到孟府也不好,于是又想了想,道:“那就一叶吧。”还是一片落叶的意思,但听起来要好多了。
福伯虽觉得这名字还是不够吉利,好在没有太差,便勉为其难地应下了。
“谢谢女郎赐名。”狐之琬这才放下心来,赐予他名字,便是不会赶他走了。他适时改了口,从外人称呼的“小娘子”改成了“女郎”。
千花心道他果然虚伪,以他的傲性,心里只怕将她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面子上却还做出感恩戴德的模样,真叫人恶心。
但凡新入府的官奴婢,都须得先经历一段时间的教导,千花这才知道,想要看一叶的洋相,还得等一段时间。
家里怎么会有这么多规矩,她懊恼地想,都跟福伯说了叫他倒夜香也行,她以为倒夜香就不用那么久了,可福伯说孟府里头就算只是个倒夜香的也不能丢人。
教导下人的地方,自然不是高贵的女郎该去的地方,按照福伯的说法,千花至少要一个月以后才能再见到一叶。
然后千花就眼睁睁地看着一叶被带走了。
夜里孟纶与孟随回到家里,福伯提起新来的官奴婢将会放在千花的小院里,小姐亲自取了名字。原本并未将他放在心上的两人,顿时觉得有些微妙,命福伯将一叶带去见他们。
照他们原先的想法,随意丢在某个庄子里打杂便是,也不碍什么事;放在千花身边可就大大不同了。
面对一位一品官及一位七品官,一叶面上只有恭敬,并无拘谨与惧色。
“他人倒是挺聪明的,教他的规矩一学就会,学得比谁都快。”虽说仅相处了不多的时辰,福伯对他却满意得很。
孟随翻完一叶的身份文书,抬眸细细打量着他。
眼前这个官奴婢相貌端正,仪表堂堂,并无劳苦过的痕迹。被籍没之前也是位养尊处优的公子,文书上并没有详细写明他籍没之前个人声名如何,对于罪人的家属,没有人会在意这个。
这个原名狐之琬的少年来自外地,父亲在外地做官,年前犯了事被斩首,家中还有一位母亲与弟弟,皆被发配去了边远之地,只他因为琴艺好,才得以入了太常寺。
音声人与官奴婢虽说都是贱籍,但音声人尚可婚同百姓,官奴婢连与百姓通婚的资格也没有;且若为音声人,得到赏赐的机会也多些,本朝许多音声人在不必上番的半年里,都住着大宅深院,其中有些人甚至连朝中官员也不放在眼里,欺民霸市。官奴婢比起音声人也有好处,那就是获得赦免的机会比音声人大些。
但无论官奴婢还是音声人,获得赦免的机会其实都小得可怜,最近一次赦免贱籍,还是两百多年前改朝换代之时,所以基本没有音声人愿意去当官奴婢。
在见到他之前,孟随以为是自家妹妹可怜他,一定要带他回来,他自己是不情愿的;然而看他面色,似乎甘之如饴的样子。
“我问你一句话,你须得老实回答,否则我会教你明白什么叫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孟随冷冷地盯视着他:“你接近我阿妹,有什么企图?”
“小的并无企图。”一叶略有些茫然地看着他:“小的在太常寺受人欺负,女郎救了我,所以才甘愿为女郎做奴仆,以报女郎之恩。”
尽管女郎救了他以后,有时候行事叫人觉得奇怪。
这么单纯?孟随是不太信的。如果是位小姑娘,他还会信一信,小姑娘养在闺阁之中,性子单纯些很常见;少年就不一样了,尤其像他这种原先家境不错、突逢变故的人,说不得藏了什么肮脏心思。
“我不信。”他冷笑道:“我阿妹单纯容易上当,我可不。你若老实交代,尚得善终;若不老实,别怪我不客气。我有的是法子叫你说实话。”
“公子明鉴,除了想要报答女郎,小的确实有点自己的小心思。”面对这种质疑,若对方不肯信,自己无论怎样辩解都是无用的,一叶虽不记得以前的事了,脑子却还是很清楚的。他略有些羞愧地道出“小心思”:“在太常寺时常受人欺负,小的打不过他们,想着女郎心善,家教那样好,府中必定管理有度,至少不必每日挨受拳脚。”
“公子,我叫人检查过,他身上确实有许多淤紫伤痕,一看就是时常挨打的。”这时福伯补充道。福伯年岁大,见的人也多,通常只看一个人的眼神就能断定这个人的脾性如何,眼前的少年人很聪明,但也单纯得紧。“他进京前大概是受了什么打击,过去的事情全不记得了,大夫说他脑中有淤血,头部大概曾受过重伤。”
福伯在府中多年,对孟氏父子忠心得很,他的话,孟随是不怀疑的。
但他仍旧不太放心。
福伯说他失忆了,那现在无论问什么都是没用的了,没必要多浪费时间。
“叫人带他去暗房。”孟随吩咐道:“福伯,我不是不信你,但你也知道我与阿爹最怕千花有事,她身边的人必不能有丝毫闪失。”
“我省得,这就去安排。”福伯应道。
孟随所说的“暗房”,是大多数达官贵人家里私设的牢狱。得势的世族不仅有权私审犯了事的家奴,捉到了入内盗窃的贼匪,也有同样的权利,因而在他们府上,“暗房”很是常见。
既是私牢,总归会有些见不得人的手段。
福伯还挺喜欢这个少年的,低声嘱咐他:“老爷和公子同女郎一般心善,你只要照实说,他们绝不会为难你。”
“多谢福伯提点。”一叶感激地说道:“我当真不敢存别的心思。”
其实对于一叶此人,福伯也问过崔录事,崔录事对他有些意见,但福伯认为崔录事毕竟年轻,在看人之前心里已存了偏见,看得并不准。
暗房设在孟府一个偏僻的院子里,同许多别的人家一样修在地下,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捉到歹人时,他们因严刑拷打而发出的惨呼惊到后院里的女人们。
平日看守暗房的人就在地上的房间里,有两个,俱都很结实,一看就知不好惹。看见福伯和少年,他们很熟练地取出了两副镣铐,分别套在少年的手脚上。
“这孩子年纪还小,别太为难他。”福伯嘱咐道。在暗房做事的人多少有点心狠手辣,若不打个招呼,只怕就算公子认定他无辜,出来后也非伤即残。“公子只是要问他几句话,你们手脚轻点。”
福伯在孟府的地位仅次于老爷和公子,便是平素最是嚣张的暗房的人,对他也存着七分敬畏。那两人应下,打开暗房的门,叫一叶进去。
若是福伯不打招呼,他们通常会一脚将人踹进去。从这里进入暗房,要走许多层阶梯,要是被他们踹得滚下去,说不得还没开始审问就先折了一条胳膊或者腿。
门被打开的那一瞬间,从里头涌出一股叫人作呕的味道,除了地下室常有的潮湿的霉味,还掺着血腥的味道。一叶顺着暗房的门往里面看,只看到晦暗不明的火光,阴森森的有些吓人。
他定了定神,抬脚步上台阶。
作者有话要说: ======深井冰的话痨======
二更来啦,么么哒!
☆、血未能相融
一叶身上发生了什么,千花一概不知。福伯说至少要一个月才能放他出来见人,她便也只能等上一个月,横竖人都在孟府里了,逃不掉的。
何况她还有别的事情要忙。
“阿爹!”千花推开门,蹦蹦跳跳地走到父亲案前,双手背在身后,面有得色。她眼睛瞅了一圈,奇怪地问:“怎么今日阿兄不在?”
这个时辰,阿兄通常会和阿爹商议事情。
“你阿兄有事忙着。”孟纶含糊地说道,不想告诉她孟随正在暗房里的事实:“你手里藏着什么?”
千花俏皮地抿唇一笑:“阿爹一定猜不到。”
孟纶假作凝神冥思:“又捉了小虫子来逗阿爹?”
“才不是!”千花抗议道:“阿爹以为我只会顽皮么!”她最受不得激,立即将藏着的东西捧到他面前:“袁妈妈教我绣了荷包,我给阿爹做了一个!”
孟纶甚是惊讶地看着她手里的荷包,赞叹道:“我们千花的手艺真好!”
只见千花手里捧着一只青绿色的荷包,针脚歪歪扭扭不说,上面绣了一团红艳艳的物事,也不知道是什么。
千花毫不谦虚地接受了阿爹的赞美,她开心地绕过案几,凑到孟纶身边:“我帮阿爹挂在腰上。”
“阿爹自己来就好。”孟纶受宠若惊,忙伸手去接那荷包,哪知指尖突然传来一阵尖锐的痛意。
孟纶“咝”地一声,抽了一口冷气,接荷包的手松了。他抬起手,只见食指指尖上一抹红,而千花手中的荷包的边缝处露出半截明晃晃的针尖。
“呀!刚做好的,针忘记取下来了!”千花惊叫道。她迅速将荷包藏到身后,心虚地看着父亲。
“我替阿爹吹一吹?”她瞅着孟纶被针刺破的指尖。
孟纶毫不在意地取出一方帕子捂住手,好笑地看着她:“这么马马虎虎,真不知是像谁。”
“我第一次做荷包,太激动了嘛。”千花低下头去,紧紧盯着缀着珍珠的鞋尖看。每次她犯了错心虚,就都是这幅姿态。
“荷包给阿爹吧,别扎到自己。”针还别在荷包上,危险得很。
千花咬着唇,半晌才只手将荷包拿出来,放在孟纶展开的手掌心上:“我把针拔下来了,这次不会扎伤阿爹了。”她长长的睫毛像小扇子一样,忽闪忽闪的。
“针也给阿爹吧。”孟纶不放心她拿针。
千花固执地摇了摇头:“针扎到阿爹了,我要拿去扔得远远的。”
说着她转身就跑。
孟纶唤她,可她不理,无奈地叹了口气——每回她做错了事,总会很固执地用自己的方式去弥补。继而他看着那只看不清花样的荷包,开始发愁是戴着还是不戴。
千花一口气跑出老远,一直跑到花园深处,没有别的人看得见了才停下来。
她伸出手,一只小小的水晶瓶子藏在手心里,里面装着那根刺伤了孟纶的针。瓶子里事先盛了些水,血滴早已散了开来。千花取下水晶瓶的塞子,微微倾斜瓶口,倒出那根针,咬着牙往自己指尖上也扎了一下,紧接着提起指尖,挤了一滴血到水晶瓶里。
她坐在假山后的角落里,借着满月的月光,看见自己的血与阿爹的血始终无法融到一处。
——你竟一点也没有意识到,你根本不是太常寺卿家的女郎么?你同你阿爹与阿兄长得一点也不相似。”
柳眉没有骗她,她不是阿爹的孩子,若是血亲,血怎会不相融?
她本不想怀疑阿爹,可夜里翻来覆去地梦见同一个场景,梦里柳眉反反复复地说着这句话,若不这样做,她夜里就无法获得清静。
千花将水晶瓶中含着血滴的水尽数倾倒在地上,又拾了块尖石子挖了个小坑,将针埋了进去,毁尸灭迹。
就算她不是阿爹的孩子,最后害她的还是柳眉和狐之琰,阿爹与阿兄什么也没做。
“女郎?”玉和的声音打破了夜的宁静:“女郎,您在这里吗?”
为了防止她出任何意外,千花出门常有侍女跟着,方才她一气跑到这里,就是为了甩开今日陪她出来的玉和。千花将水晶瓶子藏好,起身走出假山外,冲玉和招了招手:“玉和,我在这里。”
她验了血,可柳眉还不肯放过她,这天夜里又在梦里对她说“别怪我心狠,我只是比他们都更快一步罢了”。
柳眉说完这句话,便退到一边,让出位置给狐之琰。
狐之琰一脸冷笑,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好大的刀,径直向她砍下来——
千花猝然醒来,方觉自己已出了一身冷汗。
她重重地喘着气,侧过头,隔着床帐看见屏风外隐隐约约的人影,这才松了一口气。
隔日艳阳高照,千花心里却烦得很,她不许任何人跟着,独自捧着脸坐在后院的石桌上发呆。
“千花,千花——”有人在小声地喊着她的名字。
千花想了想,觉得还是自己的小命重要——要是为了报复他,玩丢了自己的命,那可就太得不偿失了,遂放弃了要他赶车的想法。
反正来日方长,有的是时间收拾他。
回到孟府,崔录事对管事福伯说明了来意,福伯还在看狐之琬,发愁将他安排在哪里,千花便抢着说道:“放在我院子里吧,找些体力活给他做,脏些累些也不要紧。”
福伯瞅了瞅狐之琬的小身板,感觉有点儿摒不牢,可女郎既然提出来了,他也只能依着她的吩咐去做。
“既然来了孟府做奴仆,以前的名姓就不便用了,我会给你起个名号……”
福伯提起了,千花才知道下人们到了孟府是要重新起名的,便对福伯说道:“人是我带回来,便由我来起吧。”
福伯自然不会违逆她,便应了。
千花想着要给他一个低贱的名字,叫他永远也傲不起来。这时她看见脚边有一片落叶——春天本是万物生长的季节,落叶并不多见,于是她一拍手:“有了,就叫落叶吧!”
听起来就很惨的样子。
“这……”福伯犯难了:“小姐,这名字不太吉利……”
就算只是一个奴仆,讨点彩头的名字总归要好些。
千花想一想,觉得挺有道理——万一名字太衰,影响到孟府也不好,于是又想了想,道:“那就一叶吧。”还是一片落叶的意思,但听起来要好多了。
福伯虽觉得这名字还是不够吉利,好在没有太差,便勉为其难地应下了。
“谢谢女郎赐名。”狐之琬这才放下心来,赐予他名字,便是不会赶他走了。他适时改了口,从外人称呼的“小娘子”改成了“女郎”。
千花心道他果然虚伪,以他的傲性,心里只怕将她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个遍,面子上却还做出感恩戴德的模样,真叫人恶心。
但凡新入府的官奴婢,都须得先经历一段时间的教导,千花这才知道,想要看一叶的洋相,还得等一段时间。
家里怎么会有这么多规矩,她懊恼地想,都跟福伯说了叫他倒夜香也行,她以为倒夜香就不用那么久了,可福伯说孟府里头就算只是个倒夜香的也不能丢人。
教导下人的地方,自然不是高贵的女郎该去的地方,按照福伯的说法,千花至少要一个月以后才能再见到一叶。
然后千花就眼睁睁地看着一叶被带走了。
夜里孟纶与孟随回到家里,福伯提起新来的官奴婢将会放在千花的小院里,小姐亲自取了名字。原本并未将他放在心上的两人,顿时觉得有些微妙,命福伯将一叶带去见他们。
照他们原先的想法,随意丢在某个庄子里打杂便是,也不碍什么事;放在千花身边可就大大不同了。
面对一位一品官及一位七品官,一叶面上只有恭敬,并无拘谨与惧色。
“他人倒是挺聪明的,教他的规矩一学就会,学得比谁都快。”虽说仅相处了不多的时辰,福伯对他却满意得很。
孟随翻完一叶的身份文书,抬眸细细打量着他。
眼前这个官奴婢相貌端正,仪表堂堂,并无劳苦过的痕迹。被籍没之前也是位养尊处优的公子,文书上并没有详细写明他籍没之前个人声名如何,对于罪人的家属,没有人会在意这个。
这个原名狐之琬的少年来自外地,父亲在外地做官,年前犯了事被斩首,家中还有一位母亲与弟弟,皆被发配去了边远之地,只他因为琴艺好,才得以入了太常寺。
音声人与官奴婢虽说都是贱籍,但音声人尚可婚同百姓,官奴婢连与百姓通婚的资格也没有;且若为音声人,得到赏赐的机会也多些,本朝许多音声人在不必上番的半年里,都住着大宅深院,其中有些人甚至连朝中官员也不放在眼里,欺民霸市。官奴婢比起音声人也有好处,那就是获得赦免的机会比音声人大些。
但无论官奴婢还是音声人,获得赦免的机会其实都小得可怜,最近一次赦免贱籍,还是两百多年前改朝换代之时,所以基本没有音声人愿意去当官奴婢。
在见到他之前,孟随以为是自家妹妹可怜他,一定要带他回来,他自己是不情愿的;然而看他面色,似乎甘之如饴的样子。
“我问你一句话,你须得老实回答,否则我会教你明白什么叫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孟随冷冷地盯视着他:“你接近我阿妹,有什么企图?”
“小的并无企图。”一叶略有些茫然地看着他:“小的在太常寺受人欺负,女郎救了我,所以才甘愿为女郎做奴仆,以报女郎之恩。”
尽管女郎救了他以后,有时候行事叫人觉得奇怪。
这么单纯?孟随是不太信的。如果是位小姑娘,他还会信一信,小姑娘养在闺阁之中,性子单纯些很常见;少年就不一样了,尤其像他这种原先家境不错、突逢变故的人,说不得藏了什么肮脏心思。
“我不信。”他冷笑道:“我阿妹单纯容易上当,我可不。你若老实交代,尚得善终;若不老实,别怪我不客气。我有的是法子叫你说实话。”
“公子明鉴,除了想要报答女郎,小的确实有点自己的小心思。”面对这种质疑,若对方不肯信,自己无论怎样辩解都是无用的,一叶虽不记得以前的事了,脑子却还是很清楚的。他略有些羞愧地道出“小心思”:“在太常寺时常受人欺负,小的打不过他们,想着女郎心善,家教那样好,府中必定管理有度,至少不必每日挨受拳脚。”
“公子,我叫人检查过,他身上确实有许多淤紫伤痕,一看就是时常挨打的。”这时福伯补充道。福伯年岁大,见的人也多,通常只看一个人的眼神就能断定这个人的脾性如何,眼前的少年人很聪明,但也单纯得紧。“他进京前大概是受了什么打击,过去的事情全不记得了,大夫说他脑中有淤血,头部大概曾受过重伤。”
福伯在府中多年,对孟氏父子忠心得很,他的话,孟随是不怀疑的。
但他仍旧不太放心。
福伯说他失忆了,那现在无论问什么都是没用的了,没必要多浪费时间。
“叫人带他去暗房。”孟随吩咐道:“福伯,我不是不信你,但你也知道我与阿爹最怕千花有事,她身边的人必不能有丝毫闪失。”
“我省得,这就去安排。”福伯应道。
孟随所说的“暗房”,是大多数达官贵人家里私设的牢狱。得势的世族不仅有权私审犯了事的家奴,捉到了入内盗窃的贼匪,也有同样的权利,因而在他们府上,“暗房”很是常见。
既是私牢,总归会有些见不得人的手段。
福伯还挺喜欢这个少年的,低声嘱咐他:“老爷和公子同女郎一般心善,你只要照实说,他们绝不会为难你。”
“多谢福伯提点。”一叶感激地说道:“我当真不敢存别的心思。”
其实对于一叶此人,福伯也问过崔录事,崔录事对他有些意见,但福伯认为崔录事毕竟年轻,在看人之前心里已存了偏见,看得并不准。
暗房设在孟府一个偏僻的院子里,同许多别的人家一样修在地下,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捉到歹人时,他们因严刑拷打而发出的惨呼惊到后院里的女人们。
平日看守暗房的人就在地上的房间里,有两个,俱都很结实,一看就知不好惹。看见福伯和少年,他们很熟练地取出了两副镣铐,分别套在少年的手脚上。
“这孩子年纪还小,别太为难他。”福伯嘱咐道。在暗房做事的人多少有点心狠手辣,若不打个招呼,只怕就算公子认定他无辜,出来后也非伤即残。“公子只是要问他几句话,你们手脚轻点。”
福伯在孟府的地位仅次于老爷和公子,便是平素最是嚣张的暗房的人,对他也存着七分敬畏。那两人应下,打开暗房的门,叫一叶进去。
若是福伯不打招呼,他们通常会一脚将人踹进去。从这里进入暗房,要走许多层阶梯,要是被他们踹得滚下去,说不得还没开始审问就先折了一条胳膊或者腿。
门被打开的那一瞬间,从里头涌出一股叫人作呕的味道,除了地下室常有的潮湿的霉味,还掺着血腥的味道。一叶顺着暗房的门往里面看,只看到晦暗不明的火光,阴森森的有些吓人。
他定了定神,抬脚步上台阶。
作者有话要说: ======深井冰的话痨======
二更来啦,么么哒!
☆、血未能相融
一叶身上发生了什么,千花一概不知。福伯说至少要一个月才能放他出来见人,她便也只能等上一个月,横竖人都在孟府里了,逃不掉的。
何况她还有别的事情要忙。
“阿爹!”千花推开门,蹦蹦跳跳地走到父亲案前,双手背在身后,面有得色。她眼睛瞅了一圈,奇怪地问:“怎么今日阿兄不在?”
这个时辰,阿兄通常会和阿爹商议事情。
“你阿兄有事忙着。”孟纶含糊地说道,不想告诉她孟随正在暗房里的事实:“你手里藏着什么?”
千花俏皮地抿唇一笑:“阿爹一定猜不到。”
孟纶假作凝神冥思:“又捉了小虫子来逗阿爹?”
“才不是!”千花抗议道:“阿爹以为我只会顽皮么!”她最受不得激,立即将藏着的东西捧到他面前:“袁妈妈教我绣了荷包,我给阿爹做了一个!”
孟纶甚是惊讶地看着她手里的荷包,赞叹道:“我们千花的手艺真好!”
只见千花手里捧着一只青绿色的荷包,针脚歪歪扭扭不说,上面绣了一团红艳艳的物事,也不知道是什么。
千花毫不谦虚地接受了阿爹的赞美,她开心地绕过案几,凑到孟纶身边:“我帮阿爹挂在腰上。”
“阿爹自己来就好。”孟纶受宠若惊,忙伸手去接那荷包,哪知指尖突然传来一阵尖锐的痛意。
孟纶“咝”地一声,抽了一口冷气,接荷包的手松了。他抬起手,只见食指指尖上一抹红,而千花手中的荷包的边缝处露出半截明晃晃的针尖。
“呀!刚做好的,针忘记取下来了!”千花惊叫道。她迅速将荷包藏到身后,心虚地看着父亲。
“我替阿爹吹一吹?”她瞅着孟纶被针刺破的指尖。
孟纶毫不在意地取出一方帕子捂住手,好笑地看着她:“这么马马虎虎,真不知是像谁。”
“我第一次做荷包,太激动了嘛。”千花低下头去,紧紧盯着缀着珍珠的鞋尖看。每次她犯了错心虚,就都是这幅姿态。
“荷包给阿爹吧,别扎到自己。”针还别在荷包上,危险得很。
千花咬着唇,半晌才只手将荷包拿出来,放在孟纶展开的手掌心上:“我把针拔下来了,这次不会扎伤阿爹了。”她长长的睫毛像小扇子一样,忽闪忽闪的。
“针也给阿爹吧。”孟纶不放心她拿针。
千花固执地摇了摇头:“针扎到阿爹了,我要拿去扔得远远的。”
说着她转身就跑。
孟纶唤她,可她不理,无奈地叹了口气——每回她做错了事,总会很固执地用自己的方式去弥补。继而他看着那只看不清花样的荷包,开始发愁是戴着还是不戴。
千花一口气跑出老远,一直跑到花园深处,没有别的人看得见了才停下来。
她伸出手,一只小小的水晶瓶子藏在手心里,里面装着那根刺伤了孟纶的针。瓶子里事先盛了些水,血滴早已散了开来。千花取下水晶瓶的塞子,微微倾斜瓶口,倒出那根针,咬着牙往自己指尖上也扎了一下,紧接着提起指尖,挤了一滴血到水晶瓶里。
她坐在假山后的角落里,借着满月的月光,看见自己的血与阿爹的血始终无法融到一处。
——你竟一点也没有意识到,你根本不是太常寺卿家的女郎么?你同你阿爹与阿兄长得一点也不相似。”
柳眉没有骗她,她不是阿爹的孩子,若是血亲,血怎会不相融?
她本不想怀疑阿爹,可夜里翻来覆去地梦见同一个场景,梦里柳眉反反复复地说着这句话,若不这样做,她夜里就无法获得清静。
千花将水晶瓶中含着血滴的水尽数倾倒在地上,又拾了块尖石子挖了个小坑,将针埋了进去,毁尸灭迹。
就算她不是阿爹的孩子,最后害她的还是柳眉和狐之琰,阿爹与阿兄什么也没做。
“女郎?”玉和的声音打破了夜的宁静:“女郎,您在这里吗?”
为了防止她出任何意外,千花出门常有侍女跟着,方才她一气跑到这里,就是为了甩开今日陪她出来的玉和。千花将水晶瓶子藏好,起身走出假山外,冲玉和招了招手:“玉和,我在这里。”
她验了血,可柳眉还不肯放过她,这天夜里又在梦里对她说“别怪我心狠,我只是比他们都更快一步罢了”。
柳眉说完这句话,便退到一边,让出位置给狐之琰。
狐之琰一脸冷笑,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好大的刀,径直向她砍下来——
千花猝然醒来,方觉自己已出了一身冷汗。
她重重地喘着气,侧过头,隔着床帐看见屏风外隐隐约约的人影,这才松了一口气。
隔日艳阳高照,千花心里却烦得很,她不许任何人跟着,独自捧着脸坐在后院的石桌上发呆。
“千花,千花——”有人在小声地喊着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