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节
  倒不是他有洁癖,而是因为三年时间没有人使用,这两块板实在是有些太脏了。
  擦干净之后,沈毅便坐在下面的那张板子上,然后趴在上面的板子上闭目养神。
  这是他参加多次科考积攒下来的经验。
  反正有整整三天时间用来答题,不用急一时半会,这个时候能养足精神就要养足精神。
  趴在桌子上睡了个回笼觉之后,衙差才终于将试题发放了下来,沈毅接过试题之后,只看了一遍,心里便有了底,他把试题放进了自己的考篮里,然后把两张板子并在一起,躺在床板上,蜷缩着身体,美美的睡了一觉。
  昨天实在是太缺觉了,因此答题之前,沈毅需要养足精神。
  而且看第一场那些题目,都是关于四书五经的题目,对于沈毅来说并不是什么难题,只要多用点心,就不会有什么错漏。
  就这样,第一天时间,沈毅基本上没有怎么答题,养足了精神之后,到第二天早上,他才开始正式答题。
  乡试的第一场,也都是关于四书五经的题目,虽然不至于全是帖经,但是最多也就加上一些墨义,这种题目对于沈毅来说并不是什么难题,第二天一天时间,他就已经把题目写完了。
  不管是科考的哪一个阶段,第一场考试一般都是入门题目,因此不会特别难。
  就这样,第一场考试,沈毅虽然吃了三天苦,但是还算是顺利熬了过去。
  而第二场考试,内容是五经题以及一篇杂文。
  题目给的是“君子固穷,兼济天下”。
  看到这个题目,沈毅的心砰砰直跳……
  这是一道有点截搭的题目,上半句出自论语,而下半句则出自孟夫子。
  很重要的是……这两个题目,顾先生都是出过的!
  虽然没有合在一起出过,但是这两个题目,顾先生的确分开出过!
  沈毅深呼吸了好几口气,才让自己冷静下来,他坐在板子上,认真铺好稿纸,然后开始研墨。
  沈毅一边研墨,一边在心里喃喃自语。
  “难怪赵师伯曾经说顾老头押题押得准,等考完了乡试,我非得回去把曾经写的那两篇杂文烧了不可!”
  截搭题虽然要组合起来理解,不能一句一句解释,但是沈毅曾经写过这两个题目,顾老头又给他批改过,那么再一次破题,相对来说就要简单多了。
  如果是沈毅从来没写过的题目,以他自己现在的水平,或许能中,但是也或许不能中。
  但是如果是顾先生指导过的杂文水平,绝对在举人水准之上了!
  沈毅下笔如飞,只用了一个时辰时间,就在稿纸上把一篇文章给写了下来,而接下来还有近两天的时间,沈毅不需要做别的事情,只需要检查错漏,再加以润色也就是了!
  于是,乡试第二场,也被沈毅顺利过关。
  连续考了六天,到了九月底,沈毅终于来到了乡试的最后一场。
  这一场,尤为关键!
  因为乡试前两场的考试内容,还可能是看主考官的心情,但是这第三场不会考别的,只可能是考策论!
  终于,在沈毅进入考房的一个多时辰以后,他拿到了乡试第三场的考题。
  写表一篇,策五道。
  算是乡试的常规考题了。
  看来那位曹状元毕竟没有什么资历,即便当了主考,多半还是按照固有的规矩来,不敢自己乱来。
  考房里,沈某人拿着这份考题,深呼吸了一口气。
  他心里明白,自家如果不想造反,那么下半辈子的前程,有一半都要系在这张薄薄的纸上了!
  第二百章 秋风吹杀周晋安!
  常规考题,也就是说基本上大家接触过,没有不会做的道理。
  可正是因为如此,如果所有人都会,那么这种题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对于大家来说都很难。
  竞争激烈啊。
  更要命的是,策论是乡试三场考试当中最重要的一场,基本上可以决定乡试的最终成绩,由不得沈毅不谨慎小心。
  这一次,沈某人不敢向之前一样,头天在考房里呼呼大睡,他认真审题之后,开始铺开稿纸,把自己的答卷初稿写了上去。
  沈毅用了一整天,才正式定稿。
  第二天时间,沈毅又用了一整天时间来修改试卷。
  到了第三天,沈毅从床板上“起床”之后,他才开始正是将草稿上的答卷,认真誊录到考卷上,然后检查错漏,再检查有没有犯忌讳的地方。
  一切都检查无误之后,时间已经来到了乡试最后一天的下午,也就是十月初三的下午。
  第一轮三声锣响之后,沈毅便直接起身,将自己的试卷从考房门上的洞口递给了路过的衙差,然后默默坐回原来的位置,等待考场开门。
  等到第一轮交卷的交完之后,才有衙差过来给沈毅打开了考房上的门锁,这会儿沈毅已经将自己的东西收拾好了,但是他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拎着自己考房里的马桶,看向了衙差,问道:“差大哥,这些秽物倒到哪里去?”
  这个衙差一愣,很显然没有听过有人问他这个问题,愣神了一下之后,他才指了指考场的后院,开口道:“后面有个坑洞,一般都是倒在那里。”
  沈毅点头道谢,拎着马桶去了。
  衙差摇了摇头,面色有些古怪,嘟囔道:“还是第一次有秀才公,愿意去干这种腌臜事,还是这么年轻的秀才公,真是奇也怪哉。”
  这些衙差,很多都是礼部的衙差,秋闱春闱都会参与,平日里见多了读书人,偶尔也会拽两句文。
  因为乡试极其要紧,第一轮锣响之后,基本上没有人交卷,交卷的也都收拾东西出考场了,因此考场里除了巡逻的衙差之外,只有沈毅一个考生拎着马桶在考场里走动。
  这种行为,自然会引人注目。
  正巧,这会儿一个看起来三十岁左右的官员,正带着一群佐官在考场里巡逻,迎面与沈毅撞上,见到沈毅手里拎着个马桶,他旁边的佐官们都忍不住微微皱眉,只有为首的官员面露诧异之色,笑着说道:“小少年,你这是做什么?”
  沈毅抬头看了看这人的补服,又看了看他身边这群官员的阵仗,心里已经猜到了这人的身份。
  不过他现在已经是见过侍郎,见过王爷,乃至于直接见过当朝皇帝的人,这会儿倒也不怎么慌张,闻言微微低头道:“大人,学生考试近十日,难免有些秽物,今日乡试结束,学生便将这些秽物倒了,免得遗臭后人。”
  听到“遗臭后人”这几个字,这个三十来岁的官员哈哈一笑,开口道:“好一个遗臭后人。”
  他笑眯眯的看着沈毅,微笑道:“这建康考场,考试结束之后会有人来打理的,即便不怎么上心,但是怎么样也会把马桶到了,尚不至于到遗臭后人的地步。”
  建康毕竟是天子脚下,相对来说还是文明一些的,不过其他省的考场,还真有可能会出现臭气熏天的景象。
  沈毅面色平静,微笑道:“之后来打理的人,也算是后来人,今日乡试,学生要褪去身上杂垢,还是不要熏臭后来人了。”
  这个主官笑眯眯的看着沈毅,问道:“少年人不仅守礼,倒也能说会道,你叫什么名字?”
  沈毅抬头看了看这个主官,又看了看他身后的那些人,微微摇头道:“学生猜测,您应当是今科乡试主考,为您声名计,为学生功名计,学生以为当避讳一些。”
  眼前的这个三十岁出头的中年人,身上穿着六品的官服,而且被一群人簇拥着,不用想也能猜得到,一定是今科乡试主考,前科状元楼曹谦了。
  即便考卷通通誊录糊名,但是身为乡试主考的曹谦,也是需要与沈毅保持一些距离的,毕竟糊名这种东西,其实有些时候并不怎么保险,即便曹谦没有那方面的意思,旁边眼红的佐官们万一去告一状,曹谦的前程与沈毅的功名,可能就统统付诸流水了。
  而曹状元能够问出这句话,说明他在政治上意识还不够,还是个朝堂素人,比起沈毅都要单纯得多。
  听到了沈毅的话之后,曹谦愣了愣,一拍脑袋,恍然一笑:“差点忘了这回事了,那今日本官就不问你名姓了,异日有缘再见,当好好与你说说话才是。”
  沈毅恭敬点头,然后拎着马桶去倒马桶去了。
  终于倒完马桶,沈毅找了个地方洗了手,然后回到自己的考房,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走出考房之后,回头看了一眼自己待了整整九天的考房,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之后,迈步朝着考场大门走了出去。
  他走出考场,就看到考场门口,已经密密麻麻围了一大圈人,挤的水泄不通。
  多半都是考生的家人,还有一些是来这里做生意的。
  沈章与许复,还有家里的两个丫鬟,已经早早的等在了考场门口,几个人见到了沈毅走出来之后,兴奋的对着沈毅连连挥手。
  沈毅也面露笑容,大踏步朝着众人走了过去。
  众人各自见礼之后,沈章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目光有些热切:“毅儿,你……考得如何?”
  沈毅揉了揉有些疲惫的脑袋,苦笑着摇了摇头:“我自以为不错,但是具体如何,还是要看那些阅卷官以及主考官的如何判。”
  沈章很开心的笑了笑。
  “自以为不错就好,爹订了一家饭庄,咱们今天去好好吃上一顿。”
  沈章拉着自己儿子的衣袖,向来话少的他,这一次罕见的有些啰嗦。
  “毅儿你不知道,今天的饭庄酒楼特别难订,爹前天在城里跑了好几圈,才订到了建康城里有名的一家饭庄。”
  沈毅闻言,扭头看向许复,笑着说道:“先前小许说了,出来之后他请客,今天小许带钱了没有?”
  “带了带了。”
  许复拍了拍腰,也高兴的笑了笑:“今天我请客,公子与老爷,都不要跟我抢。”
  众人嘻嘻哈哈,围着沈毅,朝城里的饭庄走去。
  就在沈家一家人聚餐吃饭的时候,新邸报的第六期,也开始在建康城印发了。
  与先前不同的是,这一次邸报,除了日常的内宣之外,还提到了一些关于北齐的内容。
  标题是沈某人在乡试之前两天,拿到了宫里的资料之后,花了半个晚上时间紧急写出来的。
  “两淮冤魂今犹在,秋风吹杀周晋安!”
  第二百零一章 热情的赵二
  这份邸报发行之后,影响力很大,远远超过了第五期,甚至直逼第一期第二期的影响力。
  主要是因为周晋安这个人,十分招人恨。
  当然了,更重要的原因是,这份邸报虽然明面上的内容是说北齐周晋安因为不明原因暴毙而亡,但是隐隐约约的暗示,周晋安是死在江淮大地那些冤死的冤魂手中。
  魂魄的存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人是相信的,但是要说魂魄真的能显化杀人,大多数人未必会相信。
  而现在周晋安的的确确的死了。
  那么邸报上这条消息的暗示,就很明显了,暗示周晋安是朝廷派出去的刺客所杀。
  这种暗示并不难猜出来,那些稍微有点文化,并且自以为聪明的人,很容易从这份邸报里悟出这方面的意思,然后这些聪明人就会得意的将自己理解到的隐义给宣扬出去,从而彰显自己聪慧过人,鹤立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