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话说,悦悦结婚这么大的日子,沈旭辰的女朋友怎么都没有出现?这有点说不过去啊……”几个伴娘完成了伴娘的使命,躲在一边议论纷纷。
“是啊,本来还以为今天能看到她呢……我一直都很好奇来着,能在几年前就把沈旭辰拿下的姑娘,怎一个牛掰了得啊!大雅,你和他们更熟,你见过沈旭辰的女朋友吗?”
大雅就是陆沁雅,也是从汾水镇中走出来的人,是顾望舒多年的好闺蜜了。另外几位伴娘都是顾望舒的大学室友,只有陆沁雅从小学开始就和顾望舒在一起了。陆沁雅摇了摇头说:“我也只是和悦悦熟而已,和沈旭辰没什么联系。说真的,我一直觉得沈旭辰比较独,初中和他一个班,我都没和他说过几句话。等到了高中,他性格倒是开朗了很多,可惜那个时候我又和他不是一个班了。所以,我和他说过的话真的有限。”
听见陆沁雅这么说,剩下的几位伴娘都有些失望。其中有一位犹豫了一下,说:“本来觉得那姑娘应该是不错的,毕竟……但现在我有些不确定了,这可是悦悦的婚礼,这么重要的日子,那姑娘都没有出现。总不能忙成这样吧?也许,男生的眼光都比较有问题,即使是沈旭辰也不例外,很多男生都喜欢那种很作的女孩子,唉。”
“就是啊,现在的男生真是一言难尽……我都不打算嫁人了,等我攒够了钱,我就去国外的精子银行买个优良的精子。反正我能赚钱,可以自己买房买车,还会修马桶……我何必找个男人来束缚自己?”
陆沁雅忍不住笑了起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有那么一刻,她忽然想起管凯威了。在前两天,她忽然听说管凯威和他女朋友在大一时就分手了……陆沁雅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没有主动联系管凯威。
也许,很多人在年少轻狂时都曾经要死要活地爱过一个人,可是很多年后再回头看看,也无非就是那样。对于陆沁雅而言,管凯威在她心里刻下了痕迹,但现在的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她目前在一家外企上班,已经接到调任,下个月就要去国外总公司了。
既然不会有结果,何必再踏出那一步。
不是谁都能像顾望舒那样,在最美的年纪遇到最对的人……想着顾望舒如今这么幸福,陆沁雅高兴且羡慕。
婚礼结束后,顾望舒就和赵君野一起去蜜月旅行去了。过了十几天,也不知道最初是从哪里漏出的消息,或者也可能不是有人故意传出去的,只不过“我和你私底下吐槽个事儿啊”,这么一传递,消息自然就传开了。反正,网上很快就闹得沸沸扬扬的——沈旭辰交往了多年的女朋友竟然没有出席沈旭辰亲姐姐的婚礼?!
说实话,像沈旭辰这样处在风口浪尖上的公众人物,要不是他太宅,那就是分分钟上头条的节奏啊。换个发型上头条,逛个超市上头条,甚至发条微言都能上头条……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朋友不参加姐姐婚礼,这种有争议的话题自然更是要火速上头条啊。网民们议论纷纷,简直个个化身居委会大妈,说什么的都有。
说到最后,竟然还有人信誓旦旦地说,沈旭辰早和他女朋友分了,两方各自出轨劈腿都不是什么好货。
“被分手”的程以华非常不爽。
哪怕研究所某些时候会进行网络封锁,但程以华有智能ai,他什么时候都可以上外网。分手论刚刚冒头的时候,程以华原本是打算让智能ai冲上去当水军的。但是,他转念一想,哪怕水军很给力,把分手论的说法在网上彻底给扑灭了,却依然改变不了别人心里的想法啊……这可不行,他要让全天下都知道,沈旭辰早就被他承包啦!
真是心痒痒要出柜啊……
说实话,程以华这个人一直都比较“唯我独尊”,他只关心他愿意关心的,他其实活得非常自我。对他而言,出柜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出我的柜,你们骂也好,夸也好,反对也好,支持也好,唏嘘也好,感慨也好……他都不会看在眼里。但是,考虑到沈旭辰,程以华却不敢这么独断了。
爱一个人,就会心甘情愿为那个人改变自己。
程以华就是这样。他不想因为放任自己的任性,然后破坏了沈旭辰的计划。
这么看来……程天才果然有点小小的委屈呢。
于是,研究小组的冬天来临了。明明研究进展很不错,副组长却整天黑着一张脸……组员们都老老实实夹起了尾巴。没办法,在研究所里,虽然也要看资历,但还是个人专业能力更重要啊。程以华已经表明了他的不可替代性,其余的人哪怕年纪比他大,也得跟着这位小年轻学习。这就是达者为师。所以程以华身上的威仪日渐深重。
沈旭辰这头却没时间顾得上郁闷了。关于研究地震预警仪时所进行的分支实验,他已经将数据全部整理出来写成了论文,任何有价值的内容都没有落下。也就是说,这一工作已经彻底告一段落。他可以开展下一课题了。
沈旭辰身上没什么压力,他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研究课题。于是,他打算从系统中兑换一份初级身体修复液用于研究。这种药剂就是当初他刚刚重生时偷偷给沈秉忠服用的那个。要研究这个这同样很难。沈旭辰不打算直接从修复液入手,他打算从别的更简单的伤药入手。比如说程以华当初被程爸爸揍一顿时,他兑换的那瓶喷剂。
也就是说,沈旭辰这些天一直待在地下室里,寻找着自己的研究方向,根本没时间关注网上的消息。
因为没有人及时顺毛,程以华终于炸毛了。
想发脾气的时候,不能冲着自己亲密的人,所以就不和辰辰联系了……程以华若有所思,视线从那帮认真搞研究的组员身上飘过。
欺负这帮勤勤恳恳的凡人,好像也没什么意思……程以华收回了视线。组员集体松了一口气,被程副组长怀疑智商什么的,根本没法辩驳,简直不能更虐了。
啊,好像还有个欠虐的,叫什么来着……程以华计上心来。晚上,离开实验室,回到住处,程以华开始和自己的智能ai对话:“光,席远征那几个人,现在怎么样了?或许可以让我开心一下。”辰辰的仇人就是他的仇人,没事把仇人拉出来溜溜,释放一下心中的戾气,有益身心健康啊。
知道汤书鹤是上辈子杀害自己的人之后,沈旭辰并没有和他们死磕。还是那句话,既然你把他们看作是垃圾,那何必把自己拉低成和他们一个档次呢。一力降十会,等到沈旭辰站到了足够的高度,翻手云覆手雨,要弄死那几个人轻而易举。
于是,在有心人的提醒下,汤先生发现了女婿的狼子野心,心爱的女儿汤书鹤却死心塌地站在了女婿那头。汤先生只好把儿子汤明明接了回来,却不知道汤明明私底下也和席远征勾结着。几派相争,公司从内部开始瓦解。在这样的情况下,稍稍用点外力,公司就轰然倒塌了。席远征到底有心算计,虽然汤家破产,他却私底下捞了一笔。
再让有心人把席远征常年出入同性特殊俱乐部的证据往汤书鹤面前一递,汤书鹤哪里还沉得住气,直接找席远征摊牌。席远征早就不把汤家放在眼里了,顺势就限制了汤书鹤的人身自由。他小时候是被家暴长大的,对女人充满了厌恶,现在撕破了脸皮,他的暴虐在汤书鹤身上彻底释放了出来。汤书鹤过的什么日子就可想而知了。
但这还不够。
又有好心人点醒了汤明明。他猛然意识到,一直被自己当做是好人的席远征才是导致汤家破产的罪魁祸首。自从被接回汤家,汤明明已经将汤家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现在竹篮打水一场空,他自然恨上了席远征。
以上这些事情,都是沈旭辰在暗中推动的,他现在就在等汤明明……狗急跳墙。
程以华觉得这进展太慢了,他面无表情地说:“天凉了,给汤明明一个机会吧。但愿他不会让我失望。”
第140章 大圆满
程以华决定要出手,效果当然是非常凶残的。
汤明明是个心狠手辣的,否则上辈子也不会因为席远征的几句话,就雇混混打断了沈旭辰的手,做得这么绝,完全没给人留后路。他知道席远征一直家暴汤书鹤,家暴得非常厉害。他就想到了投毒,最好能伪装成汤书鹤不忍家暴才给席远征下毒,这样事发之后,罪名也能由汤书鹤担了。汤明明毕竟学过医,有这个条件弄到毒药。
一剂毒药下去,席远征受尽痛苦,死了。汤书鹤差点就疯了。
估计真的是爱惨了席远征,哪怕被他家暴了这么久,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了,她依然对他爱得深沉啊。疯了的汤书鹤提着一把刀把汤明明给捅了。汤明明运气还算好,没死,救回来了,只是整个人废了。
姐弟挥刀为哪般?新闻迅速传播开来。遮羞布一掀开,那些黑暗恶心的东西全部暴露在了阳光下。
儿子女儿杀人了,儿子女儿被抓了,儿子女儿要判刑……汤先生老态尽显,憔悴不堪。但却没什么人同情他。子不教父之过,汤书鹤和汤明明的性格都有些极端,都喜欢仗着家世为所欲为,他们养成这样的性格显然和汤先生的放任脱不开关系。不说这辈子,就说上辈子吧,要是汤先生为人正派,他的儿子能为了一个进大医院的名额把竞争对手的手给弄粉碎性骨折了吗?
程以华动了一点手脚,相信汤书鹤和汤明明在监狱中的日子也非常精彩。
做完这些事情,程以华只觉得神清气爽。自己给自己顺好毛什么的……想想更委屈了,有没有?
待到沈旭辰最忙的时期过去,终于舍得将注意力从实验室中拔出来,他才知道自己在网上已经“被分手”了。可以想象得到程以华那副郁闷的样子,怪不得这两天通过戒指项链互道晚安和早安时,那家伙的话都不多……原本还以为他是累到了。
“这种消息,你应该第一时间让我知道,卡卡西。”沈旭辰说。
今天按照动漫人物给自己取名的智能ai很无辜地表示:“先生,您之前强调过,只有程先生炸毛的情况才能优先于您的工作……鉴于程先生这次没有炸毛,所以我并没有权限打扰您的工作。”
明面上没有炸毛,不代表私底下没有炸毛啊……沈旭辰觉得有必要安慰一下自己的小男友。
于是,等到程以华放假回家时,迎接他的就是一桌子的甜点小蛋糕哦!一个一个漂亮的小蛋糕,口味多变,样子讨喜,闻着也香甜。都是沈旭辰亲手做的哦!程以华的眼睛立刻就亮了。
沈旭辰把围裙摘下来,放在一边,意味深长地说:“快点吃,冰箱里还有酸奶。”
程·大型犬·以华的眼睛更亮了。
蛋糕是正儿八经用来吃的。酸奶却不是。
蛋糕是正儿八经用来满足口腹之欲的。酸奶却不是。
“我、我可以申请先吃酸奶吗?”程以华兴致勃勃地问。
沈旭辰笑眯眯地拒绝:“蛋糕放久了,口感就没有那么好了,难道不应该先吃蛋糕吗?再说,你刚回到家,肚子还是饿的吧?”
“我、我……”
“别犹豫了,快吃蛋糕吧,全部遵循了沈氏独家配方,多加了糖,比市面上的蛋糕更符合你的口味。”沈旭辰推着程以华走到桌子前,把他按在了椅子上。
程以华坐在椅子上,像小孩子似的扭了扭屁股,大睁着眼睛,用力地卖着萌:“蛋糕很好……但我还是想先吃酸奶……我、我想吃酸奶。”
都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了,对于程以华的卖萌,沈旭辰已经可以免疫了,他“冷酷无情”地在程以华肩膀上拍了一下,义正言辞地说:“把舌头捋直了再说话。你又不是我儿子。”
程以华眨了眨眼睛。沈旭辰面无表情。程以华又眨了眨眼睛。大小伙子似乎并不以撒娇为丢人。他犹豫了一小会儿,终于放软了声音,结结巴巴地说:“爸、爸爸,我、我想先喝酸奶……想喝酸奶”
(面子算什么,能吃,还是能喝?把老婆哄开心了才是最重要的!——程文化语。)
咔嚓——那是节操碎掉的声音。咦,原来还有节操这种东西吗?沈旭辰一直以为自己和程以华在一起以后,节操早就随着程以华的表现碎得连渣都不剩了啊!每一次,每一次,程以华都可以突破他的下限,这也是很强大呢!爸爸什么的……啊啊啊啊啊啊,你这么容易就叫出口了,真的没问题吗?!羞耻度真的太、太高了!
男人这种生物也是没救了……沈旭辰觉得自己也想要喝酸奶了,不过,他依然坚持地从牙缝中努力挤出了一句拒绝:“叫爷爷都不行,先吃蛋糕,吃饱了休息一会儿去洗澡……然后再喝酸奶。”
看样子是不行了……程以华低头叹了一口气,然后欢快地扑向了可爱的小蛋糕们。
吃完蛋糕,消消食,洗洗澡,终于到了喝酸奶的时间。嘛,酸奶当然很好喝啦,沈旭辰自制的,带着新鲜的水果颗粒。舀一勺子,滴在赤裸的身体上,然后再一点一点用舌头慢慢舔掉什么的……呵呵呵呵,所谓秀色可餐,不过如是。所以,程以华期待的不是喝酸奶,而是喝酸奶的方式!简直不能更……更让人血脉喷张了!
酣畅淋漓的性事过后,沈旭辰软软地趴在床上,程以华却还有力气,依然紧紧抱着沈旭辰,慢慢地吻着他的脖子。沈旭辰觉得自己喉咙有些哑,他用力吸了一口气,推了推程以华,说:“我想喝水。”
“你再亲我两下,我去给你倒水。”程以华说。
沈旭辰转过头,一只手揽着程以华的脖子,对着程以华的嘴唇啄了两下。程以华却觉得不够意思,舌头一顶,钻进了沈旭辰的嘴里,加深了这个吻。到底是血气方刚的男孩子,一个吻又差点让场面失控。
好一会儿,程以华终于意犹未尽地结束了这个吻。
他低头看着沈旭辰。因为刚刚运动过,沈旭辰的头发带着一些汗意,软趴趴的。因为刚刚亲吻过,他的嘴唇充血过度,现在还有些红。
程以华是如此细致而温柔地看着这个人,他透过沈旭辰的外表,仿佛能一眼看到沈旭辰的灵魂。
他觉得自己怎么都爱不够怀里的这个人。
他想要一直吻他,吻到天荒地老。
这么想着,程以华低下头,又吻了吻沈旭辰微闭着的眼睛。
半夜,沈旭辰忽然醒了过来。他刚刚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坐在高中的考场里,穿着松松垮垮的校服,正在努力地写理综的卷子。他还是那个阴沉的不讨喜的他。这应该是学校里的第一考场,座位安排是按照上一次考试的成绩来的。沈旭辰坐在教室的这一头,程以华坐在那一边。啊,这个时候的他应该不认识程以华啊……真奇怪,他为什么不认识程以华呢?沈旭辰只觉得万分焦急,卷子上的题目,也还一个字都没有答呢。
然后,他在焦躁中挣扎着醒了过来。
不远处的壁灯,散发出微弱的柔和的光芒。借着这点光芒,沈旭辰能勉强看到程以华的脸。看着看着,沈旭辰忍不住凑过去吻了吻程以华的额头。真是的,上辈子怎么就和他擦肩而过了呢……好在这辈子如此圆满,实在幸运。
说起来,程以华是个很贪睡的人。用秦钰这个做亲妈的话来说,等程以华熟睡了,你把他捆起来丢海里去,他都不会醒过来。事实也的确如此。当然,有一个例外,要是赶上沈旭辰不舒服,那么哪怕程以华还在做梦呢,他都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这应该就是“爱”了吧。不过,沈旭辰半夜觉得不舒服的日子是极少的。
沈旭辰小心翼翼地把自己从程以华的怀抱中抽出来。然后,他从床头柜中摸出手机,按亮了一看,这是凌晨三点。沈旭辰把手机调到静音模式,偷偷拍了一张照。
夜猫子们发现很久没有更新微言的沈旭辰竟然在凌晨三点爬起来发微言了!这是一张自带配图的微言。配图上是一只手握着另一只手。其中一只手一看就知道是沈旭辰本人的,因为他还带着那枚标志性的这些年从未摘下来的戒指。另一只手被沈旭辰的手攥着,因为角度的原因,也看得不是很清楚,但手指修长,很好看。
“夜半醒来,你在身边,甚安。”
发完微言,沈旭辰把手机一丢,倒头就睡了,却不知道自己把一群人虐得汪汪直叫。
世界那么大,有时候只是一个转身,只是一个回头,我们就彼此错过。世界那么现实,有时候好人不得好报,坏人却穿金戴银享名利。但这不妨碍我们努力做个好人,然后对自己好一些。
再平凡,我依然看重我自己;再卑微,我依然珍惜我自己;再难受,我依然爱着我自己。
也许在下一秒,就在下一秒,你会邂逅一个机遇,然后一切截然不同。
【正如现世的我们在研读历史的时候,会对着武则天大帝波澜壮阔的一生感慨不已,会拍着大腿开着玩笑说达芬奇或者王莽绝逼是穿越了……或许,我们也是那些未来人眼中的传奇。】问:历史上有哪些疑似穿越者?理由是什么?
答主:子时
我来说个人物,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因为高考的试卷里有他,大学的试卷里还有他!每次差点要挂科的时候,我就觉得他和他爱人两个人各自发明了这么多定理简直是欺负人,但一看到他们的照片,我就气不起来了,毕竟颜就是正义。哈哈,想必大家看到这里已经知道我是谁了……真恨君生我未生,我生君不在啊!
除了在科学专业领域的成就,他还是个考证魔人。
各种学位证书就不说了,有段时间他迷恋装修,顺手就考了个装修资格证。
被表哥带着在谍战片里露了一个脸,他顺便考了个拆弹证书。
他和家人一起去海边旅游,顺带考了个潜水证。
……
啊啊,我晓得自己废话很多,但我对他的崇拜哪里是几百字能够写得完的!一想到他,我就语无伦次了。算了,这里有一篇文章写得很好,我直接贴出来供大家膜拜,此文原作者@冷场帝老师。
如果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一位一百五十年前的一个学生身上,你会怎样规划你新的一生?
这个穿越故事的主角,当时正在一个穷乡僻壤中念书,身无恒产,外无助力。好在他立刻就要升入高中了,这意味着他可以离开大山接触更为现代的文明了。而且,知晓历史的他很清楚,在自己的未来同学中,会有一个历史留名的人生大赢家。
那几年正是网络文化发展的高速时期,入学后,他利用前世的历史知识,敏感抓住了这一历史机遇,积极怂恿自己的同校好友兼大土豪(也就是那位历史留名的人生大赢家)以网络为基础发展事业,成为了大土豪的好朋友兼合作人,成立了佐佑集团。没错,就是现在依然屹立不倒的佐佑集团。
凭着前世的经验,他早已经知道十几年后会有一场政治动荡,哪些人会下来,哪些人会上去,因此他心中隐隐有了站位的偏向。当然,因为还是学生的缘故,他又暂时没有展露自己的价值,因此站队这种事情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
“是啊,本来还以为今天能看到她呢……我一直都很好奇来着,能在几年前就把沈旭辰拿下的姑娘,怎一个牛掰了得啊!大雅,你和他们更熟,你见过沈旭辰的女朋友吗?”
大雅就是陆沁雅,也是从汾水镇中走出来的人,是顾望舒多年的好闺蜜了。另外几位伴娘都是顾望舒的大学室友,只有陆沁雅从小学开始就和顾望舒在一起了。陆沁雅摇了摇头说:“我也只是和悦悦熟而已,和沈旭辰没什么联系。说真的,我一直觉得沈旭辰比较独,初中和他一个班,我都没和他说过几句话。等到了高中,他性格倒是开朗了很多,可惜那个时候我又和他不是一个班了。所以,我和他说过的话真的有限。”
听见陆沁雅这么说,剩下的几位伴娘都有些失望。其中有一位犹豫了一下,说:“本来觉得那姑娘应该是不错的,毕竟……但现在我有些不确定了,这可是悦悦的婚礼,这么重要的日子,那姑娘都没有出现。总不能忙成这样吧?也许,男生的眼光都比较有问题,即使是沈旭辰也不例外,很多男生都喜欢那种很作的女孩子,唉。”
“就是啊,现在的男生真是一言难尽……我都不打算嫁人了,等我攒够了钱,我就去国外的精子银行买个优良的精子。反正我能赚钱,可以自己买房买车,还会修马桶……我何必找个男人来束缚自己?”
陆沁雅忍不住笑了起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有那么一刻,她忽然想起管凯威了。在前两天,她忽然听说管凯威和他女朋友在大一时就分手了……陆沁雅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没有主动联系管凯威。
也许,很多人在年少轻狂时都曾经要死要活地爱过一个人,可是很多年后再回头看看,也无非就是那样。对于陆沁雅而言,管凯威在她心里刻下了痕迹,但现在的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她目前在一家外企上班,已经接到调任,下个月就要去国外总公司了。
既然不会有结果,何必再踏出那一步。
不是谁都能像顾望舒那样,在最美的年纪遇到最对的人……想着顾望舒如今这么幸福,陆沁雅高兴且羡慕。
婚礼结束后,顾望舒就和赵君野一起去蜜月旅行去了。过了十几天,也不知道最初是从哪里漏出的消息,或者也可能不是有人故意传出去的,只不过“我和你私底下吐槽个事儿啊”,这么一传递,消息自然就传开了。反正,网上很快就闹得沸沸扬扬的——沈旭辰交往了多年的女朋友竟然没有出席沈旭辰亲姐姐的婚礼?!
说实话,像沈旭辰这样处在风口浪尖上的公众人物,要不是他太宅,那就是分分钟上头条的节奏啊。换个发型上头条,逛个超市上头条,甚至发条微言都能上头条……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朋友不参加姐姐婚礼,这种有争议的话题自然更是要火速上头条啊。网民们议论纷纷,简直个个化身居委会大妈,说什么的都有。
说到最后,竟然还有人信誓旦旦地说,沈旭辰早和他女朋友分了,两方各自出轨劈腿都不是什么好货。
“被分手”的程以华非常不爽。
哪怕研究所某些时候会进行网络封锁,但程以华有智能ai,他什么时候都可以上外网。分手论刚刚冒头的时候,程以华原本是打算让智能ai冲上去当水军的。但是,他转念一想,哪怕水军很给力,把分手论的说法在网上彻底给扑灭了,却依然改变不了别人心里的想法啊……这可不行,他要让全天下都知道,沈旭辰早就被他承包啦!
真是心痒痒要出柜啊……
说实话,程以华这个人一直都比较“唯我独尊”,他只关心他愿意关心的,他其实活得非常自我。对他而言,出柜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出我的柜,你们骂也好,夸也好,反对也好,支持也好,唏嘘也好,感慨也好……他都不会看在眼里。但是,考虑到沈旭辰,程以华却不敢这么独断了。
爱一个人,就会心甘情愿为那个人改变自己。
程以华就是这样。他不想因为放任自己的任性,然后破坏了沈旭辰的计划。
这么看来……程天才果然有点小小的委屈呢。
于是,研究小组的冬天来临了。明明研究进展很不错,副组长却整天黑着一张脸……组员们都老老实实夹起了尾巴。没办法,在研究所里,虽然也要看资历,但还是个人专业能力更重要啊。程以华已经表明了他的不可替代性,其余的人哪怕年纪比他大,也得跟着这位小年轻学习。这就是达者为师。所以程以华身上的威仪日渐深重。
沈旭辰这头却没时间顾得上郁闷了。关于研究地震预警仪时所进行的分支实验,他已经将数据全部整理出来写成了论文,任何有价值的内容都没有落下。也就是说,这一工作已经彻底告一段落。他可以开展下一课题了。
沈旭辰身上没什么压力,他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研究课题。于是,他打算从系统中兑换一份初级身体修复液用于研究。这种药剂就是当初他刚刚重生时偷偷给沈秉忠服用的那个。要研究这个这同样很难。沈旭辰不打算直接从修复液入手,他打算从别的更简单的伤药入手。比如说程以华当初被程爸爸揍一顿时,他兑换的那瓶喷剂。
也就是说,沈旭辰这些天一直待在地下室里,寻找着自己的研究方向,根本没时间关注网上的消息。
因为没有人及时顺毛,程以华终于炸毛了。
想发脾气的时候,不能冲着自己亲密的人,所以就不和辰辰联系了……程以华若有所思,视线从那帮认真搞研究的组员身上飘过。
欺负这帮勤勤恳恳的凡人,好像也没什么意思……程以华收回了视线。组员集体松了一口气,被程副组长怀疑智商什么的,根本没法辩驳,简直不能更虐了。
啊,好像还有个欠虐的,叫什么来着……程以华计上心来。晚上,离开实验室,回到住处,程以华开始和自己的智能ai对话:“光,席远征那几个人,现在怎么样了?或许可以让我开心一下。”辰辰的仇人就是他的仇人,没事把仇人拉出来溜溜,释放一下心中的戾气,有益身心健康啊。
知道汤书鹤是上辈子杀害自己的人之后,沈旭辰并没有和他们死磕。还是那句话,既然你把他们看作是垃圾,那何必把自己拉低成和他们一个档次呢。一力降十会,等到沈旭辰站到了足够的高度,翻手云覆手雨,要弄死那几个人轻而易举。
于是,在有心人的提醒下,汤先生发现了女婿的狼子野心,心爱的女儿汤书鹤却死心塌地站在了女婿那头。汤先生只好把儿子汤明明接了回来,却不知道汤明明私底下也和席远征勾结着。几派相争,公司从内部开始瓦解。在这样的情况下,稍稍用点外力,公司就轰然倒塌了。席远征到底有心算计,虽然汤家破产,他却私底下捞了一笔。
再让有心人把席远征常年出入同性特殊俱乐部的证据往汤书鹤面前一递,汤书鹤哪里还沉得住气,直接找席远征摊牌。席远征早就不把汤家放在眼里了,顺势就限制了汤书鹤的人身自由。他小时候是被家暴长大的,对女人充满了厌恶,现在撕破了脸皮,他的暴虐在汤书鹤身上彻底释放了出来。汤书鹤过的什么日子就可想而知了。
但这还不够。
又有好心人点醒了汤明明。他猛然意识到,一直被自己当做是好人的席远征才是导致汤家破产的罪魁祸首。自从被接回汤家,汤明明已经将汤家视为自己的囊中之物,现在竹篮打水一场空,他自然恨上了席远征。
以上这些事情,都是沈旭辰在暗中推动的,他现在就在等汤明明……狗急跳墙。
程以华觉得这进展太慢了,他面无表情地说:“天凉了,给汤明明一个机会吧。但愿他不会让我失望。”
第140章 大圆满
程以华决定要出手,效果当然是非常凶残的。
汤明明是个心狠手辣的,否则上辈子也不会因为席远征的几句话,就雇混混打断了沈旭辰的手,做得这么绝,完全没给人留后路。他知道席远征一直家暴汤书鹤,家暴得非常厉害。他就想到了投毒,最好能伪装成汤书鹤不忍家暴才给席远征下毒,这样事发之后,罪名也能由汤书鹤担了。汤明明毕竟学过医,有这个条件弄到毒药。
一剂毒药下去,席远征受尽痛苦,死了。汤书鹤差点就疯了。
估计真的是爱惨了席远征,哪怕被他家暴了这么久,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了,她依然对他爱得深沉啊。疯了的汤书鹤提着一把刀把汤明明给捅了。汤明明运气还算好,没死,救回来了,只是整个人废了。
姐弟挥刀为哪般?新闻迅速传播开来。遮羞布一掀开,那些黑暗恶心的东西全部暴露在了阳光下。
儿子女儿杀人了,儿子女儿被抓了,儿子女儿要判刑……汤先生老态尽显,憔悴不堪。但却没什么人同情他。子不教父之过,汤书鹤和汤明明的性格都有些极端,都喜欢仗着家世为所欲为,他们养成这样的性格显然和汤先生的放任脱不开关系。不说这辈子,就说上辈子吧,要是汤先生为人正派,他的儿子能为了一个进大医院的名额把竞争对手的手给弄粉碎性骨折了吗?
程以华动了一点手脚,相信汤书鹤和汤明明在监狱中的日子也非常精彩。
做完这些事情,程以华只觉得神清气爽。自己给自己顺好毛什么的……想想更委屈了,有没有?
待到沈旭辰最忙的时期过去,终于舍得将注意力从实验室中拔出来,他才知道自己在网上已经“被分手”了。可以想象得到程以华那副郁闷的样子,怪不得这两天通过戒指项链互道晚安和早安时,那家伙的话都不多……原本还以为他是累到了。
“这种消息,你应该第一时间让我知道,卡卡西。”沈旭辰说。
今天按照动漫人物给自己取名的智能ai很无辜地表示:“先生,您之前强调过,只有程先生炸毛的情况才能优先于您的工作……鉴于程先生这次没有炸毛,所以我并没有权限打扰您的工作。”
明面上没有炸毛,不代表私底下没有炸毛啊……沈旭辰觉得有必要安慰一下自己的小男友。
于是,等到程以华放假回家时,迎接他的就是一桌子的甜点小蛋糕哦!一个一个漂亮的小蛋糕,口味多变,样子讨喜,闻着也香甜。都是沈旭辰亲手做的哦!程以华的眼睛立刻就亮了。
沈旭辰把围裙摘下来,放在一边,意味深长地说:“快点吃,冰箱里还有酸奶。”
程·大型犬·以华的眼睛更亮了。
蛋糕是正儿八经用来吃的。酸奶却不是。
蛋糕是正儿八经用来满足口腹之欲的。酸奶却不是。
“我、我可以申请先吃酸奶吗?”程以华兴致勃勃地问。
沈旭辰笑眯眯地拒绝:“蛋糕放久了,口感就没有那么好了,难道不应该先吃蛋糕吗?再说,你刚回到家,肚子还是饿的吧?”
“我、我……”
“别犹豫了,快吃蛋糕吧,全部遵循了沈氏独家配方,多加了糖,比市面上的蛋糕更符合你的口味。”沈旭辰推着程以华走到桌子前,把他按在了椅子上。
程以华坐在椅子上,像小孩子似的扭了扭屁股,大睁着眼睛,用力地卖着萌:“蛋糕很好……但我还是想先吃酸奶……我、我想吃酸奶。”
都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了,对于程以华的卖萌,沈旭辰已经可以免疫了,他“冷酷无情”地在程以华肩膀上拍了一下,义正言辞地说:“把舌头捋直了再说话。你又不是我儿子。”
程以华眨了眨眼睛。沈旭辰面无表情。程以华又眨了眨眼睛。大小伙子似乎并不以撒娇为丢人。他犹豫了一小会儿,终于放软了声音,结结巴巴地说:“爸、爸爸,我、我想先喝酸奶……想喝酸奶”
(面子算什么,能吃,还是能喝?把老婆哄开心了才是最重要的!——程文化语。)
咔嚓——那是节操碎掉的声音。咦,原来还有节操这种东西吗?沈旭辰一直以为自己和程以华在一起以后,节操早就随着程以华的表现碎得连渣都不剩了啊!每一次,每一次,程以华都可以突破他的下限,这也是很强大呢!爸爸什么的……啊啊啊啊啊啊,你这么容易就叫出口了,真的没问题吗?!羞耻度真的太、太高了!
男人这种生物也是没救了……沈旭辰觉得自己也想要喝酸奶了,不过,他依然坚持地从牙缝中努力挤出了一句拒绝:“叫爷爷都不行,先吃蛋糕,吃饱了休息一会儿去洗澡……然后再喝酸奶。”
看样子是不行了……程以华低头叹了一口气,然后欢快地扑向了可爱的小蛋糕们。
吃完蛋糕,消消食,洗洗澡,终于到了喝酸奶的时间。嘛,酸奶当然很好喝啦,沈旭辰自制的,带着新鲜的水果颗粒。舀一勺子,滴在赤裸的身体上,然后再一点一点用舌头慢慢舔掉什么的……呵呵呵呵,所谓秀色可餐,不过如是。所以,程以华期待的不是喝酸奶,而是喝酸奶的方式!简直不能更……更让人血脉喷张了!
酣畅淋漓的性事过后,沈旭辰软软地趴在床上,程以华却还有力气,依然紧紧抱着沈旭辰,慢慢地吻着他的脖子。沈旭辰觉得自己喉咙有些哑,他用力吸了一口气,推了推程以华,说:“我想喝水。”
“你再亲我两下,我去给你倒水。”程以华说。
沈旭辰转过头,一只手揽着程以华的脖子,对着程以华的嘴唇啄了两下。程以华却觉得不够意思,舌头一顶,钻进了沈旭辰的嘴里,加深了这个吻。到底是血气方刚的男孩子,一个吻又差点让场面失控。
好一会儿,程以华终于意犹未尽地结束了这个吻。
他低头看着沈旭辰。因为刚刚运动过,沈旭辰的头发带着一些汗意,软趴趴的。因为刚刚亲吻过,他的嘴唇充血过度,现在还有些红。
程以华是如此细致而温柔地看着这个人,他透过沈旭辰的外表,仿佛能一眼看到沈旭辰的灵魂。
他觉得自己怎么都爱不够怀里的这个人。
他想要一直吻他,吻到天荒地老。
这么想着,程以华低下头,又吻了吻沈旭辰微闭着的眼睛。
半夜,沈旭辰忽然醒了过来。他刚刚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坐在高中的考场里,穿着松松垮垮的校服,正在努力地写理综的卷子。他还是那个阴沉的不讨喜的他。这应该是学校里的第一考场,座位安排是按照上一次考试的成绩来的。沈旭辰坐在教室的这一头,程以华坐在那一边。啊,这个时候的他应该不认识程以华啊……真奇怪,他为什么不认识程以华呢?沈旭辰只觉得万分焦急,卷子上的题目,也还一个字都没有答呢。
然后,他在焦躁中挣扎着醒了过来。
不远处的壁灯,散发出微弱的柔和的光芒。借着这点光芒,沈旭辰能勉强看到程以华的脸。看着看着,沈旭辰忍不住凑过去吻了吻程以华的额头。真是的,上辈子怎么就和他擦肩而过了呢……好在这辈子如此圆满,实在幸运。
说起来,程以华是个很贪睡的人。用秦钰这个做亲妈的话来说,等程以华熟睡了,你把他捆起来丢海里去,他都不会醒过来。事实也的确如此。当然,有一个例外,要是赶上沈旭辰不舒服,那么哪怕程以华还在做梦呢,他都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这应该就是“爱”了吧。不过,沈旭辰半夜觉得不舒服的日子是极少的。
沈旭辰小心翼翼地把自己从程以华的怀抱中抽出来。然后,他从床头柜中摸出手机,按亮了一看,这是凌晨三点。沈旭辰把手机调到静音模式,偷偷拍了一张照。
夜猫子们发现很久没有更新微言的沈旭辰竟然在凌晨三点爬起来发微言了!这是一张自带配图的微言。配图上是一只手握着另一只手。其中一只手一看就知道是沈旭辰本人的,因为他还带着那枚标志性的这些年从未摘下来的戒指。另一只手被沈旭辰的手攥着,因为角度的原因,也看得不是很清楚,但手指修长,很好看。
“夜半醒来,你在身边,甚安。”
发完微言,沈旭辰把手机一丢,倒头就睡了,却不知道自己把一群人虐得汪汪直叫。
世界那么大,有时候只是一个转身,只是一个回头,我们就彼此错过。世界那么现实,有时候好人不得好报,坏人却穿金戴银享名利。但这不妨碍我们努力做个好人,然后对自己好一些。
再平凡,我依然看重我自己;再卑微,我依然珍惜我自己;再难受,我依然爱着我自己。
也许在下一秒,就在下一秒,你会邂逅一个机遇,然后一切截然不同。
【正如现世的我们在研读历史的时候,会对着武则天大帝波澜壮阔的一生感慨不已,会拍着大腿开着玩笑说达芬奇或者王莽绝逼是穿越了……或许,我们也是那些未来人眼中的传奇。】问:历史上有哪些疑似穿越者?理由是什么?
答主:子时
我来说个人物,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因为高考的试卷里有他,大学的试卷里还有他!每次差点要挂科的时候,我就觉得他和他爱人两个人各自发明了这么多定理简直是欺负人,但一看到他们的照片,我就气不起来了,毕竟颜就是正义。哈哈,想必大家看到这里已经知道我是谁了……真恨君生我未生,我生君不在啊!
除了在科学专业领域的成就,他还是个考证魔人。
各种学位证书就不说了,有段时间他迷恋装修,顺手就考了个装修资格证。
被表哥带着在谍战片里露了一个脸,他顺便考了个拆弹证书。
他和家人一起去海边旅游,顺带考了个潜水证。
……
啊啊,我晓得自己废话很多,但我对他的崇拜哪里是几百字能够写得完的!一想到他,我就语无伦次了。算了,这里有一篇文章写得很好,我直接贴出来供大家膜拜,此文原作者@冷场帝老师。
如果你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一位一百五十年前的一个学生身上,你会怎样规划你新的一生?
这个穿越故事的主角,当时正在一个穷乡僻壤中念书,身无恒产,外无助力。好在他立刻就要升入高中了,这意味着他可以离开大山接触更为现代的文明了。而且,知晓历史的他很清楚,在自己的未来同学中,会有一个历史留名的人生大赢家。
那几年正是网络文化发展的高速时期,入学后,他利用前世的历史知识,敏感抓住了这一历史机遇,积极怂恿自己的同校好友兼大土豪(也就是那位历史留名的人生大赢家)以网络为基础发展事业,成为了大土豪的好朋友兼合作人,成立了佐佑集团。没错,就是现在依然屹立不倒的佐佑集团。
凭着前世的经验,他早已经知道十几年后会有一场政治动荡,哪些人会下来,哪些人会上去,因此他心中隐隐有了站位的偏向。当然,因为还是学生的缘故,他又暂时没有展露自己的价值,因此站队这种事情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